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自评总分:考核总分:
注:本考核评分标准为百分制;每项扣分相加超过本项标准分的,以本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5-84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