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弃物回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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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东滩启动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二标段)建筑废弃物处置和回收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2012年3月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崇明东滩启动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东滩启动区,其范围主要为启动区内的四条规划道路(Z1路北段、Z1路南段、S1路和S2路)以及14座桥梁。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471天(2012年4月20日至2013年8月4日),合同总造价为74898万元。
2、本工程可以处置回收的建筑废弃物
本工程可以处置回收的建筑废弃物包括以下几部分:
(1)本工程拆除钢筋混凝土路面、三渣类基层和碎石基层时,总计将产生建筑废弃物5060m3,这些建筑废弃物100%予以回收,用作交通便道的底基层材料;
(2)本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房屋、道路拆除将产生大量由混凝土、砖、砌块、砂浆、水稳、三渣碎块组成的建筑废弃物。
这些建筑废弃物可用作交通便道底基层和桥梁支架地坪加固基层材料;
(3)钻孔灌注桩、方桩、板桩破碎桩头产生的混凝土碎块,窨井砌筑产生的废砖头,都必须100%予以回收,用作桥梁支架地坪加固基层材料;
(4)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产生的余料全部予以回收利用,这些余料钢筋头主要用做波纹管定位筋、挡土墙拐角部位的加强连接筋、施工缝和伸缩缝施工时加强连接筋等。
3、建筑废弃物处置和回收措施
3.1 组织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建筑废弃物处置回收领导小组,加强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回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施工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及时全部予以处置回收,以及处置回收后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3.2 管理措施
(1)每个季度由吕文斌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部署建筑废弃物处置回收工作,解决建筑废弃物处置回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每季末由刘之江制定下一季度建筑废弃物处置回收计划,涂志钦和胡佳庆审查,最后报吕文斌批准后实施;
(3)杨雪兴、顾万林、徐纪强现场负责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置回收计划;(4)张乔负责落实相关的对外联络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