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缘技术监督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
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试行) (SWMAS-2012-JJ/05)
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6 职责
7 检查与评价
8反馈
附件:1.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制度检查/评价表
2.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3.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月度报表
4.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计划
5.绝缘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6.绝缘技术监督预警回执单
7.电气设备绝缘定级办法
1、目的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绝缘技术监督目的是掌握电气设备绝缘的运行情况,科学管理电气设备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电厂安全发、供电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检查、检修、分析鉴定,及时消除绝缘缺陷和薄弱环节,使电气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建设的要求。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
电力部颁发的DL/T 1053-2007《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交接试验按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华东电管局颁发的《绝缘技术监督条例》
神皖颁发的《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华东电管局颁发的《电气设备绝缘定级办法》
4、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无
5、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 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要求
5.1.1 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
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5.1.2 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网应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5.1.3 为保证公司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
开展,根据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5.1.4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予试为手段。
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设备诊断新
技术和仪器设备。
5.1.5 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制度,按照神皖能源公司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规范执行。我公司有关标准与上级规定不符时,应及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修订,与地方部门有关的标准有不符
时,应及时与地方部门取得联系,以保持技术标准的规范化。
5.2 技术监督工作制度
5.2.1 定期/例行工作报告制度
5.2.1.1每月25日15:00前电气分公司按附件填报《绝缘技术监督及设备
管理月度报表》报设备部、安全监察部。(其中“设备管理”部分由设
备部在23日下班前报送至相应专业监督主管或专职)每月26日15:
00前安全监察部报送到神皖安生部。内容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各项
工作和指标。
5.2.1.2安全监察部在按要求报于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安徽省电力公司的
报表同时抄报神皖安生部。月报:次月5日前;季报:次月5日前。半
年报:次月5日前
5.2.1.3每年10月15日前,各专业应将下一年度的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
计划上报公司设备部。设备部汇总整理,报安全监察部。经有关领导审
批后,在10月25日前报神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5.2.1.4每年1月3日前各专业应将上一年度的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报安全监察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在1月5日前报神皖集团公司安全
生产部。
5.2.1.5 重大事件报告和技术处理原则:在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重
大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在12小时内由设备部报告安全监察部,并及
时向神皖安生部报告。同时组织召开分析会议(必要时神皖安生部和电
科院相关技术负责人参加),讨论、确定技术处理原则和现场实施技术
方案,报神皖安生部审核后实施处理;涉及复杂技术问题的,应当在确
定前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并报神皖安生部。
5.2.1.6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管理的作用,将防止、解决“三重大”(即重大缺陷、
重大隐患、重大监督异常事件)作为技术监督的目标,贯彻25项反事故
技术措施,有效地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5.2.2 定期例行查评制度和例会制度
5.2.2.1建立电气设备绝缘监督技术监督定期查评制度,一般每年2次,可与春
秋检同步进行,根据《电力全过程技术监督》(2009版)检查评价标
准进行查评。
5.2.2.2由电科院组织对公司的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评价活动的开展质量进行定
期检查,形成专项评价报告报神皖报安生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各专业于检查的次月开始,每月3日前按附件的格式将整改完成报设备
部,设备部汇总后每月4日前将情况报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报神
皖安生部。
5.2.2.3电气设备绝缘专业技术监督例会每半年一次,由监督专职召集监督网成
员参加,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并在次月15日前出会议纪
要(行文公布)
5.3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项目管理
5.3.1 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