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土换填地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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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素土换填地基施工

1.适用范围:

素土垫层是先将基础底面下一定范围内软弱土层挖去,然后分层回填较好的素土夯(压)实而成。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软土、湿陷性黄土和杂填土地基。但由于素土的稳定时间较长,承载力较低。本标准仅用于上部建筑荷载不大和相对沉降差要求不高的浅层地基加固。

2.材料要求

土料:一般用粉土或粉质粘土,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5%,亦不得含有冻土或膨胀土;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基时,土料中不得夹有砖、瓦和石块。其土料粒径不大于50mm。

3.主要机具:

3.1主要机械:推土机、碾压机、蛙式打夯机等。

3.2主要工具:镐、铁锹、钢尺、水准仪、经纬仪等。

4.作业条件

4.1在填土前,应先清除地基上的树根、淤泥、耕植土层,杂物和要求深度范围内的软弱层,排除积水,以保证正常施工和防止边坡遭受冲刷。

4.2场地内地下管线,电缆已进行迁移或处理。

4.3场地四周已作好排水处理。

5.施工工艺

5.1工艺流程

5.2地形起伏之处,即填土与天然土交接处,应修筑1:2台阶形边坡,每台阶高可取500mm,宽1000mm。

5.3土料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Wop±2%的范围内,最优含水量应通过室内击实试验确定。土的最优含水量:砂土8~12%(重量比);粘土19~23%;粉质粘土12~15%,粉土16~22%。含水量过大时,须用晒干或风干法降低,如含水量小于最优含水量(-2%)时,应洒水湿润。

5.4填土应从最低处开始进行整片分层回填夯实(或碾压),不应任意分段接缝。填土区应碾压成中间稍高两边稍低,以便于排水。

5.5小面积填土,可用人工铺土,用人力夯或蛙式打夯机进行夯实,大面积填土,用人力或推土机铺土,用中、重型碾压机械碾压,平碾碾压完第一层表面,应采用人工或推土机拉毛,然后继续回填,土层表面太干的,应浇水湿润方可继续回填,以保证上下层良好的结合。夯实必须夯迹叠合一半,机械碾压行走方向与边坡平行,每次碾压均应与前次碾压后轮迹宽度

重叠一半。机械碾压达不到之处,用人工或小型夯实机械配合夯实。相邻土层接槎应错开,其间隔距离不应小于50cm,同时接槎不宜在基础下,墙角、柱墩等部位,在接槎500mm范围内应增加夯实(碾压)遍数,一般根据选择的夯实(碾压)机具和设计要求的密实度(或压实系数λ0)进行现场夯实(碾压)试验确定。当用粉土、粉质粘土作土料时,人工及各种夯实(碾压)机械的铺土厚度和夯实(碾压)遍数参考表6-1:

5.6施工中每班所铺平的土料,必须夯实(碾压)完毕,不得隔日夯实。如遇下雨,填土层表面有泥浆和水,应清除后才能继续回填。

表6-1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以及有机物含量大于5%的土作填料。

6.2回填前应将基底的草皮、树根、淤泥、耕植土铲除,并清除要求深度范围内的软弱土层。

6.3质量控制要点:土料含水量、虚铺厚度、压实遍数。

7.成品保护

垫层施工完毕,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防雨水或施工用水浸入填土地基,使基土扰动。上部基础施工完毕,应尽快进行回填夯实,如不能很快进行下道工序时,应有防止垫层受水浸泡或晒裂的措施。

8. 质量验收标准

8.1主控项目

8.1.1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根据设计确定

检验数量:

①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②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

③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④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

⑤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8.1.2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环刀取样检测

检验数量:

①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②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

③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④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

8.2一般项目:

8.2.1土料有机质含量<5%。

检验方法:焙烧法。

检验数量:施工前检验一次,施工中根据土质情况确定。

8.2.2土颗粒粒径<15mm。

检验方法:筛分法,日常检验筛子。

检验数量:每一单位工程不少于3次。

8.2.3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量比较)±2%。

检验方法:烘干法,日常检验用手将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散。

检验数量:

①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②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

③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④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

8.2.4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比较)±50mm。

检验方法:水准仪。

检验数量:

①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②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

③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④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

8.3质量检测:

8.3.1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

8.3.2其竣工后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8.3.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8.3.4荷载试验: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2倍。

8.3.5检验方法:粘性土,灰土和砂垫层可用环刀法、贯入仪、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标准贯入或荷载试验检验。对砂石垫层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控制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合格标准。压实系数的检验可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它方法。

8.3.6垫层的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每夯压完一层,应检验该层的平均压实系数。当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填上层。

当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2/3的深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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