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水利部发布“三定”方案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办政法〔2024〕44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政法〔2024〕4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6日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1.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修改。
举全系统之力,汇各方之智,压茬推进立法调研、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工作,提高修改质量。
加强立法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024年底前向国务院报送修改草案稿。
2.着力推动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及实施。
全力推动节约用水条例尽快颁布出台,认真抓好条例宣贯实施。
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涉水条文研究起草工作。
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
组织完善黄河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做好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3.持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流域治理管理、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审查修改和审议出台工作。
重磅!应急管理部发布“三定”方案
遴选考点:重磅!应急管理部发布“三定”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2018]60号应急管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应急管理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攻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中央、国务院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授力量建设,管理国家综合性应急教援队伍,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1•【文号】办农水〔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农水〔2024〕3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扎实做好2024年度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特制定《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1日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真抓实干、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夯实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1.加快编制完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省份要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以完善“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县域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为重点,强化目标指标管理,抓紧组织编制、完善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党政机构改革中“三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1982年的党政机构改革是“三定”制度的开端党政机关的职能,从总体上来说是比较稳定的。
但是,各机构的职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各机构管理对象、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变化,机构的职能必须不断调整变化。
这就是每过5~10年就要进行一次机构改革的原因,职能要随着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来变化。
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为规范部门的职能履行,曾制定过十几个部、委、局的《组织简则》,后来由于历史原因,《组织简则》运行一段时间后即不再实行。
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构改革围绕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重塑政府体制,并对其进行根本性的改造。
1982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主要侧重精简机构,并在精简的过程中探索出以职责来确定机构和编制的经验,成为“三定”制度形成的开端。
1982年3月,国务院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机构改革“必须首先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每个机构,每个人,负什么责,办什么事,都要有个章程”。
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改革首先从“讨论机构的职责范围入手”,并且在机构精简之后,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各部门上下左右之间的工作关系,如国务院各部、委之间的关系,国务院各部、委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及其所属厅、局之间的关系,然后“订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与国务院同时进行机构改革,并采用了相同的方式进行,即经过“定任务、定机构、定编制”实行改革,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都要在这样“三定”的基础上,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这次机构改革实际上成为“三定”制度的最早雏形。
当时的“定任务”主要强调各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任务和职责范围,在后来的改革中逐渐演变为机构的“职能”。
二、1988年机构改革第一次正式提出制订“三定”方案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方法步骤上第一次正式提出各部门要制订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这在以往历次机构改革中是没有过的。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3.21•【文号】办建设〔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4〕10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守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底线,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法治,着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1.强化组织管理。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加快建设进度。
组织各地加快实施防洪关键控制性枢纽、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新建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项目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动态监控进度滞后项目,分析解决制约关键因素,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水务局三定工作方案
水务局三定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键盘的敲击声伴随着思考的节奏,我沉浸在方案的构思中。
水务局三定工作,这是一个既宏观又具体的任务,涉及到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
我深吸一口气,调整坐姿,开始敲打键盘。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水资源是生命之源,是国家发展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问题日益突出。
本次三定工作,即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旨在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1.工作背景(1)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地区分布不均。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浪费现象严重。
(3)水资源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水域水质恶化。
2.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
(3)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高生活质量。
二、工作内容与任务1.工作内容(1)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摸清水资源家底。
(2)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和措施。
(3)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4)推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5)加强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2.工作任务(1)完成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为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提供依据。
(2)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明确水资源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
(3)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水资源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广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降低水资源浪费。
(5)加强水环境治理,确保水域水质达标。
三、工作措施与保障1.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资源三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4)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水资源保护。
2.工作保障(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为水资源三定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5.31•【文号】水运管〔2021〕164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依法对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的重要基础工作。
近年来,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虽然取得了显着进展,但还有一些地方工作明显滞后,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部门协同不畅、经费落实困难、推动力度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依法监管的突出短板。
为做好“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以下简称划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闸和堤防等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其中,2021年底前优先完成具有防洪任务的国有大中型水库、水闸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3年底前完成具有防洪任务以及涉及防洪安全的所有国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国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二、工作安排(一)开展划定情况排查,建立未划定工程名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工程管理单位,全面排查核实已建成国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情况。
对尚未完成划定的工程,工程管理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级分类建立待划定工程名录。
(二)编制“十四五”划定工作总体方案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划定情况排查结果和工作实际,按照“十四五”划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明确水库、水闸、堤防等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水利部三定方案
水利部三定方案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趋严重,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水利挑战,水利部积极制定了三定方案,旨在优化水利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水利部三定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固定水定额方案固定水定额方案主要是针对日常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进行管理。
根据人口数量和农田面积,将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配置,制定固定的水定额。
具体而言,该方案将通过智能水表的安装和使用,在居民和农业灌溉领域实行计量用水,通过定额限制每户每月用水量,以及每亩耕地每年灌溉用水的数量。
通过固定水定额方案的实施,既可有效地控制居民和农业用水的量,降低过度消耗现象,又能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浪费。
同时,该方案还有助于增加居民和农户对水资源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促使他们改变过度消耗水资源的行为习惯,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
二、灵活调度方案灵活调度方案主要是针对水库和水源地进行管理。
根据不同地区的水情情况,结合气候变化趋势和水资源供需状况,合理安排水库蓄水和水源地的调度,确保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
针对不同季节和气候条件的变化,水利部将制定相应的灵活调度方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和预测模型,及时调整水库的蓄水量和水源地的供水量。
同时,水利部还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提高水资源监测预警水平,通过技术手段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水库和水源地的精细化管理和动态调控,以应对水资源供需波动。
三、水资源综合治理方案水资源综合治理方案是在全面了解地区水资源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打造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该方案将通过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鼓励科技创新和水利设施更新改造,推广节水设备和技术的使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同样重要的是,水利部还将加强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水质安全和生态平衡的维护。
总结:水利部三定方案是针对当前全球水利挑战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方案,旨在优化水利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三定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
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部委“三定”方案陆续公布
部委“三定”方案陆续公布作者:蔡如鹏来源:《畅谈》2018年第18期始于今年“两会”的第八次政府机构改革,正迎来新的节点。
近日,多个新组建部委的“三定”方案陆续公布。
从公布的方案看,这场涉及范围广、职能调整深刻的机构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三定”即“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是指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
不难看出,今年“两会”期间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各部委的“三定”方案得以落实和体现。
同时,由于“三定”方案涉及将来各部委的具体事项,比如机构如何设置、人员编制有多少、承担什么样的职能,因此格外受到关注。
按照这轮改革的时间表,各部委的“三定”方案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报批印发,年底前落实到位。
环保督察成常规性制度在这轮机构改革中,环保部“升级”为生态环境部。
除了之前的职责外,还增加了国家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等近10项与环保相关的职责。
这些变化在“三定”方案中都得到了体现。
比如在生态环境部21个内设机构中,新成立的应对气候变化司、海洋生态环境司,分别整合了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海洋局的相关职能。
根据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司将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海洋生态环境司将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
此外,新成立的内设机构还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按照方案,这个新机构将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中國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成立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应该是由原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演化而来。
2018年水利部三定方案
2018年水利部三定方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11号),设立水利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取消指导部属院校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
遴选公告: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
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管理现代化建设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管理现代化建设我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问题日趋突出。
水资源短缺、洪涝和干旱灾害损失增大、生态环境恶化,已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构成严重威胁。
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战略物质,必须以水资源的到破坏。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能超过“水资源可利用量”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世界气象组织共同制定的《水资源评价活动——国家评价手册》,对水资源的定义是:“可利用或可能被利用的水源。
该水源具有足够数量和可供利用的质量,并能够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可被利用的”。
我们通常讲的水资源是指:通过水循环能逐年更新的、并能够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活动利用的淡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水。
对流域(或地区)进行水资源评价时,选用代表性的水文系列是十分重要的。
对某一特定流域(或地区)来讲,受年降水量变化的影响,每年水资源总量都是不相同的,因此,选用不同的水文系列计算出的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也是有差异的。
1956(或预见的时期内,能基本满足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并有所改善的需水量、河道内必要用水量的前提下,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可供河道外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能基本满足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并有所改善需水的前提下,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开发利用的浅层地下水的最大水量。
3.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指流域或地区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对某一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支撑能力。
对某一流域或地区而言,在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下,水资源承载能力是相对有限的。
但水资源承载能力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也是可变的,是个多变量的函数。
因为实践证明,人口增长、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GDP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加强水管理现代化建设通过上述分析更清楚地看出,能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的主导因素是人类活动,因此,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所采取的行动计划和行为方式,就成为问题的关键所在。
水利部水文设备管理规定
水利部水文设备管理规定水利部水文设备管理规定(1993年1月30日水利部水文[1993]40号通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设备的管理,不断提高水文、水质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的技术水平,根据《水利部设备管理制定》,结合水文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水文、水环境部门的设备管理,其内容包括测验仪器和测报设备的管理两部分。
测验仪器系指为直接量测各水文、水质要素所采用的仪器,如雨量计、水位计等。
测报设备系指为水文、水质监测提供的设施和场地、以及为数据处理、水情预报、传输服务的设备和设施,如测船、缆道、水质分析设备和通讯电台等。
第三条水文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创造技术经济条件,并依靠组织手段,对水文、水环境部门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类设备,从选型购置、监造检验、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更新直至报废进行综合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充分发挥效能,取得良好效益。
第四条水文设备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水文事业发展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管理工作要面向业务、面向基层、一切从生产实际需要出发;发扬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精神,认真搞好现有设备的养护与维修;加强设备管理的科学研究,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第五条水文设备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水文主管单位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规定根据水文测报、水质监测工作的需要,对各主要设备的配置标准,检修和使用年限仅作原则规定,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主管单位可根据所属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工作环境等条件,适当予以调整。
非主要设备的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级水文主管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养护维修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水利三定方案
水利三定方案
水利三定方案是指“确定河道征迁、确定水利安置、确定群众
安置”三个具体方案的总称。
下面是水利三定方案的基本内容:
一、确定河道征迁方案
1. 调查评估阶段:对需要征迁的河道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确定征迁范围、征迁标准、征迁方式等。
2. 征迁方案确定阶段: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河道征迁方案,明确征迁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标准。
3. 征迁实施阶段:按照征迁方案,进行河道的征迁工作,包括征收土地、拆迁房屋、安置被征迁人口等。
二、确定水利安置方案
1. 水利设施建设规划阶段:结合水利工程的具体要求,确定水利设施的建设规划,包括水库、灌溉渠道、抗旱设施等。
2. 水利设施建设方案制定阶段:根据建设规划,制定详细的水利设施建设方案,包括工程规模、施工工艺、投资预算等。
3. 水利设施建设实施阶段: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包括土地准备、施工、验收等。
三、确定群众安置方案
1. 调查评估阶段:对被征迁群众的生活状况、就业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了解其需求和意愿。
2. 群众安置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群众安置方案,包括安置地点、安置方式、资金补偿等。
3. 群众安置实施阶段:按照安置方案,进行群众的安置工作,包括提供安居房、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
总之,水利三定方案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障河道征迁、水利设施建设和群众生活安置而制定的详细方案。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才能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和群众的满意生活安置。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3•【文号】办运管〔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运管〔2024〕58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23日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观念、预防为主、管住为王,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1.大力推进先行先试。
全面推进试点水库、先行区域实施全覆盖、全要素、全天候、全周期“四全”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法治、责任制“四制(治)”体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强除险、体检、维护、安全“四管”工作,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探索路径,率先实现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不断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2.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分级公布大、中、小型水库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
切实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全覆盖开展责任人培训。
全面落实堤防、水闸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运行责任制。
3.排查整治工程隐患。
全覆盖开展水库、堤防、水闸汛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构)筑物等关键部位工程隐患做到早排查、早整治、早消除。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6.14•【文号】办资管〔2022〕188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资管〔2022〕188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管理业务应用,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我部制定了《2022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2年6月14日2022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22年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大力推动智慧水利建设的部署,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总体要求,在指导做好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先行先试的同时,根据水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着重加强用水量统计与分析、水资源监管、地下水超采治理等重点业务应用,强化算据、算法、算力,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业务应用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的原则,重点加强用水总量统计与分析、取用水监管、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水量分配方案落实、取水许可证照管理、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水污染事件应对等方面业务应用。
1.用水量统计与分析。
利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按季度统计大中型灌区、重点公共供水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等取用水户用水量数据;按年度统计小型灌区、非重点公共供水企业、非重点工业企业、非重点服务业、河湖补水工程等用水量,汇总形成年度用水总量数据;按流域、区域、水源等进行季度、年度用水量情况分析。
水利三定方案
水利三定方案
水利三定方案是指水利规划系统中的三项重要规划准则,即水定、工定和田定。
首先是水定。
水定是指确定水利工程的水文要素和措施,包括水源、供水能力、排水能力等。
水源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地下水以及雨水资源,确保供水稳定。
供水能力是指水利工程能够满足供水需求的能力,需要根据人口、经济发展和用水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和规划。
排水能力是指处理和排放污水的能力,需要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水环境质量。
其次是工定。
工定是指确定水利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布局。
建设规模要根据水源和供水需求来确定,同时考虑工程的可持续性和资源利用效率。
布局要合理规划水利设施的位置和分布,以便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需求,同时降低工程的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平衡。
最后是田定。
田定是指确定水利工程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管理制度要规范水利工程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运行机制要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机制,合理分配水资源,确保水利工程的效益最大化。
同时,还要重视水利人才的培养和技术创新,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水利三定方案是水利规划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规划水文要素、建设规模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推动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1.19•【文号】办调管〔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调管〔2024〕18号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1月19日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以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水资源统一调度、调水工程管理、调水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调水管理力量。
一、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1.持续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组织健全永定河生态补水机制,保持永定河全年全线有水。
力争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
继续实现漳河全线贯通。
2.持续强化流域区域生态调度。
实施黄河生态调度,科学向清水沟、刁口河生态补水。
继续加强西北内陆河生态调度,确保黑河东居延海、塔里木河台特玛湖维持一定水面面积。
强化汉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提高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和汉江中下游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5.13•【文号】水节约〔2024〕132号•【施行日期】2024.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预算、决算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探索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水利部编制了《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申报试点,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指导申报地区高质量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审核后报水利部。
试点公布后,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工作支持力度,积极为推动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水利部2024年5月13日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探索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根据当前资源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在继续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的基础上,水资源和建设用地也要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约束性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落实。
要研究建立双控的市场化机制,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
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的创新探索。
试点地区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借鉴预算管理收支平衡等理念,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当前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分类探索水预算管理的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通过2—3年的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用水精细化管理和高效配置模式,为推动全面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提供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