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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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利弊分析

引言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是指挂靠方(即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挂靠到被挂靠方(即道路运输企业)名义下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行为和方式,通常是个人出资购买车辆,在进行车辆登记时,行车证上车辆户主位置登记为被挂靠方的单位名称。道路运输挂靠经营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已经在我国存在了三十多年了,从昔日的政策支持、繁华发展如今沦落到政策排挤、发展没落。

一、道路运输挂靠经营产生的背景及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运输市场形成了国有、集体、社会和个体等同台竞争的局面,利益驱动带来投资的盲目性,打破了供需平衡,加剧了市场竞争。为了抢市场,争效益,社会、个体车辆不得不选择向社会信誉度较高的运输企业靠拢。于是,挂靠经营产生了。车辆挂靠经营是改革开放后个体运输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究其各方面的成因,其形成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是挂靠经营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之初,经济迅猛发展,运力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国家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运输市场的大门向社会敞开。1983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出“有路大家行”、“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政策,如惊天春雷,催生了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春天。198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扶植和发展农村集体和个体(联户)运输业的通知》,彻底打破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封闭的坚冰,运输市场极度活跃。

第二阶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挂靠经营发展阶段。1993年交通部颁布《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对经营运输的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规定,集体个体运输户虽有资金购车,但却没有线路和车站,无从经营。客运市场便出现了“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局面,各种矛盾叠加暴露,“三无”车辆普遍,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车站林立,恶性竞争不断,资源浪费严重。针对这一形势,1994年交通部推行“车进站、人归点”的做法,要求国有车站接纳社会车辆进站经营,运输市场开放进入了新阶段。全面开放运输市场,国有客运企业难以适应骤变的形势,渐渐陷入困境。为使其走出困境,交通主管部门往往本着以国有企业为主,集体企业为辅,个体私营业户为补充的原则,来管理运输市场。国有企业

虽然长期积累了一定运输资源和管理优势,但是资金缺乏,机制僵化,车辆设备更新缓慢,难以满足运输市场的需要,企业大都处于艰难爬坡境地。集体个体运输户也需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国有客运企业又面临着发展的资金难题。因此无论集体个体运输业户,还是国有客运企业,双方都有着迫切的合作愿望。于是1995年交通部召开全国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工作会议,“允许国有运输企业接受社会、个体运输户挂靠经营”,由此挂靠经营从幕后走上台前,并迅速发展成为全国客运企业普遍实行的经营方式。1997年初交通部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公有制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的若干意见》,对挂靠经营形式进行了充分肯定,并明确要求运输企业完善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规范推动客运企业的挂靠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2000年前后,这一时期是车辆挂靠经营发展的鼎盛时期。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看中运输业收效快,纷纷购车搞运输。为搞好客运市场宏观调控,优化运力资源配置,2000年交通部发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实行“企业分级,线路分类,经营分工”的管理体制,对集体企业,尤其是个体运输业户经营长途客运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长途客运的诱人利润,使集体个体运输户或投奔大中型客运企业门下,或建立松散型联合体,以便取得与经营长途班线相适应的资质。与此同时,一些富裕起来的其他企业和社会私营业主也相继加入长途客运行列。大中型企业凭借拥有的客运资源,积极发展挂靠车辆,并在贷款、买车、挂牌、办证、交费、审验、维修等方面为挂靠业户提供“一条龙”服务,吸引业户挂靠经营,挂靠车辆迅速发展,大中型企业也由此扩大了经营规模。

第四阶段,挂靠经营逐步衰退阶段。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挂靠车辆所有的优势走向另一个极端,服务质量下降,安全管理隐患与风险越来越明显暴露。2004年,国务院相继颁布《行政许可法》及《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强化了车辆技术和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提高了道路客运和危化品货运的市场准入的门槛,使得个体户车辆很难进入。《道路运输条例》严令禁止“挂靠经营”,规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律不准为挂靠车辆审批线路,禁止挂靠经营从此上升到了法规高度。为此,不少个体户纷纷投靠到有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门下,自行出资或企业部份融资购车,依托企业出面申办车辆运输证件,打着企业的旗号从事客运或危化品货运经营活动。还有,《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申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第(三)款规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理解来看“健全制度”仅仅是针对企业而言,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讲仍然是个疑问。由于上述原因,也造成新形势下车辆挂靠经营现象的产生。2005年实施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指出,

“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之后交通部又在《关于加快道路运输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再三强调,今后禁止各种形式的以包代管、只包不管的经营方式,并在“十一五”规划中对挂靠经营的清理做出了更为明确要求。交通部关于客运挂靠的禁令出台后,大部分省市向挂靠经营亮起了红灯,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限制并清理整顿挂靠经营。

三、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优点

1.为国有公路运输企业改制起到了过渡作用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模式在一定时期内对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发展作过不小的贡献,如为国有道路运输企业的改制起到了过渡作用,为道路运输企业扩大规模增强了运力,产生了一定的利润空间,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有力地拓展了企业经营空间,增强了企业驾驭市场的能力,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积累了经验与教训。

2.为企业管理积累了经验教训,增强了企业驾驭市场的能力

挂靠经营管理,通过多年的挂靠经营,运输企业适应了市场,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例如,在挂靠的初期,公司在车辆保险方面没有统一标准、统一赔付和统一办理,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现在公司在车辆统保、实保、合格率等方面都制定严格的考核指标,同时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及有关具体运作比过去更明智和成熟,为企业争取了优惠政策,为车主提供了方便,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

3.促进个人的就业和创收

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职工通过个人与运输企业的挂靠实行再就业,从而极大的带动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同时也为他们降低了进入运输行业的准则。对于这些个体私营车主来说,他们认为挂靠经营比自己单打独斗省事多了,不仅可以享受到一定个体私营车主所没有的优惠政策,享受到挂靠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还可以利用挂靠企业的品牌资源优势。此外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被挂靠企业会派安全员负责协调处理。?

4.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接受挂靠车辆的运输企业能较快扩大经营规模,从而达到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要求的车辆规模,有利于资质等级的获取,还能以企业的名义争取相关部门的费用优惠政策,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如税费征管部门对其实行定税、定费额包缴,一定时期内增车不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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