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情况汇报材料(三篇)
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情况汇报材料一、背景和目的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切实减少矿井事故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决定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解决方案,推动煤矿行业安全工作的持续改善。
二、督查范围和方法督查范围涵盖全国的煤矿生产单位,包括大型国有煤矿、小型民营煤矿、煤矿开发企业等。
督查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法,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深入矿井现场,检查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同时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进行全面审核。
三、督查结果和问题分析1.生产安全状况普遍较好:经过本次督查,我们发现大部分煤矿生产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安全状况普遍较好。
2.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然而,仍有少数煤矿存在一些突出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a.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存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b.技术装备更新升级不及时、矿井通风系统设施不完善;c.部分矿井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解决方案和推进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未整改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2.推动技术装备升级:鼓励煤矿生产单位加大对技术装备的投入,推动煤矿通风系统设施的更新和完善,提高矿井工人的劳动条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加强执法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对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一名矿工都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五、结语煤矿安全是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鲁煤传[2009]165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鲁煤传[2009]165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根据鲁煤安调(2009)157号要求,现就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精心组织,从严做好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规定要求,各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要逐级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市、县、乡镇煤矿企业的预案评审要邀请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参加,并由市县煤炭管理部门督导完成。
省属矿业集团公司和省监狱局负责督导所属煤矿的预案评审工作。
以上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大工作措施,确保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逐级完成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省属矿业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和省监狱局及所属煤矿预案备案提交的材料、履行的程序向省煤炭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根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应急预案向省煤炭工业局备案;煤矿企业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省局集中受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安排。
省煤炭工业局于2010年1月8~12日集中对省属矿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煤矿、省监狱局及所属煤矿、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应急预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煤矿企业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提交以下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一);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一式三份;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文本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鲁煤安调[2009]218号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鲁煤安调〔2009〕218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切实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局结合全省煤矿调度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现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矿长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鲁能源安全字〔2020〕229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按照《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在全省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单位及范围信息报送单位:各产煤市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全省煤矿及煤矿企业。
信息报送范围: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包括固定报表和临时报表,突发事件信息等。
二、定期报表定期报表包括季报、年报表。
(一)季报1.山东省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表:填报单位为煤矿,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同时报煤矿企业、县、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汇总后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报省能源局。
2.山东省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填报单位为煤矿企业和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汇总后报所在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直报省能源局,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驻地数据(含驻地所有煤矿)报省能源局;煤矿企业、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填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山东能源集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填报。
3.山东省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汇总表:填报单位为煤矿企业和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和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后报所在市级煤矿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报省能源局,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驻地数据(含驻地所有煤矿)报省能源局;煤矿企业、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填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山东能源集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填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1.05.21•【字号】鲁应急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应急管理局:为认真落实5月12日全省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会议精神和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事故发生,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省应急厅决定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延长至2021年底,现将《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5月21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鲁安发〔2021〕11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省应急管理厅《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21〕1号)等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施策、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全省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贯穿非煤矿山安全发展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用实际行动推动非煤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
煤矿专项检查报告
煤矿专项检查报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煤矿专项检查报告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对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
以下是对最近一次煤矿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一、检查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家煤炭供应稳定,我国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煤矿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覆盖了全国各地的煤矿企业,涵盖了矿井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二、检查内容1. 矿井安全检查人员对矿井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关键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重点查看了矿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培训情况。
发现有些矿井存在通风不畅、水文不畅等问题,也有企业的安全培训措施不够完善。
2. 职业健康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矿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查看了矿工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发现有些矿井存在粉尘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也有企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够完善。
3. 环境保护三、检查成果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了很多煤矿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高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检查人员对煤矿企业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等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我国将继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鼓励煤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是我国煤炭资源的主要开采地,煤矿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煤矿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示例: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煤矿生产和劳动者安全。
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国家对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04•【字号】鲁政办发[2003]64号•【施行日期】200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01年开展以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关闭了一大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和生产经营场所,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整治了大量事故隐患,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趋稳。
但专项整治工作在个别地区、领域和单位开展得不够深入,一些重大事故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个别整治领域的重、特大事故仍有发生。
为此,必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穿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来抓。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及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10.10.28•【字号】鲁煤安调[2010]185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煤安调[2010]185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煤炭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省煤炭工业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调度室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配齐所缺人员,对学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须自规定下发之日起2年内达到任职资格要求。
自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一年之内,所有调度人员均需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煤炭工业局。
附件: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煤炭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和指挥煤炭生产,全面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三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及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省煤炭局于5月8日至22日对全省煤矿组织进行了“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共抽调3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对7个矿业集团公司、10个产煤市的62处矿井进行了抽查,查出各类问题416条,提出建议83条,对加强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检查组按照省煤炭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鲁煤传[2008]57号)要求,采取听汇报、查现场、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了重点检查。
通过检查,总的认为:一是领导重视,真正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了重中之重。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局《山东省煤矿“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了煤矿“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突出抓了“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公示、挂牌督办和验收等工作机制的闭合管理,实施重点调度、重点管理。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
虽然全省各生产矿井井型、条件各异,但“一通三防”机构比较健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有的单位实行了“事人合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了“事与人”、“人与责”、“责与利”的有机统一,及时消除潜在的通防隐患与管理死角。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矿山安全【发文字号】鲁煤传2010[94]号【发布部门】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发布日期】2010.08.23【实施日期】2010.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煤传2010[94]号)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事故多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安发〔2010〕9号)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5号和省政府安委会9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三次、第四次集中行动,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矿井1、基本建设矿井、资源整合、技改的矿井;2、破产改制、资源枯竭及列入淘汰关闭计划的矿井;3、2009年由乡镇煤矿上划县(市、区)管理的矿井;4、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矿井;5、省属煤炭企业衰老矿井、地方年生产能力30万t以下小矿井;6、今年以来省局组织的检查督查活动发现隐患和问题较多的矿井。
三、专项行动主要检查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煤矿生产经营建设的。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鲁能源安全字〔2020〕187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监察分局,山东能源集团: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20”煤尘爆燃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经研究,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今年以来重点工作,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督查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底。
三、督查范围和督查内容督查范围: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监察分局,山东能源集团、权属企业及所属煤矿,市县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
督查内容:(一)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和《关于深刻吸取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20”煤尘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0〕33号)精神,大排查、严整治部署和开展情况;落实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管监察执法情况;落实《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防控办法(试行)》情况。
(二)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对下属煤矿超能力下达或者变相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健全技术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情况。
(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冲击地压矿井落实审查意见、“三限三强”和“一矿两面三刀”等措施情况;老空水、承压水、离层水和地表水治理情况;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开采情况。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领导,统一指挥。
本次专项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进行,形成了统一指挥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强化监管措施,提高检查力度。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对煤矿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了检查力度。
通过加强对煤矿的巡查、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技术支持,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本次专项行动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实时数据分析,提高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控和控制能力。
同时,还加强了对煤矿技术工人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煤矿安全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
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组织了安全知识培训,发布了安全生产警示信息,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本次专项行动各级政府、煤矿企业与相关部门之间加强了协调合作,形成了合力。
各级政府共同制定并执行了相关政策和措施,煤矿企业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相关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经过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面得到改善,事故的发生率和相关指标均大幅下降,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与此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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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一、背景和意义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资源之一,然而,由于其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矿井事故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本方案旨在明确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督促,促进煤炭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二、督查目标本次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旨在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确保矿山、矿井和矿区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目标包括:1. 检查各煤炭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 检查矿井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3. 检查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4. 检查煤炭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情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5. 检查矿井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三、督查任务根据督查目标,本次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任务包括:1. 针对煤炭企业,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以及实施情况;2. 针对矿井和矿区,检查矿井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运行情况;3. 针对矿井作业人员,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险等;4. 针对安全管理规定,检查煤炭企业的安全检查、安全督导和日常巡查等措施的落实情况;5. 针对煤炭企业,检查企业对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和处理情况。
四、督查内容和方法1. 督查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科学性,包括安全监测、信息报告和事故处理等方面;(2) 矿井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包括瓦斯抽采、通风系统、防尘设施和火灾防护等方面;(3) 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和劳动保险等方面;(4) 安全检查、安全督导和日常巡查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事故统计等方面;(5) 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和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处理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12.18•【字号】鲁安监发[2015]160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60号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中央驻鲁、省管企业: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省局讨论通过,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35件,修订12件,废止41件,现予以公布。
保留、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18日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06;2.《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8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07;3.《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评价机构档案管理规范>及<山东省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范本)>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80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08;4.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08〕79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09;5.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43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010;6.关于印发《山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19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1;7.《关于授予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29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2;8.《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2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3;9.《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3〕86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4;10.《关于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1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5;11.《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35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6;12.关于印发《山东省有色企业铝粉尘、铝液爆炸事故防范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90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7;13.关于印发《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0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8;14.关于印发《山东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41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19;15.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炉液态渣铁安全生产重点防范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62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0;16.《关于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志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21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1;17.关于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鲁安监发〔2014〕5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2;18.《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办发〔2014〕83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3;19.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九条规定》加强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4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4;20.《关于印发氯化、硝化、磺化、聚合、氟化、加氢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08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5;21.《关于印发氧化、过氧化、重氮化、裂解(裂化)、胺基化、烷基化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5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6;22.《关于印发光气及光气化、电解(氯碱)工艺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70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7;23.《关于印发合成氨工艺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28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8;24.《关于印发蒸馏系统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40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29;25.《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86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0;26.《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26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1;27.《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的通知》(鲁安监发〔2014〕36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2;28.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4〕49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3;29.《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4〕128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4;30.《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43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5;31.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认可条件及评审项目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6;32.《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27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7;33.《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监发〔2013〕12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8;34.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认可条件及评审项目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131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39;35.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37号)统一登记号SDPR-2015-0370040。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09.09.01•【字号】鲁煤传[2009]103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鲁煤传[2009]103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09]6号)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国庆节、全运会期间生产安全,省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在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以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09]4号)精神情况;加强“三项建设”,推进“三项行动”,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情况。
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方案,开展秋季战役,确保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
3、省局下半年调度审查确认的57项A级隐患和所有B级隐患治理监控情况,未整改的是否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4、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双百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深入开展大中型、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以及开展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5、矿井双回路供电、主供电线路“T”接改造情况;按照国家局《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安监总煤装[2008]49号)文件要求,加快淘汰落后设备,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情况。
6、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理顺乡镇煤矿管理体制的通知》(鲁煤传[2009]87号),有效实施乡镇煤矿安全监管,完成乡镇煤矿年底前改制任务,隶属关系全部上划为市县属进展情况。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10.06.11•【字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鲁煤传[2010]47号)部署,5月20日至28日,省煤炭局从煤矿企业抽调了1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现场、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共抽查39处煤矿,查出各类问题275条,提出建议34条。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部署要求,专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省局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几项重点工作,集中进行了查隐患、摆问题、找差距,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各煤炭管理部门精心组织了对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专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肥矿集团实行特殊时期矿级干部双值班、现场干部双盯双值和带班下井制度,狠反“三违”,仅4月份各矿自查自纠问题12146条,考核罚款36万多元。
二是重点突出,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省局通知精神,以省外发生的重特大煤矿事故和省内煤矿侥幸事故教训为警示,深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抓大环节、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紧围绕防治水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工作,突出抓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挂牌督办和验收工作,实施重点调度、重点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治理到位、台账齐全、反馈及时。
淄矿集团在全公司推广岱庄煤矿风险预控管理法,积极推行现场作业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三位一体”安全评估和岗位操作“手指口述”确认制,做到事故源头控制、超前防范。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市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了落实工作措施,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组织指导
1.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 煤矿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统一指挥与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检查内容
1. 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井下瓦斯、煤尘、火灾等安全隐患。
2. 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预警机制建设。
三、检查要求
1. 所有检查人员要统一行动,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2. 对于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安排
1. 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工作将从7月1日开始,持续至7月
31日。
2. 责任分工:各地区煤矿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检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与问题。
3. 检查报告:各地区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整理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市煤矿安监部门。
请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08.02.20•【字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2007年,全省煤炭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实施科技兴安,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活动,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全省煤矿原煤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0.6%和67.9%。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个单位,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岱庄煤矿等36处煤矿,张若祥等46名同志,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省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立足本职,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开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山东”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全省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二、全省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煤矿名单三、全省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附件:一、全省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18个)1、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5、龙口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枣庄市煤炭工业局8、临沂市煤炭工业办公室9、潍坊市煤炭冶金行业办公室10、莱芜市煤炭工业局11、章丘市地质矿产局12、滕州市煤炭工业局13、枣庄市市中区煤炭局14、宁阳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15、临淄区煤炭生产管理办公室16、淄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17、莱城区煤炭工业局18、龙口市经济贸易局二、全省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煤矿名单(36处)1、淄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岱庄煤矿2、淄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厂煤矿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5、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蒋庄煤矿6、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7、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山东肥城矿业集团白庄煤矿9、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10、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11、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杨村煤矿12、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北皂煤矿13、临沂矿业集团田庄煤矿14、临沂矿业集团株柏煤矿15、山东省七五生建煤矿16、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17、章丘鑫岳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18、济南民泰煤矿有限公司19、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安煤矿20、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21、山东盛泉矿业有限公司22、山东兴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3、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24、淄博市王庄煤矿25、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26、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7、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28、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9、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新宏煤业有限公司30、山东丰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赵坡煤矿31、滕州市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2、临沂宇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3、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34、莱芜熠能矿业有限公司35、山东新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方煤矿36、龙口市桑园煤矿有限公司三、全省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46人)1、张若祥淄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刘文宝淄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口煤矿3、张友明淄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4、周继祯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聂凤祥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6、孙庆国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7、王明南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杨列宁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煤矿9、祁方坤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庄煤矿10、孙兆君肥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1、李明君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赵树华山东肥城矿业集团白庄煤矿13、李增良兖矿集团有限公司14、张代礼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15、樊玉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北宿煤矿16、徐仁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17、徐本毅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北皂煤矿18、殷国平龙口矿业集团洼里煤矿19、刘厚福山东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20、朱玉清临沂矿业集团马坊煤矿21、禹申友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王维杰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23、李迺峰济南市经委煤炭工业办公室24、高宏章丘市地质矿产局25、李世刚济南市高新区安监局26、王正兴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7、李克海博山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8、蔡杰沂源县经贸局煤炭办29、刘守勇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30、郝桂明山东金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31、吴秀祥山东阳光矿业有限公司32、公成东新泰市汶南煤矿33、葛敬强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34、韦连波微山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35、党相东枣庄市煤炭工业局36、张超枣庄市煤炭工业设计院37、孙景悦薛城区煤炭工业局38、王德学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39、赵士刚枣庄市薛城煤矿40、李晓峰临沂市煤炭工业办公室41、王中尧临沂市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2、亓斌卿莱芜市煤炭工业局43、魏学东潍坊市煤炭冶金行业办公室44、李成礼潍坊朱刘煤矿有限公司45、王德斌龙口市经济贸易局矿管办46、王允昌菏泽市煤炭管理局。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
安 全生产 调度 工作 管理制 度 , 健 全完 善 调度 体 系和 贯彻 执行 党 调度 信息 网络 , 推进 调 度质量 标 准化 建设 四 负责 收集 和分 析煤 炭行 业安 全 生产 动态 ,
做好 数据统 计分 析工 作 , 为上 级机 关 、 相 关部 门提
下
〕
号
困难救 济费标 准 ” 的 自然 增 长机 制 , 随 当地 最低 工 资 标准 和 城 市 居 民最 低 生 活保 障 标 准 的 调 整 而 调
整 。
四 、 上述 人 员可 由当地政 府 资助参 加城 镇居 民
医疗保 险或新 型农 村 合作 医疗 , 符合 救 助条 件 的可
享 受 医疗救助 。 五 、 所需 经 费从 原渠 道列 支 。
年第
期
全和 完善安 全生 产调 度指 挥 系统 , 更好 地发挥 调度
自本办 法颁 布实施 之 日起
年 内 , 所有 调 度人 Nhomakorabea工 作 在煤 炭安 全生 产 中的职能 作用 , 促进 全 省煤矿
安全 生产 健康 和可持 续 发展 , 省煤 炭工业 局 在广泛 征求 意见 的基础 上 , 对原 调度 管理 办法 试行 进
办法
给 你们 , 请 遵照 执行 。 目前调 度室 人 员配 备达 不 到要 求 的单 位 , 要 在 年 月 日前配齐所 缺人 员 , 对学历不符 合规 年 内达到任职资格 。
山 东 省 煤 炭 工 业 局
二 一 二年 七 月二 十 三 日
定 的人员须 自办法下发之 日起
《 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 生产调度工作管理 办法 》
务 院 《生产 安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查 处 理 条 例 》、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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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
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布部门】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发布日期】2010.06.11
【实施日期】2010.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鲁煤传[2010]47号)部署,5月20日至28日,省煤炭局从煤矿企业抽调了1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现场、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共抽查39处煤矿,查出各类问题275条,提出建议34条。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部署要求,专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省局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几项重点工作,集中进行了查隐患、摆问题、找差距,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各煤炭管理部门精心组织了对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专
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肥矿集团实行特殊时期矿级干部双值班、现场干部双盯双值和带班下井制度,狠反“三违”,仅4月份各矿自查自纠问题12146条,考核罚款36万多元。
二是重点突出,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省局通知精神,以省外发生的重特大煤矿事故和省内煤矿侥幸事故教训为警示,深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抓大环节、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紧围绕防治水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工作,突出抓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挂牌督办和验收工作,实施重点调度、重点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治理到位、台账齐全、反馈及时。
淄矿集团在全公司推广岱庄煤矿风险预控管理法,积极推行现场作业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三位一体”安全评估和岗位操作“手指口述”确认制,做到事故源头控制、超前防范。
三是加大投入,组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实施。
按照省局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大部分单位积极筹集资金,优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投入,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具体规划,抓好措施落实,实施有序推进,大部分矿井通过对无线通讯、人员定位和考勤、安全语音广播等系统安设,有效改善了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矿井紧急情况下防灾抗灾能力。
省监狱局七五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引进使用捷克制造的单轨吊设备,促进了工作面安撤工作安全高效。
四是强化应急,超前部署汛期煤矿安全生产。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谋划,早准备,各单位按照省局雨季“三防”工作部署,认真组织汛期工程计划实施,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值班小组和抢险救灾队伍,建立了雨季巡视制度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有关规定,检查矿井基本都在调度室设置了矿长签字授权牌板。
枣庄市针对山家林井田水害实情,积极和枣矿集团沟通努力,目前已完成-147m水平泵房工程施工,8台水泵排水能力达4600 m3/h,为矿井度汛提供安全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各矿井存在的问题不一,有地面的,有井下的;有管理方面的,有现场方面的;有软件方面的,也有硬件方面的。
归纳起来,存在的共性和严重问题主要有:
(一)矿井供电情况: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