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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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等级
事故分类: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20类;按事故伤害程度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从伤亡事故性质认定,可分为:自然事故&责任事故
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事故信息核查:
得知发生较大涉险事故信息报告的或接到上级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较大涉险事故:
(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
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支出的费用(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事故善后处理费用(事故处理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现场清理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事
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固定资产损失费、流动资产损失)
事故信息续报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续报时限要求同事故报告。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事故报告和调查相关罚则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
关于职业危害
1职业危害申报: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生产经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管理部门申报。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监管理部门申报。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新改扩、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化,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终止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关于工伤认定
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
关于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行政许可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