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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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14•【字号】桂教办[2013]385号•【施行日期】201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385号)各高等学校:现将《关于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桂人才通字〔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拟聘人选基本条件(一)八桂学者。

八桂学者分全职、非全职两类,每轮聘期5年。

全职八桂学者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八桂学者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

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报续聘,但续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2.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4.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科研攻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引进的人才应有海外求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引进后必须全职在国内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中的拔尖人才,是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广西公开选聘第一批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

广西公开选聘第一批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

广西公开选聘第一批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桂人研【摘要】2010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隆重召开了第三次全区人才工作会议。

会前,自治区党委、政府集中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3个配套政策文件。

在这“1+3”文件中,设计了我区有史以来资助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两项制度:八桂学者制度和特聘专家制度。

2010年12月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牵头,正式启动实施这两项制度。

经过宣传发动,全区各地各单位累计上报了122个八桂学者设岗申请、186个特聘专家设岗申请。

按照第一批选聘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各30名左右计算,设岗竞争指数约为4:1和6:【期刊名称】《人事天地》【年(卷),期】2011(000)006【总页数】4页(P10-13)【关键词】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家;学者;选聘;人才工作会议;2010年;公开;政策文件【作者】桂人研【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72010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隆重召开了第三次全区人才工作会议。

会前,自治区党委、政府集中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3个配套政策文件。

在这“1+3”文件中,设计了我区有史以来资助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两项制度:八桂学者制度和特聘专家制度。

2010年12月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牵头,正式启动实施这两项制度。

经过宣传发动,全区各地各单位累计上报了122个八桂学者设岗申请、186个特聘专家设岗申请。

按照第一批选聘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各30名左右计算,设岗竞争指数约为4∶1和6∶1。

经专家小组初评、评审委员会终评、人才协调小组审议并报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在我区有关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第一批设置广西大学“应用生物技术”等31个八桂学者岗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铝冶炼节能研究”等32个特聘专家岗位。

从总体上看,第一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设置具有3个方面特点:一是研究领域覆盖面宽,充分反映产业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稳定和吸引领军人才,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桂发〔2004〕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院士等高级专家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5〕4号)相关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终身教授制度,是指对我区部分高层次领军人才经批准聘任后,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聘期享受相应的终身教授补助待遇的制度。

第三条下列人员可聘任为终身教授:(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直接聘任为终身教授;(二)全职八桂学者任满一届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可聘任为终身教授;(三)属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及以上的高级专家,在我区工作满3年以上,符合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基本条件,曾在我区重点学科创立、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也可聘任为终身教授。

第四条聘任终身教授,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终身教授聘任审批表》,并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第五条终身教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月本人工资总额10%的补助,所需经费按原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2023八桂学者 评审条件

2023八桂学者 评审条件

2023八桂学者评审条件一、学术水平1.申报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有2年以上学术工作经历。

2.申报者应已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重要科技奖励、拥有重要发明专利等。

3.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学科发展有重要贡献,并能够把握学科前沿动态,提出创新性学术思想。

二、科研能力1.申报者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解决重大科研问题。

2.申报者应具有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3.申报者应有创新能力,在研究方向上具备开拓性和创新性,能够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

三、教学业绩1.申报者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曾独立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水平高超。

2.申报者应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申报者应具有培养高水平研究生的经验,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指导。

四、团队建设1.申报者应重视团队建设,具有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能够组建结构合理、高效运转的科研团队。

2.申报者应具有凝聚力和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科研人员协作开展跨学科研究。

3.申报者应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五、学术道德1.申报者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品质和学风。

2.申报者应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态度,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3.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学术传承和人才培养意识,积极推动学术交流和合作。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医院 36520 工程,实施人材强院战略,加强人材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材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材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人材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环绕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材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引进。

第二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材。

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材。

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材。

第三条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人材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第四条积极引进、重在使用。

根据人材需求,各学科要开辟视野,积极主动引进人材,同时要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材的作用。

第二章引进人材的分类及评价指标第五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22〕36 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具体评价参考指标如下:(一)高端人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A、B 层次及 C 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 1-8 项之一者。

(二)第一层次人材: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八桂学者,或者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材,如珠江学者等;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D 层次人材的第(一) 项中的第 1-9 项之一者;4.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近 5 年承担美国 RO1 基金或者等同于美国 RO1 基金层次的国外课题项目的主持人;6.近5 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 收录,单篇影响因子 20 分以上(包含 20 分)论著一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 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两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一篇,且另有Ⅰ区(按中科院分区)论著三篇。

八桂学者工程实施办法

八桂学者工程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八桂学者”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从2010年到2020年,争取累计吸引和培养八桂学者100名,培育10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400—6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

第三条八桂学者制度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实施,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八桂学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向自治区优先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重点培育的4个新兴产业和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倾斜。

第五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与我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建设相结合,与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人才小高地、博士后“两站”建设相结合。

优先支持具有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潜力的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广阔、效益突出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八桂学者设岗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二)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自然科学类拥有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科类拥有价值8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四)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

第七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一般每两年组织申报一次,每个岗位每轮设置期限为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桂政办发[2012]282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8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25日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快广西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15年,科技人才资源开发进展明显,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的学科结构、知识结构逐步改善;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显著加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集群急需的人才基本得到满足。

到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4万人;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以上;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从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出发,立足于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以项目为载体,以业绩为导向,大力培养和吸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到2015年,争取累计选聘50名“八桂学者”,培养和吸引5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培育5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200-3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争取累计选聘100名左右各行业各领域自治区“特聘专家”,带动培养5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遴选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18•【字号】桂政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坚持适度超前和优先发展原则,突出重点,分类建设,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教师教育新体系,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我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坚持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以补足配齐为重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农村教师为重点,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以领军人才、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提升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到2017年,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结构性矛盾基本缓解,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提高。

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加强师德建设(三)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和载体,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确保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八桂学者”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从2010年到2020年,争取累计吸引和培养八桂学者100名,建设10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400-6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

第三条八桂学者制度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实施,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八桂学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向自治区优先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重点培育的4个新兴产业和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倾斜。

第五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与我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建设相结合,与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人才小高地、博士后“两站”建设相结合。

优先支持具有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潜力的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广阔、效益突出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八桂学者设岗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二)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自然科学类拥有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科类拥有价值8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四)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

第七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一般每两年组织申报一次,每个岗位每轮设置期限为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07•【字号】桂教人[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13〕10号)各高等学校:现将《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5月7日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精神,完善我区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体系,促进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各学科前沿开展进修和学术交流,决定实施“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目标第一条本计划每年选派并资助50人左右赴国内高水平大学做访问学者。

访问时间为1年。

使他们能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尽快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今后发挥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

第二章选派范围和条件第二条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在职、在编有一定科研能力的青年教师或中层管理干部。

第三章接收学校、学科和导师条件第三条符合本计划选派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本计划时应选择与自己学科专业相匹配的学校。

接收学校、学科和导师须符合如下条件:(一)学校: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校,原则上应是“985”高校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二)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09•【字号】桂发[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2004]32号)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柳州铁路局,各大专院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1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和我区“人才强桂”战略,进一步做好我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掌握当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知识,能代表全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年龄、知识、学科结构合理的自治区优秀专家队伍,促进我区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优秀专家,是指在我区从事科学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技术(包括工程、医疗、农业)和科技、企业管理、高技能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的人员。

第三条自治区优秀专家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和对社会的突出贡献为依据。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自治区优秀专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献身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55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一)获得一项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得两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八桂学者条件

八桂学者条件

八桂学者条件八桂学者是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担任教职或研究人员的学者。

作为八桂大地上的学术精英,他们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素质,才能成为八桂学者。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八桂学者的条件。

八桂学者要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卓越的学术能力。

他们应该在各自的领域内取得过突出的研究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术造诣。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在广西乃至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八桂学者要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胸怀。

他们应该关注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际学术交流的最新进展,并能够将其运用到自己的研究中。

同时,他们还应该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与国际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八桂学者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科研项目,并能够领导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队,实现科研目标。

八桂学者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品质。

他们应该具备严谨的科研态度和刻苦的工作精神,能够恪守学术道德,不造假、不抄袭、不剽窃。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为学术界做出贡献。

同时,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八桂学者还应具备广西特色和服务精神。

他们应该关注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为广西的发展做出贡献。

他们应该关注广西的文化传承和发展,传承和弘扬广西的优秀传统文化。

八桂学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学术精英,他们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卓越的学术能力。

他们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胸怀,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他们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品质,具备广西特色和服务精神。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成为真正的八桂学者,为广西学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及广西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专业科目考试 试卷三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及广西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专业科目考试 试卷三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及广西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及答案试卷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共50题)一、单项选择题 (共20题)1、坚持把()作为技术创新的核心内容,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

A产权创新 B战略创新 C知识创新 D产品创新正确答案:D2、关于广西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大格局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推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B优化物流园区布局C建设智慧物流配送中心D 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城乡双向的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正确答案:D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四个不摘”要求的是()。

A摘帽不摘责任 B摘帽不摘政府 C摘帽不摘帮扶 D摘帽不摘监管正确答案:B4、提升航空服务质量,推进()、绿色机场、智慧机场、人文机场“四型机场”建设。

A智能机场 B便捷机场 C爱心机场 D平安机场正确答案:D5、广西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专项行动不包括()。

A制糖 B医药 C建材 D茧丝绸正确答案:B6、鼓励消费天然气等(),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A可再生能源 B清洁能源 C生物能源 D新型能源正确答案:B7、强化轴带集聚辐射效应,以沿线中心城市、重点城镇、()为载体,集聚教育、医疗、创新、人才等优质资源,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南北通道城镇带协调发展。

A产业园区 B商业区 C学校 D工业园区正确答案:A8、广西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要求:聚住“补短板、强其础、扬优垫”、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构建()新格局,①领航企业引领:②骨千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资源共享: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A ①③B ②③C ①②D ①②③正确答案:D9、强化金融人才支撑,实施三大金融人才培养工程,不包括()。

广西大学2011年八桂学者

广西大学2011年八桂学者

广西大学201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启示目录一、广西大学概况 (1)二、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 (1)(一)八桂学者岗位简介 (1)(二)特聘专家岗位简介 (2)(三)八桂学者入选条件及待遇 (3)(四)八桂学者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入选条件及待遇 (4)(五)特聘专家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入选条件及待遇 (5)三、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6)四、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 (6)(一)入选条件和优惠待遇 (6)(二)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需求计划 (8)1、学术带头人需求计划 (8)2、学术骨干需求计划 (10)五、专任教师岗位 (13)(一)入选条件和优惠待遇.........................................................(13 (二)专任教师需求计划 (15)一、广西大学概况广西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

广西南临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西南与越南毗邻,东邻粤、港、澳,北连华中,背靠大西南。

广西周边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省接壤。

是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中国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华南通向西南的枢纽,是全国唯一的具有沿海、沿江、沿边优势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南宁位于广西的西南部,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连接东南沿海与西南内陆的重要枢纽,也是西部重要的省会城市。

同时是国家级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城市,拥有沿海城市待遇和税收等多项优惠待遇。

南宁的“六张城市名片”分别是:“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中国绿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

广西大学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1928年,广西大学在广西梧州市创办,首任校长是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马君武博士。

1939年被确认为国立大学。

1952年,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校名。

广西聘任第二批“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

广西聘任第二批“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
资助 。
( 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处供 稿 )
人 际 关 系最 重要 的 ,莫过 于 真诚 ,而且 要 出 自内心 的 真诚 。 真 诚在 社会 上是 无往 不利 的一把 剑 ,走 到哪 里都应 该 带着 它。
— —
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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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N S H E ZI X U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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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聘任 第二批 “ 八桂学 者” 和 “ 特聘专家”
本刊讯 近 日,广西壮族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 《 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八桂学者 、特聘专家聘任人选
名单的通知》( 厅发 [ 2 0 1 3 ]3 号) ,正式公布了广西聘任的2 7 名
! ! ! ! ! ! ! I t E A N s E H E z  ̄ 。 i x H u N

栏 目 编 辑 : 梁 辉
2 0 1 3 年3 月号 总第 1 8 0 期
加大工作 力度 扎实做好 2 0 1 3 年就业工作
2 月2 1 日,全 国就业工作座谈会 到群众身上。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性 和预见 性 。
实做 好今 年 的就业 工作 。
生 ,提供重点帮扶。要坚持创业与就 和 效 率 。他 还 特别 强 调 ,要 加 强就 业
尹蔚民强调 ,要落实 和完善更加 业并重 的工作思路 ,完善相关创业政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切实管好 、用好 积极的就业政策 ,从实际出发抓好政 策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创业培 就业专项资金 ,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 策细化 ,从群众需要 出发抓好政策落 训和 宣传 ,做好 创业 型城市 创建 工 使 用效益 。 实 ,从解决 问题 出发 抓好督促检查 , 作 ,不 断 优 化创 业 环境 。要 准确 把 握 推动就业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 ,落实 就 业形 势 ,加 强 分 析研 判 ,增强 前 瞻

加强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初探

加强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初探

加强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初探[摘要]加强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是提高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文章分析了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科学规划,明确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完善人才政策,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政策法规,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措施,有效提升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服务社会的能力。

[关键词]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作者简介]覃雯(1962- ),女,广西南宁人,广西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副研究员,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广西南宁 530003)[课题项目]本文系2010年度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广西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2010b61)[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12-0033-02广西是地处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实施了十年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区的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明显落后,尤其是科技的发展相对滞后。

加强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2010年在全区开展了“高校服务广西新发展活动”。

活动开展了近两年时间,我们发现,由于广西高校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少,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科技教育资源不能有效共享,导致科技创新活力不足,科学研究不能围绕广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需求和高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需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效率不高。

因此,加强广西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具有综合性科技攻关、开发战略性产品、形成相关技术集成创新优势的科技创新团队,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这是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和高校需要认真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30•【字号】桂政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战略部署,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就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重大意义(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是当前我区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总体而言,我区高等教育发展仍未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未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愿望,与全国高等教育平均发展水平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加快高等教育发展。

(二)高等教育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高等教育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高等教育起着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的重要作用,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发展高等教育事关我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动内涵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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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八桂学者”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从2010年到2020年,争取累计吸引和培养八桂学者100名,建设10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400-6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

第三条八桂学者制度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实施,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八桂学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向自治区优先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重点培育的4个新兴产业和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倾斜。

第五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与我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建设相结合,与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人才小高地、博士后“两站”建设相结合。

优先支持具有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潜力的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广阔、效益突出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八桂学者设岗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二)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自然科学类拥有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科类拥有价值8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四)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

第七条八桂学者岗位设置一般每两年组织申报一次,每个岗位每轮设置期限为5年。

设岗程序为:(一)具备设岗条件的单位,向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八桂学者设岗申请;(二)设岗申请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分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两大类,分别报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三)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设岗申报进行集中评审,拟定设岗方案;(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设岗方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八桂学者岗位职责:(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为全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推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带领科研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升本行业本领域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四)负责所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带动本行业本领域人才梯队建设;(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每个八桂学者岗位配备4-6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组成科研创新团队。

科研技术骨干的岗位职责是:(一)协助八桂学者制定和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二)参与八桂学者主持的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协助八桂学者加强本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培养。

第三章招聘办法第十条八桂学者分全职、非全职两类,每轮聘期5年。

全职八桂学者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八桂学者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

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报续聘,但续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

科研创新团队当中的科研技术骨干,可在设岗单位内外聘请,分全职、非全职两类,区分形式与全职、非全职八桂学者相同。

第十一条八桂学者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

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二)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四)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科研攻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第十二条八桂学者招聘程序:(一)申请人按照公布的八桂学者岗位及招聘条件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二)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三)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集中评审,提出拟聘人选方案;(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颁发聘书,设岗单位与受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

第十三条科研技术骨干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二)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技术研发工作,有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团结协作精神好,发展潜力较大;(三)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首次受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十四条科研技术骨干的选聘,在充分尊重八桂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由设岗单位与八桂学者商定,设岗单位聘任。

第四章支持方式第十五条在聘期内,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非全职八桂学者每月1 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

从自治区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区内受聘八桂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不再给予安家费(住房补贴)。

第十六条自治区财政在八桂学者聘期内,每年给予每位八桂学者所带科研创新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八桂学者根据团队成员的实际贡献自主分配。

第十七条自治区财政在八桂学者聘期内,每年给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科研补助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第十八条设岗单位在八桂学者聘期内,为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

其中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万元。

第十九条自治区财政和设岗单位提供的科研资助经费,八桂学者可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科研工作需要,自主支配使用。

第二十条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经与设岗单位协商,其产权收益可适当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聘期内,全职八桂学者、科研技术骨干享受设岗单位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非全职八桂学者、科研技术骨干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原所在单位负责。

其他有关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商八桂学者确定。

第二十二条外聘的八桂学者、科研技术骨干,如本人愿意,经设岗单位同意可正式调入。

第二十三条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配偶和子女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区范围异地就学,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

第五章考核管理第二十四条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合同管理。

由设岗单位分别与八桂学者、科研技术骨干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并分别报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年度、中期和期满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学术梯队等方面情况。

对八桂学者的年度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考核结果分别报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由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设岗单位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参与,考核结果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对科研技术骨干的考核,由设岗单位商八桂学者共同负责。

第二十六条对设岗单位实行中期和期满考核,结合对八桂学者的考核一并进行,重点考核履行设岗单位职责、提供配套资助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情况。

中期和期满考核由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设岗单位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参与,考核结果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第二十七条八桂学者期满考核优秀的,鼓励设岗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并在下一轮申报相应岗位时,同等条件优先续聘。

第二十八条八桂学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由设岗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后,解除聘任合同,停发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期满考核不合格的,5年内不得再次应聘八桂学者岗位。

设岗单位中期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期满考核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设岗。

第二十九条八桂学者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的,经自治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后,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解除聘任合同,停发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一)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违背科学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三)触犯刑律的;(四)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三十条八桂学者在聘期内不得担任设岗单位领导实职及内设行政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八桂学者在聘期内不再受聘于自治区设立的特聘专家岗位。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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