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煤矿再三隐瞒安全事故被通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下发10起典型案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下发10起典型案例1.山东烟台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2021年1月10日,山东烟台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发生原因:笏山金矿井口实施罐笼气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块掉入回风井,碰撞井筒设施,弹到一中段马头门内乱堆乱放的炸药包装纸箱上,引起纸箱等可燃物燃烧,导致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
主要教训:一是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
企业长期违规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违规在井下设置爆炸物品储存场所,且炸药、雷管和易燃物品混合存放。
二是违规进行气焊切割作业。
进行气焊切割作业时未确认作业环境及周边安全条件,井筒提升与井口气焊违规同时作业。
三是安全管理混乱。
笏山金矿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尤其是民爆物品储存、领用、搬运以及爆破作业情况管理缺失,对外包施工队以包代管,只包不管;承包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当日井下作业现场没有工程监理。
四是地方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
地方公安部门对民爆物品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监管不到位;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及外包施工单位管理混乱等问题监督不到位。
五是地方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不力。
未认真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栖霞市党委、政府迟报瞒报事故。
2.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4·10”重大透水事故2021年4月10日,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67.2万元。
发生原因:丰源煤矿违章指挥、冒险组织掘进作业,在相邻煤矿老空积水压力和掘进扰动作用下,相邻煤矿老空水溃入丰源煤矿回风顺槽,造成重大透水淹井事故。
主要教训:一是拒不执行停产指令。
丰源煤矿在隐患未整改完毕、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明确不予批准复工的情况下,擅自恢复掘进作业。
如何避免煤矿踩坑之——隐瞒采掘工作面
如何避免煤矿踩坑之——隐瞒采掘工作面隐瞒采掘工作面是煤矿安全的定时炸弹,一直以来都是监管监察部门打击的重点。
近期各地都在开展煤矿隐蔽工作面大起底,对于煤矿主动上报的,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以期政策引导来消除存量隐瞒采掘工作面安全风险。
从煤矿角度来讲,隐瞒的动机可能也是多样化,目的也有所差异,本文从隐瞒采掘工作面可能的情形方面,希望个人浅见能对煤矿杜绝该类违法行为和监管监察部门更精准防范类似违法行为有所帮助。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不仅会面临大额行政处罚,有的省直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越界开采则是更严重的刑事犯罪,各位领导决策前必须要慎重。
山东汶县华源煤矿透水事故
30岁出头的王新刚背着一个硕大无比的工具包,走进华源煤矿一个狭长幽暗的通道检查设备,一条一米多粗的蓝色管道伸进通道深处。
阴冷的风从井底深处吹过,他打了个寒战。
在“8·17”渗水事故之前,这个通道是煤矿的出风口之一,如今已变成一个抽水点,蓝色管道连接一个大功率的水泵正在运作,浑浊的洪水在机器轰鸣声中从矿井深处被抽走,排入厂区外面的柴汶河。
“都过去7天了,希望在进一步减少。
”参与排水工作的王新刚红着眼圈说。
“8·17”事件像一个沉重的感叹号压在王新刚这样的每一个矿工心上。
没逃命的都是老实人从8月15日开始,在山东中部的这个小镇迎来了罕见的暴雨。
这场来势汹汹的大雨引发了山洪,冲跨了河堤,洪水随即通过废弃砂井蔓延到山东华源集团的煤矿内,而当时井下756人,584人成功逃生,剩余172名矿工至今没有上来。
对这场事故,来自新泰市官方的解释是,雨量大、河坝防洪能力低是首要原因。
据山东华源煤矿事故抢险指挥部专家组成员、水利工程专家尹长文介绍,8月17日2时至15时,柴汶河支流渭水河上游东周水库降雨量达到161毫米,为70年一遇,同时,两河交汇的特殊地理位臵、河坝的沙土土质和废弃的沙坑是造成河坝溃口的另一重要原因。
而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在此次天灾背后鲜为人知的若干种“人为因素”开始浮出水面。
“像是在鬼门关里走了一趟。
”40岁的工人李群心有余悸。
李群是成功逃出的584个工人中的一个,对于那天的情形,他至今想起来仍觉得后怕。
事发当天,天一直下着雨,从上午开始李群就感到心里不大舒服,似乎感到有些事情要发生,“我不大想去,但是缺工要扣100多块钱,严重的还可能开除,所以最终还是去了。
”李群很早就下了井,他感觉今天的泥土比往日似乎湿润了很多,真正出现状况是在中午11点左右,李群和工友们发现煤矿开始渗水,脚底下已经开始变得湿漉漉的了,他似乎听到一丝微弱的水声。
后来中午上井吃饭,工人们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地面有关负责人,但他们并未有任何表示,而此时,李群听说柴汶河附近的一些小煤矿都停止作业了,但华源煤矿仍然坚持井下作业。
山东临沂市罗庄镇朱陈公司龙山煤矿透水事故
山东临沂市罗庄镇朱陈公司龙山煤矿透水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山东临沂市罗庄镇朱陈公司龙山煤矿透水事故1993年8月5日,临沂市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罗庄镇朱陈公司龙山煤矿矿区内隐蔽的古井塌陷,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9点30分,矿井被淹,59名矿工遇难。
其中,副矿长2名,总技术员1名,科长3名,队长2名。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临沂地委、行署以及临沂市委、市政府、罗庄镇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国家和省、地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先后亲临事故现场,察看灾情,指挥抢险。
临沂地委、行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抢险工作,及时成立指挥部,行署副专员郝洪琪、朱泉然先后任总指挥。
在省煤炭局、煤管局、经委、安委、劳动厅、总工会和临沂矿务局等部门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在胜利油田、淄博、济南、石家庄、天津、枣庄、新汶、阳谷县等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援下,指挥部组织人力、物力、克服困难,奋力抢险。
经过170天的昼夜奋战,新钻排水井6眼,清理和挖疏排水沟6750m,安装排水管道3100m,围堵古井20个,新架高压输电线路2500m,安装变压器6台,共排水190万m3,修复巷道1750m,清理井下淤积物6183m3,累计用工6万多个,耗资1346万元。
截止1994年1月22日,先后在主、副暗斜井15—2巷道、—176大巷中找到59名遇难矿工尸体。
1.矿山概况龙山煤矿是临沂矿务局原朱陈煤矿。
1958年筹建,1960年投产,开采28年,共产原煤184.9万t。
1987年下半年统配煤矿认为剩余储量继续开采经济效益较少,终止生产,并于1988年5月25日移交给朱陈东南村。
1990年11月该村又交给朱陈公司(7个行政村组成)。
1992年4月2日省煤炭局发给该矿《开采证》,11月10日地区劳动局、煤炭局发放了《安全生产合格证》,同年12月20日,省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给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文号】安委[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河北、吉林、甘肃、重庆、浙江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客运车辆翻车、服装加工销售企业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一)煤矿事故方面。
一是接连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
10月31日,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6人重伤;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松懈,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是已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月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0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冀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羊泉煤矿事故调查意见
羊泉煤矿事故调查意见2022年6月5日23时40分,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1210补掘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4人涉险被困。
6月7日21时41分,被困人员全部救出,1人生还,3人遇难(其中1人于6月8日8时31分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公开信息显示: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超,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是法律意识淡漠,拒不执行停产指令。
二是漠视透水重大风险,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三是技术工作滞后,防治水基础薄弱。
四是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松懈。
开采时将轨道上山越界布置,进入丰源煤矿边界煤柱中;向煤炭管理部门报送虚假交换图和闭坑资料,长期隐瞒矿井遗留的重大隐患。
信发集团及农六师煤电公司作为丰源煤矿上级公司,不重视煤矿安全工作,所设世安公司未配齐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人员、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临时安排2名煤矿技术顾问代表世安公司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以包代管意识重,以上级公司为非煤企业做借口,将不符合托管条件的煤矿违规托管;驻矿人员重作业进度和巷道质量,疏于灾害治理、隐患排查整改;抢工期、赶进度,隐患未整改完成,即督促煤矿恢复掘进施工。
中煤建设集团、中煤五建及新疆分公司作为丰源煤矿上级公司,管理层级多、链条长,安全管理力度层层衰减;对丰源煤矿落实透水重大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浮于表面,会议要求得不到有效执行;新疆分公司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未监督煤矿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审批采煤工作面设计和《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丰源煤矿安全管理混乱、技术管理薄弱、违规恢复掘进、冒险作业等问题。
承担丰源煤矿技术服务业务的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技术文件审批把关不严,技术资料失实。
华虹公司对物探成果解释未正确反映掘进面前方异常区水体性质,将采空区积水误判为顶板砂岩裂隙水;西安研究院未全面分析老空位置、范围、积水情况,编制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结论与矿井实际严重不符;北京华宇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对矿井边界煤柱技术参数选取严重失误,施工图设计将开切眼布置在边界煤柱中。
山东省薛城区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案例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7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立即率领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会同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抢救被困矿工。
目前,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
防备煤矿为地方国有煤矿,证照齐全,原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2009年经技术改造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年。
经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井下运输下山底部车场空气压缩机着火,引燃钢棚背帮材料及煤体等可燃物,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人员被困。
这起事故暴露出该矿存在井下空气压缩机使用和管理不到位、井下防灭火工作不落实等严重问题;在发生重大险情时没有及时撤出作业人员,造成大量人员被困。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这起事故是7月初6天以内发生的第三起重大煤矿事故,再次反映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长期性,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顿。
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迅速扭转近期煤矿重特大事故反弹势头。
二、切实加强井下现场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抓住煤矿安全投入和技术装备、企业领导人带班下井、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认真查找差距,扎实改进工作。
山东济宁梁宝寺煤矿发生岩爆事故 致两人死亡
山东济宁梁宝寺煤矿发生岩爆事故致两人死亡8月15日凌晨,济宁梁宝寺镇发生一起煤矿冲击地压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矿井的所在地区。
“差不多是前天夜里一点来钟,就听见地下‘嘭’的一声,还晃了一下,都以为是地震来了。
”附近的不少村民们说,他们半夜都听到了一声巨响,而且明显感到地面震动摇晃,起来之后震动又消失了。
随后,记者进入了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二号井厂区,这里看不出任何异样。
记者向厂区内的员工打听事故情况时,所有人的口径惊人一致“不清楚、不了解”、“你去问领导,我们不知道”。
唯一得到证实的是,事故确实发生在该厂区的矿井内。
梁宝寺二号井发生发生岩爆,造成两人死亡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梁宝寺二号井,通过保安联系了解到,相关负责人都在梁宝寺一号井办公。
根据指引,记者又去到梁宝寺一号井,见到一名魏姓相关负责人。
在记者出示工作证件后,但该负责人表示,无相关部门书面通知无法接受采访。
18日上午,记者从济宁市煤炭局了解到,梁宝寺煤矿为省属煤矿,事故发生后,他们是协调工作,具体牵头部门是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梁宝寺二号井的事故是由冲击地压造成,之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15日凌晨,当时共有一百余人井在下作业,事故发生的位置不是集中作业地点,经过紧急救援,目前有两名矿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冲击地压的出现是因为在煤矿井下埋藏比较深,地压压力大,又受井下采空影响,造成了煤体突然被压垮。
”该工作人员说,这种事故的往往造成开挖工作面破坏、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国内外专家也都在研究,但还没有一个完善的解决办法,也已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
“事故的发生过程非常突然,事先也没有任何征兆。
”鲁西监察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目前还正在调查中。
事发厂区自外部环境观察没有任何异常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不属于一般的冒顶塌方,而是遭遇一种新型冲击地压引起的。
山东阳城煤矿事故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2.14”顶板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016 年 2 月 14 日 11 时 33 分,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简称阳城煤矿)3306切眼导硐迎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0. 8万元。
一、事故单位概况(略)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和事故类别(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2 月 14 日早班 6 时 50 分,掘进工区按时召开了区队班前会,值班人员李强(工区支部书记)安排7人到3306工作面切眼导硐施工。
7时20 分,作业人员陆续下井。
当班班长许先伟和跟班副区长郑成振到达井下现场接班后,对现场进行了检查,迎头及两帮支护完好,没有片帮冒顶等现象。
大约9时许,班长许先伟安排副班长杨文和工人郭黎明施工上班未打完的迎头右边两根锚杆,其他人员进行正常施工准备。
大约10时,两根锚杆施工完。
随后班长许先伟安排人员清理迎头的浮煤,刚清理没多久,突然听到煤炮声,作业人员立即撤到迎头以外的躲避硐内。
大约10时30分,未再发现异常情况,许先伟和郑成振到迎头查看情况,发现迎头斜上方抽冒,冒落长度约 3. 0m,高度约 1. 8m。
两人商量处理措施,决定先在巷道中间由外向里打上一排单体支柱,然后向抽冒区挂网打单体再打锚杆。
随后许先伟和郑成振从外往里开始支设单体支柱,其他人员向迎头运送支护材料。
大约10时50分,3棵单体支柱支设完毕,这时正常巡查的副矿长王旭东来到3306切眼迎头,听取情况并查看现场后,与郑成振、许先伟一起研究处理方案,决定对抽冒区先联网加支单体支柱再打锚杆。
随后,王旭东和郑成振再次确认顶板安全后,王旭东就离开迎头安排其它工作。
许先伟和郑成振联完网后,用 3. 5m单体支柱对联网区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11时33分,第一棵单体支护完。
当许先伟转过身喊人运支柱时,突然发生二次抽冒,冒落的煤将背对迎头站立的跟班副区长郑成振冲倒并埋住。
(二)事故救援经过事故发生后,在迎头外的副矿长王旭东听到“砰”的一声煤炮声,随即返回迎头,并呼喊其他人员立即赶往迎头。
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矿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机制,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根据省、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情形认定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报告原则1、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整,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2、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逐级上报、分级负责的原则,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三、报告范围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性的伤亡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其它较大涉险事故)。
四、受理部门公司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全天受理事故信息报告。
五、报告时限及相关要求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负责,立即报告公司调度中心和值班领导;调度中心和值班领导负责,根据事故等级,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1)发生一般事故时,30分钟内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处,及时报告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发生较大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处,1小时内以电话快报方式报告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处及上级部门。
六、责任追究1、公司是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的,除接受上级部门责任追究外,依照集团公司《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及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朱传海、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传海、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0【案件字号】(2020)鲁09民终43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阎鹏井慧邢友峰【审理法官】阎鹏井慧邢友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传海;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当事人】朱传海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朱传海【当事人-公司】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象明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李国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象明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李国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象明李国【代理律所】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朱传海【被告】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被上诉人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于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于证据效力本院予以综合认定,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是否应对朱传海的房屋及附属物损失予以赔偿。
关于朱传海主张的房屋及附属物损失,其据以主张损失的价格评估结论书系其单方委托形成,且其申请评估认定的是房屋整体及附属物的市场价值,而并非受损害部分的财产价值,或是因财产损害遭受的损失。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代理合同侵权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提交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与朱传海所在地肥城市湖屯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农事合同五份,拟证明: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和相关五个村委在政府的主持下已经达成整体补偿协议,朱传海诉请的该案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因此应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煤矿水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4.3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23
三、煤矿水害事故预防与应对.................................24
1. 加强煤矿水文地质勘探工作.............................25
2.2 事故原因分析......................................12
2.3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13
3.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2·22”事故...........14
3.1 事故经过..........................................15
2. 阳泉煤业集团石港煤矿“3·15”事故
在煤炭产业,矿井水害作为一种严重的矿山事故类型,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巨大的破坏性。阳泉煤业集团石港煤矿发生的“315”便பைடு நூலகம்一起典型的煤矿水害事故。此次事故不仅给煤矿生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阳泉煤业集团石港煤矿位于某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经过多年的开采,积累了诸多地质资料和数据,但部分地质数据尚无法完全精准掌握。在XX年XX月XX日的一个采煤过程中,随着工作的深入进行,突然发生矿井水害事故。该事故导致矿井内部大量积水,并引发水流冲击,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煤矿事故不仅会造成生产中断,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只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才能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监总局:山东招远致6死矿难未及时上报
安监总局:山东招远致16死矿难未及时上报昨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安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对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通报虽然未对事故性质作出最后认定,但认为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诸多突出问题。
安监总局的通报说: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执行安全规程不严格,机电设备设施相对落后,且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等突出问题。
本月6日17时左右,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罗山金矿四矿区盲竖井12中段至14中段井筒电缆起火引发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329人,经全力科学施救,313人成功获救升井(其中1人重伤),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
据了解,就在今年4月9日,山东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通知》。
中矿金业罗山金矿主竖井、盲竖井和1号竖井都位列“非煤矿山重点监控提升设备名单”之中。
昨日,安监总局在通报中认为,该矿“机电设备设施相对落后”。
对外界质疑的矿领导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下井一事,安监总局的通报也给予了明确回答:“这起事故发生时,下井带班的副矿长沉着应对,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矿工撤离升井,有效降低了事故损失,充分说明了实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山东中矿金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国有独资企业),罗山金矿为竖井开拓的地下开采矿山,年采矿能力20万吨。
该矿井各种证照齐全有效。
显然,发生这次事故的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一个小矿。
根据中矿金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介绍,自2004年起,这家矿企已经连续5年位居中国黄金行业经济效益第一名。
2008年,公司销售收入25.11亿元,实现利润10.06亿元,财政贡献5.38亿元。
在事故发生之后,烟台市已经下发通知,要求烟台市所有地下开采矿山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整顿时间持续到何时,现在还不得而知。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鲁能源安全字〔2020〕187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监察分局,山东能源集团: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20”煤尘爆燃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经研究,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今年以来重点工作,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督查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底。
三、督查范围和督查内容督查范围: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监察分局,山东能源集团、权属企业及所属煤矿,市县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
督查内容:(一)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和《关于深刻吸取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20”煤尘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0〕33号)精神,大排查、严整治部署和开展情况;落实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管监察执法情况;落实《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防控办法(试行)》情况。
(二)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对下属煤矿超能力下达或者变相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健全技术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情况。
(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冲击地压矿井落实审查意见、“三限三强”和“一矿两面三刀”等措施情况;老空水、承压水、离层水和地表水治理情况;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开采情况。
矿井坍塌事故导致矿工被困通报
矿井坍塌事故导致矿工被困通报2019年5月12日晚10点30分,我国某煤矿发生严重的矿井坍塌事故,造成多名矿工被困。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展开救援工作。
以下是对此次事故的通报。
一、事故背景该煤矿位于某省某市,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矿井,主要开采煤炭资源。
事故发生时,共有100名矿工在井下作业。
二、事故原因该煤矿坍塌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为煤层自然崩塌。
经过初步调查,由于煤炭层质量下降,矿井支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支护结构失效,最终引发了坍塌事故。
三、救援情况一旦发现事故,煤矿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现场。
同时,与周边矿井和专业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协调资源,共同展开救援行动。
救援人员面临巨大压力和危险,但他们日夜兢兢业业,奋力与时间赛跑,全力投入救援工作。
目前已派出30多台救援设备,包括钻机、拖拉机和救援车,以期加快救援进程。
截至目前,成功救出15名矿工,其中3人受伤较重,已经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
救援人员正在努力寻找其他被困矿工,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四、受灾矿工家属关怀相关煤矿领导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矿工家属的关切和需求,已组织专门人员与家属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家属的情况和需求。
煤矿和政府将全力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确保矿工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和关心。
五、事故调查与后续处理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展开调查工作,搜寻事故原因和责任。
对于事故责任人、相关部门以及煤矿的监管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呼吁此次事故再次凸显煤矿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我们呼吁所有从业人员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遵守相关规定和措施。
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七、总结此次煤矿坍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无小事。
我们将牢记教训,吸取教训,坚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022煤矿事故案例大全
2022煤矿事故案例大全1、2022年6月5日23时40分许,山东省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冒顶事故,造成4人被困。
截至7日晚9时许,搜救工作已结束,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羊泉矿业此前多次受到处罚,仅今年以来,羊泉矿业就已因存在大量生产安全隐患,受到3次处罚,累计被罚18万元。
2、2022年7月12日,山西阳泉盂县东坪煤业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7月12日19时30分,山西阳泉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15436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该矿属国有地方企业,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为正常生产矿井。
经初步了解,该矿15436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维护巷道期间,作业人员进行矿车运输作业时,被矿车挂倒,导致事故发生。
2022年7月9日,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辛置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3、2022年7月17日,山西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2年7月17日20时许,山西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该矿属地方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为正常生产矿井。
经初步了解,该矿作业人员在3#煤3110工作面回风顺槽口进行扩帮作业过程中,顶板突然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4、2022年7月23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泓胜煤业发生边坡坍塌事故。
造成10人死亡、7人轻伤。
2022年7月23日11时左右,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泓胜煤业(露天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边坡坍塌事故。
初步了解,事故共造成17人涉险,其中10人死亡、7人轻伤。
泓胜煤业为乡镇企业,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
事故发生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5、2022年7月25日,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7月25日18时19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关于山东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山东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通报为加强对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我们经过多次调研和实地走访,发现了一些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并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生产设备老化严重:在多个煤矿生产现场,我们发现了一些生产设备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设备制造年限已满,安全性能难以保证,需要进行及时更换或修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在部分矿井中,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到位,矿工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指挥现象时有发生。
这将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影响到了生产安全。
三、通风系统存在问题:在多个煤矿的通风系统中,我们发现了部分设备运行不正常、通风效果不佳等问题。
这将直接影响到矿工的健康和生产安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已经立即组织了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进行了深入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行为,确保通风设备运行正常,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
希望各位领导、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努力,保障山东省煤矿的安全生产,让矿工们平安地工作和生活。
谢谢大家!因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矿工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山东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已成为一大隐患。
为了消除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切实加强管理,全面排查和修复问题。
首先,需要对煤矿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采空区、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水文地质等,这些对于煤矿生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规范,包括矿工的上岗操作规范、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等方面。
通过对矿工的日常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事故风险。
再者,要强化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管和考核。
加大对煤矿的定期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和考核,才能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预防和控制,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
朝阳11.17事故调查报告
山东省朝阳矿业有限公司“11.17”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12年11月17日5时0分15秒,山东省朝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煤矿)3下层煤31采区3112材料道综掘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轻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山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012年11月29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以下简称鲁南煤监分局)组织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朝阳煤矿“11.17”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并聘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井下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等,经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一)矿井概况朝阳煤矿隶属于山东中泰煤业集团,为枣庄市市中区国有企业,地处滕州市滨湖镇境内,东距滕州市区26公里;朝阳井田位于山东省滕县煤田北部,该井田大部分为陆地,部分为湖区,井田东西长约12 km、南北宽约1.5 km,面积17.2482 km2,开采深度由-550m至-1200m。
矿井于2002年6月26日建设,2006年2月16日正式投产。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41年。
现核定生产能力72万吨/年,矿井剩余服务年限10.4年;2011年度原煤产量62.6万吨,矿井2012年1-11月份煤炭产量为52.9611万吨,矿井在册职工1332 人。
矿井开拓方式采用一对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开采水平为-700m,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
黑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黑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黑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是一起严重的工业事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事故的背景、原因以及对应的措施。
黑山煤矿位于山东省,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煤矿企业。
该矿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安全生产,但不幸的是,在去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这次事故导致多名工人丧生,让整个社会震惊。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该事故的原因。
经过调查,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管理不善。
矿井的管理人员没有制定出足够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安全意识缺乏引导和培养,对矿井的安全监控也没有做到位。
其次是技术落后。
该矿的生产设备老化严重,很多设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使用寿命,导致设备出现故障的概率增大。
再者是职工的安全意识较差。
部分职工在工作中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随意违反操作规程,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接下来,我将重点介绍该事故对应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首先是加强安全管理。
矿井的管理人员对矿井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各项操作流程。
其次是更新设备。
企业对老化设备进行了及时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和保养,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此外,还加强了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保他们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黑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但同时也促使煤矿企业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改革,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事故的教训,能够引起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促使所有企业都能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我们的工业安全事故越来越少,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越来越安全。
煤矿造假事故反思书模板
尊敬的领导:我作为此次煤矿造假事故的直接参与者和责任者,深感愧疚和自责。
在此,我以诚挚的心情写下这封反思书,以表达我对此次事故的深刻反思和悔过之意。
一、事故回顾2023年5月,我所在的煤矿在短短三天内连续发生两起亡人事故,共致2人死亡。
然而,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未按规定上报,而是蓄意瞒报。
作为事故的直接参与者和负责人,我深知自己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前,我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导致事故发生。
2. 管理不到位:我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安全制度执行不力,导致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
3. 违规操作:在事故发生过程中,部分职工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我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事故进一步恶化。
4. 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我未能如实上报,而是选择瞒报,试图掩盖事故真相,给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带来了极大困难。
三、反思与整改措施1. 提高安全意识:我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以身作则,引导职工共同关注安全生产。
2. 加强安全管理:我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3. 严肃事故查处:我将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事故原因得到彻底查明。
4.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我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5. 严格制度执行:我将加强对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让安全制度成为职工的行为准则。
四、总结此次煤矿造假事故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教训,我将以此为鉴,认真反思,切实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为煤矿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此,我再次向领导和职工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恳请领导给予我改正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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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煤矿再三隐瞒安全事故被通报山东省煤监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4日联合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对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煤矿21日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通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卜昌森说,这次事故险些造成多人死亡,是一次性质恶劣的瞒报事故。
21日19时10分,位于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镇的肥矿集团梁宝寺煤矿发生冒顶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煤矿距地表1020米,又有断裂,应力集中,压力大,顶板局部破碎,而直接原因是现场违章作业,没有按要求使用超前支护、较长时间空顶。
事故发生后,煤矿方面隐瞒不报。
在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举报,数次到煤矿调查询问时,煤矿仍再三隐瞒。
直至7月23日上午,在各方压力下,才如实交代。
更令调查组惊讶的是,事故现场作业的竟然是一支包工队。
而国务院及山东省政府此前均明令禁止煤矿企业对外承包采掘工程。
梁宝寺煤矿作为国有煤矿却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雇用包工队施工,是典型的以包代管。
当前,山东已进入主汛期,极易发生透水事故。
山东省要求各地深入开展汛期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吸取这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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