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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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可以有以下内容:
1. 合同当事人信息:包括发包人(业主)和承包人(施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 工程范围和要求:明确描述工程的具体范围、建筑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

3.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总价款,并规定分期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节点。

4. 施工期限:规定工程的开始和完工时间,以及如何处理延期完成的情况。

5. 变更和索赔:规定变更工程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变更工程造成的价格和工期调整。

6. 施工保证和担保: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如保修期限、担保金或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等。

7. 违约责任:明确对发包人和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和处罚措施,如解除合同、赔偿等。

8. 交付验收:规定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责任。

9. 保密条款:约定对合同内容及工程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
息进行保密的责任和限制。

10. 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约定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建筑工程合同的一般特征,具体合同的内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和补充。

建设工程合同广义

建设工程合同广义

建设工程合同广义上指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工程建设事项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以及与这些相关的工程监理、材料供应、设备采购等合同。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 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具有建设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发包人;另一方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即承包人。

发包人通常是为实现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建设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人则是具有从事工程建设业务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合同内容的特定性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并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合同形式的特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有利于明确合同条款,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4. 合同目的的特定性建设工程合同的目的是完成一项具体的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发包人的项目需求。

工程建设的特点是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和履行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1. 按照合同的阶段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等。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之间就工程勘察事项达成的协议;工程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就工程设计事项达成的协议;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施工人之间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的协议;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监理人之间就工程监理事项达成的协议。

2. 按照合同的性质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就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达成的协议;专业分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之间就工程建设项目的某一专业领域达成的协议;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就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力供应达成的协议。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它通常包含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排以及价款支付等关键要素。

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标的物的特殊性。

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通常是不动产,如房屋、桥梁、道路等。

这些工程项目不仅规模庞大,而且与土地紧密相连,涉及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通常需要详细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是评估工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争议时的关键参考。

因此,合同中会详细列明各项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可控。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周期较长,风险因素多。

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在此期间,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都可能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因此,合同中通常会包含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变更管理流程,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资金投入大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另一特点。

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商业地产开发,前期的资金投入都是巨大的。

为了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流转,合同中会有严格的付款条件和进度要求,确保资金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流动。

建设工程合同还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

一旦签订,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由于工程项目的社会影响广泛,合同的履行还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关注。

建设工程合同以其特殊的性质、详尽的技术规范、长期的履行周期、巨大的资金投入以及严格的法律约束力等特点,构成了其独特的法律地位。

了解这些特征,对于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来说,无疑是保障自身权益、顺利推进项目的重要前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征(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征(3篇)

第1篇一、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与其他产品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1. 固定性:建筑产品一旦建成,就固定在特定地点,无法移动。

2. 形体庞大:建筑产品体积较大,结构复杂,建设周期较长。

3. 生产流动性:建筑产品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如设计、施工、监理等,流动性较强。

4. 单件性: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每个项目都是独一无二的。

5. 生产周期长:建筑产品从设计、施工到竣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数月甚至数年。

二、合同内容繁杂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殊性,合同内容相对繁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工程范围: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和内容。

2. 建设工期: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包括开工和竣工时间。

3. 工程质量:约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保修期限。

4. 工程造价: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分阶段支付方式等。

5. 材料和设备供应:规定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要求、供应时间和责任。

6. 技术资料交付:约定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等资料的交付时间和要求。

7. 拨款和结算: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和结算方式。

8. 竣工验收: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时间、程序和责任。

9. 质量保修:规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

三、合同履行期限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贯穿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以及使用阶段。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因此合同履行期限也相应较长。

四、合同监督严格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影响,国家对施工合同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

合同订立后,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合同副本送交建设银行。

依照法律程序领取建设拨款和贷款,进行转账结算。

改变建设工程计划、方案和工艺流程,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另行补充合同,除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外,还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对大型的重要工程,国家主管部门要直接参加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1. 双方基本信息: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各方身份:明确双方的身份,包括甲方和乙方的身份及所处的法律地位。

3. 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建设工程的标准、质量、安全等要求,以及合同的履行方法、工期、支付方式等。

4. 履行方式:明确工程的履行方式,包括由甲方提供材料和设备,由乙方完成施工、监理等工作。

5. 期限: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开工、竣工时间、交付时间等。

6.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和承担方式,包括违约方的赔偿、罚款等责任。

7. 遵守法律法规:合同必须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环保法规等。

8. 权力和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履行公开承建规则等。

9. 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确保该合同符合法律要求。

10. 其他条款:考虑到合同各方的具体需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修改条款内容。

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特征

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特征

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特征建筑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达成的一种协议。

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一、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不动产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

与一般的承揽合同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动产,而是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的建筑产品。

这些特点使得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二、合同内容的大额性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通常非常繁杂,涉及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因此,合同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这也是建筑工程建设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

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久性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较长。

由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此外,受气候、地理、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合同履行期限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四、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

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国家对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

这种监督不仅体现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还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管。

五、合同主体的专业性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当事人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发包人一般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投资主体,如房地产开发商、政府投资平台等;承包人则是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服务。

六、合同风险的较高性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风险较高。

一方面,工程项目的投资金额大,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可能导致巨额损失;另一方面,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增加了合同的风险。

因此,在签订和履行建筑工程建设合同时,双方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七、合同条款的细致性由于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合同条款通常比较细致,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3篇)

第1篇一、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建筑产品,与其他产品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1. 固定性:建筑产品一旦建设完成,便固定在特定地点,无法随意移动。

2. 形体庞大:建筑产品规模较大,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如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

3. 生产流动性:建筑施工过程中,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要素流动性较大。

4. 单件性:每项建筑工程都是独立的,具有独特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5. 生产周期长:建筑工程建设周期较长,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需要较长时间。

二、合同内容的繁杂性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殊性,合同内容相对繁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2. 工程建设工期:规定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工程质量: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 材料设备供应:规定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供应时间等。

6. 施工技术: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等。

7. 付款方式: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比例、支付时间等。

8. 风险承担: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9.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通常需要几年时间。

在此期间,合同双方需持续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合同监督较为严格。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会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合同依法签订、履行和终止。

五、合同纠纷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较为复杂,涉及法律关系、经济关系、技术关系等多个方面。

在解决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等因素。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特殊性、内容繁杂、履行期限长、监督严格、纠纷复杂等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特点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经落实,并且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

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不能移动。

这就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设工程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都较长。

而且,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期限顺延。

所有这些情况,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四)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由于工程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公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

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便是国家投资以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人当年投资规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

(五)合同形式的特珠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同时在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褚合同法冬要求建设工释合同应当梁用书而形式内更多信息可以参考:.cn/peixun/63/篇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要求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的十大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十大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十大特征一、合同主体资格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的首要特征是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必须明确。

这包括承包商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以及业主的法人资格等,确保双方均有合法资格进行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活动。

二、工程范围和标准具体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施工地点、结构类型等,并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明确工程质量要求,以便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验收。

三、价格条款透明合理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当公开透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所有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避免后期因价格问题产生纠纷。

四、工期安排科学合理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同时考虑到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的影响,确保工期安排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质量保证与责任追究合同中应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包括质量保修期、返修责任、违约金等条款,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并在出现问题时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鉴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合同应包含变更管理和索赔程序的条款,明确变更申请的提出、审批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调整和时间延误的处理办法。

七、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合同应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规定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范和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八、保险与风险管理为了降低工程风险,合同应规定投保的种类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以及风险发生时的赔偿机制。

九、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应预先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出现分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争议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十、附加条款的灵活性除了上述基本条款外,合同还应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情况,允许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附加条款,以满足特定的需求和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特征包括

建设工程合同特征包括

建设工程合同特征包括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内容庞大、合同履行期限长、合同监督程序严格等方面。

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发包人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而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两证齐全),且不能超越资质承包工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都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一般是大型的不动产项目,如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等。

与一般的产品或服务相比,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三、合同内容庞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合同内容繁多,涉及各个方面,需要双方仔细研读和履行。

四、合同履行期限长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一般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

在合同履行期间,各方面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五、合同监督程序严格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国家对施工合同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依法成立,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的正确履行。

六、合同风险较大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较大,主要包括工程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造价风险等。

合同双方应当在充分了解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明确风险责任和分担,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应对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是法人。

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必须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的投资计划,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

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

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

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不能移动。

这就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这还决定了承包人工作的流动性。

建筑物所在地就是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必须围绕建筑产品不断移动。

另外,建筑产品的类别庞杂,其外观、结构、使用目的、使用人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每一个建筑产品都需单独设计和施工(即使可重复利用标准设计或重复使用的图纸,也应采取必要的修改设计才能施工),即建筑产品是单体性生产,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设工程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都较长(与一般工业产品的生产相比)。

建设工程合同的定力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顺延。

所有这些情况,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由于工程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公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使是国家投资以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入当年投资规模的平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

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确立了以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即在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没有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特征是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特征是

建设工程民法典律特征是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某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这类合同具有以下显著的法律特征:1. 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方通常是建设单位,即项目的所有者或投资者;另一方则是施工单位,即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企业。

2. 标的物的唯一性:每个建设工程项目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3. 履行期限的明确性:建设工程合同通常会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

4. 质量要求的严格性: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因此合同中会对质量标准有严格的规定。

5. 风险分担的复杂性: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多方利益,合同中会详细规定各种风险的分担方式。

6. 价款支付的阶段性:建设工程通常资金投入大,周期长,因此合同中会设定多个支付节点,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

7. 变更和索赔的普遍性: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变更和索赔的问题。

基于上述特征,一份标准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工程的基本情况,如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标准和要求。

- 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中间的主要节点时间表。

- 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时的处理办法。

- 工程款项的总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点和条件。

- 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延期、违约责任等。

- 风险分担和保险条款,明确各方在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

- 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同时,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适应不同的建设需求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It’s not easy to push me away as a stubborn gangster and become dusty as a diamond.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

(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

建设工程合同在生活中并不是很常见,它主要是在建筑方面才会使用,因此很多人对该合同其实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知道它的特征到底有哪些。

针对这个问题,下文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供大家做一个了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一)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二)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

根据法释[]14号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该司法解释第5条确认,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无效处理的,不予支持。

(三)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

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

即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件有特殊要求,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规定。

但是《合同法》第三章的规定属于一般性规定,具体到各种有名合同的实际情况,则存在种种制约合同效力的具体因素,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影响其效力的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建设工程合同是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方面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建设⼯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建设⼯程合同的特征包括以下⽅⾯:建设⼯程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式订⽴;建设⼯程合同中完成的⼯作构成不动产,通常涉及对⼟地的利⽤强制性规范限制。

关于建设⼯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建设⼯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1、建设⼯程合同的特征包括以下⽅⾯:建设⼯程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式订⽴;建设⼯程合同中完成的⼯作构成不动产,通常涉及对⼟地的利⽤强制性规范限制;施⼯的承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定建设资质的法⼈。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建设⼯程合同是承包⼈进⾏⼯程建设,发包⼈⽀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程合同包括⼯程勘察、设计、施⼯合同。

第七百⼋⼗九条建设⼯程合同应当采⽤书⾯形式。

第七百九⼗条建设⼯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

⼆、建设⼯程合同有哪些分类1、建设⼯程勘察合同(1)建设⼯程勘察合同是承包⽅进⾏⼯程勘察,发包⼈⽀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也称为委托⽅)。

(2)建设⼯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程需要⽽作的勘察成果。

⼯程勘察是⼯程建设的第⼀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程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了确保⼯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资格的勘察单位。

(3)建设⼯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取得⼀致意见,即可签订,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效的。

2、建设⼯程设计合同(1)建设⼯程设计合同是承包⽅进⾏⼯程设计,委托⽅⽀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建设⼯程设计单位为承包⽅。

(2)建设⼯程设计合同为建设⼯程需要⽽作的设计成果。

⼯程设计是⼯程建设的第⼆个环节,是保证建设⼯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程设计合同的承包⽅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具有法⼈资格的设计单位。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和委托建设单位之间的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是服务方,承包委托单位是需求方。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委托建设单位身份:委托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需求方。

权利:委托建设单位有选择承包企业、参与项目控制、监督承包企业履行合同等权利。

义务:委托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和合同价格,并向承包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履行方式:委托建设单位应及时对承包企业提供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期限:委托建设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违约责任:委托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身份: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是建设工程的服务执行方。

权利: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设计和施工服务,并有权获得工程款项。

义务: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设计和施工,遵守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和工期等约定。

履行方式: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应提交设计和施工方案,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

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应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问题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应明确委托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建设工程合同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哪些建筑工程合同通常包含对工程项目的详尽描述。

这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设计要求以及施工标准等。

这些描述必须准确无误,以便双方对工程的预期成果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基础。

合同中会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承包商需负责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而业主则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这些责任和义务的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它们为双方提供了执行合同的具体指导。

第三,合同会详细规定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时间节点。

这有助于确保工程能够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推进,同时也为评估工程进度提供了依据。

第四,合同中会有关于变更和索赔的条款。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变更设计或材料的情况,因此合同需要提前设定变更的程序和索赔的规则。

第五,合同应当包含质量控制的条款。

这涉及到工程验收的标准和方法,确保最终交付的工程满足预定的质量要求。

第六,支付条件和方式也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这包括工程款项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等。

第七,合同还应包括争议解决机制。

这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了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合同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这意味着合同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建筑法规、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简化的范本来具体展示这些特征:【建筑工程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一、工程基本信息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4. 设计要求:___________5. 施工标准:___________二、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___________2. 乙方责任:___________三、工程进度与节点1. 主要进度计划:___________2. 关键时间节点:___________四、变更与索赔1. 变更程序:___________2. 索赔规则:___________五、质量控制1. 验收标准:___________2. 验收方法:___________六、支付条款1. 支付时间:___________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3. 逾期利息:___________七、争议解决1. 解决途径:___________2. 适用法律:___________八、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___终止。

建筑工程合同的十大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的十大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的十大特征1. 明确的合同主体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的信息。

这有助于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为后续的履约或追责提供基础。

2. 详细的工程描述一份好的建筑工程合同应当包含对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包括工程的规模、地点、结构类型等基本信息。

对于特殊要求或者设计变更也应当有明确的记录和说明。

3. 清晰的工期安排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重要的中间节点日期。

这有助于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并作为评估工程进度和处理延期等问题的依据。

4. 合理的价格条款价格是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条件以及可能的价格调整机制。

这些条款直接关系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慎重考虑。

5. 质量要求与标准工程质量是衡量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

因此,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条件,以及不合格时的处理方法。

6. 安全与环保规定考虑到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合同中还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

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废弃物处理和噪音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7. 变更与索赔管理由于建筑工程往往周期较长,期间可能会遇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

因此,合同需要包含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的条款,以规范双方在面对变化时的行为。

8. 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当出现争议时双方如何解决,包括选择的仲裁机构或法院、适用的法律等。

这有助于在争议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9. 保密与知识产权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还应当包含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特别是对于涉及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10. 附加条款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含其他必要的附加条款,如保险要求、税务责任分配、违约责任等,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实用性。

工程建设合同特征

工程建设合同特征

工程建设合同特征一、引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质量、进度、投资等事项达成的一致协议。

工程建设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具有明显的特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工程建设合同的特征。

二、特征1. 合同主体特定工程建设合同的主体一方为业主,另一方为承包商。

业主通常是指承担工程建设投资责任的一方,可以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承包商是指承担工程建设实施责任的一方,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决定了工程建设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2. 合同内容复杂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涉及的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等事项繁多。

因此,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具有复杂性,要求当事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把握。

3. 合同履行期限长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较长,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需要经过数年甚至更长时间。

这使得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政策调整、市场变化、自然灾害等。

因此,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履行期限长的特征。

4. 合同投资金额大工程建设合同的投资金额通常较大,涉及的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资金、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

投资金额的大额性使得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密切关注投资控制,确保工程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5. 合同风险较高工程建设合同的风险较高,主要包括技术风险、质量风险、进度风险、投资风险等。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如设计变更、施工难度、材料价格波动等,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因此,工程建设合同具有风险较高的特征。

6. 合同监管严格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管较为严格,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环节有明确的规定。

如招标投标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等。

合同监管的严格性旨在确保工程建设合同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试述建设工程合同特征

试述建设工程合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特征探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鲜明的特征。

本文将从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以及合同监督等方面,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进行阐述。

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1.发包人:发包人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包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

此外,发包人还应具备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两证齐全),且不能超越资质承包工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应当具备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业务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

不具备法人资格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的,合同无效。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成果。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动产性: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涉及土地、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权益,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2.庞大性:建设工程项目往往规模宏大,投资巨大,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土建、安装、装修等。

3.长期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往往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

4.单一性:每个建设工程项目都是独特的,具有特定的地理位置、功能需求和设计要求。

三、合同内容的繁杂性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繁杂,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环节。

合同双方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外,合同还可能涉及工程款的支付、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四、合同履行期限的长久性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一般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再到保修期结束,往往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

这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面条件可能发生变化,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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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经落实,并且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

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不能移动。

这就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设工程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都较长。

而且,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期限顺延。

所有这些情况,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四)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由于工程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公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

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便是国家投资以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人当年投资规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

(五)合同形式的特珠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同时在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褚合同法冬要求建设工释合同应当梁用书而形式内更多信息可以参考:.cn/peixun/63/篇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要求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中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完成工程建设、支付价款等)关系的协议。

,2.特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具备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特征:(1)有着特殊的“标的物”。

该类合同为完成特定的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建筑产品。

这些建筑产品除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外,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选用特殊的材料。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多。

现在通常包含很多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对于招、投标的许多文件及补充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非常丰富,所以除必备的书面形式要件外,其涉及的内容十分繁杂,条文少则数十条,多则上百条。

(3)该类合同涉及法律、法规多。

工程项目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对国家和社会的生产生活具有重大影晌,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更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发布大量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严格的计划性要求。

(5)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符合法律有关一般性合同成立的要件外,还需符合一些特定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建[1993]78号)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初步设计已经批准;第二,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第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第四,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第五,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3.此类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求《合同法》第275条在借鉴原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合同)今后的发展要求,规定了这类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范围。

此内容是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的具体地点,占地面积,结构特征(如钢筋混凝土的规格,工程跨度、层数等),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修装饰等。

(2)建设工期。

包括开、竣工日期以及延期开工的责任、工期延误的责任、工期提前的条件等。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的日期。

中间交工工程属于阶段性工程,它制约着整个工程的进度,所以必须明确载明其开、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建设项目是百年大计,必须做到质量第一。

发、承包人必须遵守《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在此前提下,可以约定工程应达到的等级,即合格或者优良。

还应约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5)工程造价。

或称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

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

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应当通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定价;对于不宜采用招投标的工程,可采用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甲乙双方商定工程变更增减价的方式定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按时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工期损失或工程变更应由发包人负责。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首先应约定由哪一方负责材料设备的供应,其次应约定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和供应的时间、地点;最后还要约定验收、保管和违约责任。

(8)拨款和结算。

拨款是指银行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向施工人拨付的工程款。

结算是指在工程交工后,计算工程的实际造价与已经拨付的工程款之间的差额。

工程价款的支付可以由发包人先行部分预付,竣工结算后付清;也可以由施工人先垫付后结算拨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XX年12月1日起施行)第16条第二款又规定,“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9)竣工验收。

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必经程序,也是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前提。

应该包括验收范围和内容,标准和依据,验收人员的组成,验收方式和日期。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按照《解释》第13条的规定,如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第14条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承包人提交该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基地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雨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供热、冷工程等项目。

质量保证期又称保修期,是指工程各部分正常使用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该期限,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11)相互协作条款。

即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有关通知,协助,保密,施工准备工作的分工,工程变更时的处理办法等。

篇三: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 XX版施工合同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第一、增加了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XX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以下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1、双向担保制度:为了解决施工合同中的履约担保,尤其是为了有效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第款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第款则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这两个条款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以其合同义务向对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以保证实现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目的。

2、合理调价制度:XX版施工合同中引入了适度风险适度调价的制度,亦称之为合理调价制度,其法律基础是合同风险的公平合理分担原则。

通用条款第款规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

这一规定与国内目前各省市执行的工程造价部门规定的调价规范的精神是一致的,具体的调价方式与其他标准文本相一致,有利于解决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纠纷。

3、缺陷责任期制度(旧版合同统称为合同保修期制度):为解决合同当事人约定“保修期满返还保修金”的争议,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引入了缺陷责任与保修制度,明确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目前我国规定工程保修期限相对较长,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存在大量发包人以保修期未届满为由不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情形,由此导致的部分工程款久拖不决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正常发展,缺陷责任期制度在施工合同文本中的落实可进一步有效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和工程质量保修之间的冲突。

4、工程系列保险制度: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条除对工程保险作出规定外,还根据全国人大对《建筑法》的修改意见,对工伤保险作了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保险的条款。

其中,最主要的一点,降低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强制性要求:XX版合同条将99版第条“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修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5、商定或确定制度:通用合同条款的第条引入了“商定或确定”制度,明确由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商定与确定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双方商定或确定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6、索赔期限制度。

99版合同对工程索赔无明确的时效要求;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9条对发承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天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失。

因此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索赔事项时,应当发函或者索赔报告至建设方明确施工方对该工程索赔事项的索赔权予以保留,若该索赔要至结算时才最终结清,则每隔28天期满前都要发函或索赔报告至最终结清为止。

7、双倍赔偿制度:为了解决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问题,从违约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出发,在XX版施工合同中设立了迟延支付工程价款的双倍赔偿制度,该制度中包括了通知、合理期限改正等程序性规定,最终仍不履约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56天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该规定在竣工结算审核(合同第条)、最终结清(合同第条)两个对应条款中均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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