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

产假是国家规定那个给予生育完的女性的基本福利。但是产假又不同于一般性的假期,由于其医疗属性,保养属性的存在,导致其应当享受的工资福利不同于通常的节日假期,年假和病假等。那么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是什么呢?

产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后一段时间内的特殊休假待遇。2017年我国产假规定,女职工若顺产生育单胎,可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一、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但是,你了解产假工资是如何支付的吗?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二、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三、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样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017年12月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是什么?因此,女职工开始休产假以后,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该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且不低于其基本工资。如果单位缴纳过生育保险,那么其福利待遇由社保基金支付,其计算方法基于女职工当月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如果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则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

∙解除劳动合同时合同解约时间该如何确定/y/al/1050609.html

∙如何区分生产 /y/al/1050608.html

∙交纳十万诚意金未签订合同能否退还/y/al/1050607.html

∙股权纠纷的法院管辖权问题/y/al/1050606.html

∙楼顶排水管堵塞引起渗漏,业主如何获得损失赔偿/y/al/1050605.html

∙跟单信用证被拒付银行应如何审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y/al/1050604.html

∙发生事故相互赔偿纠缠不清该如何进行赔偿/y/al/1050603.html

∙如何判断两部电视剧是否构成相似/y/al/1050602.html

∙房改房在继承案件中如何认定归属/y/al/1050601.html

∙未办理就业许可证被开除,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y/al/1050600.html

∙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离婚时如何处理/y/al/1050599.html

∙明知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还购买,主张十倍赔偿有理由么/y/al/1050598.html

∙违法之债妻子不知情,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y/al/1050597.html

∙股东去世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y/al/1050596.html

∙丁宁等26人集资诈骗/y/al/1050595.html

∙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罚则如何适用/y/al/1050594.html

∙二房东违约租客诉房主赔偿损失能否获法院支持/y/al/1050593.html

∙房屋销售广告与房屋实际情况不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y/al/1050592.html

∙骑马上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如何认定/y/al/1050591.html

∙承包人不具备法人资格拖欠工资由谁支付/y/al/1050590.html

∙股东在协议书上签名是否属于债务加入/y/al/1050589.html

∙转让股权通知未得到其他股东答复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y/al/1050588.html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一方不出庭法院如何判决离婚/y/al/1050587.html

∙合同未做约定物业费应该谁承担/y/al/1050586.html

∙两人共同签字借款债权人可否仅起诉一人/y/al/1050585.html

∙对犯危险驾驶罪者是否能够将其逮捕/y/al/1050584.html

∙耍流氓后威胁索要财物,寻衅滋事还是抢劫/y/al/105058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