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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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35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工作

(一)选拔原则与条件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选拔原则与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人选不得超过3名,无符合条件的学院可不推荐。(推荐人选由各学院进行排名)

(三)选拔程序与支持措施

选拔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审、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入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一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由“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支持周期为3年,经专家考核和评估,对成果突

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人才可以连续支持2个周期;对入选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

二、2015—2016年度青年创新人才考核工作

(一)对一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考核

1.入选2015年度一层次人选,已连续支持3年,将组织进行现场述职考核,被考核人员要提前准备述职材料和PPT(10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核方式另行通知。主要对入选后承担课题和项目科研开展情况,取得的新成果、新业绩以及下一步科研方向、预期目标等进行述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现场听取述职,并就相关学术问题进行提问,考核评估通过后方可进行第二周期的支持;

2.入选2016年度一层次人员,需撰写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入选后承担课题和项目科研进展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

(二)对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考核

入选2016年度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需撰写考核报告,主要包括入选后的工作业绩及取得的创新成果,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动员、组织考察和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人员需报送10份纸质申报书,佐证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各1份。2016年青年创新人才需报送考核报告及佐证材料各1份。

(三)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请各学院、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田楼714,电话:432506)。

1.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表

2.2017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2016年青年创新人才考核报告

注:相关表格附件材料请各单位到人事处主页“相关下载”栏下载

人事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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