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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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义务教育
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
(讨论稿)
2007年1月8日稿
江苏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
进入21世纪,伴随着席卷全球的信息化建设浪潮,我国社会的全面信息化已经逐步走向现实。现在,信息化发展已成为人类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信息素养已成为当代社会公民所必备的基本素养,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培养青少年的信息素养也成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必然任务。
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总体来说一直处于全国前列。近年来,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体系建设和教学实施;全省中小学“校校通”工程的完成、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多层次培训任务的落实以及各级组织与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高水准实施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条件。因此,立足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构建理念新颖、结构合理、内容适当、切实可行的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新体系,既是深入推进我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努力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努力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技术水平,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信息技术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四个必修内容领域之一,是由国家规定,地方和学校组织开发与实施的课程。为了深入探索新形势下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的课程建设,有效指导和不断规范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的课程实施,努力提高江苏省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水平和实施质量,现以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为指导,制定本纲要。
课程的基本性质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要目标、以综合实践活动的一个学习领域作为课程形态的必修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信息时代生存与发展必要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态度与基本能力,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良好行为习惯,为成长为能够适应信息社会发展挑战的创造性人才打下基础。
1.基础性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基础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技术课程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目标,具有文化教育意义,区别于一般社会机构开展的信息技术职业培训;二是在面向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为其日后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2.技术性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凸显操作性和工具性特色,使学生掌握常用的信息技术工具,并逐渐积累必要的技术应用经验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经验。信息技术课程的技术特色还体现在使学生初步理解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技术概念与原理,开始体验其技术思想和方法。
3.综合性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定的学习领域之一,强调课程内容的综合性与实践性,超越封闭的单一学科知识体系和固定的课堂教学时空局限,将信息技术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其它部分结合起来,与其它学科课程结合起来,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以开放性的课程帮助学生建构对世界认识的完整性。
4.发展性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以技术工具的学习为主,但决不是机械操作和简单模仿。信息技术活动面向学生发展,以学生的体验、理解、决策、评价等高级认知活动为基础,以信息活动带动意义建构,在信息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并进行创新思维的能力。
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立足学生信息素养的养成,着眼学生的终身发展
信息素养是当今社会每个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义务教育中的信息技术课程在全体公民信息素养的培养上具有重大使命:为每一个学生获得接受信息技术教育的权利提供机会和条件。信息技术课程必须以信息素养的培养为核心,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信息技术课程还必须从基础教育的特性出发,为打造学生适应信息化生活、走向学习化社会、实现个性化发展的人生平台,进而实现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学生信息知识与能力的主动建构,强化学生信息态度与信息文化的有效内化
信息技术课程既坚持学生对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建构,也强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信息意识、感悟信息文化、内化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一方面应注重学生对信息及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主动建构,注重与信息素养相关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想象能力、批判能力、创造能力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有效培养。另一方面,也应注重学生对信息道德、信息伦理、信息文化的感悟与内化,促进其形成积极的有关信息时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强烈的网络道德观念和责任心,养成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开展学习的良好行为习惯。与此同时,还应该注意这两者的有机融合。
三、坚持作为学习对象的信息技术的学习,加强作为学习工具的信息技术的应用
信息技术既是学生学习的对象,又是学生学习的工具。作为学生学习的对象,信息技术课程应当向学生传授必要的信息技术基本的概念、原理、方法、技能,促进学生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课程目标的实现,形成与信息素养内在要求相一致的知识与能力结构;作为学生学习的工具,信息技术又是改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良好工具。因此,信息技术课程应当在重视运用信息技术工具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应注重将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各门学科的学习活动中去,以使信息技术课程不仅成为课程结构体系中的一分子,而且成为学生改进学习方式的信息化学习平台。
四、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努力体现信息技术的时代特征
信息技术的课程应当贴近学生的生活,应当充分利用学生生活中的资源、题材和范例组织学生的信息技术学习活动,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的意识与能力。与此同时,还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本身的优势,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活动范围,参与信息化社会活动,了解和体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关注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使学生初步形成投身于信息化建设和创新活动的愿望。
五、丰富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过程,倡导学习方式的丰富多样
信息技术的学习可以采取项目引导、任务驱动、主题活动等形式,选取体验学习、模仿学习、游戏学习、探究学习、实验学习、设计学习、问题解决学习等方式进行个人的、小组的、集体的以及多种形式相互融合的学习活动,使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过程成为学生充满快乐体验、充满探究挑战的美好的人生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