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专题:中国古代的土地、赋役制度和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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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专题中国古代的土地、赋役制度和经济政策
一、从“公有”到“国有”再到“私有”
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1)土地国有,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2)受封者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3)庶民和奴隶在贵族的封地上集体耕种,受到剥削和奴役。
3.封建土地所有制
(1)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
①战国秦汉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②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③隋唐五代时期: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④宋元明清时期:以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2)国家土地所有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国家直接控制的可耕土地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①王田制(王莽时期)
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属于地主土地所有制。
目的在于托古改制,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结果由于脱离社会实际,并招致豪强地主阶级的反对而失败。
②屯田制(曹魏时期)
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屯田制对解决军粮供应、安置流民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曹魏、金朝、元朝、明初、清初都实行过屯田制度。
③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
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均田制并没有取消土地私有制,更没有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
它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后随着国家掌握荒地数量减少和土地兼并而解体。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小土地所有制,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为一体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结构。
二、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
地主把土地出租给佃农耕种,收取地租的土地经营方式,称为租佃经营,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租佃关系。
1.租佃关系的发展过程
(1)战国时期:租佃方式产生。
(2)汉代:租佃现象比较普遍。
(3)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经营的重要经营方式,土地出租时,多订立契约,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地租以实物为主。
(4)明清时期:人口增多,人地矛盾突出,租佃关系进一步普及。
2.租佃关系的特征
(1)土地出租者与土地租佃者之间订立契约。
契约内容包括田亩的位置、数量、类别以及地租偿付的方式及数量。
(2)租佃制下,佃户有了迁移的自由,到宋代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佃户的身份地位提高。
(3)产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
唐中叶后,出现了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的端倪,到明清时期得到较快发展。
3.租佃关系的影响
(1)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2)随着租佃制度的发展,佃农通过抗租、减租等斗争,争取到一些权利,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但租佃制使小农经济长期存在,不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三、古代中国的赋役制度
1.演变
(1)西周——贡赋
(2)春秋后期——按亩纳税:一律按田亩征税,承认土地私有,标志着井田制瓦解。
(3)秦朝——按人丁收税、征发徭役、兵役。
(4)汉朝:编户齐民制度。
编户农民依据资产多少对封建国家承担田租、赋税(更赋、算赋、口赋)和徭役、兵役四项负担。
(5)北魏——租调制。
配合均田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这里的“调”指户税,征收帛或布。
(6)隋唐——租庸调制。
年受田男子必须缴纳租(谷物)、调(布帛)和服徭役,不服徭役的可以纳绢代役(庸)。
按人丁纳税;纳绢代役。
(7)唐中后期——两税法。
按照资产和田亩,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
由人丁税转为财产税。
(8)北宋中期——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漏税。
募役法:政府雇人服役,不服役者交免役钱或助役钱。
(9)明朝中后期——一条鞭法。
将部分丁役摊入田亩,各种赋役、杂税合一,一律折银缴纳。
(10)清朝前期——“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11)清朝——摊丁入亩(地丁银)。
雍正在位时期,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作“地丁银”。
2.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体现的规律
(1)以税种来分类: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初税亩、相地而衰征、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特点: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②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③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⑤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对点训练]
1.中国古代对于“农民”的称呼,青铜器上有“臣”“众”,先秦文献有称“野人”,秦汉有称呼“夫”“仆”,魏晋时称“田客”“部曲”,宋元明清时称“庄客”“佃”“农民”等,出现这种变化主要源于( )
A.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B.农业生产工具的革新
C.农业赋税制度的变革D.小农经济的不断发展
2.《国史大纲》评价中国古代某土地制度:“此田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平。
”下列各项对“此田制”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开始于隋唐时期 B.它有利于对无主荒地的开垦和农业的发展
C.它规定全部土地归国家所有,由政府分配 D.它消除了土地兼并现象
3.北宋规定,无论是典卖还是绝卖,均需订立买卖合同,合同为一式四份,“一付钱主,一付业主,一付商税院,一留本县”。
至南宋时改为一式两份,即“在法,典田宅者,皆为合同契,钱、业主各收其一,此天下所通行,常人所共晓。
”此材料说明宋代( )
A.土地契约制度已比较完善 B.自耕农的数量增多
C.政府对土地控制完全放开 D.庄园经济迅速发展
4.据相关材料记载,明朝的宏观经济情况为:农业占明朝GDP比重平均为88%,手工业和商业最高时也没有突破20%;政府税收占GDP比重为3%—9%,平均为5%。
根据材料推断当时明朝( )
A.田赋收入是财政收入的大宗 B.经济总量长期雄踞世界第一
C.推行农工商共同发展的政策 D.黄金白银成为主要流通货币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宋朝的京师与各州县,均设有店宅务,负责对政府公屋的出租与管理。
京师的左右厢店宅务,设“勾当店宅务”一员,“勾押官”各三四员,“掠房钱亲事官”各四五十名负责招租、收租,另有“修造指挥”各五百人。
店宅务的账目管理非常周密、严格,店宅务每日需要登记的账簿多达二十八种,包括旧管入库簿、赁簿、欠钱簿、新旧界倒塌屋簿等。
由于店宅务公屋具有廉租房性质,政府对租赁店宅务公屋之人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应监官、典押公文人员、作匠之类,在京管辖两务官吏,不得承赁官宅、舍屋、地段,违者杖一百以上”,在京城拥有房产
的市民,也不得承租汴京店宅务的公屋。
——摘编自吴钧《宋朝的廉租房制度堪称完备》材料二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并实施了住房保障制度,其中各国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是政府财政支持。
在住房保障方面,美国的一大特色是通过立法保障来实施各项措施,《住房法》规定政府必须为低收入者提供较低租金住房,其租金一般不到私有住房租金的一半。
而英国则是政府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对资金运营、住房建设进行管理,保障低收入居民能租到房屋,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则采取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实行贷款利息补贴的办法,支持非营利机构发展低租金、低成本住房,在住房补贴方面,美国一方面直接对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的公共住房,另一方面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房屋租金补贴。
——摘编自陈小春、杨鹏《廉租房制度的国际比较》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朝廉租房制度的特点。
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政府推行廉租房制度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分析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廉租房制度形成的原因。
(3)结合材料一、二,谈谈上述举措对我国改善居民住房问题的启示。
(1)特点:设机构直接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账目管理周密;资格审查严格等。
背景:商品经济活跃,市民阶层壮大;科举制度及文官政治的推动;人地矛盾突出;市坊界限的打破;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影响。
(2)战争的破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资本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以政府为主体,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
1.解析:从“野人”“夫”“仆”到“田客”“部曲”“庄客”“佃”“农民”等称呼变化,体现了农民人身权利的变化,这主要源于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故A项正确;农业生产工具的革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与农民称谓的变化无关,故B项错误;农业赋税制度的变革,反映了农民与封建国家之间的赋税关系,而材料“田客”“庄客”“佃”等称谓体现的是农民与封建地主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故C项错误;“田客”“部曲”“庄客”等称谓,反映的是一种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不属于小农生产,故D项错误。
答案:A
2.根据材料“此田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平”并结合所学可知,该制度抑制土地兼并,实行“均给”,为均田制。
均田制始于北魏,故A项错误;均田制的前提即政府控制大量无主荒地,然后分配给农民使用,恢复农业生产,故B项正确;均田制分配的土地为政府控制的无主荒地,故C 项错误;均田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土地兼并,“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平”,D项错误。
答案:B
3.解析:根据材料可知宋代土地契约普遍存在,到南宋时更加简化,故A项正确;土地契约与自耕农数量无关,故B项错误;完全放开说法过于绝对,故C项错误;材料未涉及庄园经济,故D项错误。
答案:A
4.根据材料可知,农业占明朝GDP比重较高,故A项正确;材料无法说明经济总量长期雄踞世界第一,故B项错误;明王朝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故C项错误;材料没有指出黄金白银成为主要流通货币,故D项错误。
答案:A
5.答案:
(1)特点:设机构直接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账目管理周密;资格审查严格等。
背景:商品经济活跃,市民阶层壮大;科举制度及文官政治的推动;人地矛盾突出;市坊界限的打破;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影响。
(2)战争的破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资本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以政府为主体,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