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研究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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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研究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国际商事法律综合知识及应用能力的专业型、应用型及复合型的法律专业人才。本专业拟达到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宽广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学风严谨优良,外语水平高,既能从事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又能进行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研究,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和业务活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要求参与本专业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课程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专业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并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之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性和应用价值。

二、选拔标准和程序

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数和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师资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方向计划每学年接受30---40人左右为攻读“国际商法”方向的法律硕士。

(一)本专业法律硕士报名条件:

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

2、要求英语已经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者托福成绩为580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平均为6分以上,或者虽未取得上述成绩,但经本专业导师测试后认为其外语能力极其优秀者;

3、对国际商事法律有浓厚兴趣并有志于本领域的研究和实务工作者,并提交一份研究计划(project);

4、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第二学年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报名。

(三)选拔方法:口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民商法基础知识和英(外)语口头表达能力。

根据面试总分进行排名。如果被录取的同学也同时为其他专业方向录取的,由相关专业与教务人员协商处理。

三、课程设置

(一)法学基础理论课和研究生公共课程(32学分)

课程名称及学分分布情况请参考“培养计划”草案。

(二)专业必选课(本专业必修,其他专业方向选修,10学分)

1、国际商法导论(英文授课)64课时4学分

(1)本课程设置的目的:国际商法导论是本方向的一门综合性的基础课程。本课程采用英文授课,在培养学生专业英语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的相关制度和典型案例,讲授国际商法的基础问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国际商

法的历史沿革,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法律制度,提高法律实务技能。

(2)师资来源:本院教师为主同时聘请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的资深专家。

(3)教学方式:课堂授课、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相结合。

(4)考试方式:期中上交学习心得或案例分析,期末提交学科论文,并结合课上讨论表现,综合确定成绩。

(5)开课学期:

2、国际私法48课时3学分

3、国际贸易法原理与实务48课时3学分

(三)专业高级课程(共11学分)

1、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与实务48课时3学分

2、国际投资与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48课时3学分

3、国际商事交易的融资与税收48课时3学分

4、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32课时2学分

四、关于高级课程的有关说明

(一)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与实务

(1)本课程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让学生在掌握国际经济法,特别是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基础上,重点对国际货物运输中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细致的研究。通过比较国际公约与我国相关立法的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有清晰、全面的掌握。

(2)师资来源:本院教师及校外其他院校明师。

(3)教学方式:与讲授传统海商法有所区别,通过案例分析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将学生分布成若干个小组,要求每两周讨论一个案例,并且写出报告。

(4)考核方式:期中提交案例报告,期末提交学科论文,结合平时课上发言情况,综合确定分数。

(5)开课学期:

(二)国际投资与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

(1)本课程设置的目的:在学生已经对国际经济法概论有所了解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其对国际投资及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实务的兴趣。通过本课程,使学生对国际投资和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有整体的了解,并具备一定的解决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掌握我国有关国际投资与国际技术贸易的立法动态及其重点内容并用来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学生对相关公

约和条约的内容有整体了解、熟悉并关注在国际投资与技术贸易领域内有关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运用、熟悉有关法律文书(特别是合同)的结构与内容。

(2)师资来源:本院教师讲授并主持课程,同时拟邀请实践部门的专业人士在相关的专题下做专题讲座。

(3)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课堂或课后分组(案例)讨论与专题讲座想结合,重点为案例分析与文书写作。

(4)考核方式:平时成绩50分,包括学科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如果为后者则以小组成绩计)30分和课堂表现(考勤、发言的踊跃性、思维的逻辑性、观点的深入性各占1/4)20分;期末成绩为50分,方式为现场限时开卷考试。

(5)开课学期:

(三)国际商事交易的融资与税收

(1)本课程设置目的:本课程以讲授典型的国际商事融资方式和国际税收筹划为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掌握国际融资和税收的基本法律原理的基础上,具备审查国际融资法律文书和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实务技能。

(2)师资资源:本院教师和外聘专家。

(3)教学方式:在教师课堂讲授的基础上,要求学生阅读相关资料,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4)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各占50分,合计100分。平时成绩包括:教员要求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学习心得;课堂讨论表现。期末为限时开卷考试。

(5)开课时间:

(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

(1)课程设置的目的:在讲授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基础法律问题的前提下,结合相关案例,重点讲授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程序和法律适用等内容。通过学习,学生能够对国际商事仲裁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并掌握进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2)师资来源:本院教师及校外专家。

(3)教学方式:讲授和讨论以及模拟仲裁庭合并进行。

(4)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各占50分,合计100分。平时成绩包括:教员要求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学习心得;课堂讨论表现。期末为限时开卷考试。

(5)开课时间:第二学年上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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