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货物运输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法律顾问货物运输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在合同建立之前,托运方应认真审核合同,特
别是有关争议解决条款,更应高度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与承运方提前协商,以防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测。
2004年2月1日,西安银联运业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公司)的城西经营部,接受
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下称机械公司)的货物运输代办人涂兵的请求,
将价值15万元的30件工业用精密仪器随车托运到武汉市,运费150元。
该批托运货物没有办理保价运输。银联公司在自制的格式货物运单上的“托
运须知”注明:“未保价货物发生毁损、货差、灭失、污染、变质,最高赔付不超过
毁损、货差货物运费的10倍。”
2004年2月12日,收货人因未收到货物来电话询问。经机械公司向银联公
司查询,方得知托运货物在进人湖北境内时被盗,已经全部灭失。机械公司认为,
双方在办理货物托运时约定的是“灭失货物”的运价,并没有约定“货物毁损、货差”
时的运价。因此,双方对托运货物“灭失”的赔偿约定不明,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
偿托运货物灭失价款15万元。
被告银联公司辩称,对托运货物“灭失”的赔偿标准,合同约定明确。应按合同
约定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可了运输合同的法律效力。判决被告银联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
原告机械公司1500元。谁也没想到的是,银联公司已给这批货物上了保险,保险
合同约定每件货物的赔偿额为1000元,受益人为银联公司。银联公司在湖北境内
被盗货物仅限于机械公司的30件货物。法院判决书下发后,银联公司凭判决书及
案发地公安机关的证明,到保险公司理赔,共获保险金30000元。
专业企业法律顾问胡律师认为,针对货物运输领域的风险,企业可采取如下
防范措施:
1.分清轻重,注意报价。为了节省运费,有的企业在订立运输合同时,故意低报
货物价格。在有保价条款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根本不予保价。这样,在发生事
故后,往往因为报价低或因为没有保价而使企业遭受损失。因此,托运方在考虑降
低成本的同时,也应根据货物具体情况据实报价,真正做到有各无患。
2.细签合同,防患于未然。实践中,并不是每个企业都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
风险防范意识,交易经验也不一定丰富,所以在合同订立时出现漏洞。企业只有了
解和掌握订阅合同的法律知识,警惕陷阱,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才能切实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一份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
地履行。承运商提供的运单一般比较简略,而且存在许多对托运人不利的免责条
款。对于托运人而言,如果托运的货物数量大、价值高,应主动要求与承运商订立
更为周密、公平的运输合同,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维护。
3.依法投保,稀释风险。保险公司以经济手段承担社会责任,它是对投保人的
一种财产责任。应注意的是,货物运输是高危作业,运输途中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企业可单独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这一险种主要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
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险种主要有邮包保险(专指国际邮包),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别保险等,当事人应根据自己货物的情况予以选用。(文章来源:胡律师网上海地区邮箱:hulvshi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