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标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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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可燃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电气产品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产品。防爆型产品的外壳上一般有以下标志,具体含义如下:
Ex d Ⅱ B T4
①②③④⑤
①、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
②、隔爆型
③、除煤矿、井下用之外的电气设备
④、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分为ABC三级
⑤、按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至T6六个组
第①位编码:
Ex——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EEx——表示欧共体;AD——意大利;MS、AE——法国;FLP——英国;UL、FM——美国;E——德国\IEC
第②位编码
代号防爆型式国家标准防爆措施适用区域
d 隔爆型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Zone1,Zone2
e 增安型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
ia 本安型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0-2
ib 本安型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1,Zone2
p 正压型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
o 充油型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
q 充砂型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
n 无火花型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2
m 浇封型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
h 气密型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
s 特殊型
DIP 粉尘防爆型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其前面无需加EX或EEX等标志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区域定义中国标准北美标准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Zone 0(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1 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2 区Div.2
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在正常情况下,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10 区Div.1
在正常情况下,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11 区Div.2
第③位编码
Ⅰ——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工厂用电气设备
第④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级
工况类别级别代表性气体最小引爆火花能量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矿井下Ⅰ甲烷0.280mJ
矿井外的工厂ⅡA 丙烷0.180mJ MESG≥0.9 MICR>0.8
ⅡB 乙烯0.060mJ 0.9>MESG>0.5 0.8≥MICR≥0.45
ⅡC 氢气0.019mJ 0.5≥MESG 0.45>MICR
第⑤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自然温度T(℃)常见爆炸性气体设备允许表面温度(℃)
T1 T≥450 氢气、丙烯腈等46 种450
T2 450>T≥300 乙炔、乙烯等47 种300
T3 300>T≥200 汽油、丁烯醛等36 种200
T4 200>T≥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6 种135
T5 135>T≥100 二硫化碳100
T6 100>T≥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85
防爆概念1、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爆炸性物质(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空气或氧气(air or oxygen)。
(3)点燃源(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2、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
在工业过程中,通常从下述三个方面着手对易燃易爆场合进行处理:
(1)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2)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所元件;
(3)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危险区域的等级分类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
1、国际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危险区域的等级分类
0区(Zone 0):易爆气体始终或长时间存在;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1区(Zone 1):易燃气体在仪表的正当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或存在;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Zone 2):一般情形下,不存在易燃气体且即使偶尔发生,基存在时间亦很短;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3836.12—91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5—27批准1992—02—01实施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79—12(197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量工业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可燃性气体、蒸气(以下简称气体、蒸气)的分级基础,提供了附录A(参考件)中未列入的气体或蒸气的分级试验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隔爆型电气设备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根据其运用于环境中所含气体和蒸气的种类,选择设备的相应类别和级别。
2 引用标准
GB3836.1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3 术语
3.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3.2 最易点燃混合物(电火花的)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需最小电能点燃的混合物。
3.3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验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3.4 最小点燃电流(MIC)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4 气体和蒸气的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