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联合国关系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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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合国关系历程

“ 联合国” 这一名称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设想出来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1942 年1 月1 日《联合国宣言》中第一次使用,当时26 个国家的代表承诺各自政府将继续共同对轴心国作战。

1945 年4 月25 日至6 月26 日在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上,50 个国家的代表起草了《联合国宪章》。这些代表以中国、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的代表于1944 年8 月至10 月在敦巴顿橡树园拟订的建议为基础进行讨论。1945 年6 月26 日,50 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宪章》。波兰当时没有代表参加会议,但后来签署了《宪章》,成为51 个创始会员国之一。

在中国、法国、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以及多数其他签字国批准《宪章》之后,联合国于1945 年10 月24 日正式成立。10 月24 日成为每年庆祝的联合国日。

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创始国

应该说,中国在创建联合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国际上,过去有一种贬低中国作用的说法,说什么中国能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主要是美国总统罗斯福鼎力把中国拉进来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应该说,中国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罗斯福是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中国自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作出的巨大牺牲,发挥的巨大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尊重与承认。

在联合国的创建过程当中,中国积极参与,并且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中国作为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对世界上那些弱势国家的遭遇有非常深刻的体验。所以中国积极为那些中小国家说话,表达他们的呼声和意愿。比如在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过程中,中国代表提出,首先,联合国应该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其二,要强调国际法的作用,反对那种藐视国际法的做法。其三,中国愿意促进各国间经济的合作,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应该体现在联合国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这些意见都被吸收到联合国宪章中。如果没有中国在其中的积极具体的参与,联合国真的很可能成为西方大国富人的俱乐部。

在联合国创建过程中,国共两党都派出各自的代表,参与了联合国宪章的讨论。两党都为联合国的创建发挥了作用。按照四个邀请国英文字母的顺序,中国是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共产党当时派出代表董必武,随员陈家康出席会议。(郑启荣)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席位———不懈斗争20多年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执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却仍被中国人民推翻了的蒋介石集团所窃踞。为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1950年9月,在美国操纵下,第五届联大否决了苏联和印度分别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

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提案。

1951年,美国操纵第六届联大否决了苏联等国代表提出的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问题列入联大议程的提案,并通过了“延期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议

1961年,第16届联大决定将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联大议程。这是对美国为阻挠恢复新中国合法权利而设置的重重障碍的重大突破。

1971年7月,美国仍然继续阻挠联合国正确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

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否决了所谓“重要问题”案。接着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获得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的提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这就是联合国历史上著名的联大2758号决议,它从政治上、法律上、程序上公正彻底地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这是中国外交工作一次重大突破。(外文)

从1949年算起,新中国政府没有与联合国发生任何关系。那时,中国对联合国的看法也是很负面的,看作是美国手中的工具。这种状况直到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

号决议,决定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驱逐出去,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中的一切合法席位之后,才大有改观。

从1971年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后,中国对联合国事务的参与,经历了一个由陌生,到逐渐熟悉的过程。上世纪70年代,中国刚刚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时候,我们对联合国很多工作不熟悉,没有积极主动参与,更多地是从原则性的角度发表看法,包括在联合国大会上。到了上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外交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中国的战略发生了大的变化,需要为建设现代化社会营造一个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需要在国际社会争取更多的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在联合国,我们主张积极开展多边合作,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上发挥作用。对联合国的认识和看法发生了变化,提高了参与意识。比如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过去中国是不参与的。但是到80年代以后,认识发生了变化,积极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的行动,在五大国家中,是目前参与维和行动最多的国家。

另外,中国在一些大的问题上,始终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积极为他们伸张正义,坚定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他们争取应有的权利。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惟一的发展中国家,在很多方面,中国与很多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遭遇,能深刻理解他们的需求。(郑启荣)

至2003年,中国军队已先后参加了10余项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最近一次较大规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2003年4月向刚果(金)派遣一个175人的工兵连和一个43人的医疗分队,目前,这支部队仍在刚果(金)执行任务。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坚持联合国50多年来公认的三项原则:一是开展维和行动需要当事国或当事方的同意;二是保持中立;三是在自卫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

联合国维和特派团的士兵不向联合国效忠。自愿派遣军事人员和民警的政府保留对在联合国旗帜下服务的各自部队的最终权力。联合国按照每个士兵每月大约一千美元的统一费率偿还那些自愿派遣人员参加维和的国家,联合国还偿还各国的设备费用。(胥金章)

联合国成立60周年之中国与联合国:5次使用否决权

所谓的否决权指的是,联合国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需要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中9个理事国的赞成票,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即否决票)都会使一个议案无法通过,即使该议案获得了足够的票数。但弃权不被视作是否决。这样每个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内就享有一票否决权。

从1945-2004年,五大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总共使用过257次否决权。其中,中国5次,法国18次,英国32次,美国80次,苏联/俄罗斯122次。

第一次:1955年12月13日,台湾国民党集团占据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否决了安理会关于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二次:1972年8月25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三次:1972年9月10日,中国否决了英国等西欧国家在安理会上提出的有关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

第四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理由是危地马拉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以及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联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

第五次:1999年2月25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的决议草案,理由是马其顿政府在当年1月与台湾进行所谓“复交”。

联合国成立60周年背景资料:12次挫败台独闹剧

台湾当局不顾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从1993年开始,每年用重金拉拢、唆使极少数国家在联合国提出台湾“参与”联合国提案,但这一做法年年遭到国际社会的唾弃。

第59届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2004年9月15日作出决定,拒绝将乍得等极少数国家提出的所谓台湾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提案列入本届联大议程。台湾当局妄图在联合国内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闹剧第12次遭到挫败。

第60届联合国大会本周登场,台湾当局欲通过“参与案”和“和平案”,“两案并推”再度闯关。但相信必然遭受第13次挫败。

新闻背景:中国与联合国关系大事记

1945年4月,联合国通过并签署《联合国宪章》。

1945年4月,联合国正式成立。

1950年11月,中国代表伍修权在安理会上发言,谴责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这是新中国代表第一次出席联合国的会议。

1971年10月,第二十六届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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