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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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Q/XT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20-06-01发布 2020-06-01实施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 次前言............................................... (II)1 目的和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组织机构与职责 (1)4 管理内容与要求 (3)5 考核 (5)前言技术监督是保证公司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生产设备可靠性,确保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适应绝缘、热工、金属、化学、电测仪表、环境保护、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节能等技术监督工作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技术监督管理规定》(Q/XT 208018-2018)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XT 208018-2018。

本次修订与前版内容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组织机构及职责;——补充了监督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由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陈朝晖本标准审核人:王旭凤本标准审定人:赵汉成本标准批准人:王毅本标准由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负责解释。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XT 212033-2016《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主要起草人:王旭凤——Q/XT 208018-2018《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主要修订人:王旭凤Q/XT 208018-2020技术监督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技术监督(包括绝缘、热工、金属、化学、电测、环境保护、继电保护、励磁、节能等监督)的管理。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在电力系统中,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因此,制定和执行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规程旨在规范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一、监督对象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各类高压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断路器、绝缘子、变压器、母线等设备的绝缘技术监督。

二、监督内容1. 设备绝缘性能测试: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绝缘性能测试,包括绝缘电阻测试、介质损耗角正切测试等,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2. 设备绝缘状况检查:定期对设备的绝缘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绝缘子表面检查、绝缘子连接处检查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绝缘缺陷。

3. 设备绝缘监测:对设备的绝缘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建立绝缘监测档案,及时掌握设备绝缘状态的变化趋势。

4. 设备绝缘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绝缘维护,包括绝缘子清洁、绝缘子表面涂覆、绝缘子绝缘子串接的绝缘维护等,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监督要求1. 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执行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不得私自更改监督计划或结果。

2. 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对于绝缘缺陷,应当及时制定绝缘缺陷处理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验收。

4. 对于绝缘监测数据异常的设备,应当及时停机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 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建立绝缘技术监督档案。

综上所述,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执行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绝缘缺陷,才能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愿绝缘技术监督规程的实施能够得到各方的重视和支持,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贡献力量。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一、背景介绍技术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工程和服务等技术活动进行监督检验、评估和管理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对促进科技创新、保障生产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源远流长,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

技术监督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建立,使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不断更新和完善的挑战。

二、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技术监督管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

它可以确保产品符合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质量规范,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要求。

同时,技术监督管理可以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为技术问题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丢失。

技术监督管理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在技术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不断追求创新和提高技术水平,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技术监督管理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技术问题。

除此之外,技术监督管理还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

对于一些涉及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业和产品,如食品、医疗器械、建筑工程等,技术监督管理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我国现行的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法律文件之一。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产品质量法,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并对其他行业的产品实施自愿性认证。

2.标准化法标准化法是我国进行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

标准化法规定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审批、实施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标准是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标准,它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1206绝缘技术监督管理-15页精选文档

21206绝缘技术监督管理-15页精选文档

Q/HD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HD 21206—2012绝缘技术监督管理2012-08-31发布2012-09-01实施前言本标准依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结合实际进行编制。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上符合Q/HD 22102《企业标准编写管理》。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继、王净。

本标准批准人:李保洋。

本标准201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2次修订。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绝缘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主管、协管部门、管理流程、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626 劣化盘型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DL/T 664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规范Q/HD 21201 技术监督管理3 术语和定义无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公司总工程师4.1.1 组织贯彻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督促贯彻有关规章制度。

4.1.2 领导和监督各专职人做好各项绝缘监督工作。

4.1.3 组织和主持绝缘监督事故分析会议,布置工作重点和要求,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 审查重要设备的试验标准、试验方案及重大缺陷处理方案。

4.1.5 审查批准绝缘监督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4.2 生产技术部4.2.1 生产技术部是绝缘技术监督的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绝缘监督方面的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等,督促并检查绝缘监督实施细则执行情况。

4.2.2 审批年度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绝缘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4.2.3 对新、扩建及技改工程有关绝缘设计方案要严格把关,并参加发生绝缘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工作。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绝缘监督的主要任务通过对偶电气设备和设施进行各种电气试验,对绝缘强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缺陷和隐患;对电气设备的运行条件和运行工况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在运行中非正常损坏;对执行部颁有关防止电气设备和设施重大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参与对绝缘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和防范对策等。

2.绝缘监督的范围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防污闪的绝缘配备,过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等的交接试验,定期预防性试验并监督上述设备、设施缺陷的及时处理、消除。

3.绝缘监督的主要指标(1)设备预防性试验完成率=完成预防性试验设备台说/进行预防性试验设备台数×100%(2)设备缺陷处理率=处理缺陷项数/发现缺陷总项数×100%处理缺陷的含义是:发现缺陷后采取了措施,可以保证安全运行,如加强监视,油色谱跟踪、临时清扫等可统计在已处理项数内。

(3)设备缺陷消除率=已消除缺陷项数/需了解消除的缺陷项数×100%消除缺陷的含义是:性质严重的缺陷,需立即消除,否则危及设备安全。

4.对绝缘监督工作应关注的重点(1)坚持按规定的周期、项目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交接试验和预防性试验,保证试验完成率达到100%;对发现的缺陷、隐患及时进行消除或处理,保证消缺率和处理率达到100%,不使设备带缺陷运行。

(2)重视发电机、变压器、开关、互感器等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情况以及防污闪、防过电压、接地装置的监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除或处理。

(3)对试验中发现的缺陷或异常(指试验数据虽在合格范围,但比上次试验数据明显恶化),应报经绝缘监督专责人分析认可或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将设备投入运行。

(4)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对有关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设备运行。

(5)改善电气设备运行环境,尽可能减少电气设备受大电流、高电压冲击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的重要途径。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电力设备和路线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六个大点来详细阐述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和重要性。

正文内容:1. 绝缘技术监督的背景和意义1.1 绝缘技术的定义和作用1.2 绝缘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重要性1.3 绝缘技术监督的目的和意义2. 绝缘技术监督的基本原则2.1 安全性原则2.2 经济性原则2.3 可行性原则2.4 可靠性原则2.5 预防性原则3. 绝缘技术监督的具体要求3.1 设备绝缘性能的检测3.2 绝缘材料的选用和使用3.3 绝缘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4 绝缘技术的改进和创新3.5 绝缘技术监督的记录和报告4. 绝缘技术监督的实施流程4.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4.2 监督计划的制定和执行4.3 监督检查和评估4.4 监督结果的处理和反馈4.5 监督实施的持续改进5. 绝缘技术监督的关键问题和挑战5.1 绝缘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问题5.2 绝缘技术监督的技术标准问题5.3 绝缘技术监督的人员培训问题5.4 绝缘技术监督的设备更新问题5.5 绝缘技术监督的信息化建设问题6. 绝缘技术监督的前景和建议6.1 绝缘技术监督的发展趋势6.2 绝缘技术监督的改进方向6.3 绝缘技术监督的建议和措施总结: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确保电力设备和路线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从绝缘技术监督的背景和意义、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实施流程、关键问题和挑战以及前景和建议等六个大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惟独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监督实施,才干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绝缘技术监督的实施,并不断加强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以提高绝缘技术监督的水平和质量。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3)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3)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3)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6.3对违反规程、自行降低标准、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

6.4建立基建与生产各阶段电气设备质量监督签字验收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各级绝缘监督部门或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6.5运行、点检、试验人员发现绝缘缺陷及异常情况的均应记入缺陷记录簿,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6.6每年进行一次绝缘监督工作总结,同时每季按专业管辖范围和评级办法逐台评定绝缘等级,并同时提出消缺和绝缘升级的措施计划,经绝缘监督专责审查,由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属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管理的设备,由绝缘监督专责按时上报。

6.7发生绝缘事故,障碍及缺陷时,绝缘监督专责应协助设备维护部及有关专业做好调查分析工作,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

制定措施,并对发现、分析及消除全过程技术管理有完整的记录。

6.8 试验报告管理6.8.1电气设备试验报告是绝缘监督工作的的基础,应建立严格的校对、审核责任制度,并妥善保管,做到数据准确、随时可查阅。

6.8.2高压试验报告的整理编写工作一般应在试验结束后3天内完成。

6.8.3试验报告必须写明试验性质、设备详细技术资料、试验时的气象条件和全部试验数据,并写明结论,其数据应准确、真实、结论应明确。

6.8.4试验报告应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甲类设备试验报告有设备维护部负责人校对,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乙类设备试验报告有生产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审核,生产技术部主任批准。

6.9 技术资料管理6.9.1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与建设全过程的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

6.9.2设备维护部应有下列资料:6.9.2.1电气设备绝缘系统图、预防性试验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历年预防性试验报告及出厂交接安装试验报告、绝缘缺陷及处理记录。

6.9.2.2全厂安全用具试验记录簿、全厂接地装置图、全厂避雷器设备台账、仪器仪表和测试装置台账、技术培训记录。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绝缘技术水平,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绝缘技术操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绝缘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第四条绝缘技术监督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绝缘技术监督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绝缘技术监督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发放监督证书、处理监督违规行为等。

第二章绝缘技术监督机构第六条绝缘技术监督机构由有关主管部门设立,负责对绝缘技术进行监督。

第七条绝缘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绝缘技术监督的计划和方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组织绝缘技术培训和交流、处理投诉和纠纷等。

第八条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知识。

第九条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绝缘技术监督的内容第十条绝缘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绝缘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2. 绝缘材料的性能测试和评定是否符合要求;3. 绝缘工艺的操作流程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 绝缘工艺的施工和检验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5. 绝缘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第十一条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绝缘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绝缘技术监督的程序第十二条绝缘技术监督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向绝缘技术监督机构提交监督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2. 审核受理: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对监督申请进行审核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 现场调查: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取样。

4. 检测评定: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对现场调查的结果进行检测评定,并发出评定意见。

5. 发放证书: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检测评定的结果,发放相应的绝缘技术监督证书。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一、绪论绝缘技术是电气领域中的重要技术之一,其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电气安全。

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我国出台了《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的基本标准和要求,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二、规程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包括电力系统、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民用建筑、通讯设备以及医疗设备等。

其中,电力系统包括火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工矿企业包括矿山、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农业等行业;交通运输包括铁路、航空、船舶、公路等交通工具;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通讯设备包括电话、无线电、电视、计算机等设备;医疗设备包括医院、诊疗中心、病房等设备。

三、规程管理要求1.设备绝缘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要求。

2.设备绝缘层应具有足够的设备介电强度和机械强度,可以承受设备内部和外部介质的电场力和机械应力。

3.设备绝缘应具有良好的耐温性能、耐湿性能和耐老化性能,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4.设备绝缘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应定期检测,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5.设备接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确保设备的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以避免因接地不良导致的电气事故。

6.新建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7.对于已投入使用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8.设备在维修、检修和更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绝缘性能不受影响。

9.设备的设备绝缘性被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不出现问题。

10.应制定健全的绝缘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规程实施机制1.各级电力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管理的领导和管理,建立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协调机制。

电网安全管理中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要点分析

电网安全管理中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要点分析

电网安全管理中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要点分析【摘要】随着电力系统的全面发展,电力设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电压等级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必须做好绝缘技术的监督工作。

绝缘技术监督既是保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非常关键的基础工作。

【关键字】电网安全管理;绝缘技术监督管理1.绝缘技术概述1.1绝缘技术内容所谓用于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测技术,就是在高压电气设备开机运行时,对其相关特征参数进行监控、记录并分析的技术手段。

通过该技术能检测出目标设备真实准确的绝缘的性能参数,以便于全面了解设备的特性。

具体操作时需根据仪器本身的一些特性来进行调整,以得出最准确全面的结果,需要测定的参数一般有主线伏特值、电容值、绝缘阻抗以及漏电流等,有时根据具体需要,可以测定电气设备绝缘材料的百分比。

该技术还处在不断的革新之中,将会有更多细化的指标需要进行监测。

1.2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要求(1)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目的。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首要目的就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这一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就需要不断提高电力设备的安全性能,坚决防止类似绝缘事故的发生,确保整个机组的安全运行和全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性质。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性质就是以科研工作为基础,加以调查研究,将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试验、运行、检测、检修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促进试验结果有效性和运行检测效率的提高。

(3)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要按照各项标准展开。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是绝缘技术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

任何监督工作的开展都要遵循已有的执行标准,全面落实各项电气设备反事故措施,加强设备的绝缘诊断,定期进行绝缘效果分析并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防患于未然,不断提升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按照严格的操作方法进行。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有着严格的操作方法和执行标准,从项目的初步设计到最终电气设备型号的选取和生产运行,检测维护,都应该按照严格的操作方法进行。

继电保护、绝缘、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继电保护、绝缘、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设备技术监督管理制度2010-08-01发布2010-08-01实施前言 (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4)1 总则 (4)2 监督的机构与职责 (5)3 监督的内容和范围 (5)4 监督的技术管理 (6)5 技术档案 (6)6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考核原则 (7)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1 总则 (8)2 监督机构与职责 (8)3 监督范围与内容 (9)4 技术管理 (10)5 技术档案 (11)6 绝缘监督管理考核原则 (11)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1 总则 (13)2 监督机构与职责 (13)3 监督范围与内容 (14)4 电测技术监督指标 (14)5 技术管理 (15)6 技术档案 (15)前言本标准按照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和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5496—15498,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修订编写而成,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DL/T 800—2001要求一致。

本标准按照公司给定的管理标准体系,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修订编写的。

本标准是仪电维护部准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由仪电维护部提出。

本标准由仪电维护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坤让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由仪电维护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和检查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1 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简称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根据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规定》,结合山西省电力调度中心有关文件和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1.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河南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水电部)《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水电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400)《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方针是:在工程设计、初设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交接验收及运行维护时实施继电保护全过程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

绝缘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监督实施细则1 目的为严格执行电力部《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时发现缺陷和薄弱环节,防止高压电力设备绝缘损坏,掌握绝缘变化规律,预防或杜绝绝缘事故,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能够长期、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南阳方达发电运行有限公司绝缘技术监督与管理工作。

3 机构与职责3.1绝缘监督工作是保证发电机组电气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发电的一项重要措施。

此项工作应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监督网,明确责任,协作分工,共同努力搞好本公司的绝缘监督工作。

3.2绝缘三级网络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监察部领导担任协管人,维护部电气专工、运行部电气专工及化学专工、电气班组工作成员组成。

3.3绝缘专责的职责3.3.1负责全公司电气设备绝缘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3.3.2组织贯彻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及制度,参加行业专业会议,学习新的知识和经验。

3.3.3做好本岗位的技术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绝缘缺陷状况,及时分析研究,对薄弱环节应向主管领导、总工及协管人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

3.3.4参加绝缘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制定反事故措施。

3.3.5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技术监督会议及上级会议。

3.3.6审查主设备的绝缘试验报告。

3.3.7制订并审查预防性试验方案及试验计划,并督促实施。

3.3.8督促检查本公司绝缘工作的执行情况。

3.3.9与协管人共同制订年度绝缘监督计划。

3.3.10组织建立主设备的技术档案及台账。

3.3.11每月向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报送月报表,并写出季度总结。

3.4绝缘监督协管人职责3.4.1协管人为本专责的领导人,协管人就是代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绝缘监督的三级网实施全面领导职能,在保证这个专责能正常开展监督工作上对总工负责。

3.4.2专责人和各级监督人要支持协管人的工作,在监督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协管人汇报。

3.4.3协管人要随时了解各级监督人员所反应情况,定期召开监督会议、按照公司技术监督安排共同制定绝缘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引言绝缘技术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技术,它能够保证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了加强对绝缘技术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细则,明确绝缘技术监督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要求。

二、监督目标1. 提高电力系统绝缘技术水平,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2. 加强对绝缘技术的监督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促进绝缘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推动电力系统的现代化建设。

三、监督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涉及绝缘技术的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

四、监督要求1.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绝缘技术监督工作。

2.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

3.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进行绝缘测试,确保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4.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对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的绝缘技术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5.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绝缘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6.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报告绝缘技术监督情况。

五、监督措施1. 对于绝缘技术不合格的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 对于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催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3. 对于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监督结果评价1.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2. 绝缘技术监督机构应定期发布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结果和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总结本细则的制定旨在加强对绝缘技术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希翼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遵守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参预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共同推动电力系统的发展和进步。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电气设备绝缘完好、可靠。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绝缘技术监督管理。

3总则3.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绝缘监督管理工作的细化,掌握电气设备运行的特性和规律,提高安全水平。

3.2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气设备健康和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3.3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电气绝缘监督工作应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3.4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分析绝缘事故;制定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3.5绝缘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的专业水平。

4职责4.1生产副总经理职责4.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绝缘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落实行业及上级公司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组织制定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1.2建立、健全绝缘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制定绝缘技术监督责任制。

4.1.3组织编制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审核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总结4.1.4协调、解决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落实。

4.2生产技术部职责4.2.1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开展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落实绝缘技术监督责任制。

4.2.2接受有关绝缘技术监督专业单位对绝缘监督的行业管理、指导。

4.2.3积极参加绝缘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

4.2.4签订绝缘技术监督外包服务技术协议。

4.2.5组织制定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审核绝缘技术监督的各类报表、报告和总结。

4.2.6组织调查与绝缘技术监督有关的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绝缘(油气)监督管理办法

绝缘(油气)监督管理办法

绝缘(油气)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绝缘(油气)监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检修周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了加强油气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和检修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局所属单位,县电力公司遵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三条绝缘(油气)监督的设备和范围包括:(一)变压器类、高压开关等电气设备绝缘监督试验,六氟化硫监测,开关的电气机构性能试验,气体开关检漏,电气设备外绝缘防污闪及污秽盐密测量,以及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监督试验。

(二)充油电气设备的油气化学监督及油质监督、定期监测和跟踪监测。

第四条绝缘(油气)监督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颁布的专业技术监督条例等要求,对局属电网供用电设备的工程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运行检修等各阶段,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专业队伍素质,为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服务。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局成立由总工程师主管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本局的技术监督工作,运维检修部为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工区,并设绝缘和油气监督专责师,分别统管本局日常绝缘和油气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在所辖相关专业领域设相应的绝缘和油气监督专责师或专责人,负责本局或本专业的绝缘和油气监督工作,形成信息畅通的强有力的全局专业技术监督管理网络。

局绝缘(油气)监督管理工作受省电力公司直接领导,并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的督导。

第六条各级职责(一)绝缘和油气监督网的职责1. 研究我局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2. 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司颁发的《省电力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并督促有关班组执行,确保新建和运行设备的健康水平。

3.建立、健全本局的绝缘(油气)监督网络和责任制。

4.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监督档案,尤其要研究和建立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对不符合技术监督规程等要求的设备应坚持原则,拒绝签字,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 完善本局的绝缘和油气监督检测手段,合理配置仪器设备,确保监测安全可靠。

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录1.总则2.监督机构与职责3.受监督的电气设备4.绝缘技术监督的日常技术管理5.附则6.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绝缘技术监督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适应发电企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绝缘技术监督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行从设计选型、审查、监造、出厂验收、安装、投产验收、运行、检修到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绝缘技术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程标准与反事故措施;掌握电气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分析绝缘事故;制定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绝缘技术监督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绝缘技术监督以电气设备可靠性为中心,标准为依据,状态评估为手段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绝缘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绝缘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绝缘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绝缘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国电电科院及发电企业的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组织交流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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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乾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7-06-10发布涞源县乾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2)2 监督机构与职责 (2)3 绝缘技术监督的范围与内容 (4)4 计划检修和试验鉴定工作 (4)5 技术监督管理 (6)6 附则 (8)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绝缘监督工作的任务是认真贯彻电业安全生产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等各项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制度的规定,严格进行试验工作,通过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鉴定试验和设备运行绝缘情况的分析、掌握电力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认真分析各类电气设备绝缘事故,制定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可靠性。

因此,绝缘监督工作要坚持以科学试验、调查研究为基础,运行、检修、试验相结合,充分发挥试验指导检修的作用,不断提高检修与试验质量,防止和消除绝缘事故,确保设备应有的绝缘水平。

第二条绝缘监督工作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全过程管理,发现缺陷及时消除,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规定阐述了涞源县乾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绝缘监督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四条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以公司技术总监为总负责人的公司、技术支持部、电气维护单位的三级技术监督网。

公司为第一级,是技术监督的领导机构。

技术支持部为第二级,是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

电气维护单位为第三级,是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

在技术支持部设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并制定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共同作好绝缘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公司技术总监职责:(一) 公司技术总监是绝缘监督的总负责人。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绝缘监督的规程和上级指示,批准本公司的绝缘管理标准与检验规程。

(二) 主持重大绝缘监督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订出相应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七条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一) 认真贯彻公司有关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认真执行本专业的规程、标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组织编制公司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解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二) 参加专业方面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在发生事故和重大缺陷时,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三) 根据生产管理需要,深入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四) 审查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审查电气试验报告及其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检查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完成情况,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 参加高电压专业方面的设备选型、设计审查和质量验收。

(六) 每年雷雨季节前组织开展防雷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七) 建立健全绝缘监督设备台帐和技术台帐。

(八) 组织开展技术监督网活动,分析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缺陷和事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

(十) 编写绝缘监督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按时上报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

第八条生产维护人员职责:(一)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绝缘监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 编制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上报技术支持部,并及时落实计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三) 认真开展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 编制年、季、月度的大小修和改进计划,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安排检修试验和消除。

(五) 按需要编制备品备件计划,做好备品备件的维护、保养、试验等工作。

(六) 定期组织维护、运行、试验的有关人员,对设备绝缘进行分析,每年进行一次评定设备绝缘等级。

(七) 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清扫、维护,对异常运行情况(如过负荷、过电压,过热,放电及保护动作),应详细记入值班记录簿内,并及时分析,向绝缘监督工程师汇报。

(八) 对备用的电机设备按规定周期测量绝缘电阻和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九) 对运行中的设备发生绝缘事故,均应做好详细检查和记录,必要时保持原状。

以便于分析原因。

(十) 对绝缘水平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能否参加运行提出意见。

第九条化验室职责:(一) 对全公司绝缘油负责定期化验及色谱分析,发现不合格或有劣化现象,应及时报给技术支持部,并向专责人汇报,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二) 绝缘油化验及色谱分析后,应及时填写化验报告,送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技术档案。

(三) 每年春、冬季安全大检查,对全公司绝缘油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评价。

第十条高压试验人员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

(二) 结合年度大小修计划和预防性试验计划,按时完成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其它有关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按规定做好试验工作,努力提高试验质量,写好试验报告,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并且结论明确;(三) 试验工作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试验中,人员的分工应具体明了,做到试验数据准确。

要随时掌握设备绝缘的变化趋势,及时检查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试验时要详细记录试验日期、温度、仪器仪表、湿度、试验人员等试验条件,字迹清楚、工整。

(四) 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和其他单位的绝缘监督工作方面的经验,积极开展新测试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要做到试验数据的积累和有效性的总结分析、研究改进试验方法,提高测试技术水平。

(五) 高压试验工作所用的仪器、仪表须定期试验检定,确保试验的高质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

(六) 掌握电气设备绝缘状况,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防止措施,并配合运行、检修人员消除缺陷(七) 备品电机应定期测量绝缘和吸收比。

备品电机线圈应定期进行抽查试验。

(八) 做好试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试验结束后一周内填出试验报告,并由班长或技术员审核签字后存档,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写出设备缺陷通知单并上报。

(九) 应经常检查设备的试验周期,杜绝设备试验超周期和漏试、漏项。

(十) 积极开展技术练兵、技术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的职责:(一)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电气设备绝缘状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二)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按规程采取措施或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必要时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三) 建立健全与绝缘监督有关的运行记录和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四)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的选型与订货工作中,应选用经过省、部级鉴定或经过运行考核质量稳定的产品,严防劣质产品投入运行。

第三章绝缘技术监督的范围与内容第十二条绝缘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全公司6kv及以上所有电气设备的内(油、气)、外绝缘问题,过电压问题、防雷接地问题。

绝缘监督工作的范围是监督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影响绝缘性能的环境污秽,过电压、过电流、温度和潮湿等因素。

第四章计划检修和试验鉴定工作第十三条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以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计划年度。

由维护单位编制,•生产技术支持部审核,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年度绝缘预防性试验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同时应考虑到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综合平衡,进口设备的试验周期、项目和标准可参照国外有关规定进行。

对需要加强绝缘监督的设备应适当考虑缩短试验鉴定周期,不允许有严重绝缘缺陷的电气设备长期运行。

电气设备的绝缘预防性试验工作,按年度预防性试验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根据设备大小修计划、设备绝缘情况、停电条件、试验设备条件等情况进行。

在试验中不得漏项,试验周期允许有一定的伸缩性,但一般不超过半年。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周期原则是:按照设备的寿命采取前期紧、中间松、后期紧的原则。

具体规定如下:(一)变压器:1-2年一次。

(二)互感器:交接时,大小修1-2年一次。

(三)耦合电容器定期试验周期:交接时, 1-2年一次。

(四)断路器:大小修1-2年一次。

(五)隔离开关:交接时,大小修1-2年一次。

(六)套管:交接时,大小修1-2年一次。

(七)支持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1-2年一次。

(八)电力电缆:随设备检修进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九)防雷接地装置定期试验周期: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烟囱等一年一次;电力设备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的连接测试三年一次;全厂主接地网的测试五年一次。

(十)6KV过电压保护器试验周期:随设备检修进行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年。

(十一)绝缘用具:6个月一次第十五条执行年度绝缘预防性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并要求发电市场部协同处理。

(一)需要加强绝缘监督的电气设备,需补列计划和停电进行试验。

(二)对危机安全的有重大绝缘缺陷的设备进行停电检查试验。

(三)对防雷保护设备应在雷雨前完成。

第十六条运行、检修、试验人员发现绝缘缺陷及异常情况,均应记入缺陷记录簿,并报技术支持部。

对有缺陷的设备,在投入运行时,应由绝缘监督专责提出初步意见,经部门或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评级工作每年或大修后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对所管理的电气设备绝缘状况进行评估定级,每年二次。

第十九条当发生重大绝缘事故及发现重大缺陷时,及时向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事故报表。

对于重大绝缘缺陷和绝缘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进行专题总结。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结果如果不合格,或与上次试验结果比较发现有急剧劣化现象,由绝缘监督专责汇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电网相联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由公司专责人报省中试所,以便及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审核反事故措施。

第二十二条特殊问题对下列电气设备应分别以不同方式加强绝缘监督:a) 超过预试周期长期备用的设备,应按规定的绝缘试验项目检查合格,方可投入运行;b) 处于明显渗漏、滴水、环境污秽或潮湿等异常工作条件下的电气设备,应经规定的绝缘试验项目检查合格并采取防劣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c) 运行中发现绝缘缺陷或由于过负荷、过温、过电压长期停用受潮;出口短路电流冲击等异常运行条件下的运行电气设备应缩短试验周期或停电检查,在消除了缺陷或存在问题后方可投入运行;d) 电气设备试验项目不合格,且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前,应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投入运行,但应缩短试验周期;e) 绝缘老化和频繁发生绝缘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在缩短试验周期和加强绝缘监督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绝缘老化鉴定和更换处理;f) 因不符合《预试规程》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降低试验标准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应有防止发生和扩大事故的相应措施,必要时应准备备品备件予以停电检查或更换处理。

第五章技术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建立和健全本单位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技术资料档案,包括验收和预防性试验鉴定记录、绝缘事故、异常运行绝缘缺陷和绝缘检修改进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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