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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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
评定细则(2013年)
(修订稿)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以评奖、评优为抓手,激励和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严格遵守《复旦大学201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意见》,特制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评审委员会是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最高机构、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专业学位项目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组组长,评审委员会下设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副书记、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管理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全过程,监督各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的工作,并接受各评审小组提出的异议和奖学金的申诉,并负责递交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评审委员会拥有本条例的解释权和最终确定权。
●评定原则
1、奖学金评定强调学术导向,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科研活动。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由专业学位在金融硕士中进行。
3、奖学金分值分为三部分,成绩、科研和品行。其中成绩和科研分值计算方法附后,品行分值计算方
法遵照《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思想品行加分评定细则》(2013年),实行积分制。
●评选对象
1、二年级在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获奖学生在该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绩点必须≥3.0。如平均绩点≥3.0的学生人数少于奖学金设置数,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实际人数决定。
●评选名额
1、金融专业、国际商务、保险、税务专业:一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8%,二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10%,
三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10%,基础学业奖学金为该专业人数的40%,一等奖30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0元/人/年,基础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
2、基金专业:一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8%,二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10%,三等奖为该专业人数的10%,
基础学业奖学金为该专业人数的40%,一等奖38000元/人/年,二等奖2500元/人/年,三等奖15000元/人/年,基础学业奖学金5000元/人/年。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
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如因违法乱纪行为受公安机关和校方院方处理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对参加市级或市
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获得奖项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评选;
3、科研成果显著,课题获奖、论文在核心竞争力刊物上发表者。
4、对担任班干部或从事班级学生服务工作并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单位必须明确注明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字样,注明其他单位的证明材
料不得参评。
● 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因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受行政处分者;
2、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3、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及时缴清培养费者;
4、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考核不合格者;
5、无故未在学校规定时期内注册者;
6、各项课程考试作弊者;
7、学校及学院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评奖条件的;
8、给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以及班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 ● 评定办法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的评定采取积分制,各部分采用积分制,权重由各评审委员会制定,分数由学习成绩、科研分数和品行分数三部分组成。
1、学习成绩 (1)记分方式转换:
加权平均绩点=
()/⨯每门课程绩点对应学分总学分数
得分: 硕士二年级:加权平均绩点⨯15;硕士三年级:加权平均绩点⨯10
博士二年级:加权平均绩点×10:博士三年级:加权平均绩点⨯5
(2)博士班级中的春季博士同学成绩计量同上,即二年级博士班级中的春季博士同学的成绩计量参照标准以加权平均绩点×10;三年级博士班级中的春季博士同学的成绩计量参照标准以加权平均绩点×5。
(3)绩点的计算为该学年课程成绩所获绩点。
(4)为保证公平,绩点的计算包括成绩单中的全部课程。
(5)如果学生在奖学金评定时间段内因没有选课而无成绩,仍可参评奖学金,但成绩部分只能记为0分。
2、 科研分数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特设立科研加分项,各项加分(权威期刊A 、B 除外),上限为50分,其中权威期刊分值作为附加分,计分没有上限。字数规定如下: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应该不
少于4000字/篇,报纸上发表文章应该不少于2000字/篇。发表期限规定:奖学金评定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备注:毕业班学生发表权威A类的杂志可以根据录用函的期限宽限3个月。即论文正式发表在11月31日之前。
(1)关于期刊
A.国内权威期刊权威刊物分为A、B两类,此项计分没有上限。权威A类期刊发表文章计100分/篇,
权威期刊参照教师标准,包括四种刊物: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经济研究,金融研究。权威B类期刊发表文章计50分/篇,期刊名称参照见附件一。
B.国内核心刊物的认定需属于《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修订目录》规定的
综合类(内容限经济学科及交叉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类的四类之一,发表文章计20分/篇。
特别备注:上述加分期刊文章应同时列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12-2013)检索之列。
C.《人民日报》、《解放日报》、《光明日报》和《文汇报》(2000字以上,内容限经济学科及交叉学
科)的记分标准为,《人民日报》20分/篇,《解放日报》、《光明日报》和《文汇报》10分/篇。
D.国际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计分参见《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具体实施办法》。英文刊物发表参
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E.自2011年1月,《世界经济情况》杂志作为加分期刊,参照上述加分原则,计分5/篇。
F.学校认定的经管外各学科(如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人口学等)排名第一的权威期刊定为权
威B类期刊。
G.论文合著的计分量,(仅限于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论文合著加分仅遵循第一作者得分60%,第二
作者40%的原则;三人合著第一作者得分4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30%。四人合著,第四作者不加分,如第一,第二和第三作者加分同三人合著计分办法。
H.增刊、副刊、期刊扩展板和部分期刊的非学术版不列入奖学金评选成果,该项由学院奖学金评审
委员进行认定。
I.在以上规定刊物之外的国内统计源杂志亦不列入奖学金评选成果。
(2)其他
A、学术会议加分。凡收到以下四项全国性学术会议参会通知,论文正式入选可以计10分/篇,中国政治经济学年会、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金融学年会、中国世界经济年会。本项最高加分限值20分,国际性会议20分/篇,其他会议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如该会议论文当年正式发表,可取最高分值进行计分。其他类型的研讨会等若无正式刊发的文章出版,则一律不得加分,工作论文亦不列入计算范围之内。
B、对于参加全国“挑战杯”获特等奖者可加200分,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50分,三等奖加2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C、论文跨年转载不计分,当年转载取最高分值。
3、品行分数
该项分数参照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思想品行加分评定细则(2013年) 执行。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