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地籍测量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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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籍测量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
****************
二O O五年二月九日
地形地籍测量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
一、首级控制(平面、高程控制)测量
1.1.仪器设备检查情况
1.1。
1 仪器检定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检验资料是否齐全。
1。
1。
2 水准仪i角有无检查记录,精度是否符合限差规定。
1。
1。
3 用于等级水准测量的水准标尺,有无检查标尺零点差及有关的真长改正值。
1。
2. 控制网布设
1。
2.1 所布设的首级控制点是否满足测区要求,特别是测区边缘能否控制,是否能满足下一级控制发展的需要。
1.2.2 所布设的控制点是否逐级发展,有无先布设低等级控制,再布设高等级控制现象,
无特殊情况,不能先布低等级控制后布设高等级控制;如有先布设低等级控制,再布设高等级控制时,低等级的控制网与高等级控制网的联测方法及平差方法是否正确;闭合导线的联测及检查是否正确,能否保证控制点点位的精度.
1.2.3 点位布设是否均匀合理,是否便于下一级控制的发展,是否便于设站,视野是否
良好,能否满足二个以上通视方向的要求,能否满足测图需要,是否按原设计方案布点,改变部分是否报总工室审批,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的要求。
1。
2。
4 埋石:
a、控制点能否便于较长时间保存。
B、埋石点的标石规格和中心标志是否符合设计书的要求,标石是否规整光滑,字
体是否字模压印或锯刻,字体朝向是否符合要求。
C、凿(锯)石点的框边深度、中心钉、字体、朝向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的要求。
D、点之记(Ⅳ等点从上等级)或点位说明(5秒点)是否符合要求,点位略图、交
通线路说明是否清楚,点位说明是否清楚。
1。
2。
5 起算数据:起算点等级、精度、坐标系统及投影面和投影带是否符合本测区的要求,高程系统是否正确,平面坐标和高程数据的来源是否可靠,高程导线起闭点是否经相应等级水准联测。
1。
2.6 联测略图:
a、联测的方法、方向是否正确,与观测记录是否一致。
b 、平面、高程的联测是否标明,起始方向点有无标注。
C、图例是否齐全,是否与计算机上的文件内容一致。
1.2。
7 观测记录手簿:
(1)普通记录手簿的封面、封底是否按规定填写:等级、测区、统一编号、日期、测量单位。
(2)电子记录手簿有无按照封面,检查记录,目录,说明(包括记录软件的基本功能及符号的含义、仪器型号、加常数、乘常数、观测记录员等),记录软件在作业前有无进行检验。
注意有无用手工记录,然后输入计算机打印成观测记录手簿等转抄现象.
(3) 观测者、记录者、日期、仪器、气象等记录是否齐全合理。
(4)第一、第二检查者有无检查和签名。
(5) 归零差、2C变化(互差)、半测回差、测回互差、指标差有无超限,测回数、度盘
配置是否正确,测边测回数是否正确。
(6) 秒数读数、仪器高、觇标高有无改动,零方向不能改。
(7) 记录格式是否正确,字体是否正确,有无连环划改或擦改。
(8) 划改有无注明划改原因,划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须重测、补测的成果有
无注明补在那一本那一页;电子记录手簿中,不能将补测成果替补在原不符的观
测成果栏,将不符合要求的观测记录删除后再打印,应保留原观测数据,用斜
线划去注明原因及补测的相关页码.
(9)重测、补测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注意有无伪造成果现象。
(10)分组观测是否符合要求,7个以上方向才需要分组观测,7个以下方向不
能分组观测,有无同一组观测拆成若个观测站记录数据,4个以上方向要归零。
(11)水准仪观测前有无检查i角,误差是否符合技术规定,水准观测的误差是
否符合限差规定,是否能三丝读数。
1。
2。
8 计算手簿:
(1) 手簿的装钉是否按规定:封面、计算说明、检查者记录、目录、略图、起
算点数据成果表、平差计算顺序装钉,填写是否清楚,检查者有无签名.
(2) 计算使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验算,使用的计算软件是否说明。
(3)测边成果有无做加常数、乘常数、气象、改平、测区高程投影、高斯投
影等改正,8″、图根点不必投影改正。
(4) 各项误差是否符合相应等级限差规定;导线总长、平均边长、边数、测角
中误差、点位中误差、各项闭合差、往返测高差的较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起算点数据输入、观测数据输入、总点数、点号或点名输入是否正确,先
验值输入是否合理,各项限差值输入是否符合相应等级要求.
(6) 取位是否符合要求(四舍五进原则:小于五时舍去,大于五时进位,正好为
五时则偶进奇不进,即进位后为双数则进,否则不进。
(7)使用的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1.3。
导线测量相关精度要求
1.4 图根控制
1。
4。
1 在首级平面控制、高程控制基础上发展图根控制,点位布设是否均匀合理,是否便于设站,视野是否良好,能否满足二个以上通视方向的要求,能否满足测图需要。
1。
4.2 支站点一般不能作为图根点,在支点上摆脚架,有观测记录和有计算资料的可作为图根点,但不能再发展。
1。
4.3 支导线不能大于三条边,角度观测要观测左、右角,即对后视方向为零方向测左角,再对准前视方向为零方向测右角,左、右角相加应为360度,误差要进行配赋,闭合差允许为±40″;边长应往、返测取平均值。
1。
4.4 埋、凿石点的规格、点位密度、点位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的要求。
二、地形测量
2。
1 野外地形地物数据采集
2.1。
1 采集地表面的所有地物点,如房屋、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地下电缆桩、检修
井(特别是通讯检修井,表面盖是方形或长方形防的为手孔,表面盖是园形的为人孔)、雨水井、污水井、水蓖、桥梁、涵洞等采集是否齐全,位置、形状是否正确,有无变形。
2。
1.2 地形地貌采集是否正确,地形特征点:山顶、鞍部、山谷、山脊、凹地、陡坎顶、坎底、斜坡顶及坡脚等有无采集高程,高程点密度是否符合要求(一般地形每10cm×10cm方格内测注高程点不能少于9个,坎上坎下和坡顶坡脚均应测注高程),双线道路中间,图上相隔约10厘米应测注一个高程点,变坡的高低处也应测注相应的高程点。
2。
1.3 道路、水域数据采集是否正确.道路应根据相应比例尺测定单线路还是双线道路,是大车路还是等级公路,应测注路面高程和铺装材料,有名称的应标注名称;街道有渠边石(即路边与人行道之间高出约15cm的砌石)的应测定街边线,否则不必表示街边线;村庄内不必绘大车路符号,非等级的水泥路,应测水泥路面宽度,加注“水泥"二字即可,不必绘大车路符号。
河流测注相应的水涯线和高程,河滩应测注高程点;双线沟两边陡坎较宽时,应用斜坡表示;沟宽应以常有水域范围表示,并应测注沟底高程,注意流向的观察和表示;鱼塘有斜坡时应测注水涯线,水库边沿应测注水涯线,各种水涯线的属性不能混淆。
2.1.4植被范围数据采集是否正确。
植被范围较大时,应注意测定地类界线和植被的种
类,另星植被应测注在相应位置,花圃应实测范围,工厂内或门前等地人工种植的草地,如配种有相应的花丛时,可用花圃符号表示,无花丛时配草地符号加注“草坪”字样,不能用改良草地符号;果树不成果园时不注果树品种名称。
2.1.5外业数据采集前及结束工作时,应注意测站点的检查,以免造成错误和不必要的
返工、补测。
2.2。
图面室内检查
2.2.1 图廓外注记是否按规定注记,有无错漏,图名在图内有无此单位名称注记,该图
名是否合理,一个单位占几幅图时,应以占图幅面积较大的部分起图名,测量日期是否按实际作业时间注记,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等高距等有关内容注记是否正确。
2。
2.2 平板测图时,图廓点、坐标格网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机绘图时,应检查其绘出的坐标格网是否符合要求,所绘的格网有无变形超限.
2。
2.3平板测图时控制点展点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该图幅控制点密度是否符合要求,能否满足测图需要,每幅图应不少于8个图根控制点(包括等级控制点).
2。
2.4 埋石点数是否符合规定(居民区一般为4个以上,非居民区一般为3个以上,分布是否合理,能否相互通视。
2。
2.5 地形图检查:图式符号表示是否正确、清晰,注记是否正确,相关有无矛盾,房屋结构,层次有无错、漏,地物名称是否注记齐全。
高程数量是否满足每格不少于9—10个高程点注记;地形特征点、堤、路中等高程点注记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即是变坡的最低处、最高处、鞍部有无高程点注记;街道交叉处、街道中心有无高程,道路中心、道路交叉中心、堤交叉中心、堤顶有无高程,空旷地有无高程,坎上、坎下有无高程或比高。
高程比例尺是否正确,线型表示是否正确,等高线是否圆滑,间距是否合理,点线有无矛盾。
铺装路面有无注记路面材料,流向有无标注符号,流向是否正确等。
2.2。
6 地理名称注记是否齐全,机关、学校、道路名称、街巷、山谷、厂矿等单位及地理名称。
河
流名称注记字体、方向是否符合要求.各类地形地物属性是否正确,。
2。
2.7 修、补测图应检查旧图中所表示的符号、线型、注记是否己修改完善,有无错、漏;新修测图与旧图接合有无矛盾。
2。
3 。
野外地形图的检查
野外检查要做到四到:即走到、想到、看到、量到.
2。
3.1 野外巡视检查:野外巡视检查最重要的一条是能够站得住,主要是检查所测的地形图的图面与实地地形地物进行对照,看有无差、错、漏,表示是否齐全、合理。
如房屋结构注记是否正确,房屋相互关系及与周围的地形地物的关系是否正确,有无移位变形,飘楼、阳台有无分开表示,大、小是否与实地相符;注记的高程点高程与实地相关地形地貌比较有无变形,是否正确;地类、植被表示是否正确,道路、水系是否表示齐全,地理名称是否正确,图式符号表示与实地相关地物是否一致等所有规范和设计书规定的应该表示的内容是否正确、齐全,要特别注意所绘制的山的形状,是否与实地相符,内业检查等高线走向有怀疑的地方,应重点检查。
2。
3.2 修、补测地形图时应注意:新修测的或新补测的地形地物与旧图接合处的地形地物有无矛盾,新测地物与旧图所测的地物关系有无明显矛盾,新测地物与旧图地物的相关误差是否符合有关的限差要求,接边处是否修改完善。
2.3。
3 设站检查:检查地形地物平面、高程精度.每幅设5个站左右,应注意多方面的
检查,即房屋密集和不密集、其他地物点、高程点等均应有相应的检查量,全面反映测图精度情况,注意薄弱地方检查。
2。
3.4 量边检查:全幅内各处量取50条边以上,注意薄弱地方。
2.3。
5 检查比例:小组、队级100%检查,院质检科抽查10%以上,(一个测区原则上
每个作业组都应抽查)。
5%,大于5%为不合格。
中误差计算公式:
高精度检查的计算公式为:中误差计算 m
=±√[ΔΔ]/ n
=±√ [ΔΔ]/ 2n
同等精度检查的计算公式:中误差计算 m
2。
4。
地籍测量
2。
4。
1 地籍测量与地形测量所采集的要素基本相同,目前地籍调查测量分两种方法进行:一种是先进行地籍调查,即有现势性较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的城镇,以大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地籍调查的工作底图,在地籍调查过程中除调查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土地使用者、土地位置、土地利用类别、批准使用面积等,同时在实地的每宗地的界址点位置上标有该宗地的界址点符号、宗地编号和界址点编号,在调查工作底图上用红色标注界址点和界址线以及门牌号、宗地编号、权利人姓名、界址点编号等,测量数据采集时,除采集地形地物点外,同时测定界址点位置,输入宗地编号和界址点编号;另一种方法是没有现势性较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的城镇,先进行地形图测量,利用新测地形图作为地籍调查的工作底图,再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内容相同,宗地位置及相关内容均标注在地形图上。
界址点位置实地是否标注宗地编号和界址点编号,各地有所不同,有的市、县实地标注,有的市、县实地不标注,这种方法是在地形图上派生地籍图。
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其界址点点位精度的要求是一致的。
因此,只要不是纯地形测量或是纯地籍测量,其野外数据采集的内容是一样的,只是地籍测量的房角点及界址点精度要求较高,界址点精度要求:明显界址点精度,中误差为5cm;隐蔽地区中误差为7。
5cm,检查时允许误差为中误差的2倍。
2.4。
2地籍图的编绘内容表示是否齐全.在编绘地籍图时,有些地形要素不表示,如行
树、沙井、检修井、电力线、通讯线路等,但是,对界点线有关的陡坎、斜坡应表示。
在编绘地籍图时,应注意宗地编号、界址点符号、界址线以及界址点编号的表示是否完善,界址线是否封闭,宗地编号是否合理、齐全,有无重号,门牌号码有无注记,地籍图上宗地内容是否注记齐全(宗地内应注记:门牌号、宗地编号、土地利用代码、土地使用者名称,小宗地无法注记时,可只注记宗地编号),街道、街坊线表示是否合理,有无注记相应街道街坊的编号。
地籍编号采用地区代码+街道、街坊、宗地9位编码。
地区代码不在地籍图上标注,只在地籍调查表上注记。
土地编号表示内容如下:
4401 11 01 02 00401 广州市代码番禺区代码街道编号街坊编号宗地编号
其中街道编号2位,街坊编号2位,宗地编号为5位编码,如果是块地时,其宗地编号为4位,第一位用块地代码表示,如00401宗地块地时,其编号改为K0401,公路用G,铁路用T等代码.已调查的宗地,但权属来源还不清楚的宗地,仍按宗地编码保留,但应在地籍调查一览表上注明“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或未办证”等有关说明,便于查询。
地区代码不表示在地籍图上,只在地籍调查表内填写,有的市、县则统一编为宗地编号,一般地籍图上宗地内只表示宗地编号,可根据各地的要求来表示。
2。
4。
3 宗地图内容表示是否齐全。
宗地图内本宗地界址点线用红色,邻宗地界址点线用黑色。
宗地四至是否表示完善,即邻宗地有名称的要注名称和宗地号,无名称时,空地注“空地”二字,街巷注相应的街巷名称。
注记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压盖,图面是否清晰,界址线有无注记边长数据,属性数据内容是否齐全、准确(宗地编号、户主(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单位用地加注单位代码),土地属性,土地利用代码,批准用地面积),宗地内地物是否表示完善,面积量算是否正确。
2.4.4 地籍测量野外检查
2.4。
4。
1 地籍图检查内容:宗地编号是否正确,门牌号有无错、漏,界址点位及界址线与实地是否相符,土地使用者名称有无错、漏,文字是否正确,与宗地界线相关的地形地物等地籍要素表示是否齐全(如房屋、陡坎、斜坡等),界址点、界址线精度是否符合精度要求(即检测界址点坐标精度,丈量界址线边长及相邻宗地界址点间的相关边长精度,宗地内地物表示是否完善等。
2。
4.4.2宗地图检查:宗地图是否按宗地图有关项目表示(见2。
3。
3条),宗地图内容是否与地籍调查表内容一致,有无错、漏.
以上执行规范:1、《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2、《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1995。
4、《地籍测量规范》 CH5002-94。
5、《地籍图图式》 CH5003-94。
6、《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 GB149112—94。
7、《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1001-93.
8、《全国土地分类表》国土资发[2001]255号。
9、国家土地局制定的《土地登记规则》。
10、广东省国土厅1999年制定的《广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
(试行).
11、《土地确权有关规定》.
2。
5.精度统计内容
2。
5.1导线精度统计 %
注:ó为方位角闭合差及导线闭合差的相应限差
2。
6. 上交资料
2.3.1 各类仪器、工具的检查、检验资料.
2。
3。
2 精度统计资料是否齐全(控制、水准、地形测量等精度统计)。
2。
3.3 设计书规定的上交资料是否齐全.如控制观测计算资料、水准观测计算资料、点之记或点位说明书、地形图、地籍图、宗地图、数据光盘、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地形地籍测量资料和相应的图件.
2。
3.4 交院质量检查科检查时,应交齐所有资料及队级的检查意见登记资料(检查记录最好装钉成册)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和结论。
二ОО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