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广告入侵新闻——广告新闻化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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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广告入侵新闻——广告新闻化之探讨
摘要本文探讨了软广告入侵新闻的现象,并以台湾地区为例,进一步分析了广告新闻化的方式及其影响。
关键词软广告新闻化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s the phenomena of soft advertisement invading the news and takes the Taiwan province as the example, so as to analyzing its ways and influences.
Key words soft advertisementnews tendency of advertisement
一、软广告与置入营销
广告收入是媒体的生存命脉。随着广告手法的推陈出新,及电视产业市场的竞争加剧、广告购买制度转变所致的广告主买方市场倾斜,媒体传统的广告方式起了极大的转变,整合广告、公关与商品置入的所谓“置入性营销(Placement marketing)”成为近年来广告商重要的媒体购买策略。“置入性营销”指的是厂商以金钱或有价回馈方式来交换产品或服务在节目或新闻内容中出现,①且在不明示广告主的情况下,为付费者营销广告主商品、服务或形象的作法。目前国内盛行的“软广告”,有相当比例就是属于这种隐藏性的广告(surreptitious advertising)。
“置入性营销”又称为商品置入或品牌置入,早在1930年代就已出现在好莱坞电影中。1982年上映的电影《外星人》(E.T.: The Extra-Terrestrial)是置入性营销最早的成功案例。②1980 年代以来,因为产品置入手法有极佳的促销效果,且能降低影视节目制作单位的成本而开始盛行。近年来,置入性营销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影视产业营收增长的重要方式,如韩剧带来的“韩流效应”,拉美的阿根廷、墨西哥和巴西三个最重要的影视市场,置入式广告数量大幅增加,脱口秀和综艺节目到处可见主持人吹嘘各种各样的产品,针对年轻人的电视剧更是处处可见置入式广告。
“置入性营销”的风行是因为,传统电视广告虽能直接诉求产品或品牌的促销,但观众对其已有防卫、抗拒心理,甚至不会认真观看。而置入性营销经过巧妙的包装,以节目内容作为商品或品牌营销的“保护色”,化广告于无形的节目内容中,不但提高其曝光度,也能让观众在不自觉中改变印象。对电视台或节目制作单位而言,在节目中进行置入营销,不但可赚取广告费或节目制作费,更可以增加节目制播的资源、减少独立制作的成本。
“置入性营销”的类型很多样,通过媒体的置入营销除了报纸、杂志、电视、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体之外,包括音乐剧、话剧、演唱会,新兴的网络媒体、博客(blog)及游战电玩等的置入营销手法更是推陈出新,置入营销可以说是全面、大规模的渗入了各种传播场域。其中,电视是置入性营销的主要媒介,从体育、戏剧、综艺、竞赛、谈话节目,几乎是无所不“置”。甚至一般认为不宜置入的新闻、儿童、
教育等节目,也可见到置入性营销的身影。
二、新闻:置入性营销的禁区
在大众传播媒体内容置入商品营销引起的主要争议是,以节目内容作为商品或品牌营销保护色却未善尽告知或提醒观众之类,不免有欺瞒观众的嫌疑。但各国对“节目广告化”现象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像美国标榜尊重市场机制的自由经济,并未针对置入性营销广告单独进行管制,但因为公关公司“制造”新闻的手法越来越高明,甚至让人分不出广告跟真实、独立制作的新闻有什么差别,因此,公民团体强烈主张要有更严格的法令来管理置入营销。欧盟在2007年5月通过《影音媒体服务指令》,原则上仍禁止置入性营销,在排除儿童节目之外,以正面表列的方式开放电影、剧集、体育、娱乐节目类型,并规定置入性营销的作法。无论管理程度为何,但许多国家都严禁在新闻、时事、儿童节目中,进行置行入营销。③但置入性营销最严重的问题,正是新闻报道充斥着商品或品牌置入营销的“广告新闻化”现象。
“广告新闻化”指的是,新闻因为客观报道的预期功能而得以取信受众,但一些商业讯息却包装混掺成新闻信息,表面上是客观的新闻报道,但其实是为特定的产品促销,让观众误信为真、而达到商品销售目的。研究显示,由于阅听大众阅读、收视、注意新闻内容的时间远超过广告,因此广告新闻化很容易诱使观众将广告讯息当成是新闻
内容加以接收。广告新闻化的确有误导阅听大众、强化广告讯息的功能,读者对新闻与广告讯息根本无法分辨,而广告新闻化使读者更注意、且更能思考与记忆广告。④
新闻学者McManus针对新闻产制的研究指出,“新闻”本来就是“人们不知道的事”,既不像汽车可进行“查验”(除了亲眼目睹的新闻事件),也不如服务可亲身“体验”(除了气象报导及球赛分数),几乎全是消费者以信心消费的。但比起过程中的人为疏失、社会菁英自利、甚或记者本身偏见造成的偏误,媒体出于自利而扭导的情形反而更常见。McManus将媒体“在商言商”的运作称为“市场新闻学”(Market-dirven Journalism),批评其已取代了传统的规范式新闻学(Normative Journalism)。广告新闻化的操作,连带使得新闻编采人员的工作自主权大受影响,包括决定新闻重点、选择报道题材、决定采访对象、决定访问问题、决定新闻内容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⑤
只是,各国虽都禁止商品置入新闻,但仍然无法杜绝大众传媒业者及广告主一些合谋取巧的偷渡行为,软广告百无禁忌侵入新闻的操作方式,不但严重干扰记者的专业、影响新闻报道质量及阅听大众的收视权益,并侵蚀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三、台湾地区经验、方式及影响
置入营销泛滥导致媒体公信力及新闻质量退步,台湾地区就是一
个例子。台湾地区大众传媒多为民营企业,其中有线电视频道数量超过一百个,号称全球电视频道密度最高的区域。数量众多的电视频道竞逐有限的岛内广告市场,再加上广告主采取“媒体集中购买制度”使电视产业沦为完全广告商主导的买方市场。有些电视频道更直接将时段卖断给外制单位,任由外制单位将商品广告包装成节目型态播出。由于争取广告主的置入性营销经费,不仅增加广告营收,同时也能大幅降低内容制作的成本,因此许多传媒机构甚至跳过广告商,设立内部的营销部门,整合广告、编辑或节目及新闻部门资源,主动规划“项目”,寻求等广告主的经费,运用传媒的媒体影响力争取置入营销的业务。
甚至为了配合“市场需求”,新闻媒体的广告单位也规划灵活且多样的业务配合方式,将新闻内容视为标准化及规格化的商品,依时间(或版面)、报导形式及内容呈现等广告客户之不同需求,或为广告主“量身打造”,订出不同价钱出售。新闻界操作各种置入方式愈形精细,以报纸为例,各报常以“专题报导”、“专栏”、“特别企划”、“座谈会”、“论坛”及民调等方式呈现置入性的营销活动与广告。电视新闻的置入手法就更为多样化,电视上出现的独家新闻、一般新闻、新闻专题、深度报道、主播专访、SNG新闻联机、滚动式的新闻速报,画面、语气、口白、标题等,甚至是充满期待、正面和称赞之词的新闻报导语气,都可能是订好价目的“广告”。
一般来说,台湾电视新闻置入性营销的形式可分成四种类型:(一)策划报道:指营销传播代理商直接赞助某一电视新闻杂志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