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西亚诸国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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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居民包括:(1)奴隶主贵族,其 中包括世俗贵族和神庙高级祭司。(2)公 社成员,按家族占有小块份地,他们有公 民权,也有服劳役和兵役的义务。(3)失 去公民身份的自由民,按其具体情况又可 分为:①依附神庙而生活小康的人。②依 附于神庙的一般劳动者。③依附于世俗贵 族的劳动者。(4)奴隶,包括神庙奴隶和 私有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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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二、汉漠拉比法典及其所反映 的社会 三、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也经常对 外进行侵略,但王朝末年,东西 两面不断遭受埃兰人和阿摩利人 的侵袭,公元前2006年终被埃 兰人所灭。

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埃兰人不 久就退回了东方山地,阿摩利人却居 留在巴比伦尼亚,建立了一些城邦, 各城邦互相战争,使原来苏美尔、阿 卡德的旧贵族受源自文库沉重打击。而奴隶 制却在两河流域有了新的普遍发展。 各城邦制订了保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典, 其中有许多关于民法的条文,甚至有 关于物价规定的条文。奴隶制经济的 发展,为新的统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 提供了客观前提条件。
4、法典的阶级性

汉漠拉比法典是一部严格保护奴隶 主阶级利益的法典。①它严格保护奴 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②它严格保护 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权。因此,法 典本身证明了古巴比伦王国奴隶主阶 级政权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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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由于国内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汉漠拉比 建立的统一国家并不巩固。其子统治时期, 东北部山区的加喜特人开始侵袭巴比伦并 逐渐成为巴比伦的严重威胁,各地的暴动、 独立活动也不少。其孙统治时期,巴比伦 的内部矛盾更加尖锐,国势日益衰微,当 时奴隶逃亡的情况十分严重,租税和债务 问题也很突出,奴隶不断反抗迫租逼税, 国家只好发布“缓免令”或“解负令”, 缓免某些租税、债务。

埃利都•欧贝德文化期,苏美 尔各地出现了较大的神庙建筑, 它可能是经济合作和管理中心。 当时手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出 现了陶器、铜器。根据墓葬出土 的像部落首领的男俑判断,此时 苏美尔已经开始了原始社会的解 体。
乌鲁克文化期,苏美尔开始进入文明
时代。铜器日益普遍,能制造彩陶; 各地普遍出现了宏伟的神庙建筑。阶 级分化越来越明显,在一座石膏瓶的 浮雕上,一方是穿着长袍的神、祭司、 氏族贵族,一方是裸体献祭的群众, 这表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剥削者与 被剥削者之间的对立已明显。同时作 为财产标志的圆柱形印章和象形文字 已经出现。这说明苏美尔已经进入阶 级社会。
2、土地制度

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国王拥有大量土地,不 过,与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的经营方法不同,这时 王室土地主要是由对王室负有不同义务的人们分 散使用、经营的。据法典规定可看出,具体情况 有三点:①祭司、商人之类:他们领得土地,作 为替国王服务的报酬,这种土地可以买卖,但买 者必须替卖者为国王服务。②负担兵役义务的人: 他们领取土地作为服役报酬。③纳贡人:他们领 取土地耕种,向国王交纳租税。这两种人都无权 出卖、转让他们从国王处领取的土地,但他们对 于自己买得的土地有权出卖,属于阿维鲁个人的 土地也可以出卖、转让、抵押、出租。

两河流域与埃及相似的地方, 就是都处于干旱地带,需要利用河 水灌溉。但也有不同之处:尼罗河 上游因为有大湖调节,每年泛滥的 水量较稳定,两河每年泛滥的水量 则因上游雨雪量的变化而变化颇大, 易于成灾;另外,尼罗河来自热带, 泛滥时带来大量腐殖质肥料,两河 流域则缺少这样的天然肥料。

两河流域北部和南部的自然条件也稍 有不同:南部地势低平,两河相距较近; 北部河岸高起,两河相去又远。所以南部 比较便于灌溉,也较易受水灾,这使两河 流域的河谷平原地带最初并不适于农业, 甚至不适于住人,旧石器时代的遗迹都在 山坡或山麓、丘陵上,新石器时代的农业 遗址都在北方和东方的山地上,因为那里 雨水稍多,又无河流泛滥威胁。公元前五 千年代,人们开始在山坡上截引溪水浇地, 随后逐渐迁到河谷平原。
上古西亚诸国情况概述
参考书目
陈小红、毛锐:失落的文明——巴比伦,
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 沐涛、季惠群:失落的文明——犹太王国, 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 华严明:“文明的故事”系列丛书,海南 出版社,2001年。 (以色列)阿巴•埃班:犹太史,中国社会 科学出版社,1986年。
公元前1894年,巴比伦成为阿
摩利人的一个城邦,它起初比较 弱小,到第六代王汉漠拉比(约 公元前1792-1750年)时期才 逐渐强大起来,汉漠拉比用了三 十五年时间最后完成了两河流域 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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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总揽
一切大权。他直接掌握军队的调动、对官 员的任免、法律的制定、运河的开凿及神 庙经济的管理等等,对地方政权也进行严 密的监督和控制,并随意逮捕各种官吏。 随着王权的加强,国王把自己说成是受命 于神的君主,并自称“众神之王”,把专 制王权和神权统一在一起。

至于城邦政权,则是奴隶主对奴隶实 行阶级压迫的工具,城邦的王称为“恩西” 或“卢伽尔”,他们的职位世袭,领导城 邦的祭祀,掌管神庙经济,统率军队,他 们还不是专制君主,权力上受城邦会议的 一定限制。但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 分化的加剧,公民会议的作用逐渐削弱, 王的权力日益扩大,到了巴比伦尼亚统一 后,各城市的会议尽管仍然存在,但只是 一种地方性自治机构。
乌尔王的军旗

这时巴比伦尼亚的奴隶制经济前了较大 发展,王室直接控制了大批奴隶制的农牧 场和手工业作坊,剥削大批奴隶和依附于 王室经济的自由民,这时的自由民已不象 经前那样可以领取小块份地,而是同奴隶 一样只领取口粮,实际地位同奴隶已无区 别。当时,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奴隶主阶 级不断加强对奴隶的专政,最能反映这一 情况的是《乌尔纳姆法典》(这部法典是 古代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如有一 条文规定,对擅自与女主人平起平坐的女 奴隶,要予以严惩;再有,奴隶逃离主人, 出了城市、边境,如果有人将其送回,主 人要酬谢若干银子。

城邦兴起后,相互不断进行兼并战争, 兼并战争加剧了城邦内部的社会分化和阶 级斗争,因此出现了乌鲁卡基那的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①扩大公民权范围。 ②禁止以人身保证作为借贷的条件。③恢 复庙产,减轻人民宗教费用。④禁止暴利、 盗窃、残杀、囤积居奇,防备饥谨。⑤开 凿两条运河,建造一些手工业作坊,扩大 再生产。改革打击了贵族寡头势力,有利 于平民,所以受到了本国显贵和邻国贵族 的敌视,他们联合起来,推翻了乌鲁卡基 那的改革。

古巴比伦王国在这种内外矛 盾交迫中日益衰落,公元前 1595年终被赫梯人所灭。不久, 赫梯人退去,巴比伦又先后出现 了若干小王朝,其中有加喜特人 建立的巴比伦第三王朝。再次统 一两河流域的是随后兴起的亚述。
奴隶制的发展必然引起自由民的进一步分
化,阿维鲁和穆什根努中的少数变成了奴 隶主,多数生活日益恶化,只能借贷。当 时高利贷十分盛行,法典还规定了利率。 但借债要有人质,这样就出现了债务奴隶。 如果人质原来就是奴隶,债主可任意转卖, 如果人质是自由民,法典规定他要为债主 劳动三年,第四年释回。法典不许各种依 附于王室的人以所使用的王室财产抵债, 而只许以自己买得的田产抵债,以保护王 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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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阿卡德王国

在统一过程中,北方阿卡德的势 力日益强大,经过长期战争,征 服了苏美尔各城邦,统一了巴比 伦尼亚。
阿卡德国家的
创建者是萨尔 贡,出身卑微, 但他后来被推 荐给了基什国 王,成为其幕 僚,并乘机夺 取了政权。

经过多年征战,他统一了苏美尔 和阿卡德,兵锋远达埃及、两河流 域北部以至地中海东岸。他组建了 一支五千多人的常备军,建立了一 个中央政府,实行集权统治,统一 了度量衡制度,并打击地方旧贵族 势力。同时,统一的过程中由于他 不断毁灭城市,屠杀人民,所以晚 年时各地不断起义反对他的残暴统 治。 返回
3、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的分化

法典中说到宫廷奴隶(王室奴 隶)、穆什根努的奴隶和公民私人的 奴隶。当时除王室占有大量奴隶外, 私人占有的奴隶也比以前增多,且奴 隶是可以买卖的私产,法典甚至规定 了奴隶的价格。奴隶最初是战俘,后 以外地买来的居多,奴隶劳动不仅用 在王室和神庙经济中,在农业、手工 业、家内及公共工程中都有使用。
四、乌尔第三王朝
阿卡德王国的统一很不巩固,历代 国王靠残酷镇压来维持统治。最后, 阿卡德王国在内乱外患中被东方来的 古提人所灭,经历了几十年的外族统 治。 在与古提统治者的斗争中,苏美 尔复兴,最后乌尔城统一了苏美尔和 阿卡德,史称乌尔第三王朝。


这一时期王权大大加强,国王在政治上 实行中央集权制,各城邦恩西的地位与经 前大不相同。①不再世袭。②可调任,也 可免职。③降为从属中央政权的地方统治 者。④不能免除缴纳贡赋的权利。⑤其职 责主要与神庙事务有关,从神庙获取俸禄。 ⑥在本城仍保留司法裁判权。⑦各城恩西 之间可能有商业等方面的联系,这说明, 由氏族贵族演化而来的地方贵族的势力, 这时已受到严重削弱,政治上不再具有先 前那种特殊地位了。

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社会经济进一 步发展,农业由锄耕转向犁耕,手工业以 冶金和陶器比较发达,制作精美;商业、 贸易也有发展。文字进一步发展成为楔形 文字。此外,在一些文书中经常提到男奴、 女奴和奴隶主统治阶级成员的各种名称。 总之,两河流域南部出现了数以十计的奴 隶制城邦,这些国家都是一些人口不多、 地域狭小的小国,因此近代史学把这样的 国家称为城市国家,简称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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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两河流域 早期的奴隶制国家
一、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和居民 二、苏美尔城邦 三、阿卡德王国 四、乌尔第三王朝
一、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和居民

两河流域又称美索不达米亚(意为两河 间的土地),包括今伊拉克境内幼发拉底 河和底格里斯河中下游地区。两河流域分 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称亚述(得名于亚述 城),南部称巴比伦尼亚(得名于巴比伦 城),巴比伦尼亚又分为南北两部分,北 称阿卡德,南称苏美尔。

两河流域最早文明的创造者是 居住在苏美尔地区的苏美尔人,他 们讲苏美尔语。约公元前三千年代 初,一种与苏美尔人语言完全不同 的人到了苏美尔以北的地区,因为 后来他们在那里建立了阿卡德国家, 所以被称为阿卡德人,他们的语言 属于塞姆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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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美尔城邦

从约BC4300年起,苏美尔各 地开始了氏族公社解体向文明时代 的过渡过程。在考古学上被称为埃 利都•欧贝德文化期(BC43003500年)、乌鲁克文化期 (BC3500-3100年)、捷姆迭特• 那色文化期(BC3100-2700年)。
二、汉漠拉比法典及其所反映的社会

根据统一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为了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巩固政权, 汉漠拉比制订了古代奴隶制社会第一部较 完整的法典(这部法典是世界历史上第一 部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汉漠拉比 法典,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 刻在一个玄武岩石柱上。前言宣扬他的权 力来自神授,同时宣扬他的所谓功绩,结 语主要宣称他的法典的所谓“公平”与 “正义”,希望垂之后世,正文共有282条。

苏美尔地区的奴隶制城邦,它们都有 都城,郊区有若干村镇和若干作为园圃和 农田的土地。土地分为两类:一类属于神 庙所有,这类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而且神 庙经济在苏美尔各邦的经济生活中占主要 地位;一类属于农村公社所有,而这类土 地已经分配给了各个家族,他们必须向国 家缴纳赋税、服劳役。村社的土地可以买 卖,土地兼并现象也很严重,迫使大量的 公社成员失去份地,失去公民身份,沦为 依附者。
1、等级制度

法典把巴比伦人分为三个等级:①阿维 鲁,为有公民权的自由民。②穆什根努, 为无公民权的自由民。③奴隶,是完全无 权的人。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 同。从经济上说,前两个等级的情况更复 杂,阿维鲁中有奴隶主,也有非奴隶主, 穆什根努中同样也有这两种情况,二者的 区别在于穆什根努是依附于王室的人,包 括部分小生产者,至于奴隶则完全是奴隶 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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