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营煤矿“8[1].12”人员摔伤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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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钱营孜煤矿6.15顶板事故的追查报告

关于钱营孜煤矿6.15顶板事故的追查报告

关于钱营孜煤矿“6·15”顶板事故的追查报告一、事故单位:掘进事业部五队二、事故时间:2015年6月15日11时48分三、事故地点:W3224风巷迎头退后1.8米处四、事故类别:顶板事故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六、伤亡情况:致命性重伤七、伤者情况:靳建军,1972年出生,初中文化,2002年参加工作。

八、事故经过:6月15日早班,掘进五队在W3224风巷施工,巷道支护为锚网梁(索),断面:净宽×净高=4.2m×3.0m,当班出勤14人,队长王奎班前会安排早班周一安全大检查后正常进尺,当班带班副队长靳朝理安排当班班长靳建军等4人在迎头支护,靳朝理为安全责任人。

11时00分左右靳朝理安排进尺两排锚杆(1.6米),约11时40分割够两排锚杆距离后,靳朝理按规定使用2.5米长的专用钎子找顶,经确认没有顶板离层等情况。

11时45分左右靳建军站在综掘机截割头的轴部上,点顶板锚杆眼位。

此时站在靳建军后方的带班副队长靳朝理发现顶板有异常情况,便大声喊到“快跑”,靳建军因躲避不及,左小腿中部被顶板掉落的矸石砸伤,造成左小腿离断伤。

事故发生后,当班带班副队长靳朝理、安监员王占社在11时50分左右分别向矿调度指挥中心、部门值班进行了汇报。

现场用风筒布裹住伤者受伤部位抢救升井。

12时12分矿调度指挥中心向公司调度汇报了事故情况。

经现场查勘,事故掉落矸石起始于距左帮(高帮)0.4m,左右帮方向最长1.9m,掘进方向最长2.0m,最厚处约0.3m,为一形似锅底形的“草帽顶”。

九、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迎头顶板掉落的矸石(长×宽×厚=2.0m×1.9m×0.3m),砸中伤者靳建军左小腿中部,造成左小腿离断伤。

2、间接原因:(1)该巷道“草帽顶”较为发育,施工单位重视不足,未按变化管理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临时支护未能按作业规程要求正常使用;单体支柱采用井下供水管路供液,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煤矿事故处置情况报告

煤矿事故处置情况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2024年3月11日,安徽省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桥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1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637.73万元。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救援情况1. 事故发生后,公司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救援队伍由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等组成,共100余人参与。

2. 在救援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救援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救援队伍克服重重困难,经过连续72小时的紧张救援,成功救出被困人员。

3. 救援过程中,公司及时与医疗部门沟通,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目前,所有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三、事故调查情况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

2.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在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期间,瓦斯治理不到位,措施未能有效消除火源,致封闭区域内发生瓦斯爆炸。

3. 事故调查组已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37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罚款、暂停或撤销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

(2)对事故涉及的单位进行处罚,包括降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级、暂停部分或全部生产活动等。

四、事故整改措施1. 公司深刻反思事故原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 加强瓦斯治理,提高瓦斯监测和预警能力,确保瓦斯治理措施到位。

3.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强安全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五、事故反思及启示1. 事故暴露出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深刻反思,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 事故警示我们,煤矿企业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于总)开滦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内容

(于总)开滦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内容

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写:生产技术部总工程师:钱家营矿业公司2014 年1月目录1矿井瓦斯煤尘危害程度分析和事故类型 (5)1.1事故类型 (5)1.2危害程度分析 (5)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6)2.1统一指挥原则 (6)2.2自救互救原则 (6)2.3安全抢救原则 (6)2.4通讯畅通原则 (7)3预防与预警 (7)3.1瓦斯监测监控 (7)3.2瓦斯燃烧爆炸防范措施 (7)3.3煤尘监测监控 (9)3.4煤尘爆炸防范措施 (10)3.5预警行动 (11)4信息报告程序 (12)5应急处置 (12)5.1事故的响应分级 (12)5.2响应程序 (12)5.3处置措施 (12)5.4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抢险注意事项 (14)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规范瓦斯、煤尘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钱家营矿公司瓦斯、煤尘爆炸应急预案。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总指挥:公司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准备副经理、经营副经理、机电副经理、救灾指挥部设在公司调度室在总指挥到达公司调度室前,由值班经理负责指挥。

救灾指挥部成员:各副总、调度室主任、安管部主任工程师、新钱派出所长、综合办主任、救护队队长、通风区区长、事故区区长、井运区区长、机电科科长、信息科科长、物管科科长、地测科科长、医院院长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公司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公司经理要在总公司总工程师、救护队长的协助下,迅速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

在公司经理未到前,由值班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指挥。

公司总工程师:是公司经理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公司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公司各副经理: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的副经理严格控制下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别入井许可证。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关于钱营孜煤矿“6.7”麻花钻杆伤人事故的通报2014年6月7日早班10时46分,钱营孜煤矿掘进三队在W3223风巷施工时,迎头发生麻花钻杆(规格φ25.5mm×2000mm)伤人事故,伤者张前右大腿被钻杆刺透,造成右大腿肌肉损伤。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伤者张前跨越运行中的链板机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1、《作业规程》不够完善,未明确规定链板机运行期间,严禁跨越作业,挡煤板的安设要求不具体。

2、风锤的风水软管随意摆放,部分风水软管在移动过程中卡入运行中的链板机内;麻花钻杆未上架随意乱放。

3、链板机日常安装、检修不到位挡煤板安装不齐全,机尾段13.8米无挡煤板。

作业规程中缺少链板机挡煤板的安装要求(长度、高度、材料及其固定方式等)。

现场发现链板机缺少两块刮板,缺刮板处马蹄环翘起。

4、班前会工作安排不到位,未明确链板机尾打点责任人。

5、班队长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动态安全隐患预控、排查不细,未及时制止风锤横跨运行中的链板机违章作业。

6、跟班安监员对施工安全环境、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管不到位。

7、区队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对施工中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安全确认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1、切实做好班前安全预控。

班前会工作安排要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责任人,重点强调关键环节、关键工序转换的安全确认事项。

2.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隐患预排查制度,强化现场各环节、各工序“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重点要强化现场各类设备、工具、材料、管线等定臵化管理,班队长、安监员要严格落实走动式管理职责,认真排查系统内的各类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3、提高规程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围绕现场制定措施、完善措施、落实措施,要明确安全设施标准,明确平行及非平行作业工序。

4、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自保、互保意识和能力,提高员工对现场潜在隐患的预控能力。

煤矿八月份一周一案例

煤矿八月份一周一案例

煤矿八月份一周一案例一、事故名称:山西省洪洞县煤矿瓦斯爆炸8.7二、事故时间:1980年6月11日三、事故经过:矿上决定从6月7日转到西部采区第六顺槽掘进。

这个顺槽已有四个月没生产,风流不通,瓦斯积聚,本应先检查瓦斯,加强通风,排除有害气体,然后作业。

但是该矿领导没有这样做,而是仓促组织生产。

8日11时20分左右,当在六顺槽工作的工人将绞车、电线运到该顺槽210米处时,由于电工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四、事故原因:1.电工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2.企业管理十分混乱,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习以为常。

五、防范措施:1、关闭隐患突出的坑口,停止计划外工程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矿井的治理整顿。

2、彻底消灭自然通风、明火照明、明火放炮的落后生产方式。

一、事故名称:山西省吕梁地区交口县蔡家沟煤矿“5.18”特大煤尘爆炸事故8.14二、事故时间:2004年5月18日18时18分三、事故经过:蔡家沟煤矿井下维修硐室发生爆炸事故,当时井下共有34人。

18时40分,该矿向双池镇人民政府报告了事故情况。

四、事故原因:蔡家沟煤矿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但该矿不按规定采取防尘措施,井下生产运输过程中大量煤尘飞扬,致使井下维修硐室的煤尘达到爆炸浓度;工人违章在维修硐室焊接三轮车时产生的高温焊弧引爆煤尘。

五、防范措施:1.要强化对煤矿防尘工作的监管 2.加大对煤矿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事故名称:山西省霍县矿务局某煤矿瓦斯爆炸8.21二、事故时间:988年5月14日三、事故经过:该矿北下山采区327正巷掘进工作面被323放水巷涌出的采空水淹没。

19日排除积水。

29日该巷道恢复掘进工作。

班长刘某某在班前会上要求派放炮员下井放炮,并在安排了工作后带11人于6时45分入井, 9时7分,矿调度室接到北下山采区321工作面的一名板运输机司机的电话报告,得知井下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四、事故原因1、327正巷通风管理混乱,跑风漏风现象严重,风筒出口几乎处在无风状态,造成巷道内部瓦斯积聚。

关于钱营孜煤矿5.20事故

关于钱营孜煤矿5.20事故

关于钱营孜煤矿5.20事故第一篇:关于钱营孜煤矿5.20事故关于钱营孜煤矿“5.20”钢丝绳断绳伤人事故的通报编号:〔2014〕17号日期: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0日13时32分,钱营孜煤矿W3223运输联巷慢速绞车牵引皮带机机尾时钢丝绳断绳,发生一起伤人事故,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经过2014年5月20日早班班前会召开时,掘进三队队长任印超安排早班由班长毛勇带班,利用W3223运输联巷内慢速绞车将链板机机头、链板机机尾和皮带机机尾牵引至W3223运输联巷与W3223风巷三岔门处,队长任印超现场跟班进行监督。

早班人员到达W3223运输联巷后,带班班长毛勇安排证件过期的绞车司机邵海涛负责操作慢速绞车。

13点左右,该队人员将链板机机头、链板机机尾利用慢速绞车牵引至指定地点后,开始拉皮带机机尾,拉皮带机机尾前对钢丝绳绳头截去3米,重新卡钩头。

第一次拉皮带机机尾时,慢速绞车钢丝绳回头滑轮挂在W3223运输联巷与W3223风巷三岔门处,距离皮带机机尾约86米,绞车司机邵海涛开车后,没拉动,随即队长任印超安排人员对皮带机机尾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异常,便安排当班人员将回头滑轮挂在W3223运输联巷286#钢带梁处(距离皮带机机尾约53米),再次拉皮带机机尾。

当时员工彭四川站在回头滑轮后方17米处巷道右帮,安检员姚峰、带班班长毛勇站在回头滑轮后方18米处巷道左帮,队长任印超站在慢速绞车旁边。

13:30左右,慢速绞车操作人员邵海涛开车后,发现绞车牵引比较吃力,钢丝绳有异响,准备停车时,皮带机机尾处钢丝绳突然断开,绳头向W3223风巷甩去,甩到彭四川左小腿处,造成该同志左小腿肌肉损伤。

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带班班长毛勇违章指挥,安排证件过期人员邵海涛操作慢速绞车。

(2)慢速绞车操作人员邵海涛违章作业,持无效证件上岗(证件过期),绞车拉不动时未及时停止绞车运行。

2、间接原因(1)规程措施不完善。

煤矿工伤安全通报范文

煤矿工伤安全通报范文

煤矿工伤安全通报范文尊敬的领导:大家好!经过一段时间的通报调研,我整理了最近一段时间煤矿工伤安全情况的通报,现将情况向您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最近统计,我单位煤矿共发生6起工伤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

其中,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是安全设施缺失、操作不规范以及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

二、事故起因分析1. 安全设施缺失:煤矿工作环境危险复杂,要求各项安全设施完善。

然而,一些设施存在破损、损坏等情况,给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2. 操作不规范:一些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意识淡漠,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风险,导致事故的发生。

3. 管理不到位:一些煤矿管理人员对工作安全不够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不彻底,存在漏洞的管理制度,给工人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应急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工伤安全保障工作,我提出以下应急措施:1. 加强设施维护:对煤矿各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工人的安全。

2. 强化操作规范:针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制定严格的操作制度和规程。

3. 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对煤矿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4. 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每起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以起到威慑作用。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工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四、安全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提升煤矿工伤安全水平,我计划:1. 每月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煤矿的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2. 对煤矿工人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3. 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矿井火灾事故通报

矿井火灾事故通报

矿井火灾事故通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们非常遗憾地通知大家,我们所属矿井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事故。

在此次事故中,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向大家通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我们特发此通报,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冷静,共同携手应对这场突发的灾难。

一、事故概况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矿井井下工作面,具体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初步统计,本次事故共造成了30人失踪,5人死亡,10人受伤。

同时,矿井内部设备和矿产资源也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损失。

此次事故不仅严重影响了生产和经济效益,更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和社会压力。

二、应急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矿井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同时启动了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了相关部门和领导。

同时,我们也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请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援助和支持。

目前,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地进行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工作,并组织力量清理事故现场,排除火灾隐患,努力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善后处理措施针对此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善后处理措施,包括:1.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矿井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

2. 对矿井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养和自救能力。

3. 逐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类似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4. 对受伤员工和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障,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展开深入调查,确保事故的原因真相尽快查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整个矿井都在紧张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中,我们会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尽一切努力做好此次事故的善后工作,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事故中的受伤员工和家属,确保事故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最小化。

最后,再次呼吁大家,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冷静,珍惜生命,安全第一,共同努力,共渡难关!矿井管理部敬上。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布日期】2013.02.21•【文号】应指协调[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应指协调〔20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期,辽宁省五龙煤矿、黑龙江省永盛煤矿分别发生冲击地压事故、井下中毒事故。

现将有关救援情况通报如下:1月12日22时30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致使该矿掘进工作面局部煤壁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造成掘进队11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该矿中央变电室值班人员立即切断了井下除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以外的所有电源,该掘进队带班领导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迅速展开自救互救。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接报后迅速到达事故矿井实施救援。

现场救援指挥部针对事故情况,制定了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深入搜寻的具体方案。

经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全部获救出井,其中3人生还、8人遇难。

1月29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3人下井排水作业时中毒晕倒。

在事故类型不清、井下状况不清、灾害地点不清的情况下,该矿盲目组织包括地面铲车司机和后勤人员在内的17人下井施救,导致所有施救人员先后中毒晕倒被困井下。

在施救无效、事故扩大的情况下,该矿遂向东宁县矿山救护队求援。

经东宁县矿山救护队和后来赶至现场的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救护队全力抢救,20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出井,其中8人生还、12人遇难。

在五龙煤矿事故救援中,第一时间采取的断电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延伸扩大;矿井的压风自救系统和带班领导的自救互救措施,为救援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场的有序组织和救援方案的科学实用,为成功救援奠定了基础;专业救援队伍的及时响应和正确施救,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钱营孜煤矿掘进事业部瞒报7月27日矸石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钱营孜煤矿掘进事业部瞒报7月27日矸石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钱营孜煤矿掘进事业部瞒报7月27日矸石伤人
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时间:2015年7月27日18时20分
二、事故地点:W3224风巷迎头
三、事故单位:掘进事业部五队
四、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六、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陈非非性别:男年龄:27岁工龄:7年工种:掘进工文化程度:初中文化
七、伤情界定: 左足第2、4、5趾骨近节骨折
八、事故经过:
7月27日中班,掘进五队出勤12人,队长张言飞班前会安排中班接班后施工迎头锚索,锚索施工完毕后正常进尺,计划施工3排,综掘机割一排支护一排,副队长杨灯忠带班作业。

17时30分左右,综掘机割好第2排后,带班队长杨灯忠发现巷道左肩窝尺寸不够,先安排人员对巷道顶板进行了支护,顶板施工了4根支护锚杆。

18时10分左右,杨灯忠安排豆星星、陈非非两人对左肩窝尺寸不够地点进行刷大,陈非非扶梯子,豆星星系保险带站在梯子上使用风镐刷帮。

18时20分左右,刷帮结束后,豆星星从梯子上下来,陈非非收梯子,此时左肩窝处一块长×宽×厚=400mm×300mm×50mm的黑矸石掉落,砸到陈非非左脚脚趾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12•【文号】安监总应急[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09〕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连续发生3起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的较大事故,由最初涉险3人,最终导致11人死亡、6人受伤。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月2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矾山磷矿425水平掘进工作面因没有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1名工人在放炮作业后进入该工作面清理浮石过程中炮烟中毒晕倒,当班另外2名工人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3人死亡。

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在调试炉气净化装置除尘器过程中,1名工人一氧化碳中毒晕倒,另外8人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3人死亡、6人中毒。

3月8日,安徽省池州地区东至县迈捷矿业公司花山锑金矿在井巷维修作业中,1名工人进入探矿下山的盲巷时窒息晕倒,当班另外4名工人在未佩戴任何防护器具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盲巷施救,导致5人死亡。

上述事故教训深刻,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上不重视,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制定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未进行应急演练,不能指导科学施救;二是安全管理混乱,无风或微风作业,又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的气体监测,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对长期废弃巷道或封闭空间可能造成缺氧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认识不足,从业人员缺乏相关知识,作业程序不规范,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未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安全监管缺失;五是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职工缺乏安全常识以及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六是安全投入不足,没有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也没有配备相关检测监控仪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02•【文号】安委办[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2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10月27日7时40分,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大坡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矿恶意隐瞒,且矿方管理人员逃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该矿为乡镇煤矿,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停产整顿矿井。

发生事故时,井下共有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当班入井50人。

该矿置停产整顿指令于不顾,也未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在掘进施工中揭穿老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透水量约3000立方米。

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监管监察指令,违法组织生产;二是恶意瞒报事故;三是未认真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带班矿领导未与职工同下同上,没有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四是掘进作业前未采取探放水措施;五是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未认真排查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10月29日11时,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赵家河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为独立扩建矿井,2007年批准由3万吨扩建至6万吨。

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矿为技改矿井,但违法组织生产;二是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掘进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三是隐患排查不到位。

这两起事故都是违法生产造成的,且贵州“10·27”事故故意隐瞒,性质非常恶劣,影响极其严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最新煤矿火灾事故通报

最新煤矿火灾事故通报

最新煤矿火灾事故通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近日,我公司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经过全面调查和梳理,我们将详细通报此次事故的相关情况、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和教训总结,以期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情况2023年8月15日,我公司XX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事故地点位于矿井井下1000米处,火灾起因暂未查明。

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全体抢险人员夜以继日地进行扑救工作,并于8月18日将火灾基本扑灭,但火场仍有余烬继续燃烧。

经初步排查,此次事故造成了24名矿工死亡,12人受伤,另有8人下落不明。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数千万元。

二、原因分析1. 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故发生前,煤矿存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矿方在日常管理中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检查制度不健全。

矿井内部设备设施和电气设备检查不够及时,可能存在隐患和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 职工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矿工在工作中对安全操作流程和规定未能严格遵守,缺乏事故隐患排查和预防的意识,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三、处理措施1. 加强安全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矿井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加强隐患排查。

对矿井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3. 完善应急预案。

进一步完善煤矿火灾应急预案,提高矿工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教训总结此次火灾事故教训重大,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我们必须严肃对待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上到位。

关于祁东煤矿“8[1].21”顶板事故的通报

关于祁东煤矿“8[1].21”顶板事故的通报

恒源煤电公司传真拟文单位:恒源公司安监局签发:董昌伟报送单位:发送单位: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编号:〔2012〕17号日期:2012年8月21日关于祁东煤矿“8.21”顶板事故的通报8月21日早班11时30分,祁东煤矿综掘区在6134沿空(留巷)机巷掘进工作面修护时,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概况6134沿空机巷,系原6136风巷沿空留巷,锚网梁支护。

6136风巷在回采过程中采用超前注浆、喷浆及一梁三柱(单体液压支柱+工字钢长3.2m)顺山棚加固,由于属沿空留巷巷道变形严重。

矿安排综掘区于2月26日对该巷进行修护,修护总工程量987 m,截止到8月21日早班,已施工658.7 m。

二、事故经过8月21日早班,综掘区三队出勤18人,综掘区三队队长邱新疆班前会安排全班人员在6134沿空机巷后路卧底,并对刷帮迎头退后3米处进行挑顶。

其中,许联峰、牛万标、张成刚、薛志峰、王红伟、黄新华等6人负责挑顶,其余人员后路卧底。

准备挑顶施工时,巷道无动力电源,链板机不能开启出货。

由于现场余货较多,队长(兼带班)邱新疆安排不要挑顶,全部人员收拾工具后,到后路进行卧底,待通知送电出货后,再挑顶。

队长邱新疆就到后路看卧底情况。

11时30分,刷宽迎头右侧(面向迎头)未挑顶处突然冒顶,冒落空间呈不规则拱形,高度1.6 m,长度2.5m,宽度2.4 m,冒顶上部有一层煤线,巷道基本跨实。

冒顶发生后,队长邱新疆及时组织清点人数时发现少1人,确认是员工王红伟,当即向矿调度所汇报事故情况。

矿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

11时33分,矿调度所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12时15分,矿长傅崑岚在井下现场向矿调度所汇报后,并安排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员工王红伟已从冒顶处扒出,经现场医生诊断,人已窒息死亡。

三、事故原因:1、刷帮致使巷道应力分布不均匀,导致未挑顶处应力集中,顶板离层,超前临时支护不到位。

王红伟(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超前临时支护不到位的顶板下,收拾整理工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2.18•【文号】安委办明电〔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期间,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被困井下。

分别是:12月16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辖区“阿古制造”餐厅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12月16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被困井下,目前正在救援中。

12月1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钼业兴利矿业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目前造成17人死亡、10人受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与岁末年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以及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违章作业和应急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马凯副总理和XXX、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科学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置等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

各地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层层防范、分口把守,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煤矿地面火灾事故通报

煤矿地面火灾事故通报

煤矿地面火灾事故通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向大家通报一起严重的煤矿地面火灾事故。

这起事故发生在我们所负责的煤矿中,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们深感痛心和愧疚,也深切地反思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希望通过这次事故的通报和总结,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尽可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一、事故发生情况2022年10月15日上午9点左右,我们所负责的XX煤矿地面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煤矿的运输车间,火灾起因暂时尚未查明,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据初步了解,火灾发生后,煤矿工人们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有序疏散并救出了一部分被困人员。

同时,火灾引发了浓烟滚滚,导致了一些人员无法及时逃生。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消防人员和救援力量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了全力的灭火和救援工作。

目前,火灾已得到控制,但是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具体的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正在进一步统计和核实中。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 煤矿工人们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开展了疏散和救援工作。

在事故发生时,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参与了灭火和救援工作。

2. 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调派了大量的消防人员和救援力量前往现场,全力展开灭火和救援工作。

3. 煤矿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置工作。

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请求协助和支持。

4. 煤矿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迅速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协助政府部门和救援力量,全力进行救援工作。

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根据初步调查和了解,事故的发生可能与以下几方面因素有关:1. 一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事故发生前,存在一些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查和整改的情况。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2. 二是应急预案及救援设施不够完善。

事故发生后,煤矿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欠佳,救援设施和力量不足,导致了人员伤亡的扩大。

钱营孜煤矿工伤事故

钱营孜煤矿工伤事故

钱营孜煤矿工伤事故近日,钱营孜煤矿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起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也再次提醒我们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矿井井下作业区域,一台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导致了矿工被困和受伤。

在事故发生后,矿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全力救出被困人员并送往医院救治。

然而,事故造成了多名矿工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一些伤者情况较为严重,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钱营孜煤矿工伤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是首要任务,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谨慎。

矿方在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改进。

针对此次事故,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调查,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同时,矿方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希望能够查清事故的真相,为受害者和家属做出公正的赔偿和补偿。

除了事故原因的调查,我们也需要从更深层次思考,如何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首先,矿方需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矿方应加大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力度,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避免设备故障对员工造成伤害。

再者,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和条件。

在此次事故中,受害者和家属遭受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他们需要得到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给予受害者和家属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重建家庭和生活。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为受害者和家属做出公正的赔偿和补偿,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安抚和安慰。

钱营孜煤矿工伤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安全健康地工作和生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8•【文号】安委办〔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4月份以来,全国煤矿接连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4月4日,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4月10日,湖北恩施州咸丰县青林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月9日,湖南宝电群力煤矿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5月14日,河南能源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一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

主要表现在: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问题突出,机电运输管理松懈等。

今年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国有煤矿。

如湖南宝电煤业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没有履行上级公司的监管责任;下属的群力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的情况下,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且以包代管,以掘代采,工作面没有安装甲烷传感器。

二是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

煤矿对存在的重大灾害底数不清,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如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地质预报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施工顺煤层钻孔诱发煤与瓦斯突出;河南能源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39061切眼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瓦斯没有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掘进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一些煤矿证照不全或以技改之名行违法开采之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7•【文号】安委办[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2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5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矿发生6起较大瓦斯事故,共死亡36人,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通报如下:5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龙祥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被资源整合矿井,于2010年9月关闭。

初步分析,该矿非法组织生产,井下三段10#掘进工作面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工人违章在井下抽烟引起瓦斯爆炸。

5月17日,湖南省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5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2137回采工作面在地质构造带未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放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17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南风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1151煤层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存在空白带,由于支护质量差,巷道冒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20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昌能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工人违章进入盲巷造成窒息死亡。

5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新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

该矿原为国有地方煤矿,后改制为民营企业,属高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4313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掘进施工过程中停电、停风后,未进行通风排瓦斯,违规恢复向工作面供电,造成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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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公司传真
拟文单位:恒源公司安监局签发:董昌伟
报送单位:
发送单位: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
编号:〔2012〕15号日期:2012年8月16日
关于钱营煤矿“8.12”人员摔伤事故的通报
2012年8月12日18点左右,钱营孜煤矿采煤预备区员工王学良在3214机巷脚踩到无极绳托绳轮上摔倒在轨道上,致使王学良脾破裂、左第四肋骨骨折。

一、事故经过
2012年8月12日中班,采煤预备区出勤23人,班前会安排跟班队长陈爱中带王学良等6人负责运输3214机巷变压器和开关,跟班队长陈爱中到3212风联巷下口后,发现移动变电站还在风联巷下口,因机巷450米—1950米段无极绳边道盖板有坏的,就安排王学良到机巷450米—1950
米段加无极绳边道盖板,陈爱中带领其他5人在风联巷打运移动变电站,大约18点左右,王学良用机巷载波电话喊陈爱中,说他在3214机巷约1800米处脚踩到无极绳托绳轮摔在轨道上了,让陈爱中进去看看,陈爱中到机巷遇到王学良,安排两名工人扶王学良上井。

王学良到地面洗好澡后发现吐痰带血,小便也有血,就到采煤预备区区长史后民办公室向他汇报情况,约20:00分史后民安排值班人员马正磊开车送王学良到皖北总医院检查。

约23:30分马正磊向史后民汇报初步检查脾有点出血,医生建议住院观察,13日上午再作全面检查。

8月13日10:35分,采煤预备区区长史后民向矿调度汇报,该区员工王学良昨天中班在井下3214机巷摔伤,经检查王学良脾破裂、左第四肋骨骨折需要动手术。

矿于13日11:29分向恒源煤电公司调度汇报。

二、事故原因
1、个人安全意识不强,未进行安全环境确认,脚踩在无极绳托绳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队长安排人员单独作业,对现场潜在的安全隐患认知不足。

3、采区安装期间机巷作业环境较差。

三、事故责任
钱营煤矿“8.12”人员摔伤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恒源公司调度汇报,是一起典型的事故迟报案例,且矿事故追查报告相关责任人不全,就轻避重明显,为接受此事故教训,特此在公司通报,同时责令钱营矿对此次事故及相关责任人认真追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恒源煤电公司安全监察局。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保互保能力,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

2、加强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好现场环境安全确认。

3、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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