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知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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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含义:广义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狭义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执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讲求效能;公平合理
二者 区别
司法的含义:即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
司法
件的活动。
当代中国司法的原则: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
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wenku.baidu.com法独立行使职权
法的价值的种类 其他价值:利益、效率 价值位阶原则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个案平衡原则 比例原则
任何法都由其 要素即规则和 原则构成
第三节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
法律规则与条文的关系
法律规范
法律规则的种类
法律原则的种类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权利义务的含义
法律规范的内容 权利义务的种类
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法律规则与法 律原则的区别
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高晖云 高晖云微博 http://weibo.com/u/2212640284
法有其特定的 表现形式即法 的渊源
第四节 法的渊源
法的 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定义 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守法的含义:公民、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
守法
活动。
守法的构成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 法律监督的概念:广义监督:特定国家机关对立法、司法、执法活动的
合法性的监督。狭义监督: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
法律监督
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的监督。
法律监督的构成:广泛性、多元性和全面性是其特色 法律监督的体系
法律 责任
破坏法律关系 就会产生法律 责任
第八节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的来源 违约行为
其他法律规定:如环境污染、产品致人损害等 法律责任的竞合及其处理原则:一般从重,但轻责已究,可折重责
归责原则:合法、公正、有效、合理 法律责任的归责与免责
免责条件:
法律责任不一定导致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解释的定义和种类
法适用中涉及解释→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的方法:六种
六种解释方法的位阶并非一成不变
法律推理的含义与特征 法适用中涉及推理→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方法:演绎、归纳、类比、设证 3
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高晖云 高晖云微博 http://weibo.com/u/2212640284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
法的 本体
第一节 法的概念
实证主义法学的认识 非实证主义法学的认识
在法的概念上的争论焦点在于法与道德有无联系 法的本质(内在):三级本质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认识
法的特征(外在):六大特征 规范作用
法的作用(实然的影响力) 社会作用 法的局限性
第二节 法的价值
法的 价值
法的价值的含义 基本价值:秩序、正义、自由
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要素
适格条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种类 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
单向、双向和多向法律关系
第一性(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
刑事制裁 法律 民事制裁 制裁 行政制裁
违宪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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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高晖云 高晖云微博 http://weibo.com/u/2212640284
法 的 制 定 ︵ 立 法 ︶ 宏 观 的 法 的 运 行
法 的 实 施
微观的法 的运行(即 法适用的 一般原理)
第二章 法的运行
广义的立法、狭义的立法 立法的含义 立法的特点
二者的区分标准是有无明 文规定和能否直接适用
不同位阶 同一位阶 位阶交叉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定义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适用条件 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习惯、判例、政策
法律 体系
不同的法的渊 源可以分门别 类划分为法律 部门,从而形成 法律体系
第五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的定义
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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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高晖云 高晖云微博 http://weibo.com/u/2212640284
法律 关系
法所约束的社 会关系才是法 律关系
第七节 法律关系
1、依法律规范建立,具有合法性。
法律关系的含义 2、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
3、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类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
可预测性/确定性/合法性/形式法治的要求
法适用的目标: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
坚持可预测性优先
可接受性/正当性/合理性/实质法治的要求
确认案件事实(小前提)
法适用的步骤 寻找法律规范(大前提) 这三者边界模糊且可以互相转换
推导法律决定(结 论)
法适用中涉及证成→证成
内部证成 外部证成
外部证成保证内部证成的前提正 当;外部证成必然涉及内部证成
立法体制的核心在于立法权限的划分
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种类:国家、地方、行政、授权的四类立法权
立法体制的性质是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我国是“一元多层” 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立法原则
民主立法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立法程序
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法律的公布
执法
调整对象为主,调整方法为辅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划分结果: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七个部门法和三个层级构成
任何法律规范 都有效力即约 束力
法的 效力
效力的种类 效力的范围
第六节 法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狭义的法的效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同时是法适用的结果) 对人的效力:四种原则 对事的效力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生效、终止生效和溯及力
法的发展的两种路径 法的移植:定义、理由、方法
法的传统的含义 法的传统与当代中国法的传统 法的传统 法的传统与法律意识
西方国家两大法系 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法的现代化 法的现代化及其类型
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
第四章 法与社会
法与社会: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法与和谐社会 法与经济: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科技 法与 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政策;法与国家 社会 法与道德: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道德的区别 法与宗教:法对宗教的影响;宗教对法的影响 法与人权:人权的概念;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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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的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
法的发展
法的发展 产生了传 统与现代 的冲突问 题
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说:神创说、暴力说、契约说、发展说、合理管理说 法产生的根源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马克思主义的学说 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法的历史类型的定义及其内涵 法的历史类型
四种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特点 法的继承:定义、理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