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通常招标投标总体上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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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与通常招标投标总体上的异同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在我国虽然都已经具有各自的法律体系,但两者在总体上却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首先从法律角度的界定来看他们的基本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人的行为。

其次他们最终完成的任务大体相同。即用比较通俗的解释是,采取规范的程序,在尽最大努力节约资金的前提下,选择理想的供应商。

再有他们的工作所采取的方式几近类似。一般都是运用法律规定的固定方法,按照一定的运行模式,在有关方面的监督和制约下,完成既定的采购任务。

但是,作为不同规范范畴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

政府采购作是先进的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而招标投标是指采购人率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具体不同有: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招投标是包括对所有的采购行为,而政府采购仅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活动。

(2),采购机构设置不同。对招投标而言,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建设、水利、公路、电力、医药甚至专项设备等方面的各类招投标机构,分别负责各项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而政府采购仅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了一个机构,并且担负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3),采购包含具体内容不同。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工程和重要设备、材料,而政府采购明确规定把货物、工程、服务纳入自己的采购范围。

(4),组织形式有区别。招投标是由业主单位加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有时甚至是两方组织完成采购活动。而政府采购则是由政府采购机构与其他三方共同组织采购工作。

(5),结果不同。政府采购资金节余全部归财政并充分实现了反腐倡廉(其中主要是对国家行政和具有事权人员的职务犯罪而言)。这些情况通常的招投标是没有的。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衔接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其目标是:把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纳入自己的范围,做到利用规范的操作程序、选择好的供应商、避免暗箱操作、降低采购成本、规范市场、改革财政资金支出、减少腐败等。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进行建设工程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另外对货物、服务的采购,其基本形式如竞争谈判、单一来源、寻价采购和其他采购形式,与招投标方式也类同。这就界定了对于工程的采购,其方法、程序、目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从另外角度讲,可以理解为两者同是以法律固定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同是采取基本相同的运行模式,同是程序基本一致,(即从发布公告、到组织招标开标到宣布中标),同是降低成本、选择好的供应商、保护国家和供应商利益。可以认为:采购中的交易过程和行为一致,但政府采购制度包涵的其他内容和含义更广、更深。

具体实务中实行政府采购的优点

(1),政府采购部门应独立组织和完成采购活动。目前在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工作中基本由政府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这就在原来的招投标活动上增加了一层制约、监督,从而更有利于实现“三公”原则和避免暗箱操作。

(2),增加对项目预算的前期评审。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为了安排资金,对采购项目预算都要进行前期评审,这样有利于克服盲目采购,又能限制超预算中标。(通常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预算,仅提交财政部门备案,实行先期分批拨款,而项目完成以后再进行评审,最终按照评审决算拨付全部资金).

(3),接受纪检检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这是通常招投标不具备的程序,这样可以在程序、方式、人员等方面增加规范力度。

(4),政府采购参与签订合同。它更有利于起到监督、制约和控制项目完成时间、质量的要求作用。

(5),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招投标的具体事务,这是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特点,它有利于避免“运动员”、“裁判员”集于一身的嫌疑,又可以方便监督和超脱政府采购本身的牵扯。

(6),国库资金统一支付。按照国家财政部财政资金逐步实现由国库统一支付的要求,政府采购资金已经纳入此项管理,可以减少拨款环节、避免资金流失占用、减少拖欠资金等的弊端。

(7),是执行政府决策。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是使用财政资金,所有它可以也一定会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去完成各项采购活动。

(8),由政府采购评标执行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优先的原则,从技术上大大降低各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哄抬价格的可能性。避免了工程招标中使用平均价法而常发生的串标围标行为。

(9)政府采购法对所需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使用节能产品,符合国家和社会节能大方向;同时可以受《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中相关产品最高限价控制,较为公正和透明。

结论:建设项目中,通常做法是,需跟随项目主体建设同步安装的不可分割的材料设备划分为工程类,一般在有形市场进行工程招标;在主体工程结束后可进行安装调试的材料设备划分为货物类,一般在政府采购市场招标。

在建筑智能化行业中,线缆、管道、桥架、配电箱等是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步进行的,适宜工程类招标。而网络设备、机房设备、安防、会议、电脑、信息发布等功能性的不必伴随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安装的设备适合政府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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