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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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
高等院校既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摇篮,也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大学生活是我们大学生进入社会开始独立人生的第一站。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社会化现象日趋明显,一些治安、刑事案件及危及大学生人身财产案件,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等在在高校大学生中也时有发生;加强对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树立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在学生管理中,已成为一个重要环节。
危及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五个方面:盗窃、诈骗、抢劫、火灾和意外事故。
一、防盗窃
盗窃在高校较为突出,据统计:在高校所有发案中,盗窃案件占80%以上:
1、顺手牵羊。趁主人不备,将晾晒在走廊、阳台等处的衣物盗走。如门大开,宿舍没人,“顺手牵羊”者有可能还会光顾室内,顺手窃走手机、钱包、计算机、手表等一切唾手可得的东西。
2、趁虚而入。主人不在,房门不锁,窃贼入室盗窃。这类窃贼在抽屉里、被褥下等处都要翻一翻。胃口较大,紧盯现金存折、贵重物品。如果你居住的宿舍管理混乱,人员混杂,或是你的寝室老是不锁门唱空城计,则往往给乘虚而入者以可乘之机。
3、撬门扭锁。此类盗窃分子手段毒辣,采用各种方式撬门扭锁,入室后见锁就撬,满屋乱翻。只要值钱的东西都盗,以价值高、易于携带的物品为主。有的窃贼则专盗现金存折和电脑配件。
4、翻窗入室。一些没有结实护栏、易于翻越、攀登的窗户,包括门上气窗,窃贼都有可能翻入。翻窗入室盗窃者主要以财物为主。
5、暴力破门。学生宿舍中有一些宿舍门锁质量比较差,使用一段时间后只能勉强锁住门,很不牢固用力一撞或一踢,门就能打开,窃贼利用这点,破门而入实施盗窃。
除上述经常遇到的五类盗窃形式外,还有偷配钥匙、“钓鱼”、插片入室、预谋行窃的;以找人、卖东西等名义混入宿舍伺机行窃的,等等。
盗窃案件的预防:
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2、养成外出、串门时随手关锁门的好习惯;
3、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小件物品不用时应放入带锁的衣柜或抽屉内;
4、现金不用时应存入银行,银行卡密码不要用生日或简单数字,不要与身份证件放一起;
5、不要用书包等物品占座位。在自习室、图书馆看书;食堂进餐、网吧上网时,不要将自己携带的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短暂离开时应该随身携带,如有人与你说话或采用其他方式引开你的视线时,你应该首先注意自己物品。
6、外出购物、乘坐公汽时应将包背在前面,手机等小件贵重物品应放在不易被扒窃到的地方。
二、防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单纯、善良及某些学生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各高校内行骗,给被骗同学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现就骗子常用的几种行骗手段介绍于后,希望广大同学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校内诈骗的主要手段:
1、假冒大学生,骗取银行卡。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要马上返校,但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其汇款等手法,目的是借机盗取密码,并将银行卡掉包,分手后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
2、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3、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
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的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是学生上当受骗。
4、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冒充学生会干部、高年级同学到宿舍推销复读机之类的产品,声称优惠赠送磁带,要求先交订金,且最后能退钱等形式进行诈骗活动。
警惕48种常用诈骗手段:
1、QQ冒充好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QQ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急需用钱”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2、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QQ号码,并分析研判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号码,再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3、微信冒充公司老总诈骗财务人员。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复制公司老总微信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实施诈骗。
4、微信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5、微信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
6、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7、微信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完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8、微信盗用公众账号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公众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9、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10、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11、电子邮件中奖诈骗。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12、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冒充三星、索尼、海尔等知名企业名义,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3、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我要上春晚”、“非常6+1”、“中国好声音”等热播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节目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连环诈骗,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4、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15、冒充房东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部分租客信以为真将租金转出方知受骗。
16、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当事人往往因情况紧急,不知所措,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