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标准倾注人文关怀——上海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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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家养老问题及对策

上海市居家养老问题及对策

上海市居家养老问题及对策上海市居家养老问题及对策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上海市面临的居家养老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家养老已成为上海市的重要议题。

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家中度过晚年,以维持他们的社会连接和个人尊严。

然而,面临的挑战是,许多老年人需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同时也需要克服居家养老中的种种困难。

其一,居家养老对于老年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照顾老年人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以支付家庭护理人员的工资和购买医疗设备。

老年人还需要适应生活环境的变化,包括家庭改造和无障碍设施的安装。

家庭成员也需要调整生活和工作时间,以照料他们的亲人。

其二,老年人需要面临居家养老带来的孤独和社交隔离问题。

在家中度过大部分时间可能导致老年人与社会的脱节,缺乏社交活动和人际交往。

大多数老年人渴望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提供社交支持和机会是解决居家养老问题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上海市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加强家庭护理服务,通过建立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定期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以减轻老年人和家庭的负担。

这些服务可以包括定期体检、药物管理、康复护理和紧急救护等。

创建多元化的社交支持网络,以促进老年人的社交活动和人际交往。

设立老年学习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提供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娱乐活动,让老年人在学习中保持活力,在社交中找到归属感。

上海市还鼓励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通过设立志愿者组织,邀请社区居民参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例如一起运动、聊天和做饭。

这种互助模式不仅可以提供更多的照顾和支持,还可以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

尽管上海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仍然有一些挑战需要克服。

资源分配不均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不均衡分布,一些地区可能缺乏充足的养老服务设施和资源。

需要更大的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来改善这种不均衡。

培养专业人才也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上海社区嵌入式养老的创新经验

上海社区嵌入式养老的创新经验

上海社区嵌入式养老的创新经验作者:陈醉来源:《党政论坛》2020年第01期[摘要]近年来,上海立足本地实际,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融合家庭、社区和机构三者的优势资源,通过在社区嵌入设置长者照护之家和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微型养老机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分布广泛的服务机构以及丰富全面的服务内容,已经基本探索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和机构为支撑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新模式。

系统总结上海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城市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相应的启示:一是逐步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二是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三是高效融合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资源共享。

[关键词]老龄化;嵌入式;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最重①。

上海养老服务体系创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上海从“9073”养老服务格局向推进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持、需求評估和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变,已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和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新格局,并在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等模式优势融合的基础上,探索出了特色鲜明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新模式。

一、上海老龄化社会的基本现状和主要特点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比例降低、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动态变化过程。

当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时,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

联合国定义“老龄化社会”的传统标准,是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日益提升,国际现行的新标准通常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即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达到7%的称为“老龄化社会”,占比达到14%的称为“老龄社会”,占比达到20%的称为“超老龄社会”②。

上海养老服务措施

上海养老服务措施

上海养老服务措施1. 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积极推出了一系列的养老服务措施,旨在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生活服务和照顾。

本文将介绍上海养老服务的举措和政策,以及其对老年人的益处。

2. 上海的养老院设施建设上海市政府重视养老服务的发展,大力推动养老院设施的建设。

针对老年人居住需求,上海在城市各个区域建设了一大批养老院,涵盖了不同的养老服务模式。

这些养老院提供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配备了现代化的设施,例如电梯、无障碍设施、散步区等。

同时,养老院还提供健身房、图书室、康复中心等娱乐和康复设施,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3.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除了养老院设施的建设,上海还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位于社区内部,方便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

这些中心提供多种服务,包括社交活动、健康监测、养生知识普及、心理咨询等。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旨在提供便利的服务,使老年人能够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并享受社区的温暖和关怀。

4. 养老补贴和优惠政策为了帮助老年人减轻经济压力,上海市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的养老补贴和优惠政策。

其中包括:•养老金发放:上海市为退休老人提供月度养老金发放,根据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和缴费额度确定养老金的数额。

•养老护理补贴:上海市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补贴,用于支付护理人员的费用。

•社区免费医疗服务:上海市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病、慢性病的治疗。

这些补贴和优惠政策有效地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养老生活。

5. 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为了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上海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提供。

例如,上海市政府推出了养老服务创新示范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务的探索和创新。

通过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上海的养老服务将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能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6. 养老服务的益处上海的养老服务措施带来了许多益处,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居住需求,还提供了全方位的照护和关怀。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篇一: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2012年1月1日更新)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 DB31/T578-2011 饲料中玉米赤霉醇类物质的测定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2. DB31/T577-2011 生猪屠宰防疫检疫规范3. DB31/T576-2011 动物调运防疫检疫规范4. DB31/T575-2011 公路路名牌5. DB31/T574-2011 铝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6. DB31/T573-2011 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7. DB31/T572-2011 网络游戏行业服务规范8. DB31/T571-2011 人才测评服务规范9. DB31/T570-2011 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生产技术规范10. DB31/T569-2011 冷冻包装水产品加工技术规程11. DB31/T568-2011 人身保险窗口服务质量规范12. DB31/T567-2011 商业办公楼宇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13. DB31/T566-2011 二次供水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管理要求14. DB31/T565-2011 中小学课业簿册安全卫生要求15. DB31/T564.1-2011 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第1部分:旅行社16. DB31/T563-2011 连锁便利店服务规范17. DB31/T562-2011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8. DB31/T561-2011 血站信息系统确认规范19. DB31/T560-201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道班设置和设计要求20. DB31/T551-2011 星级饭店建筑合理用能指南21. DB31/T550-2011 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22. DB31/T549-2011 汽车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规范23. DB31/T548-2011 脑瘫儿童康复管理规范24. DB31/T547-201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25. DB31/T546-2011 地理标志产品:仓桥水晶梨26. DB31/T545-2011 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索引27. DB31/T544-2011 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索引28. DB31/T543-2011 在用电梯运行能效评价及测试方法29. DB31/T542-2011 船用电梯安全检验规范30. DB31/T541-2011 电梯能量回储装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31. DB31/T540.2-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2部分:学校32. DB31/T540.1-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总则33. DB31/T539-2011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34. DB31/T538-2011 车用尿素溶液(AUS32)35. DB31/T537-2011 乳用和种用动物调运操作规范36. DB31/T536-2011 家禽林地生态养殖技术规范37. DB31/T535-201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38. DB31/T534-2011 通信网络经营环节的节能要求39. DB31/T533-2011 用于石膏建材的脱硫建筑石膏40. DB31/T532-2011 家用、商用饮用水处理设备安装维护服务规范41. DB31/T531-2011 动物戊型肝炎RT-NPCR和ELLSA检测方法42. DB31/T530-2011 出租汽车小客车营运技术要求43. DB31/T529-2011 集中式空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评价值及其计算方法44. DB31/T528-2011 应用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45. DB31/T527-2011 医用电子加速器治疗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46. DB31/T526-2011 餐饮业中餐厨房管理规范47. DB31/T525-2011 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48. DB31/T524-2011 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49. DB31/T523-2011 蒸发式冷凝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50. DB31/T522-2011 通风机及其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51. DB31/T521-2011 化妆品专卖专业店服务质量规范52. DB31/T520-2011 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53. DB31/T519-2010 道路、隧道空气污染物净化设备净化效果的评价方法54. DB31/T518-2010 省际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55. DB31/T517.4-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4部分:出租汽车行业和省际客运行业56. DB31/T517.3-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行业57. DB31/T517.2-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58. DB31/T517.1-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1部分:总则59. DB31/T516-2010 LED道路照明灯应用技术规范60. DB31/T515-2010 LED室内照明灯应用技术规范61. DB31/T514-2010 用于建筑材料中的烟气脱硫石膏62. DB31/T513-2010 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质量管理规范63. DB31/T512-2010 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仓储场所俺去技术防范系统要求64. DB31/T511-2010 热线电话服务质量规范65. DB31/T510-2010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66. DB31/T509-2010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67. DB31/T508-2010 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能耗限额68. DB31/T507-2010 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69. DB31/T506-2010 集成电路晶体制造能源消耗限额70. DB31/T505-2010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额71. DB31/T504-2010 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规范72. DB31/T503-2010 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规范73. DB31/T502-2010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规范74. DB31/T501-2010 殡葬代理服务规范75. DB31/T500-2010 燃气无线抄表系统技术规范76. DB31/499-2010 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77. DB31/498-2010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78. DB31/T497-2010 饲料中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79. DB31/T496-2010 猪毛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80. DB31/T495-2010 餐饮企业现场管理81. DB31/T494-2010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82. DB31/T493-2010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83. DB31/T492-2010 干部保健医疗服务规范84. DB31/T491-2010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要求85. DB31/T490-2010 旅游集散中心服务质量要求86. DB31/T489-2010 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87. DB31/488-2010 地理标志产品奉贤黄桃88. DB31/T487-2010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89. DB31/486-2010 献血屋(点)安全卫生要求90. DB31/T485-2010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91. DB31/T484-2010 洗染业服务质量规范92. DB31/T483-2010 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93. DB31/T482-2010 高速公路自动气象站布设要求94. DB31/T481-2010 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95. DB31/T480-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营运技术规范96. DB31/479-2010 公共场所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乘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97. DB31/T478.1-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部分:火力发电98. DB31/T478.2-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2部分:电子芯片99. DB31/T478.3-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3部分:饮料100. DB31/T478.4-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4部分:钢铁联合101. DB31/T478.5-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5部分:汽车102. DB31/T478.6-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6部分:棉印染103. DB31/T478.7-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7部分:石油炼制104. DB31/T478.8-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8部分:造纸105. DB31/T478.9-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9部分:化工(轮胎橡胶)106. DB31/T478.10-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0部分:食品行业(冷饮、饼干、固体食品饮料)107. DB31/T478.11-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1部分:电气行业(锅炉、冷冻机、升降机、自动扶梯0108. DB31/T478.12-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2部分:建材行业(商品混凝土)109. DB31/T477-2010 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110. DB31/T476-2010 世博会公众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接入技术规范111. DB31/T475-2010 世博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112. DB31/T474-2010 车载导航信息广播接收应用规范113. DB31/T473-2010 移动电话机维修企业资质分等及评定规定114. DB31/T472-2010 基于因特网的世博会体验型展馆平台接入规范115. DB31/T471-2010 世博会业务系统信息安全建设规范116. DB31/T4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列车运行引起的住宅建筑室内结构振动与结构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117. DB31/T469-2009 粮田和菜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118. DB31/T468.1-2009 采用LED技术的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1部分:施工规范119. DB31/T468.2-2009 采用LED技术的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2部分:验收规范120. DB31/T467-2009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121. DB31/T466-2009 公共汽(电)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22. DB31/465-2009 整体装配式二甲醚汽车加注站设计施工规范123. DB31/T464-2009 百货商场服务质量规范124. DB31/T463-2009 世博人家服务质量要求125. DB31/462-2009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126. DB31/T461-2009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27. DB31/T460-2009 家电维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128. DB31/T459-2009 世博会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则129. DB31/T458-2009 世博会信息化软件质量控制管理规范130. DB31/T457.1-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131. DB31/T457.2-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实体名称132. DB31/T457.3-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3部分:交通133. DB31/T457.4-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4部分:旅游134. DB31/T457.5-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5部分:文化体育135. DB31/T457.6-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教育136. DB31/T457.7-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7部分:金融137. DB31/T457.8-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8部分:医疗卫生138. DB31/T457.9-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9部分:邮政电信139. DB31/T457.10-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0部分:商业服务140. DB31/T456-2009 公众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41. DB31/T455-2009 食品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量子点抗体快速筛选法142. DB31/T454-2009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143. DB31/453-2009 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和仓储技术要求144. DB31/T452-2009 机动车辆车容车貌通用规范145. DB31/T451-2009 自来水处理用媒质颗粒活性炭技术规范146. DB31/T450-2009 生活饮用水处理用聚合硅硫酸铝技术规范147. DB31/449-2009 白切羊肉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148. DB31/448-2009 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要149. DB31/447-2009 食品零售业现场制售卫生基本要求150. DB31/T446-2009 银行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151. DB31/44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52. DB31/T444-2009 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153. DB31/443-2009 湿制粉类制成品卫生要求154. DB31/442-2009 湿制粉类制成品生产技术规范155. DB31/T441-2009 食品中苏丹红I、II、III、IV和对位红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56. DB31/T440.1-2009 旅游信息数据交换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157. DB31/T440.2-2009 旅游信息数据交换规范第2部分:数据交换要求158. DB31/T439-2009 练塘茭白生产技术规范159. DB31/T438-2009 练塘茭白质量安全要求160. DB31/T437-2009 猪活体背膘厚、眼肌面积B型超声波测定法161. DB31/T436.1-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分:设计要求162. DB31/T436.2-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2部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3. DB31/435-2009 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和能效技术要求164. DB31/T434-2009 酒酿生产技术规范165. DB31/433-2009 酒酿卫生要求166. DB31/ T 432-2009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规范167. DB31/T 431-2009 猪流感病毒HA1/NA3、NA1/NA3亚型多重RT-PCR检测方法168. DB31/T430-2009 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169. DB31/T429-2009 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70. DB31/428-2009 车用柴油171. DB31/427-2009 车用汽油172. DB31/T426-2009 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网际联网技术规范173. DB31/T425-200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74. DB31/T424-2009 彩色甜椒生产技术操作规范175. DB31/T423-2009 彩色甜椒176. DB31/T422-2009 防静电手腕带的性能和测试方法177. DB31/T421-2008 企业社会责任178. DB31/T420-2008 世博会电子票务系统应用规范179. DB31/T419-2008 激光打印机用再制造鼓粉盒组件技术规范180. DB31/T418-2008 道路、道路路段和道路节点代码181. DB31/T417-2008 城市街坊、乡村单元代码182. DB31/T416-2008 城市道路路名牌技术要求183. DB31/T415-2008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184. DB31/414-2008 冷却塔能效、能效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185. DB31/T413-2008 燃气服务质量规范186. DB31/T412-2008 旅游特色街(区)服务质量要求187. DB31/T411-2008 配送饮用水站服务管理规范188. DB31/410-2008 餐饮业即食食品环节表面卫生要求189. DB31/T409-2008 食品用亚硫酸盐和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现场快速筛选法)190. DB31/T408-2008 食用植物油酸价和过氧化值的测定——试纸法(现场快速筛选法)191. DB31/T407-2008 喷墨打印机用再制造喷墨盒技术规范192. DB31/T406-2008 西兰花种子繁育技术规程193. DB31/405-2008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194. DB31/T404-2009 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195. DB31/T403-2008 城镇污水厂污泥应用于园林绿化的技术要求196. DB31/T402.1-2008 城市交通基础信息第1部分:分类与编码197. DB31/T401.1-2008 城市建设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规范第1部分:分类与代码198. DB31/T401.2-2008 城市建设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规范第2部分:元数据199. DB31/T400-2007 禽肉中可的松等十种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0. DB31/T399-2008 糖尿病人膳食用食品通则201. DB31/T398-2007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202. DB31/ 397-2008 医源性衣物清洗消毒及其工作场所卫生要求203. DB31/T396-2008 生鲜食品超市经营与管理规范204. DB31/T394.1-2008 光催化材料活性评价技术规范第一部分:粉体的光催化活性评价方法205. DB31/T394.2-2008 光催化材料活性评价技术规范第二部分:膜的光催化活性评价方法206. DB31/T393-2007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207. DB31/T392-2007 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要求208. DB31/T391-2007 学校、医院、旅馆主要生活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209. DB31/T390-2007 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210. DB31/T389-2007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211. DB31/T388-2007 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212. DB31/387-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13. DB31/T386.1-2006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篇二: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ICS 03.080.99A 10备案号:DB3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of Community Affairs Service Center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录前言 .................................................................. ..................................................................... . (II)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 (1)4 基本要求 .................................................................. ..................................................................... (2)4.1 机构建设 .................................................................. ..................................................................... .. (2)4.2 设施要求 .................................................................. ..................................................................... .. (2)4.3 实施要求 .................................................................. ..................................................................... .. (4)4.4受理服务 .................................................................. ..................................................................... (4)4.5信息化要求 .................................................................. ..................................................................... .. (7)4.6绩效评估 .................................................................. ..................................................................... ............................................. 7 附录A四种参考的大厅布置示意图 .................................................................. ...................................................... 8 附录B视觉识别系统(VI系 (10)B1 导言 .................................................................. ..................................................................... (10)B.2 基础部分 .................................................................. ..................................................................... (10)B.2.1 标志的设计元素 .................................................................. ..................................................................... .. (10)B.2.2 标志的创意说明 .................................................................. ..................................................................... .. (10)B.2.3 标志墨稿 .................................................................. ..................................................................... .. (11)B.2.4 主标志(横式) ................................................................ ..................................................................... . (11)B.2.5 次标志(竖式) ................................................................ (12)B.2.6 标志四周留白 .................................................................. ..................................................................... (13)B.2.7 标志尺寸 .................................................................. ..................................................................... .. (14)B.2.8 标志底色主色系 .................................................................. ..................................................................... .. (15)B.2.9 中英文文字标志 .................................................................. ..................................................................... .. (16)B.3 应用部分 .................................................................. ..................................................................... (16)B.3.1 办公应用系统 .................................................................. ..................................................................... (16)B.3.2环境应用系统 ................................................................................................. 31 附录C常规受理项目表 .................................................................. ..................................................................... ... 41 附录D信息标准化要求 .................................................................. ..................................................................... ... 57 附录E绩效评估细则 .................................................................. ..................................................................... . (63)E.1中心绩效评估内容 .................................................................. ..................................................................... (63)E.2中心绩效评估要求 .................................................................. ..................................................................... (63)E.2.1建设标准化要求 .................................................................. ..................................................................... (63)E.2.2 服务内容规范化要求 .................................................................. ..................................................................... (63)E.2.3 服务绩效高效化要求 .................................................................. (64)E.3员工绩效评估 .................................................................. ..................................................................... .. (65)E.4评估方式 .................................................................. ..................................................................... ........................................... 65 附录F 受理服务中心上传统计评估体系表 .................................................................. ..................................... 66 附录G 员工绩效评估内容................................................................... . (67)前言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是市政府重要实事项目,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

构建以社区系统为基础的老年护理保障体系——以上海为例

构建以社区系统为基础的老年护理保障体系——以上海为例
老 年 人 口增 长 迅 猛 ; 3 空 巢 化 、 龄 独 居 态 势 严 重 ;4 家 庭 小 型 化 、 子 () 高 () 少
化 双 肩并 挑 , 称 “ 四化 ” 俗 新 的状 况 。另一 方 面 , 社会 为 养 老 所 能提 供 的养 老 资源 则 严重 不 足 。“ 十一 五 ” , 市 养 老机 构 65 , 末 全 1家 可供 床 位 仅 l万 张 。 0 在 延 续 “03 养 老 服 务 格 局 的 “ 二 五 ” 间 , 海 将 减 缓 新 建 床 位 数 , 年 97 ” 十 期 上 每
21 0 1年第 4期 总 第 16期 0
上 海金 融 学院 学 报
J u a fS a g a ia c nv ri o r lo h n h iFn n e U iest n y
N ., 01 o4 2 1 Ap .0 rNo1 6
构 以 区统 基 的年理 障 系 建社 系为础 老护保体
护保 险 法》 。
2 1 年7 上海 金融 学 院第 一届 中 日社会 保 障学术 论坛 上 ,日本 学者 0 月2 t 1 E
详 细介 绍 了 日本 介护保 险 实施 中有关 国家 财政 、福 利财 源体 系和公 共财 政各 级 责任分 担 等 当前 争议 的热 点 问题 , 阐述 了 日本 在2 0 年 实施 介护保 险 以来 , 00
身、 拍背 、 洗头 、 沐浴 等服 务 。 统计 显示 , 过去 一年 间 , 累计建 立 18 0 张家 庭病 床 。
出诊 30 多次 ,将 专业 的康 复护 理服务 从 医院延 伸 到 了家庭 ,形 成询 问式 介 10
护 、 问洗澡 介护 、 问护士 以及 家庭访 问理疗康 复 训练等 多种 服务 方式 。但 访 访 由于医护 资源 的不 足 ,仅能 向居 住在平 凉路 社 区沪东 老年 护理 院周边 的居 民 提供 服 务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分析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摘要: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问题越来越得到民众的重视。

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符合中国老年人特点与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

所谓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因其比较符合传统的养老观念、继续维系家庭亲情与社会关系等优点,而受到广泛重视。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基于准公共服务的特点,中国城市地区普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市场参与、非政府组织实体承办的运作方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其中,上海市率先进行了一系列政府与市场相配合的养老服务的提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本文通过准公共产品的理论和提供理论来分析社区居家养老如何有效提供。

关键词:准公共产品提供方式选择依据社区养老提供目录摘要 (2)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与上海模式 (3)(一)概念解读 (3)(二)上海社区养老模式探索 (4)二、关于准公共物品提供的理论分析 (5)三、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提供 (7)参考文献 (8)公共提供、市场提供和混合提供是社会产品的三种基本提供方式。

这三种方式同样也适用于准公共产品的提供。

所以, 准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存在着一个选择的问题。

因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也一直受到政府与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于中国的老年人来说,家庭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家庭是他们毕生精力和努力的结晶,是他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空巢化和家庭小型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但“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依然根深蒂固。

据有关调查显示,希望居住在自己家中养老的老年人仍然占绝大多数,高达 85%。

那么,老人居家养老,是不是就与政府无关了?其实不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日益受到重视。

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者和文化名城,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为了促进上海市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政府于2023年发布了新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一、基础设施标准1.1 养老机构的建筑和房间布局应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安全需求,设有便利的无障碍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

1.2 养老机构的环境应保持整洁、明亮,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

1.3 养老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电梯、轮椅坡道、紧急呼叫系统等,以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二、人员配备标准2.1 养老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和医生,保证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2 养老机构的员工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证书,能够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医疗需求。

2.3 养老机构应注重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态度,提供亲切、礼貌的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地照顾每一位老年人。

三、服务内容标准3.1 养老机构应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制定合理的饮食方案,满足老年人的饮食需求。

3.2 养老机构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欣赏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3 养老机构应提供定期的体检和健康指导,确保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四、管理运营标准4.1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的管理流程和人员分工,保证服务品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2 养老机构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使其感受到温馨的家庭氛围。

4.3 养老机构应定期组织评估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总结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的发布,无疑是对上海市养老事业的一次重要推动,也为全国各地的养老事业树立了标杆。

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的第二个家,其服务质量标准的合理制订和执行,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沪民老工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为了加快推进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内容及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机构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6月8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一、基本原则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安全便捷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是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服务内容个性化的基础上,不因老年人身体、经济、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个体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

3.安全便捷原则安全便捷原则是指在社区内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同时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

二、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等服务形式。

服务对象为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依据《上海市老年人统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经第三方评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老年人除外)。

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前言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

为了逐步满足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筹)、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张凡、朱海燕、李传福、薛春萌、姚爱伦、康琪。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奚士英、史雅民、张大建、黄勇、赵伟丽、荣伟。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2.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lyHomeCareinCommunity)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助医等服务。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Elderly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ElderlyDayCareCenter)日间集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4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Elderly Dining ServiceCenter in Community)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

3基本原则3.1以人为本原则。

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3.2公平公正原则。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社区党组织和政府的基本职责,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应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动制度建设,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服务体系社区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应设立养老服务中心,提供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助餐、助浴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同时,鼓励社区与医疗机构、养老院等建立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心理支持等服务。

三、推进服务标准化社区应制定并推广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操作指南。

要加强对养老服务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同时,要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四、健全人才队伍社区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要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专业服务能力。

此外,要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机制,提供晋升渠道和培训机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宣传和推广社区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向社区居民和老年人宣传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服务内容。

同时,鼓励社区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六、加强资源整合和管理社区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对服务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增加资源投入,提高服务供给能力。

七、加强社会监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要加强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监督意见和建议。

相关部门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年人和家属的投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7号各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响“上海服务”品牌的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社区“养老顾问”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和人员等资源,为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寻找养老服务提供便利、指导和支撑的一项便民服务工作。

开展“养老顾问”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对称,为市民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服务推介等。

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分配,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形成养老服务建议清单,链接服务资源。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通过基层顾问点的设立,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开展“养老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在街镇、居村、专业机构设立顾问点,提供全方位的养老顾问服务。

政府主导,公益为先,在政府组织和推动下,依托现有设施、机构、人员,以志愿的形式兼职参与顾问点服务。

二、社区“养老顾问点”的设立社区“养老顾问点”共分为三类:(一)街镇顾问点。

设立在街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内,依托中心现有工作力量以及街镇其他养老工作管理人员提供顾问服务。

凡正常运营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应当登记为顾问点。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作者:张萍茅铭晨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28期摘要:本文以上海市为例,探讨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其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利因素,利用SWOT战略分析工具对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进行战略定位与战略选择,并给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SWOT分析;上海市随着世界“银色风暴”的到来,我国快速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在我国经济发展尚不充分、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处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议题。

上海市作为国际型大都市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是全国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其老年人口之多、养老压力之大,在全国城市中位居前列。

因此,对上海市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内部能力与外部机遇进行评估,能够为全国其他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一、上海市人口老龄化现状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发布的《2015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户籍人口1 442.97万人。

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35.95万人,占总人口的30.2%;比上年增加了21.97万人,增长5.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3.38万人,占总人口的19.6%;比2014年增加13.32万人,增长4.9%;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1.09万人,占总人口的12.9%;比2014年增加了4.05万人,增长2.3%;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78.05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7.9%,占总人口的5.4%。

全市老年人口持续快速增加,高龄老人平稳增加,纯老家庭、独居老人不断增加。

根据上海老龄科研中心预测,到2018年,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500万人,2020年,总数将突破540万人,且随着时间推移,规模将持续扩大。

根据联合国对老龄化社会的定义,上海远远超过标准线成为全国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城市之一。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三一文库()〔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篇一: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Memo上海居家养老政策收集汇总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通知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实施。

根据沪质技监标〔2009〕506号文的要求,《规范》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规范》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挑战,满足居家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本市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了以社区助老服务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为服务实体,上门、日间服务为主要形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贯彻实施《规范》,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为,引导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接受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权益。

二、实施范围《规范》实施的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三、实施步骤《规范》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应贯穿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始终。

近期以《规范》出台为契机,围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分阶段实施,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第一阶段(2010年一季度):广泛宣传,积极推介。

配合《规范》的实施,通过公众媒体等开展专题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规范》,让更多社会公众尤其是居家老年人知晓。

第二阶段(2010年二季度):对照检查,完善制度。

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具体要求,一是对照《规范》检查、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二是对现有制度、流程与《规范》不相符之处予以纠正调整、拾遗补缺;三是通过建章立制,逐步统一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

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丁明
【期刊名称】《上海人大月刊》
【年(卷),期】2018(0)4
【摘要】上海是全国最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

目前,民政系统有7万多服务人员,为沪上20多万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这一养老模式,得到了社会认同,取得了较好的服务实效,落实了政府实施的“银发帮扶”工程,受到老年人的欢迎。

但是,在老年人口比例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上海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有不少工作需要完善。

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总页数】1页(P33)
【作者】丁明
【作者单位】上海市佛教协会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研究——以徐汇区天平街道养老服务实践为例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二题——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
3.完善浙江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4.完善浙江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5.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困境与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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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作者:丁明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8年第04期上海是全国最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

目前,民政系统有7万多服务人员,为沪上20多万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这一养老模式,得到了社会认同,取得了较好的服务实效,落实了政府实施的“银发帮扶”工程,受到老年人的欢迎。

但是,在老年人口比例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上海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有不少工作需要完善。

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一、建立协调机制。

居家养老工作涉及区卫计委、街道民政、社区卫生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等多个相关部门,建议由市、区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制定相关方案计划,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具体问题,团结协作,形成基层社区居家养老的合力。

二、严格需求评估。

目前,养老机构对入住本机构的老年人已有严格的评估要求。

建议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也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通过评估,社区可以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同时可精准地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

为了保证评估结果尽可能客观公正,建議每一次评估都由来自民政和卫生部门的两名评估员共同完成。

调查结束后,评估员只需将每一项结果输入电脑,系统就会自动生成评估等级,从而提出给予老年人何种服务的建议。

三、确保养老基本设施到位。

居家养老需确保养老基本设施到位。

上海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14年通过的《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明确规定:到2020年,全市共需建成约15.9万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4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相关部门应在近几年努力作为,保证这项规划尽早实现。

四、拓展资金渠道。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一是由政府财政拨款,二是由彩票公益金资助。

由于资金来源有限,居家养老服务不能实现市场化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的质量。

建议要拓展多种渠道,加强多方联系,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使资金来源多样化、民间化、慈善化,努力确保这项亲民扶民工程早日进入市场化服务的轨道。

居家养老的“上海探索”

居家养老的“上海探索”

居家养老的“上海探索”作者:来源:《支点》2014年第10期核心提示:针对老年人需求,“生活圈”把养老院的专业服务项目引进居民小区,为社区老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支点》记者刘真真作为中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上海在养老模式探索上先人一步,不论是政策引导还是养老服务配套,都值得借鉴。

“乐龄生活圈”静安区是最早尝试居家养老模式的试点城区。

作为上海市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区域,至2013年底,该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0.6%,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22.04%。

静安区尝试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乐龄生活圈”是其主推的一项服务。

“生活圈”是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的运作实体,也是街道受理、分派各类为老人服务工作的信息交互平台,协调、调动各后台服务单位的指挥中心。

这一举措主要通过资源有效配置和专业跨界合作的形式,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每2-3个居委会设置一个“生活圈”,利用家庭自助、社区互助、社会援助、政府资助等形式,通过软件优化和硬件改造,对老年人相对集聚的区域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安全保障、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

针对老年人需求,“生活圈”把养老院的专业服务项目引进居民小区,为社区老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生活圈”里,53家服务单位组成了为老人服务的“百事通”,为社区老人提供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

老人们既可以在实体受理窗口享受上述六类服务,又可以致电“生活圈”提出自己的需求。

此外,生活圈还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让社会机构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打分,从而判断其服务质量。

按照静安区“十二五”规划,到 2015 年,将实现“乐龄生活圈”全覆盖,不仅配备服务站等硬件设施,还将建立“乐龄生活圈”项目的细化指标,包括老人对服务满意率、助老服务员接受培训或持证上岗率等。

不断优化政策“生活圈”是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个缩影,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上海市还在多元化路径和创新服务方面有更多的尝试。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09.06.09•【字号】沪民福发[2009]26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9〕26号)各区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05〕4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沪民福发〔2006〕18号)和《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沪民福发〔2008〕5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目标,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指本市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包括服务补贴对象和自费服务对象。

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是通过界定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等级,为服务安排和服务补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评估工作由具有资质的养老服务评估员实施,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上海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见附件一)。

(一)评估类型:为首次评估、持续评估和复检评估三种。

1、首次评估:对初次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进行的评估。

2、持续评估:对已享有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定期(1-2年)或不定期(因政策调整或当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的评估。

3、复检评估:老年人及其亲属对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后的审批结果有异议时申请的评估。

(二)评估结论:为“正常”或“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料等级。

三、补贴范围(一)60周岁及以上、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按属地化原则可申请获得服务补贴。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解读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解读
平 公 正原 则 ” ,规 定 不 因 老 年 人 个
代 办 、康 复 辅 助 、相 谈 、助 医 等 。
同 时 ,定 义 中 还 特 别 指 出 “ 供 提
或 协 助 提 供 ” 两 种 服 务 情 形 ,说 明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中一 部 分 是 协 助
则 是 专 门 提 供 老 年 人 用 餐 服 务 的
政策解读 国回蜀豇墨墨墨墨雹圃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解读 。
文 \章淑 萍 上 海 L益 加 快 的人 『 老 龄 化 、 { f
通 过 专 家 审 定 ,2 1 年 2 1 00 月 日起
I 式实 施 。
( 区助 老服 务社 ) 礼 、社 区 老 年 人
高 龄 化 ,带 来 了生 活 照 料 、医 疗 康 复 和 精 种 慰 藉 等 方 需 求 的 激
增 。2 0 年 ,市 质 躲 局 会 同 市 民 09
U问 服 务 中 心 、社 区 老 年 人 助 餐 服 务 点 等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组 织
( 构 ) 机 、
该 《 范 》 山市 民 政 局 、市 规
居 家养 老服 务 指 导 巾心 ( ) 筹 、市
政 局 等 部 f ,针 对 上 海 人 口老 龄 J 化 、高 龄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和 家 庭 小 型 化 的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老 年 人 在 生 活 照料 、康 复 护 理 和 精 神 慰 藉 等方 面服 务 需求 快 速 增 长的实 际 ,
该 得 到 同 等 同 质 的服 务 。 ‘ 3 安 3
全 便捷 原则 ” ,也 是 从 以 人 为 本 的
务 形 式 和 内 容 上 的 区 别 , 如 社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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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从 2 0 年 7 开 始 ,上 海 09 月 8 周 岁 及 以 上 、独 居 或 纯 老 家 O

问题 的 双 赢 。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是 个 新 生 事 物 ,在 运 作 和 管 理
地 方 标 准— — 《 区 居 家 养 老 服 社
务规 范 》 ( 质 技 监 标 { 0 } 沪 2 9 0
身 体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进 行评估 。一旦 “ 度 ”或 “ 中 重 度 ” 照 料 等 级 的 老 年 人 接 受 机 构 养 老 服 务 时 ,服 务 补 贴 可 以
元 的养 老 服 务 专 项 护 理补 贴 。 这 意 味 着 ,沪 上 老 人 最 高 每 月 可享 受 50 0 元养 老服 务 补 贴 。
业 竞 争 力 ” 的 目标 ,积 极 加 大 了标 准 化 工 作 在 社 会 民 生 领 域 的 推 进 力 度 ,推 动 其 服 务 业 态
向科 学 管 理 、规 模 经 营 方 向 发 展 。 2 0 年 ,市 质 监 局 会 同 民 09
推 出服 务 补 贴
服 务 补 贴 由 养 老 服 务 补 贴
服 务 补 贴 以 非 现 金 的 劳 务
为 切 人 点 ,重 点 开 展 了 《 区 社
居家养老服务 规范 》 《 、 养老服 务需 求 评估 指南 》等一 批 与和
谐 民 生 密 切 相 关 的 地 方 标 准 的 制定 。 2 1 年 1 ,上 海 市 质 量 技 00 月
补 贴 和 养 老 服 务 专 项 护 理 补 贴
标 准 的 5 % 获得 补 贴 。 0 另 外 ,街 道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和 专 项 护 理 补 贴 组 成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补 贴 人 均 每 月 30 。 经 0元
服 务 中 心 会 对 已 享 有 服 务 补 贴 的 老 年 人 定 期 ( 2 )或 不 1 年
56 ) 0 号 ,标 准 于 2 1 年 2 1日 规 范 。
根 据 市 委 、 市 政 府 关 于
‘ 快 推 进 以 改 善 民生 为重 点 的 加 社 会 建 设 ” 的 指 示 精 神 ,上 海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围 绕 “ 高 提
SSM
而 对 稳 固 家 庭 、稳 定 社 会 和 建 设 和 谐 社 会 起 到 良好 的 支 撑 作
用。
月 养 老 金 低 于 全 市 城 镇 企 业 月
市 民 生 活 质 量 、增 强 现 代 服 务
平 均 养 老 金 的 ,经 评 估 需 要 生
活 照 料 者 ,也 可 以 按 养 老 服 务
术 监 督 局 又 针 对 上 海 人 口 老 龄
带入 区县 民政部 门指定 的养 老
机构 。
形 式 支 付 ,即 老 人 获 得 的 补 贴
不 是 现 金 ,而 是 以政 府 购 买 服 务 为形 式 的 社 区居 家 养 老 服 务 。
发 布地 方标 准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在 上 海 的 起 步 是与 “ 人 就 业 项 目 ” 共 同 万
下 岗 再 就 业 和 老 年 人 居 家 养 老
小 型 化 的 发 展 趋 势 , 以及 老 年 人 在 生 活 照 料 、康 复 护 理 和 精 神 慰 藉 等 方 面 服 务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的实 际 ,正 式 发 布 了上 海 市
与止 同 时 ,养 老 服 务 卒 贴
受 益 面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 上 海 以 往 的 养 老 服 务 补 贴 主 要 针 对 的 是 6 周 岁 及 以 上 ,低 保 、低 收 0 入 且 需 要 生 活 照 料 的 本 市 户 籍
定 期 ( 政 策 调 整 或 当 老 年 人 因
政 局 等 单 位 ,通 过 “ 合 社 会 整 资 源 ,优 化 服 务 设 施 ,规 范 服
务 行 为 ” 等 多 种途 径 与 手段 , 以 社 会 养 老 、社 区 服 务 等 领 域
济情况 困难 ,经身体状况评估 ,
照 料 等 级 达 到 中度 和 重 度 的 老 人 ,还 可 获 得 每 月 10 至 2 0 0元 0
目前 的居 家 养 老 服 务 包 括 日托 、 上 门 家 政 、老 人 送 餐 、助 医 送 药 、助 浴 、精 神 慰 藉 等 多 个 项
目。

化 、 高 龄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和 家 庭
发 展 起 来 的 ,也 就 是 说 从 其 运 作 之 始 ,就 在 整 合 社 会 资 源 方 面 作 出 了 有 益 的探 索 ,是 解 决
起正式实施 。 《 范 》明 确 了 为 老 年 人 提 规 供 ‘ 餐 、助 浴 、助 洁 助 急 、 恸
庭 的 本 市 户 籍 城 镇 老 人 , 本 人
助行 、助 医 ”等基 本生 活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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