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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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
楚雄市东城幼儿园
教师:张燕
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学习,使我有豁然开朗、茅塞顿开之感,《条例》201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共两章九条,从“总则”和“职责”两方面作了具体的描述,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教学的基础阶段,学生在这一阶段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其以后的学习和成长。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当前这种教育大环境下,教育应该从小抓起,从学前教育抓起,所以在学前教育中渗透德育教育,不仅能够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三观价值,还能够促进其在知识学习中快乐成长,健康发展。加之学校领导的具体解读,现将自己对在学前教育中渗透德育教育的一些收获和感想作如下交流:
一、在学前教育中渗透德育的必要性分析
“人之初、性本善”。人在降生的初期本质都是好的,但是在后天的发展中由于道德教育的缺失和不及时渗透很容易致人走上弯路。学前教育是教育教学的基础阶段,这一阶段的幼儿心理正处于可塑时期,在此渗透德育教育,不仅能够规范幼儿的行为,塑造幼儿的人格,对幼儿自身道德品质的培养也是非常有利的。学校和教师并非学前教育的掌控者,家长也应该发挥启蒙教育的关键作用,逐渐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价值思想,促进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近年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增长,社会快速进步,在这
种大环境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且在物质财富的吸引下,道德滑坡、不良行为屡屡发生,对人们的身心发展和社会的健康稳定都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如今青少年犯罪事件屡见不鲜,严重的冲击着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人们的心理底线,也对当前教育教学敲响了警钟。学前教育是一个人发展的启蒙阶段,所以一个人小时候的行为和道德品质将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因此在学前教育中渗透的德育教育,塑造幼儿的优良品质,让幼儿从小就学会遵规守法、讲文明、懂礼貌,这样才能够为其以后的人生提供正确的指导,才能够防止其以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前教育中德育渗透的主要途径
1、全面了解学生,关注幼儿的心理动态
幼儿是学前教育的主体,幼儿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需要教师在教学中对其多加关注,全面了解,这样才能据此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和道德品质培养规划,将德育充分的渗透到幼儿教育中来。首先,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特征、性格,了解学生对哪些学习内容感兴趣,了解学生的家庭成员,生活背景,然后在教学计划中有计划的渗透德育教育。其次,教师要了解学生现阶段的心理动态,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家庭的生活情况,积极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学生心中的想法,然后据此制定教学计划,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营造德育氛围,引导学生学会爱、表达爱
幼儿年龄较小,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是非观念,但是基本的是非观念还是存在的,所以在德育教育渗透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营造适应的教学氛围,在班级内形成关爱、理解、互帮互助的气氛,让学生能够轻松愉快的
接受教师的教学指导。幼儿善于模仿、乐于模仿,所以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发自内心的关爱学生、帮助学生,然后在班级内形成互帮互助的优良风气,引导学生学会爱别人,学会表达自己对别人的爱[1]。教师是幼儿在园内最信任的人,也是日常与幼儿接触最多的人,所以教师要经常与幼儿进行交流对话,了解幼儿内心的真实想法,特别针于一些性格孤僻或者偏激的幼儿,教师更应该与他们产生心理上的共鸣,让他们对教师放下芥蒂,感受教师的关爱,也学会爱别人。例如:在我们班级有个孩子性格孤僻,不爱与人交流经常动手打别的小朋友。鉴于这种情况我们班级内的几个教师经常和他一起聊天、活动,与他分享个玩具,组织小朋友一起做游戏,久而久之,他逐渐放下了对教师的恐惧,经常把自己带的玩具分给教师和小朋友,性格也开朗起来了。
3、结合日常训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日常训练是幼儿教育的基础课程,其主要通过基本的生活能力训练等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所以在这一阶段渗透德育会起到非常有效的效果。例如:课间操活动时间,教师要组织幼儿按照顺序有序排队,不能随意插队、离队,课间操动作要规范等。再如:吃午饭要坚持“打多少、吃多少”、“碗干净、桌干净”的原则,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粮食的好习惯。幼儿年龄虽小,但其有一定的虚荣心,愿意听教师的表扬和赞美,所以教师在德育教育的渗透过程中要注意经常表扬和夸奖学生,让他们意识到这种行为是正确的,是应该被大力发扬下去的。例如:某班小朋友小明捡到了一个汽车玩具,将他主动交给了老师,并在老师在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小亮,失主小亮主动鞠躬道谢,两人之后成为了好朋友。教师要在此时积极
表扬和赞美小明,可以颁发小红花作为奖励,这样学生在教师的教和鼓励下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素养也在不断的提升。
4、实施家园共育,深入落实德育教育理念
家长是孩子的启蒙教师,父母和家庭在幼儿教育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幼儿的很多习惯都是在家庭中养成的,尤其现阶段幼儿以独生子女居多,所以很多幼儿具有蛮横、偏激等想法。可见,仅仅依靠家庭或者学校是很难保证德育教育的效果的,必须要将家园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德育教学的深入落实[2]。例如:教师在学校内要开展以德育教育为中心的互助活动,应该事先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让家长在家对幼儿进行相关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保证幼儿园活动的顺利开展。再如:学校在母亲节时组织“我帮妈妈做家务”的校园活动,教师可以在事先与幼儿的父亲取得联系,让幼儿的父亲为幼儿提前普及一些关于母亲节的常识,并为妈妈准备一份惊喜。通过这样的方式,家庭和学校融合到一起,更有利于德育教育的深化。
总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指出幼儿是一个人学习和成长的重要阶段,也是德育渗透的关键时期。因此,幼儿园和教师都应该认识到德育教育的重要性,将其与幼儿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了解幼儿、关注幼儿、关爱幼儿,并在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高尚的道德品质,促进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