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理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工程概况
1.1 工程位置及规模
(1)工程名称: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菏泽-巨野)治理工程
(2)建设性质:河道水土保持治理
(3)建设地点:巨野县
(4)建设内容:彭河治理、巨龙河治理、友谊河治理。
(5)设计标准:本工程由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设计。
(6)合同投资金额:合同金额约81万元。
(7)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8)合同工期:自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计划工期3年(日历年)。
(10)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
彭河治理、巨龙河治理、友谊河治理
2、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中的范围规定对治理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3.1设计方面
3.1.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1.2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3.1.3协助项目法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3.1.4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3.1.5代表项目法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3.1.6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3.2施工方面
3.2.1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3.2.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2.3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3.2.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2.5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3.2.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3.2.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3.2.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3.2.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3.2.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3.2.10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3.2.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
3.2.12其他相关工作。
3.3监理机构应向项目法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3.3.1监理月报(定期的信息文件)
3.3.2监理工作报告
3.3.3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3.3.4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3.5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3.3.6日常监理文件。
3.3.7监理日记及大事记。
3.3.8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3.9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3.3.10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3.11原材料质量检验文件。
3.3.12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文件。
3.3.13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3.3.14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3.3.15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3.3.16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包括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停工令、复工批准文件等)。
4、监理工作目标
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投资、质量目标。
投资目标: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
进度目标:按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质量目标: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5、监理工作依据
(1)项目批文。
(2)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7)经监理机构签发实施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
(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88、SDJ249-91、SL38-92。
(1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11)《水利水电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1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16)《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17)《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
(18)《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230—98
(19)《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20)《水工砼试验规程》SD105-82。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2003。
(2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24)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6、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1 监理准备工作
6.1.1开工前监理部应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的以下文件
(1)工程勘测、设计资料;
(2)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4)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
(5)其它。
6.1.1.1主要对业主提供的文件进行下列内容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