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现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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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董事对公司的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重视履行义务,保守公司秘密,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
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负责。
二、董事会的地位与职权
(一)董事会的性质与地位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全体董事组成, 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常设 机构。 董事会职权扩大的倾向
美国:除本法令或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公司的一切权 力都由董事会行使或董事会授权行使,公司的一切业 务活动和实物都应在董事会的指示下进行。 德国:专属权限 英国:股东大会的决议不能推翻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 内作出的决定。
行使有关资源使用的决策权——控制权 承担市场或交易价值实现的结果——所有权
股东的具体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并形式表决权 对公司股份的转让权 公司利润的分配请求权 公司终止后对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对公司帐目和股东大会拘役的审查权 对公司的质询权
股东的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交纳股款,对公司债务负 有限责任。
二、股东大会
二者关系
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看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阶层及工会中的党委负责 人,可以依据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 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 理原则上分设。 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监事会有 效监管的作用; 党组织按照党章、工会和职代会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旅行职责。
(二)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公司法》规定
董事会由5-19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的职权
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开董事会会议;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和职权范围内的文件。
来自百度文库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股东资格和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一、股东的资格和权利
股东的含义及资格 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一)股东的含义及资格
股东是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也是公司资本的出资 者、所有人。 资格:
发起人股东如是自然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 力; 非法人团体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法人,不能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外国人和大陆境外华人购买境内公司股份有特殊规定
董事会与经理分工明显。
四、新兴的首席执行官制度
美国等西方国家,总经理通常称为总裁,主管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法人为董事长。 这种分工有利于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但也 存在着由于权力的相互制约而造成的公司运转不 灵的问题。 首席执行官(CEO)间有了总经理和董事长的职 权,既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又可以再一 定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约。
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就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 酬、考核事项及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三)董事的资格、义务和报酬
关于董事的资格,在其身份、年龄、国籍等方面 一般那没有过多的限制。 不能担任的,《公司法》107条规定 《公司法》148、149条规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义务和行为。 《公司法》规定,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的勤勉义务,并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 职工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 益。 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方式,而 不是企业必须设立的组织形式。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 执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支持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厂长)依法行使 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加强党组 织自身建设。 老三会的职责主要是起政治核心、民主管 理和监督作用。
对其法律地位的两种看法
董事及董事会是公司的代理人 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
(二)设立独立董事的制度
独立董事主要来自银行、法律、财务和商务等方 面的专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 有任何“重要关系”。 我国:
与公司有利害关系,可能妨碍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 可判断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两项权利
(一)遵循的宗旨
充分反映全体股东的意志,体现民主管理 原则; 提高资本的经营效率,实行两全分离原则 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加强对经营者 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 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和经理 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
二、新三会和老三会
老三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国共产 党基层组织。 《公司法》规定:
在国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建立并运转成熟的基础上 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全球业务的拓展, 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日渐繁忙。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存在 的信息传递阻滞和沟通障碍,影响了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 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一些企业开始对传统的董事会——董事 长——总经理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变革。CEO就是这种变革的 产物之一。 它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 渡到原有经营层手中。 CEO不是总经理,也不是总裁,它的权力非常大,其中有40%~ 50%是董事长的权力。 董事会成为小董事会,其主要职能是选择、考评和制定以CEO为 中心的管理层及其薪酬制度。 CEO虽不是企业的出资人,但它对重大决策却有拍板权。 在国外,对CEO的约束主要不是董事会,而是企业中一个称为战 略决策委员会的机构。这种战略决策委员会才是支持或否定CEO 经营决策的主要权力机构。在许多国家,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 的人员大部分不是企业中的人,更不是企业的出资人,而是社 会上从事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业的知名人士。所 以说,是人力资本控制了企业,而不是出资人,出资人的利益 仅仅表现在产权的利益回报上。
(三)职权
《公司法》38条,100条: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CEO的设立,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为人力资本合理定价的思 想。 我们通常所讲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基础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模式正在受到挑战。 越来越多的事实显示,现代生产正在由围绕机器转向围绕 知识进行。人力资本由此取得了对货币资本的压倒性地位。 人们不难发现,年薪制、股票期权以及其他类似的激励举 措只不过是市场为合理定价企业家人力资本而顺理成章作 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家人力资本必 然会找到自己的合理价位。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进 入企业之后,已经引发了企业产权制度的巨大变革。人力 资本除了获得工资之外,还应该获得产权回报。企业由出 资人完全拥有的现象正在逐渐改变。 CEO的出现,也标志着传统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必须分立的 理论也已经有了重要修正。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类型 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的召集
(一)性质和类型
性质
公司最高权利机构 股东或公司意向决策的场所
类型
股东年会:也称股东常会,是按公司法的规定 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召开的股东大会。 股东临时会:
强制召开:由法律规定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 任意召开: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有符合法定数量 投票权的股东要求召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 债券的方案; 拟定公司合并、分离、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及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历、财务负责人及其 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现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设置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概述
三权分立原则
“老三会”与“新三会”
一、设置原则
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体现公司的组织意 志,从事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机构。 三权分立原则: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三权分立。 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一 般有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部 分组成。 由公司的“公众公司”的性质决定
(四)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属于董事会 普通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1/2以上) 特别决议以绝对多数通过(2/3或3/4以上)
第三节 董事会和经理
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董事会的地位与职权 经理的地位与职权 首席执行官制度
一、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一)董事的法律地位 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是担任公司业 务决策和行使管理权的人员。
三、经理的地位与职责
经理是具体长官和处理公司事务,对外可 以再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商务 活动的业务执行机构。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需设立经 理1人,副经理若干人。
经理的职权
经营管理权
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代理权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以公司的名义从 事商务活动。
(三)董事会的召集与决议
董事会的召集(每年至少2次),召集权人 为董事长; 董事会的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原则; 董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通过。
(四)我国董事会设置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 人代表,是唯一代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任何人或机构必须得到董事长授权后 才能代表公司。 西方国家,普通董事与董事长之间只有职 责分工的差别,无地位高低之分。
企业CEO制度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 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 所组成的执行机构这样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公 司执行机构由高层执行官员组成。这些高层执行 官员即高层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拥有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和代理权, 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该执行机构的负 责人就称为CEO,也就是首席执行官。 担任企业CEO的,可以是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也可 以是总经理。 CEO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董事会的决议;(2)主 持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3)经董事会授权,对外 签订合同或处理业务;(4)任免经理人员;(5)定 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二)权利与义务
集合体说
股东权是集合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 各种权利及义务的集合体。
社员权说
认为股东之间类似于社员关系,对公司共同所 有并承担义务,社员权属于单一的所有权。
新债权说
认为股权的分散化,绝大多数股东购买股份只 是为了取得利益分配权。
产权经济学派观点
认为产权要素具有的资源的分割性和可转 让性,可以实现两种有益的专业化:
报酬
董事的报酬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也就是说, 股东大会应分句每个董事的业绩和在董事 会中担任的职责确定其报酬。 美国的外部董事,公司每年要支付一定的 报酬和年薪,每次召开董事会要支付一定 津贴;但在本公司任职又兼任董事的经营 管理者,没有额外报酬和津贴。
(四)董事的权限和责任
董事的权限取决于董事会的职权,具体包 括决策权、经营权等。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现代公司制度的两种模式 《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要求 公司监督机构设置的国内外比较
一、现代公司制度的两种模式
监事会:是公分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 公司业务活动的机构。 不要求设立董事会的公司,通常称为一元 结构; 要求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称为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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