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露天矿山安全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1、露天矿山安全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矿山开采作业,保障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露天矿山从事生产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矿山管理人员、矿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3、在生产作业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管理措施1、矿山管理部门应设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矿山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所有从事露天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规定和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作业规范1、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作业,确保安全距离和爆破参数的准确性。
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安全防护1、所有从事露天矿山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确保个人安全。
2、矿山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避免潜在的危险。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矿山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
五、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矿山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应急处置能力的迅速响应。
六、监督检查1、矿山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矿山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矿山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矿山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矿山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露天矿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露天矿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安全生产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2. 安全生产检查应覆盖所有生产环节,包括采掘、运输、储存、销售、辅助设施等。
3. 安全生产检查应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场所等,应立即整改。
四、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1. 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2. 对职业危害因素,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降低危害程度。
3.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1. 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消除隐患。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露天采矿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1. 矿区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教育培训1. 矿区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晋升、转岗前,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五、危险作业管理1. 露天采矿作业应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2. 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六、设备设施管理1. 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 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机检修,严禁带病作业。
3. 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评估和审批。
七、消防安全管理1. 矿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 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矿区吸烟、使用明火。
3. 矿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八、应急管理1. 矿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露天矿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
露天矿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露天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4. 各岗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露天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 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1. 露天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等。
3. 安全生产检查应全面、细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 露天矿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2. 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应进行动态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六、设备安全管理1. 露天矿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对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操作设备的能力。
七、劳动保护1. 露天矿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3.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露天矿安全规章制度
露天矿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露天矿是一种采矿方式,指在地表开采矿石的矿山。
由于露天矿一般规模较大,开采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露天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露天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露天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层层压实的责任体系。
4. 露天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外部承包单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和培训,确保他们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5. 露天矿企业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1.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 露天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3.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数据、事故情况以及应急救援方案等信息,以备查阅。
5. 露天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推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 露天矿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防爆工具、安全帽、防护服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通风、排水、防尘等系统,确保矿山内部的空气质量和工作环境。
3. 露天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各类风险源和危险区域的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4.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救援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救援措施。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为矿工在露天矿工作期间提供详尽的操作指导,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的安全生产。
严格遵守本文档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是每一位矿工的职责。
2. 人员管理2.1 所有进入矿区的人员必须佩戴统一颜色的安全帽。
2.2 未经培训、未获得相关证书的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
2.3 当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迟到和早退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4 工作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停止相关操作。
3. 设备操作3.1 在使用设备之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理解设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 使用设备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耳塞、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3.3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4 在操作设备时,严禁超负荷操作,避免设备过热或故障。
3.5 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将设备归位,并做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4. 动火作业4.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操作。
4.2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移除易燃物品,并设置有效的火焰隔离设备。
4.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足够的通风,以确保火焰的稳定燃烧。
4.4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周边区域的巡查,确保火势已经完全熄灭。
4.5 禁止在高风险天气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
5.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5.1 露天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2 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矿山领导。
5.3 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知道如何撤离和自救。
5.4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6. 环境保护6.1 严禁在露天矿内乱丢乱倒垃圾,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与安全。
6.2 减少噪音和粉尘排放,使用环保型设备和工艺技术。
6.3 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避免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6.4 定期检测大气、水质和噪音等环境指标,确保矿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露天采矿作业,包括爆破、运输、采掘、装载、安全防护等环节。
第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采矿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露天采矿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露天采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露天采矿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并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采掘、装载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岗哨,负责监控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排水,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遇有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采矿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井下、地面等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采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四条采矿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采矿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事故预防等机制。
第六条采矿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采取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采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员工、开展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九条采矿企业应设立安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分析和整理事故信息,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员工安全培训第十一条采矿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采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采矿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和成绩,供查询和考核使用。
第十四条采矿企业应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采矿企业应加强员工思想和心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采矿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采矿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登记。
第十八条采矿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采矿企业应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定期组织演练,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露天矿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矿长岗位职责(一)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支持本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四)组织检查落实本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企业员工配备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研究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本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矿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协调和指导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工作,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和季节性工作计划。
(四)积极组织开展正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认真检查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
(七)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安全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参与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
露天矿山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露天矿山的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开采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露天矿山的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露天矿山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监管部门对露天矿山开采过程进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入岗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操作规程、安全预防措施。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和指导矿山生产作业。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七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万一火灾能够及时扑灭。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八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对土地的保护,防止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处理和回收制度,减少废物排放。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防止水源地受到污染。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保护当地植物和动物种群。
第五章生产管理第二十三条露天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作业。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矿山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把控,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露天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露天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本部门职工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负责组织班组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监督班组职工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 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生产设备,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制度,确保事故及时得到处理。
5. 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和整改。
6.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7.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9.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0. 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1. 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12.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露天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露天煤矿的生产、施工、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七条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八条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条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设备。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露天采矿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露天采矿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全体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对特殊工种和重点岗位职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3. 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4. 安全防护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项防护设施完好。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职工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5. 应急预案(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流程。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6.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长办公会议决定。
露天矿工程队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工程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矿工程队的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露天矿工程队的所有员工,任何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露天矿工程队的领导职责包括制定并落实本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四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劳动。
第五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积极参加培训,并接受教育及考核。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定第六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安全第一。
第七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安全证书方可上岗。
第八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作业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禁止违反作业规程,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应按时参加上班,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二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队内纪律、工作规定,服从领导指挥。
第十三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有辱骂、斗殴等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保密规定,并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护环境,不得随意扔弃垃圾或污染环境。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七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违反规章制度或相关法律法规时,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扣工资、记过等。
第五章补充条款第十八条露天矿工程队的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配合解决。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露天矿工程队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共计6000字。
露天采矿车间规章制度
露天采矿车间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露天采矿车间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结合露天采矿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露天采矿车间全体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1. 露天采矿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2. 露天采矿车间员工必须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 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工牌,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并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鞋、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 露天采矿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闲聊、听歌、离岗等行为。
严禁在作业区域吸烟、喝酒。
5. 露天采矿车间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非本人负责的设备。
6.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三、设备管理1. 露天采矿车间内的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维修流程进行维修。
3. 露天采矿车间内的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
4. 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程进行设备维修,确保设备维修质量。
四、环境保护1. 露天采矿车间人员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做好环保工作。
2. 车间内应做好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确保车间内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3. 废渣、废料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或排放。
五、安全生产1. 露天采矿车间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车间内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车间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警示标志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和处理。
露天矿山安全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障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提高生产效率,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露天矿山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违章指挥操作,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3.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矿长(厂长)负责,对于工作中不安全的环境或设备,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4.职工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共同维护露天矿山的安全环境。
二、作业规定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得擅自操作设备或进行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保证作业时的人身安全。
3.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场所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得违章作业。
4.作业人员在接到紧急停工信号时,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等待安全信号后再恢复作业。
5.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不断改进自身的安全工作水平。
三、设备维护1.所有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停机进行维修,不得擅自操作。
2.设备维修时,必须戴好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维修资质,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或参数。
4.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或存在危险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或相关部门通报,并进行紧急处理。
四、应急措施1.露天矿山必须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2.员工在工作中如发生意外伤害或火灾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队伍求助,并积极配合救援工作。
3.露天矿山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处理流程、救援方案等,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演练,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露天矿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露天矿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风险,保障生产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露天矿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露天矿区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主管单位和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第四条露天矿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
第五条露天矿区应当按照工作场所的特点和作业特点,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六条露天矿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露天矿区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
第八条遇有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露天矿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九条露天矿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或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露天矿区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露天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露天矿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下来,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
第十五条露天矿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露天矿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露天矿各类职业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各类职业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本文档旨在确保在露天矿工作期间各类职业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在露天矿进行工作的职业,包括但不限于矿工、机械操作员、监测人员等。
3. 安全操作规程3.1.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在露天矿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根据具体工作场景,可能还需要佩戴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3.2.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任何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作业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确保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检查工作场地的安全状况,清除可能存在的障碍物;- 确认作业区域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3. 机械操作规范在进行机械操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在操作前检查机械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确保机械设备周围没有其他人员或障碍物。
3.4. 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向上级报告情况,并请求支援;- 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 在紧急情况解决后,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
4. 管理责任4.1. 领导责任领导层必须确保本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4.2. 员工责任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操作规程,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习。
5. 审查和改进本操作规程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改进,以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符合,并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以上为《露天矿各类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实际操作规程。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5篇)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一、安全生产管理1、矿区(采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施工作业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2、矿区(采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与环保办公室应对员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
员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____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____小时的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员工带领工作至少____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
5、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明确专人严加管理。
6、露天矿开采,应具有矿山测量和地质编录文件、各种实测图以及按国家规定程序、权限批准的开采设计。
7、矿区(采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每日班前会制度。
班前会内容必须包括:当天采场每个人员的工作任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作业中的注意事项等,同时认真做好班前会议记录。
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采场安全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对采场及边坡进行仔细巡查,排查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排除措施,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9、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二、剥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规范进行采剥活动。
1、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式开采,台阶或分层符合设计要求。
即工作平台宽度不得小于6m,安全平台宽度不小于4m,清扫平台宽度8-9m,运输平台宽度9m(单线),终了台阶坡面角:不大于岩石____度,砂质页岩及页岩不大于____度-____度,风化岩土不大于____度。
露天矿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露天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露天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3.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特殊工种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六、设备安全管理1.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2.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饮酒。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八、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程序。
2. 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救援。
九、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露天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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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岗位职责(一)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支持本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四)组织检查落实本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企业员工配备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研究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本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矿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协调和指导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工作,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和季节性工作计划。
(四)积极组织开展正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认真检查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
(七)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安全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参与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
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组织做好防边坡坍塌、泥石流、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
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认真做好安全台账资料记录和归档。
(四)负责工伤事故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执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不同的工作面,难易程度,合理调配人员,确保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
二、掌握工作面动态,随时观察边坡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出现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三、坚持做好经常性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说起简单,贵在坚持要求每班必须进行三次以上,即工作前、工作中、结束时。
四、做到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工作中如发现违章冒险蛮干的人和事,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决不能迁就姑息。
五、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当班该做的事情,必须做完做好,决不能马虎了事,决不能为了省时省力,害人害己。
六、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是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宁停一班不冒险一时。
七、交班时必须把工作面的基本情况交待清楚,应注意什么,该做好什么,做到班班把关,人人负责。
生产人员(员工)安全职责(一)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行为。
(二)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三)自觉并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五)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六)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七)批评、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安全检查制度一、石场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石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现场作业的专项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实施。
三、工队每周进行一次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的专项检查。
如防火、防滑、防冻等,由工队长负责组织实施。
四、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管理,按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对于暂无法解决的隐患应及时向石场负责人汇报,同时加强监控,保证矿山安全。
五、安全检查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建立石场内部检查记录,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档入库。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矿山每月召开二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由矿长或者矿长委托的人召集各班组安全员,班组长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企业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矿山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矿山从业人员防范安全事故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加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班组每天召开班前、班后安全会议,简要学习岗位安全规程,分析作业场所安全状况。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五、每年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年工作方针,对安全生产搞的好的职工进行评比、表彰。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一、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应由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每年定期参加县(区)、市组织的再培训。
二、从业人员进入矿山企业工作时,必须参加“三级”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为40小时以上,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企业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时,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并对从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电工、焊工、绞车司机、爆破员等企业特种人员,应经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及离岗一年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程再培训工作(20小时)。
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造成安全伤亡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或按方量计算)0.5%,作为对矿山从业人员奖励基金。
二、从业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的每次扣月收入的10%或者扣20元;三、从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冒险蛮干,一经发现扣20元;四、从业人员不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服从管理的,一经发现扣20元;五、从业人员违反规定串岗,每次罚款1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按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处理;六、操作不属于本岗位设备的,每次罚款50元;七、所扣违章从业人员工资纳入矿山奖励基金,用于季度和年终奖励先进从业人员;八、从业人员连续三次违章的清退出本企业,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而爱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负相应的责任。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对尘毒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冶法》,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1、安全、卫生及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尘毒防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⑴制定通风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资料管理,绘制相关图表,鉴定主扇工况、矿井通风指标。
⑵负责制定矿山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除尘、毒设备、仪器、材料计划。
⑶测定、报告作业场所尘毒浓度以及其它职业危害情况。
⑷开展尘毒作业现场横检查、管理、指导工作,有权制止、处理违章作业。
⑸负责职业病查体时和人员的确定,协调安排职防、劳资等部门组织体检、复查等工作。
⑹负责职业病患者的脱尘和管理工作。
⑺负责接尘、接毒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⑻负责制定矿井火灾时的通风方法。
⑼负责产生尘毒危害作业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职工医院负责在公司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其职责是:⑴负责执行本单位职业病患者检查、冶疗、疗养管理等实施办法。
⑵贯彻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
⑶按规定负责协助、组织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
⑷参与矿山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
⑸组织开展职业病防冶教育工作。
⑹协调办理与各部门的有关专业工作。
二、职业病防冶1、职业病是职工在生产环境中,由于生产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各种疾病的总称。
矿山职业病按国家规定种类执行。
2、公司招录新工人,上岗前职工医院必须按本岗位职业危害的范围进行规定内容的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3、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矽肺病患者应定期复查,检查时间为:⑴矽肺观察对象和各期矽肺病患者每年复查一次,亦可与定期检查一同复查。
⑵对接尘工龄超过矽肺最短发病工龄(15年)者,脱尘后每四年检查一次,连检三次无症状者再检时间由职业病防冶部门确定。
⑶离岗退养职工接尘工龄不是15年的,于办理退养手续的当年或次年安排查体,无症状者,今后不再安排查体。
接尘超过15年的第14条规定执行。
4、其它职业危害可根据情况不定期检查。
5、职业危害的健康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职工医院及生产单位提出名单,经审查合格后组织进行检查。
未经公司审查安排查体、自身查体的检查结果无效。
6、职工退养后继续人事有关原职业危害相同的作业,造成职业病或加重病情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业病范围与冶疗规定1、职业病范围:按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规定的,与所从事的职业危害相差的职业病病种执行。
2、冶疗规定:⑴对已确诊的各期矽肺病例人均应立即调离接尘岗位,实行冶疗或疗养。
Ⅰ期:安排脱尘工作Ⅱ期、Ⅲ期:(含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及代偿机能乙、丙者),照顾安排脱尘工作。
⑵对于职业病患者,要积极开展治疗工作,脱离原职业危害,适当照顾安排工作,医疗终结确诊为残废或医疗无效死亡时,应按上极有关规定处理。
四、必须保证职业病患者正当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
五、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工,制度中如有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一、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都应分别建立完整档案。
二、所有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绘图、照片、事故调查的证言和会议记录材料以及技术鉴定和试验的报告,都应归入事故档案。
三、事故统计报表和原始记录以及统计台帐都应按年编号归档。
四、结果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档,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
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6、物证、人证调查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9、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