劳动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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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据不同 ①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②劳务关系由民法、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2、主体不同 ①劳动关系对用人主体有较严格的要求! ②劳务关系对用人主体要求未严格规定。 3、隶属关系不同 ①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被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隶属关系。 ②劳务关系只存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的事项,超越该事项则不受调整。 4、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范围较广 ①劳动关系存在的范围较广。 ②劳务关系存在的范围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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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关系 1、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
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2、特征: ①主体的有限性(被雇主者) ②具有一定的平等性 ③以经济利益为核心 3、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 ①用人单位将某项事项发包给某个人或几个人完成, ②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 ③用人单位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等。 (四)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招收录用阶段
1、公布招工简章
①招工条件
①工种
②专业
①报酬
②录用后的权利和义务
②劳动保护
③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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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报名 3、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核 4、择优录取 (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 1、通过双方不断的协商即要约——再要约而完成 2、具体分为: ①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介绍单位情况如规章制度等, ③协商劳动合同内容, ④双方签字:即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还需要单位盖章)。 (三)订立劳动合同中的告知义务 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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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成的意义
1、尊重劳动,即劳动价值 2、明确双方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一定平等), 3、实施法律保障, 4、完善劳动保障体系。 三、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和劳动关系

劳动法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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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从属性(1)身份从属(2)义务从属(3)经济从属2、继续性3、受限制性(1)法律规定劳动条件基准(2)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种类1、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2、劳动合同产生方式(1)录用合同(2)聘任合同(3)借调合同(4)委派合同3 、劳动时间(1)全日制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劳动二、劳动合同的内容(一)必要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和信息2、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二)商定内容:1、试用期2、培训3、保守商业秘密4、竞业限制5、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三)劳动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2、与劳动合同冲突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原则:(1)平等自愿协商(2)合法原则2、订立时双方的义务(1)告知义务(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有效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3、订立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2)订立期限(3)违反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二、劳动合同的履行1、原则:(1)全面履行(2)亲自履行(3)不得强迫劳动(4)情势变更2、履行中止:(1)劳动者原因(2)用人单位原因(3)双方原因三、特殊规则:1、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违章指挥、冒险作业3、用人单位变更四、劳动合同无效1、无效确认(1)法律依据(2)机构2、法律后果五、违反劳动合同责任1、概念:又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2、表现:(1)完全不履行(2)不完全履行(3)不适当履行3、责任方式:(1)继续履行(2)违约金(3)赔偿损失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变更(一)概念:是指劳动合同在成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等法律行为。

简述劳动合同的五大特征及种类

简述劳动合同的五大特征及种类

简述劳动合同的五大特征及种类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益和责任的协议。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五大特征:
1. 平等自愿: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是平等的,双方的达成合同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性。

2. 真实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 平等互利:劳动合同要求雇佣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实现平等互利,确保劳动者在劳动中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权益。

4. 期限性: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5. 单个性:劳动合同是每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单独约定,具体内容、条件和期限会因劳动者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固定期限合同:即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合同:即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但依然需要满足解除合同的要求。

3. 劳务派遣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派遣机构签署的合同,劳动派遣机构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一定工作。

4. 实习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学生签署的协议,用于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的条件、期限和待遇等。

5. 连续劳动合同:指在先前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继续签订新的合同,没有中断的工作合同。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和特征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和特征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和特征一、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3、固定期限的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

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

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还有一项内容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加以注意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经比较多了,在实践工作中相关处理也比较成熟和规范。

这里需要着重谈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承担责任,具体有: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根据《违反三、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劳动法 第四章

劳动法  第四章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

劳动合同制度,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我国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可分为学理定义和立法定义。

从学理上定义,可概括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确立、更变、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个概念强调了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广泛性,既包括以劳动合同形式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也包括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从立法上定义,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这个定义强调了劳动合同与权利义务之间的紧密关联性,通过立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要使其劳动关系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必须签订劳动合阿。

我国对劳动合同的学理定义和立法定义是一致的。

劳动合同立法定义中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更变、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如平等性、自愿性等特征外,还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

我国用人单位包括各种性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特定范围劳动用工关系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

劳动者是指被用人单位雇用的自然人。

因此,各种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个体经济组织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因含有劳务性质而签订的合同都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但特殊性的劳务合同如劳务派遣协议则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由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所以,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组织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是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两种合同形式。

然而,许多人对于这两种合同的理解却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只需要根据个人的需求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实际上,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在性质、目的、受国家干预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性质的区别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性质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较强的合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承担一定种类的工作,并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的要式性较强,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而雇佣合同则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其特征是以受雇人为中心,以雇佣人对受雇人的支配和控制为目的。

雇佣合同的形式较为灵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二、目的的区别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目的也存在较大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要参加到用人单位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种类的工作,并且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而雇佣合同的目的在于雇佣人获得劳务,受雇人得到报酬。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

三、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

在我国,劳动合同受到国家干预的程度较高。

国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而雇佣合同则更多地体现当事人的双方合意,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

雇佣合同的订立和解除较为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四、历史发展的区别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历史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的期限 试用期 违约金条款 竞业禁止条款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
1、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所在,通 过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实现各自的合同目的。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已经生 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实现各自的权利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实际履行的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的原则
第六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接受派遣 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 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的一种特 殊的用工方式。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几项要求: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
(二)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基 础上经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不易产生劳动纠 纷。

长期合同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

长期合同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

长期合同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在我国没有长期的劳动合同,长期劳动合同一般是指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签订通常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长期合同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长期合同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劳动法官方笔记精讲3

劳动法官方笔记精讲3

劳动法 精讲3【官方笔记】目录一、教材结构二、本章知识点及考频总结三、配套练习题一、教材结构二、本章知识点及考频总结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概念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劳动合同的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3、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的物质利益5、劳动合同的⽬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3、以完成⼀定的⼯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下列情形之⼀应当订⽴⽆固定期限【案例分析】(1)在⽤⼈单位连续⼯作满10年(2)连续订⽴⼆次固定期限合同(3)⽤⼯之⽇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视为已订⽴⽆固定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书⾯劳动合同、⼜头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1、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各⽅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案例分析】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劳动合同的订⽴(⼀)劳动合同订⽴的原则【简答】•合法原则(有效的前提)•公平原则•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劳动合同订⽴的形式【案例分析】1、建⽴劳动关系,应订⽴书⾯劳动合同2、应该⽽没有订⽴书⾯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1)⽤⼯之⽇(报到)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2)⽤⼯之⽇起1个⽉内订⽴,⾏为不违法;劳动者不同意的,应终⽌劳动关系(3)⽤⼯之⽇起超过1个⽉不满1年,⽀付2倍薪资(4)⽤⼯之⽇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2倍薪资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未在⽤⼯的同时订⽴书⾯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a.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b. 没有集体合同或未规定的,实⾏同⼯同酬。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

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

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

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

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

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

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将公平原则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可以防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有利于平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一)集体合同的一般规定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约,是指用人单位与企业职工一方为 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 容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代表职工 的工会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当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内容针对用人单位内的全体劳动 者的共同权利义务为内容; (3)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其效力范围内规 范劳动关系; (4)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 效力; (5)此外,在形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也有区别。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 补偿金。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 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 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 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下列条件:需年满16周岁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 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法》 第16条对劳动合同的生效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 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劳动合同的形式是一种协议。

即当事人的合意,这种合意可以各种外在形式出现,比如承诺书、意向书、契约、合同、协议等;
②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须在一定期间内为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报酬。

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收益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履行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助义务。

用人单位通过支付报酬来换取职工的劳动力以取得利润。

这样在劳动合同中以劳动付出和劳动报酬互为条件,实现了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包括: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不包括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单位,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在我国的分支机构、股份制企业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经营户等个体经
济组织。

劳动法简答题

劳动法简答题

1、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2、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3、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对象是以商品关系为主的财产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则是劳动关系(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3)调整的原则不同: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关系,财产转移依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而劳动法中调整工资的是按劳分配原则。

4、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2)任务不同。

5、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调整的对象不同。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3)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不同。

6、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亦称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

(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2)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适用于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我国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劳动法生效的时间,劳动法失效的时间。

7、劳动法的作用:(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2)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2)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

(4)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

(5)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

(6)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7)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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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特点和种类
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如法律特征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5、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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