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应,男,汉族,1979年4月15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五新组号。
申请人:会,女,汉族,1924年12月25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五新号。
被申请人:上海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上海市青浦
区徐泾镇华徐公路。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平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事实及理由:
2021年初,平进入上海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又名上海建材经营部工作,岗位是装卸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没有为陈购买综合保险。2021年9月18日17时40分,其在公司仓库和工友崔流选装货后从车上跳下时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上海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和会分别为死者平的儿子和母亲。
平死亡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被申请人不肯确认工伤并按法定标准
赔偿原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贵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望裁如梭请!
此致
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年月份申请人通过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资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年月日时,申请人在上班中发生事故,造成申请人的。当场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因单位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也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委申请仲裁,
请求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人:刘某,男,19**年*月*日出生,无业,汉族,住***************。现暂住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某勘察院,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唐*,该院院长。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某勘察院是时代阳光工程的承包人,在其承包该工程后,又将该工程的部分
项目转包给了无相应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头”李某。2021年6月,为了加快工程进度,而工地又缺少人手,于是“包工头”李某在承包工程项目后,招聘了包括申请
人刘某在内的多位民工进行施工。进入工地后,申请人刘某被安排从事钻机小工工作,双
方约定工资按100元/天计算。
2021年6月9日15时左右,申请人刘某和几个工友负责钻机打孔,申请人刘某当时
抓住钻机皮管。由于钻机出现故障,申请人刘某右手和皮管一起被转入钻机立轴上,导致
右手多处骨折和损伤,随后被送往198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5天后出院,至今花费医药
费2万多元。由于被申请人湖南省地址工程勘察院和“包工头”李某均不愿支付任何费用,而申请人又刘某来自农村,为了前期的住院治疗申请人已经负债累累,面对巨额的后续治
疗费用,申请人刘某已无力承担。无奈之下,申请人刘某只好被迫出院,然而,医院出院
医嘱:继续住院治疗。为了继续治疗,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和包工头催讨,然而,二人
均分文未付。
综上,申请人某勘察院是涉案阳光时代工程的承包人,申请人刘某在其工地工作受伤,而申请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应当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据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已
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
关系。
此致
郴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21年8月10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