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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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区域创新是一个国家持久发展的动力,如何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是当前发展的重点。本文从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区域创新体系中的系统组成结构,阐述了各自的功能和特点,着重分析了当前我国在区域创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如何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创新体系存在问题对策

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区域创新体系以其结合区域自身特色的优势成为区域经济研究中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作为我国“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成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务院于2006年2月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未来15年我国要以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作为目标。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加强区域创新的重要性,也为各级政府建设创新型政府指明了方向。因此,积极加强对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对于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最终实现创新型政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

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最早由Cooke于1992年正式提出,他将区域创新体系定义为“地理上确定的、行政上支持的创新网络和机构的安排,这种安排以有规则的强力相互作用提高了区域内企业的创新产出”。瑞典的Ashemi和Isaksen (1997、2002)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支持组织围绕两类主要行动者及其相互作用组成的区域集群。第一类主要行动者是区域内产业集群及其支持产业的公司;第二类主要行动者是制度基础结构,包括科技机构、高等院校、技术中介机构、职业培训组织、产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它们具有支持区域创新的重要能力。加拿大的Doloreux (2002、2003)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其功能是按照组织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际关系促进知识的生产、利用和传播。国内关于区域创新体系定义在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中有所体现,将区域创新体系定义为:“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

综合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由所有与创新行为相关联的组织和机构以及为创新而存在的外部条件所组成的一个系统,是一个包括企业、知识中心和政府等相关创新主体的社会系统。区域创新体系将新的区域经济发展要素或者这些要素的新组合引入区域经济系统,创造出一种新的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新的系统功能,使区域内的经济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从而达到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目的,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促进区域的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

区域创新系统有必要遵循一定的途径和框架来进行分析。运用网络理论模型,区域创新系统结构可分成三个构成要素:参与者、资源和活动(即参与者的行为)。研究区域创新系统就是要分析参与者有哪些、资源如何、参与者的行为等因素。

1.参与者。按照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区域创新系统的参与者可分为四类,即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政府、中介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区域创新的铺路石,应具有提供创新所需的知识源、技术源、人才源的功能。在较发达的区域,科研机构的职能逐渐从单纯的侧重于生产和传播知识、研究开发新技术成果而直接转向技术成果转让、中试、衍生企业以及企

业咨询和培训等方面。正是大学和科研院所直接融入到区域发展中,与当地企业密切合作,为知识在区内重新组合以及技术的不断扩散,提供了更多的创新机会。

企业则包括在本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与技术有关的企业。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其创新体系由观念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市场创新等多方面组成,其中技术创新是核心。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更注意将技术创新看作维持其生存的条件,通过介绍新产品和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开发新原料以及兴建新兴产业,实现创新活动。中小企业由于受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限制,很难自主进行研究与开发,经常与其它企业或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创新,或利用机制灵活、更直接面对市场等优点,在生产、市场营销方面进行创新。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单个企业的创新活动为其他企业作了示范,开辟了发展的新途径,使许多企业加入到创新或模仿创新的行列,区域便形成了创新浪潮。

政府作为创新的引导者和维护者,应具有制定政策、制度和规划,提供共性技术和设施的功能。政府影响创新活动的主要机制,是通过它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来改变创新的速度、方向和规模。但是,政府却增加了创新的不确定性。政府干预创新的有效性体现在两方面,即创新障碍排除的有效性和资源分配的有效性,换句话说,政府只能间接的参与创新活动。一方面通过改善交通、通讯、创新基地等基础设施来营造创新的硬环境,另一方面,在实施政策、计划、法规等宏观措施的过程中,政府应通过间接参与从而影响或引导创新的直接参与者进行创新活动。

(2)资源。包括两类:一是非人力的纯技术资源,即已体现在设备之中的资

图1 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图

中介机构包括技术转让与扩散机构、咨询与评估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人才流动机构。中介机构是创新主体的纽带,发挥着“黏合剂的”作用。它尤其在扶持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介机构的特点是:专业化程度高、活动量大、组织形式先进(多为各方合作、股份制运作、政府持股参与等)。由于聚集了信息、技术、投资、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获得市场机会和投资,可以有效的降低中小企业成长初期的风险,使科技发明尽快进入相关领域。

2.资源。包括两类:一是非人力的纯技术资源,即已体现在设备之中的资源(包括硬件和软件)和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二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即人

力资源。

3.活动。指区域创新系统的各个参与者的行为。一是企业、科研机构直接从事的旨在开发本地科技、技术资源的创新活动;二是区域内政府对创新活动给予的保障和支持。

三、我国区域创新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总量优势明显的区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纵观全国的经济结构特点,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除少数较好的企业外,多数企业对创新的投入不够,技术开发能力比较薄弱,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机制也不完善。一些有相当发展规模的企业,对研究开发还不够重视,缺少真正的自主创新。虽有一批自主创新的典型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创新主体体系,骨干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示范效应还不明显。

2.技术创新意识比较淡薄且各主体对创新的认识不够

技术创新的主体应是企业,从企业方面看,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企业经营者的创新意识和对创新利弊的把握是企业能否真正开展技术创新的至关重要的前提。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企业创新的内在源泉和动力,企业制度建设的滞后,必然使企业创新受到严重制约,进而削弱了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而当前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产权不清、政企不分、企业经营决策中非经济因素干预过多等种种因素,使得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缺乏创新的内在动力。多数科研机构、高校没有建立起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没有真正实现转轨转制。鼓励技术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对技术人员的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没有大的突破,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研究手段、工作待遇不尽人意。从政府和有关部门来看,存在着支持和服务不够的问题。现行体制条块分割、政企不分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在一定程度也影响和制约了技术创新。

3.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与中介机构的联系少

在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科技与经济相互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分散重复,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稳定长效的官产学研合作机制;政策环境有待优化,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4.科技人力资源投入不足且集聚效率不高

虽然每年培养了大批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科学家和工程师,但在外国公司的高收入吸引下,这些高科技人才纷纷外流。企业技术中心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中心,很难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滞后,公共科技服务能力不强,公众科学素养不高。

5.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且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

中介机构是联合创新与经济的纽带。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发育不全,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难以满足企业对技术创新,引进外部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及科技管理咨询等服务的需求,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制约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实际转化为生产力的情况不容乐观,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技术市场发展缓慢,技术交易基本项目数逐年下降,经登记的重大成果中付诸实施的项目数比例连续下降;技术市场发育不平衡,大中城市技术市场发育好于小城市,城市技术市场发育好于农村;政府办的技术市场多,民间、社团创建的技术市场少;技术市场管理水平和运行机制都亟待提高和转换。

6.创新基础设施不完备且缺乏核心技术

对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导致创新基础设施不完备,缺乏核心技术,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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