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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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360起诉腾讯:“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今日开庭

奇虎360起诉腾讯:“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今日开庭

奇虎360起诉腾讯:“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今日开庭2012年4月18日,奇虎360公司(NYSE:QIHU),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的反垄断诉讼,今日上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

奇虎360在起诉书中列举了该案件的三个诉讼理由:1、腾讯公司为了市场竞争的目的,在“3Q大战”中居然擅自中止用户服务,其利用垄断地位“二选一”对奇虎360造成巨大损害,也给网络通信造成了巨大危害。

2、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腾讯的行为,极大地打击和压制了中国互联网业的创新,以及中小公司的创业。

3、腾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聊天软件QQ,其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讯软件相捆绑,并且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腾讯公司的垄断行为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互联网公司的创新发展。

仅最近一个月,就有网易、捕鱼达人、IMO软件、小米公司等数家创新公司通过媒体或官方微博,公开指责腾讯公司的抄袭与垄断。

奇虎360希望通过此次“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能够制止腾讯公司越演越烈的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行为,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腾讯的限定交易、搭售行为,并非一时兴起,而是长期的追随策略的体现。

模仿市场中成功的创新性软件,利用其庞大的用户资源,搭售进即时通讯软件,如果遇到反抗,即采用限制交易行为,扼杀企业。

为维护中国互联网的健康生态环境,并保障广大互联网创新者的共同利益,因而奇虎360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提出诉讼。

奇虎360起诉腾讯是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禁止限定交易的行为,同时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搭售。

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在3Q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360诉腾讯案引发的反垄断法思考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360诉腾讯案引发的反垄断法思考

作者: 张学博[1]
作者机构: [1]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北京100091
出版物刊名: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页码: 47-53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4期
主题词: 互联网反垄断;360诉腾讯案;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摘要:360诉腾讯案是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对于未来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司法适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案存在三大争议: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根据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相关商品市场应被界定为即时通讯服务市场。

腾讯QQ的“二选一”行为构成了典型的限制交易行为,应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广东高院的判决书暴露出我国反垄断法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上的不明晰。

反垄断法经典案例

反垄断法经典案例

反垄断法经典案例反垄断法是一项旨在防止市场垄断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工具。

下面列举了十个经典的反垄断法案例,涵盖了不同国家和不同行业的案例。

1. 美国微软反垄断案(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该案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反垄断案之一。

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滥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限制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发展。

微软最终被判定为垄断企业,并被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市场竞争。

2. 欧盟微软反垄断案(European Commission v. Microsoft Corp.):欧盟委员会在2004年对微软展开了反垄断调查,指控微软滥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

最终,欧盟委员会要求微软改变其商业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巨额罚款。

3. 德国大众汽车反垄断案(Volkswagen Anti-Trust Case):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曾对大众汽车展开反垄断调查,指控其与其他汽车制造商勾结,操纵柴油车尾气排放数据,违反了反垄断法。

大众汽车最终被罚款并面临了巨大的声誉损失。

4. 中国高通反垄断案(Qualcomm Anti-Monopoly Case in China):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对高通展开反垄断调查,指控其滥用市场垄断地位,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

高通最终同意支付巨额罚款,并对其授权和许可业务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5. 日本电梯垄断案(Elevator Monopoly Case in Japan):日本公正贸易委员会曾对三菱电机等电梯制造商展开反垄断调查,指控它们滥用市场垄断地位,限制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发展。

这些公司最终被要求改变其商业行为,并支付罚款。

6. 印度谷歌反垄断案(Google Anti-Trust Case in India):印度竞争委员会曾对谷歌展开反垄断调查,指控其滥用其在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地位。

谷歌最终同意支付罚款,并做出了一些改变以促进市场竞争。

3q大战案例分析

3q大战案例分析

最后,工信部的介入使3q中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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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0 和腾讯作为理性的人,经济运行本 身就是一个趋利的过程。 为,经济运行本身就是一个趋利的过程。 利的过程。 。
B: 稳定和增加用户,规模 报酬规律更加给力。
C:马太效应的驱使,让腾讯感 觉到机会,让360感觉到危机。
经济学最简单的一个假设——利益最大化。在经济学中,腾讯和360作为
logo这场在中国史无前例的战争虽没有输赢但给我们的启示却很多知丌足而前进创业选择这场战争的直接原因是腾讯推出与360杀毒功能类似的产品老大哥抄谁谁死的作风直接使360感到了威胁360非但没有加强自身创新能力的开发反倒以互相掐架展开斗争归根结底是两家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够1格罗夫定律创新致上的要求促使企业要反思发展模式提高创新能力切实以创新为第一生产力启示
3.消费者要勇于采取各种各样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在网 上口诛笔伐,组团要求停止荒唐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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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目录页 “镜”我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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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鹰电商,尽我们的所能为您创造最大的价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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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经济人,追逐利润是无可厚非的 司 马 迁 说 : “ 天 下 熙 熙 , 皆 为 利 来 ; 天 下 攘 攘 , 皆 为 利 往 Nhomakorabea。

史 玉 柱 : 企 业 不 盈 利 是 最 大 的 不 道 德
追溯理论 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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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信心高涨追捧,要么信心 动摇抛弃
强者越强, 弱者越弱, 赢者通吃
网络效应和正 反溃的作用 规模报酬递增 马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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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是中国互联网的反垄断第一案。三年以前这个案子爆发, 到现在为止,虽然我们说这是个反垄断案件,但到现在为止, 反垄断主管部门是缺失的。在当初双方打的不可开交,你死我 活的时候,最后出面协调的是工信部,工信部是行业主管部门, 它是管产业政策、管市场准入问题的,但它不是一个反垄断的 机构。从市场竞争角度来说,按说应该是反垄断部门来做的事 情。

反垄断经典案例

反垄断经典案例

反垄断经典案例1. 微软案:微软是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之一,曾因垄断行为而受到反垄断调查和诉讼的困扰。

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引发了争议,他们被指控滥用市场力量,通过施加限制和排斥竞争对手的方式来保持其市场份额。

2. 谷歌案:谷歌是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也因其在搜索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受到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谷歌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操纵搜索结果和排斥竞争对手来保持其市场垄断地位。

3. IBM案:IBM是全球最大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公司之一,曾因其在计算机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受到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IBM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限制对竞争对手的技术访问和施加不公平的销售政策来保持其市场份额。

4. 标准石油案:标准石油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曾因其在石油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受到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标准石油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控制石油价格和施加限制性交易条件来排除竞争对手。

5. AT&T案:AT&T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电信公司之一,曾因其在电话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受到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AT&T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限制对竞争对手的网络接入和施加不公平的定价政策来保持其市场份额。

6. 购物中心案:购物中心是零售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购物中心开发商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施加不合理的租金和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来保持其市场垄断地位。

7. 航空公司案:航空公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航空公司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垄断航线和施加不公平的价格政策来排除竞争对手。

8. 药品市场案:药品市场是医疗行业的关键领域,一些制药公司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操纵药品价格和限制竞争对手的销售渠道来保持其市场垄断地位。

9. 银行业案:银行业是金融行业的核心领域,一些大型银行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控制利率和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准入来保持其市场份额。

10. 电信业案:电信业是通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电信公司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操纵通信费用和限制竞争对手的网络接入来排除竞争对手。

全球反垄断典型案例

全球反垄断典型案例

全球反垄断典型案例一、引言垄断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普遍问题,它会导致市场失衡,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扭曲整个产业链。

因此,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反垄断政策来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介绍全球反垄断典型案例。

二、美国反垄断典型案例1. 微软案微软公司在90年代是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绝对霸主,但其行为被认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1998年,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指控微软滥用其操作系统的市场优势地位,限制了其他公司的竞争力。

最终,在2001年3月26日,微软被判违反反垄断法,并被判处分拆成两家公司。

2. 谷歌案谷歌公司在搜索引擎市场上占据着绝对优势地位,并被指控滥用其市场地位来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

2017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公司开出了22.4亿欧元的罚单,并要求其停止滥用其在搜索引擎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三、欧洲反垄断典型案例1. 苹果案2016年8月30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苹果公司必须向爱尔兰政府支付130亿欧元的税款。

欧盟认为,苹果公司在爱尔兰享有特殊的税收优惠,这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

2. 德国大众案2016年9月,德国联邦卡特尔署指控大众汽车公司滥用其市场地位来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

大众被指控在排放测试中使用了作弊软件,并因此被罚款10亿欧元。

四、中国反垄断典型案例1. 联想案联想公司在2003年被中国反垄断机构指控滥用其市场地位来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

联想最终同意支付1.25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同意改变其营销策略。

2. 阿里巴巴案2015年1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反垄断调查,并要求其停止将商家限制在自己的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

阿里巴巴最终同意支付1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并承诺改变其商业行为。

五、结论以上案例表明,全球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反垄断政策,并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企业应该遵守反垄断法规,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发展。

反托拉斯案例与解析

反托拉斯案例与解析

反托拉斯案例与解析
反托拉斯法是一套旨在反对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原则。

在实践中,反托拉斯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企业通过限制竞争、操纵市场等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反托拉斯案例解析是理解反托拉斯法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反托拉斯案例及其解析:
1. 微软垄断案:微软公司因在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被指控违反反托拉斯法。

法院裁定微软公司通过捆绑销售和排他性协议等手段,将竞争对手排除在市场之外,从而维持其垄断地位。

微软公司最终被要求分拆其操作系统业务,并支付罚款。

2. 谷歌搜索算法案:谷歌因在搜索算法中的偏向性被指控违反反托拉斯法。

法院裁定谷歌通过人为调整搜索结果,将竞争对手排在搜索结果靠后位置,从而剥夺消费者选择其他服务的机会。

虽然谷歌最终胜诉,但该案件引发了对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的广泛关注。

3. 英特尔反垄断案:英特尔公司因在其CPU业务中实施排他性策略被指控
违反反托拉斯法。

法院裁定英特尔公司通过向电脑制造商提供折扣和奖励,要求他们只采购英特尔芯片,从而将AMD等竞争对手排除在市场之外。

英特尔公司最终被罚款并被迫开放市场。

这些案例揭示了反托拉斯法的核心原则,即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在实践中,反托拉斯法的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企业行为、消费者福祉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遵守反托拉斯法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关注市场变化,采取合理措施保持竞争力和创新力。

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垄断案评析

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垄断案评析

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垄断案评析作者:靳雨露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5年第12期[摘要]2015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于3月2日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该案因其涉及标的巨大等原因被评为“中国反垄断第一案”,一直受各界学者关注。

本文对高通垄断案的案情进行梳理,总结其被评为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的几大原因,并对《处罚决定书》中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议。

[关键词]基本案情;案件特色;滥用必要标准专利行为分类及建议;案件思考一、高通垄断案基本案情2013年11月底,国家发改委根据两家美国公司的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对高通在北京和上海的两个办公地点调取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

获取了高通公司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的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高通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就高通公司相关行为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研究论证。

经15个月的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2015年3月2日,发改委在网站上发布的对高通垄断案的《决定书》中指出,高通公司在COMA、WCDMA、LTE无线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2、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3、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高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规定。

发改委在责令高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公司处以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共计60.88亿人民币。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60诉腾讯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60诉腾讯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广受关注新浪财经上传时间:2012-4-20 浏览次数:730字体大小:大中小2012年4月18日上午,奇虎360公司起诉腾讯公司的反垄断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

奇虎360的起诉书称,3Q大战期间,腾讯公司“滥用其即时通信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给奇虎360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是两家知名的互联网软件企业之间再次对撞。

正是由于腾讯公司在3Q大战中的“二选一”影响到数亿人,因此这次诉讼也被业界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庭审从上午9:00开始,直到下午7:40左右才告结束。

该诉讼案具有四大焦点:相关市场如何定位;腾讯是否具有垄断地位;腾讯是否滥用了这一垄断地位;如果滥用了,奇虎3 60的损失怎么计算。

庭审期间,双方的代理律师你来我往,针对上述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其间出现诸多令人忍俊不禁的花絮。

起诉理由——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奇虎360列举了以下3个诉讼理由:第一,腾讯公司为了市场竞争的目的,在“3Q大战”中擅自中止用户服务,其利用垄断地位“二选一”对奇虎360造成巨大损害,也给网络通信造成了巨大危害。

第二,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腾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聊天软件QQ,其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信软件相捆绑,并且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控辩双方在相关市场认定方面存在着分歧。

奇虎360认为,该案中相关商品市场为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市场。

所谓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是指互联网上用以进行实时通信的系统服务,许多人可以使用,并实时传递文字信息、文档、语音以及视频等信息流。

电子邮件、电话通信等难以替代即时通信服务。

该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内地市场,即应该根据中国内地的市场格局来判断腾讯是否在即时通信上具有垄断地位。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判决书(一)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判决书(一)

奇虎360诉腾讯滥⽤市场⽀配地位案⼀审判决书(⼀)奇虎360诉腾讯滥⽤市场⽀配地位⼀案堪称“互联⽹反垄断第⼀案”。

⼀审判决书对商品市场和市场领域如何界定、被告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配地位、被告是否滥⽤市场⽀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对于如何界定相关市场、采取了何种独特的⽅法以及怎样评判⽀配地位的形成第⼀次给出了明确的标准。

对于如何适⽤和理解法律规定做出了评判。

本案诉讼请求为1.5亿元,⼀审案件受理费796800元,都堪称天价。

⼀审法院认为,“确定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可以采取下列⽅法:根据需求者对QQ软件及其服务的功能⽤途需求、质量的认可、价格的接受以及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从需求者的⾓度定性分析不同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同时亦结合考虑供给替代的影响。

”这为确定本案的市场为全球市场打下了基础,奇虎公司主张本案市场为国内市场和单⼀商品没有了事实依据。

⼀审法院认定,“原告关于综合性的即时通讯产品及服务构成⼀个独⽴的相关商品市场的主张不能成⽴,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全球市场。

从⽽认定,原告以并不具备真实基础的市场份额来推定被告在相关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的主张不予认可。

”法院的上述认定导致原告的⼤部事实、证据和诉讼请求全⾯崩溃。

关于被告在相关市场上是否具有⽀配地位的问题,涉及如何综合适⽤《反垄断法》第⼗七条第⼆款、第⼗⼋条、第⼗九条问题。

法院认为,“《反垄断法》第⼗七条第⼆款规定,市场⽀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相关市场能⼒的市场地位。

第⼗⼋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该经营者的财⼒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即认定经营者的市场⽀配地位,需要考虑市场份额、该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市场进⼊的难易程度等多种因素。

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

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
光 权也 认 为 , 没有 医师 执业 证 书 的 医学 生 和试 用期 医 学毕 业 生 可 以在 临 床带 教 教 师或 指 导 医 师监 督 、
业 资格 , 自从 事 医疗 活 动 并 且 情 节 严 重 , 可 以 擅 是
成 为非 法 行 医罪 主体 的 。 怎 样 才 算 取 得 医生 执 业 资 格 ? 国 《 业 医 师 我 执 法 》 定 , 须 有 一 定 医学 实 践 经 验 , 过 国 家 医 规 必 通
反 垄断 的 一个 样 本 。
个 小 网 站 的 “ 顶 之 灾 ” 灭

的 前列 。 当用 户 点 击搜 索 的 结果 进 人厂 商的 主 页 每
时 ,厂 商 就要 向搜 索 引擎 服 务商 缴 纳 一 次 费用 , 也
人 信公 司总 经 理 王冠 珏 不 停 地 刷新 电脑 屏 幕 。
指 导 下参 与 教 育临 床 诊疗 活 动 。 他 不能 独 自为患 但 者 提供 临床 诊 疗 服 务 , 一旦 超 出 这个 界 限 , 不 应 就 属 于正 常 的 医学 教 育 临床 实 践活 动 。
师 资格 考试 , 经 申请 注册 获 得 医 师执 业 证 书 。但 并 卫 生部 曾在 20 0 7年 对 甘肃 省 卫 生 厅 的 《 于非 法 关
肋 骨 骨折 , 而伤 及 临 近脏 器 …… ” 进
就 事 件 中 的 相关 法 律 问 题 , 国人 大法 律 委 员 全 会 委 员 、清 华 大 学法 学 院 副 院长 周 光权 教 授 认 为 , 根 据 刑 法第 三 百 三 十 六条 的 规定 ,非 法 行 医罪 , 是
指 “ 取 得 医 生 执 业 资格 的 人 非 法 行 医 、 节 严 重 未 情 的 ” 为 。在 医院 临床 见 习 、 床实 习 、 业 实 习 的 行 临 毕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反垄断法是一种监管经济体中防止垄断行为的法律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些反垄断法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一:微软反垄断案微软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之一,由于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支配地位,引起了反垄断调查。

美国联邦反垄断机构负责调查并提起诉讼,指控微软滥用其市场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

分析:微软滥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采取了一系列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比如,禁止计算机制造商预装竞争对手的软件、限制用户自由选择其他产品等等。

法院最终判决微软在该案中违反了反垄断法,并要求微软改变其商业行为。

案例二:阿里巴巴反垄断案中国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集团因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排斥竞争和操纵价格而面临反垄断调查。

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对阿里巴巴进行了调查,并对其实施了反垄断处罚。

分析:阿里巴巴被指控利用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垄断地位,进行了一系列排斥竞争对手的措施,比如,强制天猫平台经营商只能选择一家电商平台、以及强迫商家独家经营等等。

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决定对阿里巴巴处以巨额罚款,并要求其改正其行为。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明显看出,反垄断法的核心是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与平等,预防并惩治企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首先,反垄断法的目的是防止市场出现垄断而导致缺乏竞争,维护企业间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

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监管机构应采取行为调查与案件处理,确保公正和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次,反垄断法的实质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福利。

垄断行为往往会导致限制供应、抬高价格等消费者不利的后果,因此监管机构需要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市场效率。

最后,反垄断法通过处罚违反法规的企业,对垄断行为产生震慑作用,预防未来垄断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于受到垄断行为侵害的受害者,监管机构应提供补救措施和赔偿机制。

总体而言,反垄断法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有效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同时,垄断行为给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并及时采取行动加以遏制。

我为百度辩护——对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的思考

我为百度辩护——对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的思考

多 、整 治标 准 高 ,势 必影 响迎 头 正常 进尺 。 对此 项
目 部 高 度 重 视 ,一 方 面 抽 调 专 人 进 行 质 量 标 准 化 施 工 ,二是 定 节点 工期 ,确保 在 不影 响进 尺 的情 况 下 , 把 质 量 标 准 化 工 作 更 上 一 个 台 阶 。 真 正 达 到 考
文/ 陈晓峰
中图分类号 :D 4 F1
文献 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 -96 2 1 )o 6c 一 l3 4 0 9 1 6( 0 0 2() 02 —0
2 0 年 1月 3 号 , “ 民 医 药 网 ” ( 08 0 1 全 Qmy .o ) ycm 市 场 。 另外 一 家 咨 询 公 司则 公 布 了2 0 年 中国 08 的 网 站 主 河 北 唐 山 人 人 信 息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下 简 称 搜 索 引 擎 年 度 数 据 报 告 ( 见 表 格 1 , 数 据 显 示 百 以 详 ) “ Qmy ” )向国家 工商总局 反垄 断与反不正 当竞争 y 度 处 于 明 显 得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 执 行 局 提 交 了 长 达 9 页 的 反 垄 断 调 查 申 请 书 ) , l ) 表格 1 0 8 中国搜索 引擎营 收份额 ( 位%) 2 0年 单 申请 对北 京百 度 网讯 科 技有 限 பைடு நூலகம் 司 ( 以下 简称 “ 百
通 ,即 每次 挪 移耙 矸 机前 一个 圆班 通 知矿 地 测科 、 四 支护 参数优 化 巷 道g 5 层 ( )施 工 ,支 护形 式 为 架2 # U 钻 机队 做好 打 钻准 备 ,在 施 工队停 头 挪移 耙 矸机 和 R煤 位 9 型 钢 棚 ,棚 距 为 6 0 , 循 环 单 进 1 2 。 根 据 现 场 延 长 皮 带 过 程 中 ,钻 机 队 迎 头 打 钻 ,做 到 平 行 作 0r m .m

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

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

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天,北京4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到法院,成就了反垄断法第一案。

为什么不是微软等国际巨头,不是铁路等垄断行业,却是与垄断很有些距离的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化妆品9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

4家防伪企业的诉状称,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电子监管网过程中,参股组建“中信国检”公司,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即委托该公司运营电子监管网业务,并强制企业入网向该公司交纳费用。

4家企业认为,质检总局的上述行政行为使“中信国检”形成了独家垄断地位,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竞争权利。

按照原告律师的说法,除反垄断法之外,质检总局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招投标法等法律。

本案原告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称,4家企业提起诉讼第二天,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中国防伪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培芝以及正、副秘书长即约见4家企业的代表和他,希望4家企业撤诉,提出以其他方式协商解决。

周泽和北京兆信公司副总经理龙刚告诉记者,他们当即回应总局,表示不会撤诉,“除非质检总局终止违法行为,并对我们之前的损失做出补偿。

”事后严冯敏表示,将把他们的要求汇报给总局,再进行研究。

恰逢反垄断法生效,这桩官司也许在无意间成为反垄断第一案。

但是很显然,这远远超出了此前一些媒体的预料。

行政垄断一直被视为反垄断法的软肋,甚至在草案审议的过程中,还出现过被整章删除的波折。

官员专家称我国并不存在行政垄断问题,听上去仿佛很惊骇,其实绝非虚构。

至于垄断行业,因为本已有“只反垄断行为,不反垄断行业”的说法,加之有法理上具备优先效力的部门法护身,在反垄断第一案的猜想名单中无一入围并不奇怪。

把虚拟的第一被告荆棘之冠加于微软、英特尔头上,其实不过是惯常的逻辑分析的结果。

如此说来,质检总局成为反垄断第一案的被告,果然是违背逻辑的偶然结果吗?其实不是。

疯狂的比特币

疯狂的比特币

场, 即只要存在 更高价 格的收购者, 未 来比特 币的市场价 格 仍会水 涨船 高。 在 比特 币价格 “ 博 傻”的阶段 , 就是等 着看谁是接 “ 最后一棒’ ’ 的人 。
@ 李开复 ( 创新工场C E O ) : 中国互联 网的竞争就像 在一个没
有规矩 的竞技场里, 角斗士战斗到死。
聚焦 ・ 微博春秋
栏 目编辑 叶纯青 E - ma i l : y e c q 6 6 @2 1 c n c o n r
【 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1 1 月2 6 E l 上午, 最 高人 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
【 疯狂的比特币】
虽然 比特 币在理论 上确保 了 任何人 、 机 构或政 府 都不可能操控 比特 币的发行 量, 完美地解决了 通货
某 项 互 联 网技 术 “ 因噎废 食 ”, 无 论 这 个 判 决 是 否表 面合
乎不可能, 你能再创造 出另一个Q Q 帝 国么?
@ 青光楚辞 ( 网络作家) : 货 币的意义是什 么? 一种货 币代 表 的是 政府信用和国家经 济实力, 超越 国家而自由流通 的 比特 币或许会成 功。 但作为金 融创新, 它还 没有经受过任
何考验, 而且我们无法断定国家会有怎样 的态度 , 因而投资
理, 对互联网的发展 都将是不利的。
比特 币面临太多不可测的风险。
@ 鱼的江湖 ( 普通网友 ) : 虽然腾 讯和3 6 O 提供的软件并不向 用户收费, 但这种特定的商业模 式, 企业通 过聚集用户吸引 广告等, 用户实际上 间接 支付 了 代价, 因此广大用户都是 消 费者。 腾讯故意制造技术障碍迫使消费者 “ 2 /  ̄ . I ” , 就是侵
@ 邓捷先森 ( 普通网友 ) : 腾 讯很 优秀, 但 很多东西都是抄 袭其他 公司的, 大家有 目 共睹。 如果持 续性发展下去, 腾讯 迟早会在互联 网界一手遮天, 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让 那些

3Q大战垄断争议的法律分析(经济法)

3Q大战垄断争议的法律分析(经济法)

3Q大战垄断争议之法律分析垄断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最大的问题之一。

2010年的一场3Q大战,就是对当今我国互联网垄断问题的一起例证,受到广泛关注,作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它反映了中国互联网的现状,缺乏有效的司法约束,一些互联网的龙头企业利用自身实质垄断优势,侵害竞争对手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但在使用方面还有待加强。

2013年3月28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一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广东高院判决判定腾讯公司不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也不存在滥用问题。

对于该判决结果,奇虎360认为法院对相关商品市场低于市场的界定均存在错误,并且在腾讯公司的市场支配地位,其搭售行为方面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就此360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且已被受理。

案件事实:腾讯QQ和360是互联网业的两大客户端软件,前者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即时通讯的社交网络,后者主要是互联网的安全服务,两者之间的纠纷始于2010年春节期间,腾讯公司推出的一款软件“QQ医生”后升级为“QQ电脑管家”,该软件几乎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的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也与360及其类似。

因此,奇虎公司推出一款360隐私保护器,并声称QQ客户端软件通过扫描用户硬盘来窥探用户隐私,而后又推出一款“扣扣保镖”,该软件的核心功能是过滤各种自动弹出的小广告,拦截了给腾讯公司带来大部分营业收入的广告以及相关增值业务。

11月3日晚,腾讯QQ通过弹窗发表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声称QQ客户端将不能与360兼容,QQ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工作,强迫用户“二选一”。

2010年11月10日,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QQ和360完成兼容。

2012年4月奇虎360以腾讯垄断为由把腾讯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主要有两个:(一)腾讯在3Q大战中擅自终止用户服务,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要求用户在两家产品间“二选一”;(二)腾讯公司将其安全产品QQ电脑管家与其即时通讯软件QQ捆绑。

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分析

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分析

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分析(1)案例基本情况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天,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四家防伪企业在诉状中称,从2005年4月开始,国家质检总局不断推广电子监管网。

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机关挂名,发布了近百个文件,督促各地企业将产品赋码加入电子监管网。

2007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化妆品9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

即改“推广”为“强制推行”。

而且,经营电子监管网业务的是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由其占有30%股份的一家名为“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检)的企业经营。

所有入网企业均需缴纳每年600元的数据维护费;消费者查询需支付查询信息费和电话费。

{1}四家原告企业认为:“一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网业务,严重损害了防伪行业各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另一方面,极大地增加了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且加印监管码的做法对食品安全几乎起不到作用,根本没涉及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

”{2}因为政府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招标、选择企业代理,这实际上确立了电子监管网的经营者——中信国检的垄断地位。

据此,四家企业认为,国家质检总局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中“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的相关条款,涉嫌行政垄断。

他们请求法院判决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网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消除其行为给企业造成的影响。

9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向原告的律师送达书面裁定。

法院认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本案起诉人所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因此对四家公司的起诉做出了“本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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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项 互 联 网技 术 “ 因噎废 食 ”, 无 论 这 个 判 决 是 否表 面合
乎不可能, 你能再创造 出另一个Q Q 帝 国么?
@ 青光楚辞 ( 网络作家) : 货 币的意义是什 么? 一种货 币代 表 的是 政府信用和国家经 济实力, 超越 国家而自由流通 的 比特 币或许会成 功。 但作为金 融创新, 它还 没有经受过任
@ 莲蓬鬼话 ( 天涯社 区莲蓬鬼话创始人 ) : 比特币 无 法被 复
制, 无法造假 , 且存量有限。 有人说能创造 出比特 币, 那么 也有 可能创造 出另一种类似 的。 问题是 , 网络上这种 事几
b 克枫 ( 法律 专家 ) : 法官在该具体竞争行 为本身之 外, 最 应该充分考虑互联网发展 的本质和现状, 应 当听取双方意 见, 考察 具体 的竞争环境, 分析具体竞 争行为 产生的基础 , 最终 通过判决 不仅 对一个具体竞争行为的合法性作 出判 断, 更要对竞争环境 加以司法引导。 如果做 出的判决将使
行交易, 去 中心化 、 全球流通、 专属所有权、 低交 易成 本 已成 为一种炒作概念 。 在中国投 资者 的推动下, 比 特 币市场行 情水涨船 高, 1 1 月1 9 日达到历史高点8 0 0 0
元 人 民 币, 仅仅 过 了不 到 2 4 小时 , 次日 的价 格 又 过 山
何考验, 而且我们无法断定国家会有怎样 的态度 , 因而投资
理, 对互
@ 鱼的江湖 ( 普通网友 ) : 虽然腾 讯和3 6 O 提供的软件并不向 用户收费, 但这种特定的商业模 式, 企业通 过聚集用户吸引 广告等, 用户实际上 间接 支付 了 代价, 因此广大用户都是 消 费者。 腾讯故意制造技术障碍迫使消费者 “ 2 /  ̄ . I ” , 就是侵
金, 比特 币 作为网络宝藏中的一种 稀缺资源 , 或许真的会
在2 1 世 纪成为一般等价物, 并有可能形成一个新 的金融体
系, 但是一个体 系所配套的公约及监管是不可或缺的。
1 8 l 2 0 1 3 年 ・ 第1 2 期 投稿 邮箱 h n f c @2 l c n . n e t
是心跳 !
@ 方兴东 (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 ) : 最大的希望是通过 3 Q 垄断 诉讼案 , 树立起人们对于反垄断法的敬畏感: 每一个互联 网
巨头都能提升 自 律 、自 觉意识, 更好 约束 自己强大的垄断性
@ 郭施亮 ( 财经名博) : 当前比特 币 的潜在风险非常 巨大, 受
审理奇虎 3 6 0 上诉腾 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 。 这 是 反 垄断法 出台6 年来 , 最 高院审理 的首例互联 网 反垄断案 , 对国内互联 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
义, 也引起 了 各方的讨论 。 而业 内人士称 , 本案的审理
膨胀 问题 然而, 通过计算机运 算产生, 利用网络 进
@ 邓捷先森 ( 普通网友 ) : 腾 讯很 优秀, 但 很多东西都是抄 袭其他 公司的, 大家有 目 共睹。 如果持 续性发展下去, 腾讯 迟早会在互联 网界一手遮天, 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让 那些
小企业和准备立足于互联 网界 的创业人情何 以堪。
而它的有 限产出量决定了它的价值 就像 真实世界里的黄
@ 豪气直冲天 ( 普通网友 ) : 比特 币勾起 了 人们逐利的本能, 本质上它是 虚拟 的, 它依赖 于互联 网而存在 , 可以想象: 一 顿疯 狂的饕餮过后, 必定是 满地残渣。比特 币的总数 是有
限的, 但 是人 们 的欲 望是 无 限 的。
犯了 消费者的选择 权。 @ 黑社会还黑 ( 普通网友) : 比特 币 的出 生决定了 它的命 运,
价格 巨幅波动等 因素 的影 响, 未来其 投机 色彩也将 会进

步加剧。 或许可以用 “ 博傻理论” 来描述当前的比特 币市
力量, 避 免滥用行 为; 每一 家公 司都能在必要 时拿起反 垄 断法维护 自 身权 益。 毕竟, 法律最 大的价值在于威慑力, 让 人们不敢 犯法。 别让反垄断法沦为谁也 不在乎的草绳
场, 即只要存在 更高价 格的收购者, 未 来比特 币的市场价 格 仍会水 涨船 高。 在 比特 币价格 “ 博 傻”的阶段 , 就是等 着看谁是接 “ 最后一棒’ ’ 的人 。
@ 李开复 ( 创新工场C E O ) : 中国互联 网的竞争就像 在一个没
有规矩 的竞技场里, 角斗士战斗到死。
有4 大核 心问题 最值得 关注: 最 高院如何界定互联 网
公 司的相 关地域市场; 如何界定相关商品市场; 腾 讯
在相 关市场上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腾 讯强迫用户
“ 2 选1 ” 的行为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的行为。
车式地 回落到5 8 0 0 元人 民币 。 在中国, 比特 币 玩 的就
聚焦 ・ 微博春秋
栏 目编辑 叶纯青 E - ma i l : y e c q 6 6 @2 1 c n c o n r
【 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1 1 月2 6 E l 上午, 最 高人 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
【 疯狂的比特币】
虽然 比特 币在理论 上确保 了 任何人 、 机 构或政 府 都不可能操控 比特 币的发行 量, 完美地解决了 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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