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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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28号

《XX厂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5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XX厂人才强企战略,加大对优秀青年员工选拔、培养和使用力度,依据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关于印发<蒙东能源加强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电投蒙能人资〔2014〕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

按照“顶层设计,整体推进,打破常规,梯次培养”的原则,构建三个人才培养平台。一是是建立重点选拔培养平台:在厂内选拔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人才,重点培养一批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青年人才队伍。二建立助理制培养平台:本着为人才“统筹规划、设计路径、提供岗位、建立机制”的工作思路,在分场及部门管理层面实施助理制,通过助理制平台的培养和锻炼,促进各层级人才的成长成才。三是实施基础人才培养平台:充分考虑人才梯队培养和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的需求,统筹规划高校毕业生入职后,在技术员、运行主值及以上生产岗位上实施见习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XX厂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选拔培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厂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经营副厂长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人资部),负责优秀人才选拔培养的组织实施工作。

主任:经营副厂长

副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人资部副主任、各部门、单位主任及相关人员

第三章人才培养的方法和途径

第四条建立重点人才培养平台

在厂内重点选拔培养20名以内优秀青年员工。按照分级培养的思路,使其在助理或见习岗位上,提升成长的空间,促进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建立助理制人才培养平台

(一)根据厂实际需要,在主要分场建立主任、专工助理制。

(二)助理制人员原则上在优秀青年员工中产生。

(三)实施基础人才培养平台

基础人才培养以高素质高校毕业生见习为主,在生产岗位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中,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建立见习制。运行分场建立主值班员及以上生产岗位见习;检修分场建立班组技术员岗位见习。

第六条人才选拔条件

(一)优秀青年员工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较强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较好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重点选拔本单位生产技术主专业、核心岗位上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员工。

2.年龄40岁及以下,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蒙东能源或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2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工作3年及以上。

(二)助理制人员选拔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讲党性、讲原则,认同本企业文化;群众认可,业绩考核优秀。

2.具体条件

厂内优秀青年员工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见习制人员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的精神,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2.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

3.学历要求在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

4.优秀青年员工不受2.3条限制。

第七条人才选拔程序

(一)重点人才及助理人员选拔程序

1.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可采用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党团组织意见。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民主测评、理论考试等程序进行综合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

2.人资部通过审查和综合评议后,提出初步人选报厂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厂级优秀青年人才及助理人员并公示,然后进行重点培养。

3.将厂级优秀青年人才及助理人员报送蒙东能源人资部备案。推荐蒙东能源优秀青年员工人选,由厂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在厂级优秀青年人才中研究推荐产生。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并存入本人档案。

(二)见习人员选拔程序

1.由所在单位根据见习条件及岗位提出正式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审核,优秀者向厂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2.人力资源部可根据见习条件,直接向厂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3. 厂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见习人选,结合厂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见习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见习人员审批手续,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八条人才培养的目标及方式

(一)培养目标

主要通过分级培养、岗位学习、实践锻炼及理论培训等方式,实现“培养一批、储备一批、选拔使用一批”的人才目标,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层次分明”的人才队伍体系。本着边培养、边使用、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阶梯式递进的原则,形成“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的人才工作格局,提高青年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使选拔培养的人才,能解决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中的关键和重大技术难题和管理难题,逐步成为本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通过助理和见习制培养平台,引导青年员工在不同职业发展通道内成长成才,鼓励新入职的高校毕业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早日成为助理及见习人才培养对象。

(二)培养期限

一个层次岗位培养期限为两年,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三)培养方式

1.人资部是优秀青年员工及助理、见习人员培养工作的

责任主体,以核心岗位为载体,以岗位实践为主要培训方式,对选拔出来的各层级人才开展培训和培养工作。

2.助理及见习人员应以本岗位工作为主,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助理、见习制培养平台,协助专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见习部门(单位)要为各层级助理及见习人员制定培养目标,明确助理及见习人员在兼职期间的岗位职责,并赋予助理及见习人员工作项目,采取压担子的方式对助理及见习人员进行培养。

3.结合选拔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方向,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培养,或在其现有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岗位职责。

4.对选拔出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专业理论和管理能力

培训。一是聘请党校教师进行素质提升培训,二是选派参加相关专业理论和管理能力培训,三是聘请高校教师进行领导能力提升培训。

第九条人才管理及相关规定

(一)日常管理。人资部将建立优秀人才培养档案,详细记录员工业务水平、培养计划、年度考核情况,并将优秀青年员工相关材料报蒙东人资部备案。

(二)考核。人资部将对优秀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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