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审批市直机关各单位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或撤销及其班子成员任免。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按权限审议或决定党员违纪的处理。
(四)抓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开展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
(五)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
(二)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工委机关群团工作。
(五)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职能。
二、组织部主要职责(一)提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二)办理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建立、改选,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及党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三)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负责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四)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及开展“争先创优”等活动;(五)办理党费收缴及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六)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
三、宣传部主要职责(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二)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负责市直机关科以下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四)抓好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五)调查分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带有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总结推广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经验;(六)组织协调市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四、机关纪工委办公室(综合考核处)主要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拟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计划,指导市直机关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一、中央党群机关(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2)中央办公厅(3)中央组织部(4)中央宣传部(5)中央统战部(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7)中央政法委(8)中央政研室(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11)中央台办(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13)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16)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二)全国人大机关(三)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四)最高人民法院(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民革中央(2)民建中央(3)民进中央(4)农工党中央(5)致公党中央(6)九三学社中央(7)台盟中央(8)民盟中央(9)全国工商联(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包括:(1)中华全国总工会(2)申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7)黄埔军校同学会(18)欧美同学会(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中华职业教育社(21)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八)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1)中央党校(2)中央编译局(3)中国外文局(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8)中国藏学研究中心(9)中央党史研究室(10)中央文献研究室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国务院议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司法部系统司法部燕城监狱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5、交通运输部系统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7、海关系统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8、国家税务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国家海洋局系统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15、国家邮政局系统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三)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国家行政学院(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5)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地震局(7)中国工程院机关(8)中国气象局及其市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气象局(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监管局(12)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安监总局调度中心(2)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4)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6)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7)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8)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9)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10)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局)(11)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中心(商标局)(12)公安部办公厅档案局(13)公安部国际友谊促进会(14)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15)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1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18)国防科工委三线调整协调中心(19)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21)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2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4)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25)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26)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27)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派驻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合肥、福州、武汉、海口、成都、贵阳、云南、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的1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8)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9)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30)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31)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32)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3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4)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35)国信办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36)诲关总署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37)海关总署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38)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39)海洋局海监总队(40)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41)环保总局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42)环保总局环境监理机构(包括: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5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4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44)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45)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46)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47)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48)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49)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0)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52)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5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5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5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57)水利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水利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58)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59)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60)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61)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各级直属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62)统计局普查中心(63)外交部档案馆(64)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65)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66)知识产权局专利局(67)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机关(68)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69)质检总局中国纤维检验局(7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71)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7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73)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安徽人事考试网/。
机关部门分工和架构
1、纪委(党委部门第一号):可能很多人会奇怪,说起党委部门,自然第一号是党委办公室(办公厅),但由于负责的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监督党委部门和干部的机构,因此它是唯一一个高配的部门,比如说地级市是正厅级,一般部门标配都是正处级、内设科室是正科级,纪委就是副厅级、内设科室副处级,总之是比别的单位高半级的存在。
又有人会奇怪,明明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也是副厅级啊,不是跟纪委一样的么?其实那是因为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等都是常委兼的,属于部门领导高配,内部机构仍然是正处级。
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在同一层次(地级市,不与省一级比较的话),纪委的平台要比绝大多数单位大很多,毕竟在其他单位混个中层就是个正科级,纪委就能到副处级了,所以报考地方公务员,如果不考虑背景、待遇、工作辛苦程度的话,强烈推荐报考纪委!但是纪委也有自己的缺点,那就是福利待遇差,工作辛苦,经常要加班,特别是纪检监察口子的科室,长年累月查案子,不要说休年假工龄假什么的,每月没有一两个周末在加班,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自己是纪委的~对于那些把公务员看成是喝茶看报聊天度日的jrs,劝你们不要报考此部门~纪委的职权刚才说了,就是监督党政领导干部,但是也有它的监管范围,地级市的纪检部门只能监督处级及以下的领导,县一级的纪委监督科级及以下的干部,因此说纪委书记权力大是没错,他轻轻松松能摘掉市直部门局长的帽子(前提是市委书记同意~),不摘也能把人搞个半死,但是对于跟他同级别的常委、副市长等,他是没有管理权限的,总结起来,就是权力很大,但是有限(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组织部长)首先解释一下,所谓的党政部门实际上是个简称,国家机关主要包括一下几部分,一是党委,这是最高权力机构,党委部门主要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等等,主要是处理党务工作和制定大政方针的地方;二是政·府部门,就是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的部门,比如财政、国土、规划建设、教育、医疗等部门,说白了就是党委*河蟹*,政·府部门去干活,看起来政·府貌似要听党委指挥,但实际上政·府部门的权力相当大,这也是广大群众上方闹事都是闹政·府而不是闹党委的主要原因,政·府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三是人大,人大是立法机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一府两院,政·府、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一般是领导养老的二线岗位,没什么实权;四是政协,就是为我党撑场面的机构,比人大还不如;五是法院、检察院,这两个部门是独立于政·府的,可能大家比较了解,不多说;六是工会、妇联、团委等组织,基本上是打酱油的;七是更加打酱油的民盟、民建等民主党派,可以忽略不计。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2.12•【字号】白山政办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13〕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12日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关于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的批复》(吉编发〔2011〕78号),白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开发区的各项工作,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社会管理等职能,对区域内党务、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白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方式设置。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建设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
(四)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权限,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以及注册、登记工作,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办理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15•【文号】•【施行日期】2019.04.06•【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年4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三条党组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五)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
第五条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
最新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汇编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体制调整工作建议作者;罗永焱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
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
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
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
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
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
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
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职能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主要职能是:提出中央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基层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中央反映部、委、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执行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今后凡是中央有关部门明文部署的工作,工委不再做重复布置,主要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主要任务
1.指导机关党委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全面履行机关党委的职责,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2.指导机关党委搞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和引导他们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3.指导机关党委在本部门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模范。
4.指导机关党委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包括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的监督,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勤政廉政,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5.指导机关党委配合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本部门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
中共兴安县直属机关工委主要工作制度.doc
中共兴安县直属机关工委主要工作制度目录1、工委委员会议事决事制度2、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3、干部作风建设规定4、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5、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学习制度6、机关工委干部去向公示制度7、县直机关“党费交纳日”制度8、机关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奖励制度9、机关工委对被上级(媒体)采用调研文章和信息进行奖励的规定10、机关工委信访接待工作制度11、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建设管理制度12、中共兴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议事决事制度一、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中央、区委、市委、县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主要活动安排,研究讨论全局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3、研究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重大活动的筹办。
4、研究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5、听取县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汇报,研究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并报请上级纪委审批。
6、决定奖惩事项,命名表彰并报请县委命名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
7、决定召开县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党员代表会议,审定在县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的报告或讲话。
8、定期分析研究县直机关党员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状况,审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9、研究指导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10、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关事宜。
11、讨论研究加强工委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12、研究决定其他需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的事项。
二、议事方法1、工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或工委主要领导提出有关重大问题需要商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工委委员会由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书记委托工委副职主持3、会议议题由工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凡拟提交工委委员会讨论的事项,有关工委委员应先作调查研究,以取得比较成熟的意见;需要形成会议材料的,应在会前做好准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5.09.11•【文号】•【施行日期】2015.09.11•【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15年9月11日印发)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按照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的关系归口分别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领导。
为确保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脱钩不脱管,实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有序衔接,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接收单位党建工作领导职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对脱钩后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二)研究制定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规划、制度和措施,督促抓好落实。
(三)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五)审核行业协会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
(六)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八)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做好外事相关工作。
(九)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做好党的建设其他工作。
二、确定脱钩后党建工作具体管理办法(一)原由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管理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已建立党委的,可分别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直接管理。
已建立党总支或党支部的,可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按行业相近、业务相关原则,将现有党总支或党支部整合组建为直接隶属于工委的若干联合党委。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组建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请示市编委:根据渝委办【2000】164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市直机关妇委会作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内设机构,承担着“领导市直机关妇委会的工作;指导基层妇委会组织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机关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承办审批市直机关妇女组织的组建、改选及妇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妇女干部的培训”等职责。
这些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妇联的领导下,市直机关妇委会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团结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广泛开展活动,服务发展大局,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机关妇女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5年,全国妇联印发了《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字【2005】19号)附件3,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建立妇女工作委员会,指导所属部门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
”根据此规定,市妇联先后两次与我委商讨建立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问题。
目前,重庆市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有107个,其中设立妇女组织的有88个。
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工作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理顺工作关系,经2008年12月8日市直机关工委会议讨论并再次口头请示市妇联同意,我委拟撤销重庆市机关妇女委员会,组建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新组建的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既作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内设机构,又作为市妇联的派出机构,其职责、编制、职数仍按渝委办【2000】164号文件对市直机关妇委会的相关规定不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1、妇字【2005】19号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08年 12月日。
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6篇)
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一、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人事工作,考勤考核以及其它日常行政工作。
三、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四、协助主任负责党委、行政大中型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五、协助主任负责公务接待及各项活动的安排工作。
六、协助主任负责机关事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协助主任负责办公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主任做好校友总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二)一、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主任负责信息工作,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向领导传递综合信息,反馈各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做好中宣部信息直报点和教育部____、陕西省委____、宣传部、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信息报送点的信息工作。
三、协助主任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和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审核以党委、行政名义印发的各种文稿,做好上级文件以及重要来信、来电的拟办工作,做好日常保密工作。
四、协助主任做好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党委、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协调。
五、协助主任负责来信来访,协调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
六、协助主任负责党委、行政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组织起草____,检查落实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七、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
八、协助主任负责学校年鉴、大事记和统计资料的编纂工作。
九、承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三)1、负责收集中央、省、市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数据,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2、承担机关文秘工作,搞好信息、督查、档案管理、收发、统计等工作,保管使用好纪委、监察局及其办公室印章、函件、介绍信等,负责以纪委、监察局和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编号。
3、组织制定和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领导讲话等文稿。
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324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17年8月19日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不包括各单位机关党委。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机关党委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说明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厅字〔2001〕70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委有关决定事项,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协同市委有关职能部门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和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四)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按处分批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协助市纪委对市直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五)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七)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设以下职能部室:(一)办公室(二)组织部(三)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中共青岛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青岛市妇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
另外,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复,于2009年调整设立研究室(青编办字〔2009〕15号)。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干部教育办公室(一类2016年开始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1.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收支数量1114.55万元。
比2014年度多196.24万元。
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82.19万元。
直机关工委基本概况
县直机关工委基本概况一、部门概况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县直机关工委三定方案定编4人,现有在职干部4人,其中书记1人,兼任县委办副主任,副书记2人(正科职1人,副科职1人),武装部长1人,退休干部3人(均为主任科员)。
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县直机关和县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主要职责是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审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征兵工作,以及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应急分队建设,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县直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和推进工作的初步安排2016年县直机关工委将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要求,切实保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建设一支优秀的党务干部队伍,努力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基层党组织,向部队输送优秀适龄青年,建设一支能打硬仗、作风过硬的县直机关民兵队伍,为团风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工作推进的初步安排如下:1、坚守一个阵地。
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牢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县直357个基层党组织,坚守“从严治党”这个阵地不动摇,使机关党建走在前列、作表率。
2、突出两项重点。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的战略战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支部的核心作用;二是突出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素质,充分发挥支部书记的带着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实现党的组织在群众中有效全覆盖,形成以支部为核心、周围是党员、外围是群众的磁场效应。
3、压实三大责任。
机关党委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主要工作职责机关党委书记1.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2.贯彻落实委党组和****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3.督促其他党委委员根据分工和授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4.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民主,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5.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专职(常务)副书记1.协助书记抓好机关党委工作。
2.主持机关党委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党委的综合性与协调性工作以及书记委托的事项。
3.按照上级党委(工委)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机关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草案。
4.及时向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同志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5.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本单位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做好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协调和服务工作,定期交流学习、工作情况,严格组织生活,抓好党支部建设。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机关干部的考察、考核、民主测评等工作。
8.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1.协助处理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纪委全面工作。
3.负责党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党员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自觉性。
5.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纪党规的情况,以及勤政廉洁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6.受理和转递党员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7.书记、专职副书记长期外出时,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8.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组织委员1.掌握党支部基本情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协助书记、副书记组织实施。
2.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支部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802【发布部门】a17【发布日期】2010【实施日期】2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R12中央国家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一)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部门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四)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二、党组织的设置(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不足lOO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08.02.04•【文号】中组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年2月4日中组发〔2008〕3号)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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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中央办公厅字[2000]35号
一、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构,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1.负责制订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2.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
5.协同中央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中央直属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6.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中央反映中央直属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7.审批中央直属机关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8.领导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审议中央直属机关部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审批中央直属机关局级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党纪处分。
9.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审批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领导班
子的组成及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任免,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中央直属机关妇工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主任、副主任的职务任免等。
10.负责综合指导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协助有关部门协调中央直属机关各单位做好老龄工作。
12.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办公室、
办公室、
组织部(干教办)、
宣传部(中直文明办)、
研究室、
群众工作部、
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中直青联)、
机关党委、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校(中央党校中央直属机关分校)、
《中直党建》杂志社、
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