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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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总裁曾说,如果可口可乐在世界各地的厂房被一把大火烧光,只要可口可乐的品牌还在,一夜之间就能恢复。这就是品牌的价值,国内企业应该在建立之初就树立品牌意识,与其为别人做嫁衣裳,不如用心经营拥有专用权的商标。
2、赋予商标巨大的价值,需要企业用心经营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它不仅能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好坏。企业通过创建在市场中具有一定声誉的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将可以获得比一般商品更强的竞争力。
商标的许可权:商标属于财产权,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得利益回报。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商标法规定:一般是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或使用与他人相似的商标,可能使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源上产生混淆的行为。诸如未经许可,复制、假冒、模仿他人的商标都是侵权行为。王老吉”商标被许可使用方加多宝公司的红罐王老吉销售收入已达到160—180亿元,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是销售额的2%—5%。以红罐王老吉年销售160亿元来计,商标使用费按其销售额的2%来计算,加多宝公司应至少向广药集团交纳商标使用费3.2亿元。然而,2000年至2011年,商标使用费年租金仅有400多万元,即使延续到2020年,也只有500多万元。而相比广药集团租给其他合作伙伴如广粮集团等的商标使用费,则是销售额的2.3%—3%,即便是广药集团下属的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每年都要按销售额的2.1%缴纳商标使用费。因此,可以说广药集团在“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费用上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作为商标权使用许可的被许可方,也应考虑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所获得的商标使用权的最大利益。除了应考虑约定合理的许可期限和许可费用外,还应考虑如何对合同到期许可方收回商标使用权进行约定。和中国式所有蹩脚的合作。一样,加多宝和广药的合作也是江湖式进入,法律式退出。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2011年11月,广药集团开始将王老吉的其他品类授权给其他企业。对此,加多宝发表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并在2011年底诉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事件结果
广药集团胜诉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问题产生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班级:法122-2 姓名:杨晓雨 学号:************ 完成时间:2014/10/12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事件概述
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在历时380多日后最后以广药胜诉告终,鸿道将被停用“王老吉”商标。
事件发展
品牌起源清文宗咸丰二年(1851年),王泽邦将解暑之用的药方制成凉茶,称之为
自2008年开始,加多宝就应该意识到和广药品牌租赁中可能存在的合作风险。后来虽然又违规签约了5年,但是事实上意义也不是很大,因为这还有合作结束的时候。可以说,加多宝至少有3-5年对时间准备应对和广药合作的失败,应该是战略清晰,百度文库略得当。可是,在市场上,我们看到却是无战略、不从容的加多宝,看到的是仓促更换品牌、仓促渠道物料变革、仓促中的法律应诉等等,更遗憾的是,加多宝没有在知识产权上做其他辅助性的保护,今天还在和王老吉争谁到底“怕上火”。广药拥有商标权,但不能将品牌价值归入自己麾下商标价值不等于品牌价值,商标是商品的符号,品牌价值则与生产经营者的广告投入、销售营运密切相关,广药高调宣布品牌价值千亿缺乏实据,甚至有贪加多宝之功的嫌疑。十年前,加多宝一非法手段获得了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十年后加多宝又仗着违法合同的保护拒绝给广药适当的增加商标使用费,最终导致了双方的鱼死网破。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案例分析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王老吉,防病保健。之后,因配方合乎药理,价钱公道,因而远近闻名。王老吉凉茶畅销两广,湖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后来,王老吉第三代传人于香港设店,又在澳门开设分店,并将王老吉「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王老吉凉茶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
一个有品牌但没产品;一个有产品却失去了品牌。前者借它的品牌启动产品体系,后者则希望用产品再打造一个品牌。王老吉的品牌推广其实一直是加多宝在做。”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必要把身边的案例作为“镜子”时常警示自己,以免“为他人作嫁衣”
商标争夺战的思考
1、企业应重视商标专用权
“王老吉”商标争议,争议的背后在于商标的价值,根源是在于“王老吉”的商标注册专用权在中国的归属。加多宝不管如何向社会表现悲情和不甘,把王老吉商标从默默无闻做到年销售收入160亿,但它只是享有“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并且还附带了使用的日期。而“王老吉”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专用权是归属广药方。由于商标注册及保护具有地域性,即使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在港台及海外的商标注册权,但在国内使用王老吉商标也必须要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2、赋予商标巨大的价值,需要企业用心经营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它不仅能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好坏。企业通过创建在市场中具有一定声誉的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将可以获得比一般商品更强的竞争力。
商标的许可权:商标属于财产权,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得利益回报。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商标法规定:一般是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或使用与他人相似的商标,可能使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源上产生混淆的行为。诸如未经许可,复制、假冒、模仿他人的商标都是侵权行为。王老吉”商标被许可使用方加多宝公司的红罐王老吉销售收入已达到160—180亿元,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是销售额的2%—5%。以红罐王老吉年销售160亿元来计,商标使用费按其销售额的2%来计算,加多宝公司应至少向广药集团交纳商标使用费3.2亿元。然而,2000年至2011年,商标使用费年租金仅有400多万元,即使延续到2020年,也只有500多万元。而相比广药集团租给其他合作伙伴如广粮集团等的商标使用费,则是销售额的2.3%—3%,即便是广药集团下属的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每年都要按销售额的2.1%缴纳商标使用费。因此,可以说广药集团在“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费用上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作为商标权使用许可的被许可方,也应考虑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所获得的商标使用权的最大利益。除了应考虑约定合理的许可期限和许可费用外,还应考虑如何对合同到期许可方收回商标使用权进行约定。和中国式所有蹩脚的合作。一样,加多宝和广药的合作也是江湖式进入,法律式退出。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2011年11月,广药集团开始将王老吉的其他品类授权给其他企业。对此,加多宝发表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并在2011年底诉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事件结果
广药集团胜诉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问题产生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班级:法122-2 姓名:杨晓雨 学号:************ 完成时间:2014/10/12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事件概述
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在历时380多日后最后以广药胜诉告终,鸿道将被停用“王老吉”商标。
事件发展
品牌起源清文宗咸丰二年(1851年),王泽邦将解暑之用的药方制成凉茶,称之为
自2008年开始,加多宝就应该意识到和广药品牌租赁中可能存在的合作风险。后来虽然又违规签约了5年,但是事实上意义也不是很大,因为这还有合作结束的时候。可以说,加多宝至少有3-5年对时间准备应对和广药合作的失败,应该是战略清晰,百度文库略得当。可是,在市场上,我们看到却是无战略、不从容的加多宝,看到的是仓促更换品牌、仓促渠道物料变革、仓促中的法律应诉等等,更遗憾的是,加多宝没有在知识产权上做其他辅助性的保护,今天还在和王老吉争谁到底“怕上火”。广药拥有商标权,但不能将品牌价值归入自己麾下商标价值不等于品牌价值,商标是商品的符号,品牌价值则与生产经营者的广告投入、销售营运密切相关,广药高调宣布品牌价值千亿缺乏实据,甚至有贪加多宝之功的嫌疑。十年前,加多宝一非法手段获得了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十年后加多宝又仗着违法合同的保护拒绝给广药适当的增加商标使用费,最终导致了双方的鱼死网破。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案例分析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王老吉,防病保健。之后,因配方合乎药理,价钱公道,因而远近闻名。王老吉凉茶畅销两广,湖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后来,王老吉第三代传人于香港设店,又在澳门开设分店,并将王老吉「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王老吉凉茶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
一个有品牌但没产品;一个有产品却失去了品牌。前者借它的品牌启动产品体系,后者则希望用产品再打造一个品牌。王老吉的品牌推广其实一直是加多宝在做。”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必要把身边的案例作为“镜子”时常警示自己,以免“为他人作嫁衣”
商标争夺战的思考
1、企业应重视商标专用权
“王老吉”商标争议,争议的背后在于商标的价值,根源是在于“王老吉”的商标注册专用权在中国的归属。加多宝不管如何向社会表现悲情和不甘,把王老吉商标从默默无闻做到年销售收入160亿,但它只是享有“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并且还附带了使用的日期。而“王老吉”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专用权是归属广药方。由于商标注册及保护具有地域性,即使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在港台及海外的商标注册权,但在国内使用王老吉商标也必须要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