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区金融服务业发展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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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我区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樊城区财政局

当前,发展金融服务业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培育樊城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2010年元月区政府在樊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的工作重点,2010年,我区要积极引进新的金融机构,扶持鼓励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健康有序发展。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进一步推动我区金融服务业发展,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互动,

从樊城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来看,樊城也具备进一步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条件:一是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樊城地处襄樊核心区域,位于襄樊现代服务业集聚带中间,为发展金融服务业提供了良好的区位优势。二是金融服务业支撑体系基础较好。第一,随着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各金融机构纷纷落户,区内集聚了大批知名金融企业,有较为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区域银行网点众多,另外还有证券公司及营业部,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其他金融企业等均在樊城设点。第二,集聚了大批知名专业服务机构,特别是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知名专业服务企业,形成了支撑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专业服务体系。

但樊城金融服务业发展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定

位尚不太明确;二是金融服务业集聚度有待提升;三是金融业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营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服务业的扶持力度,首先要加快制定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在明确金融服务业发展定位的前提下,建议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服务协调职能,推动我区金融服务业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推动作用,积极为我区各类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发展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经营机构的沟通联系。

相关部门应发挥服务协调职能,要不断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加大我区金融业对外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支持、协助人行、证监、银监、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依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要努力接轨省市地方金融市场,完善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为我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继续做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公司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协调,继续做好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特别是重点行业优质企业的上市推荐工作,加大支持扶持力度。

二、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升区域吸引力

一是切实做好金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对全区金融业发展进行统筹协调、服务,加强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及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形成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健全与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创投业的协调沟通机制,收集工作情况,了解和反馈意见、建议。

二是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办公场地、工商注册登记、劳动工资等实际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府与企业、专家之间的报告会、研讨会、信息发布会。

三是完善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中心城区的规划,加快金融中心区的规划建设,将土地资源向金融业倾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核心区块集中,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部分新建商务楼宇要注重引进金融企业,加大针对金融企业的招商力度。对进驻我区的金融企业在房屋租赁或购买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商务楼宇在腾笼换鸟的过程中,要为金融服务业发展留下空间。可置换部分效益不高的中小楼宇,探索建成金融专业楼、特色楼。

四是建议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出台金融人才激励举措,为金融企业高管、金融企业优秀人才提供医疗、子女教育等服务,满足其对优质医疗、教育资源的需求,以集聚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熟悉现代金融制度、职业操守良好的优秀金融人才。

三、制定扶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财政政策。

为激励金融机构增加投放,积极支持樊城经济社会发展,建议比照其他地方的贷款奖励办法对银行贷款投放制定奖励政策。

一是开展对金融机构支持我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业绩评价。设立“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资金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和增加对我区信贷资金的投入;表彰奖励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银行信贷、直接融资、保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金融企业。

二是建议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重点发展的金融企业和新型金融企业发展。

三是健全重点企业首席联络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事务协调制度。掌握企业动态和需求,及时排忧解难,留住并做大现有金融服务企业,培育发展大型金融企业的分支机构。依托樊城会计、咨询、法律等专业服务业发展优势,吸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各类新型金融企业集聚,扶助、支持金融中介业的信用评估企业的发展壮大;依托樊城商贸物流业发展的优势,培育发展物流金融保险业,吸引外资物流金融保险、金融保险中介等机构到樊城发展。

四、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力

一是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对国家的金融改革措施和金融创新产品,积极争取在我区先行试点和推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创新合作模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二是重视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搭建并完善政府融资的信用平台。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搞好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在支持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资金投放。

三是加快保险业发展。要充分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保障经济的重要作用,提高整个社会保障水平,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增强企业和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索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充分利用

商业保险机构在网点覆盖、人力资源、风险管控方面的优势,参与我区社会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立我区“政府保障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支持担保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担保产品多样化。鼓励担保公司扩大业务领域,丰富担保品种。扶持担保企业增大注册资本,扩大担保额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资质评级制度,促进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是积极鼓励创投业的发展壮大。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在我区设立与发展,积极做好创业投资备案工作,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密切协作,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加强和推动银政合作、银企合作、银项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银企、银项合作机制,积极推荐优质项目,搭建并完善政府融资信用平台,争取每年融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认真组织好既定项目的实施工作,尽快发挥项目效益;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储备工作,争取银行更多的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创新金融产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同时,积极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企业要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强化管理,诚实守信,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并共同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力度,切实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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