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2024年作风效能考核细则
2024年作风效能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干部队伍的作风效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以及相关党内组织的作风评估、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作风效能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向上、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第四条作风效能考核工作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同进行,形成合力,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作风效能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立场和原则意识:考核党员干部是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观点,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原则意识。
2. 廉政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考核党员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做到廉洁奉公,正直无私。
3. 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考核党员干部是否积极为民服务,倾听群众声音,解决群众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工作目标。
4. 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考核党员干部是否具备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能够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和变革,适应时代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5. 团结合作和协同能力:考核党员干部是否具备团结合作和协同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面资源,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作风效能考核的具体细则将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职务和工作岗位的要求进行具体细化,并在工作中动态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七条作风效能考核按照年度进行,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目标制定: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根据党员干部的职务和工作岗位要求,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和标准。
2. 材料准备:党员干部根据目标和标准,进行材料的准备,包括个人履历、工作成绩、群众评议等。
3. 评审和考核: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党员干部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
4. 反馈和整改: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要求党员干部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补齐短板,提高作风效能。
廉政考评细则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 管理和检查监督。每半年分析一次 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 罪工作状况,检查责任制落实情 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 施,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报告。
4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 务犯罪工作未及时进行总结分 查看有关信 析的,扣3分;总结内容存在隐 息资料 瞒实情、回避问题、无整改措 施的,一次扣2分。
18、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 作风,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持良 好的工作秩序和办公环境。
4
未建立人员考勤制度的,扣 1分;不遵守工作考勤制度的, 发现一起扣2分;有人员无故旷 工的,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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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
序 号 考核 项目
年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
分值 扣分因素 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19、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系统 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扬州市国土 资源系统“十不准”。
5
凡违反《国土资源系统工 作人员五条禁令》等有关规 定,被举报查实或发现的,除 按责追究外,有一次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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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严格执行市纪委规定的“ 禁钓令”及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 酒的“禁酒令”。
4
违反禁钓令、禁酒令规定 的,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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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端正作风,廉洁自律,在 行政工作和公务活动中,严守政务 纪律,依法行政,公正廉明。
二〇一
序 号 考核 项目
年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
分值 扣分因素 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1、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反腐倡 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党纪条规 学习;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两次以上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活 动,并做好台账记载。
4
一
廉政教育
(8分)
未开展党风廉政、预防职 务犯罪教育学习的,扣2分;开 检查会议纪 展学习教育次数未达到要求 录和廉政学 的,缺一次扣0.5分;台账记载 习台账 不完全或不真实的,扣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各项划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背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头脑上、政治上坚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意坚决照办。
XXX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1(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原则》和XXX"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定坚决照办。
中央相上级党委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洛南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一、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重点具体考核以下情况:(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二)党政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促进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
(五)依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的情况。
(六)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七)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程序,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八)其它需要考核的事项。
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二)个人所分管的单位、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四)管理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五)其它需要考核的事项。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一)重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主(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目标职责明确。
(二)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配套制度及抓落实措施。
(三)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四)全面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成效显著。
(五)民主测评和评议优秀票达到50%,优秀、合格率合计达到85%以上。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合格等次(一)比较重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基本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二)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及有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并得到较好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细则
2、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学校教育宣传职责,积极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崇廉尚德的浓厚氛围。
2、对廉政文化不重视,措施不力的,扣1分。
10分
3、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要求教师师德的监督管理无要求、无制度或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领导班子内部不协调、不团结、不民主的,扣2分。
材料整理不规范,备查资料不全的,扣5分。
5
材料归档
5分
加分
1、积极探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其做法在区级及以上被肯定介绍,酌情加分。
2、创建廉政文化进校园市级示范点
2、创建为廉政文化进校园市级示范点的,加5分。
3、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向省市级党报党刊报送工作经验和信息。
廉洁
2、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对“三重一大”操作程序应是会前协调、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纪要,并要及时报局相关科室备案。
自律
3、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工作,认真执行学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分
4、认真开展查摆“四风”问题
5、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执行收费、招生、经费发放有关规定。
20
作风
2、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学校会议、公务接待、外出考察、办公等经费。
2、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的扣5分。
建设
3、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收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的,每起扣4分。
20分
4、乱用财政资金,存在铺张浪费等行为的,每起扣5分。
(八)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材料整齐,有卷可查。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工资分配
30
干部作风
10
下井按规定少1次扣1分,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1 各队长、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小队长严格执行矿 人次1天扣1分,出现办事不公平、不透明,每发 有关下井、值班制度,请销假规定。按时按质按量 现或有职工投诉1人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纪委 完成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交办的工作任务1次扣5分。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0
信访工作
10
无信访台帐扣2分,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无答复每 次扣2分,无举报接待记录本扣2分,党风信息员 、廉政监督员旬汇报少1人次扣2分,迟汇报一天 扣0.5分,越级上访1人次扣2分。
纠正不正之风
30
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申报制度,各单位队长、书记 队长、书记和党员未到纪委执行申报制度1人次 、一般党员婚丧嫁娶要到矿纪委进行申报,坚决禁 扣3分,发现有过十二、乔迁、满月等大操大办 止过十二、乔迁、满月、过生日大操大办。 的1人次扣5分。 严格执行矿工资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方 案。每月召开一次小队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工资分配 会议,研究处理当月工资分配问题,做到工资分配 “三公开、五上墙”即:工资分配过程公开、工资 分配结果公开、工资分配方案公开;工资表、日货 币化分配台账、考勤表、安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上墙。 不召开工资分配会或无工资分配会议记录扣5 分,队长、书记有一人不参加工资分配会扣3 分,上墙公示五项内容少一项扣5分,货币化分 配迟一天扣1分,辅助人员工资有一人次违反矿 规定的系数扣2分,查出违反规定计发工资每50 元扣1分。违规违纪记黑工、记黑资,克扣截留 职工工资,一经查处否决本项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评分办法 制定本单位全年教育计划和内容,每月组织一次全 无计划扣2分,每月没有组织学习扣5分,学习无 体党员和小队长以上人员的廉政学习,要有记录、 记录扣2分,缺1人次学习扣1分,无签到表扣1 有签到、有学习笔记,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考试。 分,季度无考试扣5分,考试卷缺1人次扣2分。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登 记台帐,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有答复。要建 立保护举报人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要有初核 记录。各单位党风信息员、廉政监督员实行旬汇报 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旬汇报日。
广播电视台年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3、查看报送的反腐倡廉工作信息,视情扣分。
4、无故缺席台组织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会议的,每人次扣2分。
5、有一定的“廉政文化”标识(包括书画、警句等)
分类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考核得分信访作(5分)1、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和要求。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实施办法》,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作风,厉行节约,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习气。
1、未按要求建立“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意见的,每项扣2分。
2、未及时组织开展“基层站所创优晋级”、“机关评科室”的,扣2分。
3、未执行中央、省和市委要求,出现公款旅游、违规接待和庸懒散奢等情况的,查到一次扣5分。
4、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或机关评科室中排名列全市前十的。(加10分)
5、单位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类先进的。(单位荣誉的加5分,个人荣誉的加3分)
6、镇乡(街道)广电站在所在地站所评议中获得第一的。(加3分)
1、对未执行收费制度规定,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处理并扣分。
2、违反窗口服务和电子化办事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3、未执行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或违反规定开支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处理并扣分。
5、对签有协议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其他承包项目、广告等,不按要求建档备查的,发现一起扣2分。
廉政教育(15分)
1、反腐倡廉教育有计划、有落实。积极组织学习台下发的关于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各项文件,学习其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文章和制度、法规。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管理机制。
扬中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涉及的科室(所)要切实履行职责,职责履行不到位、配合不力的有一次扣1分,造成群众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有一例扣2分。
行风评议
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科室(所)实际,开展评议活动,通过评议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
4
不能按要求参与有关测评的有一人次扣1分,应聘请而不聘请行风监督员的扣1分,不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的扣1分,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的扣1分。
5
未按局要求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活动扣1分,未实行绩效考核挂钩的扣1分,落实投资优惠政策不到位的扣1分,效能监察不到位、信访办结不及时扣1分,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不及时处理的有一次扣1分。
参与纠风工作
积极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等项目的治理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本科室的纠风工作,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活动。
6
单位、科室责任人不清楚自身责任范围和内容的扣1分,责任制(含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解任务)没有落实到相关人员、落实不力的扣1分;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及苗头性问题少一次扣1分。全年工作计划中没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或内容不详的扣1分,未按要求召开会议的扣1分。
重视纪监工作
认真完成局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工作,积极协助局纪检组、监察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配合局纪检组、监察室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科室(所)制定有关廉政工作制度。
6
发现配偶、子女有违规从业情况的有一次扣1分,对配偶子女、身边人员教育管理不严,导致其发生相关问题的,发生一例扣1分,性质严重的此项不得分,并按年度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及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禁止安排私人高消费娱乐和变相公费旅游,不准向管理对象借钱、借物,不得擅自在任何单位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随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所列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采取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自我考核:2008年12月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我考核评分,并于2009年元月8日前将自我考核评分表连同党政正职“述职报告”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二)组织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采取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并归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2、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由县委、县纪委领导对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3、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附: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我考核评分表》3、《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2附件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1、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扣1分。
2、全年召开研究、部署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或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和部署)不得少央、省、市、于2次,少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的少县有关党风查看相一次扣1分。
廉政建设的关文件、3、未制定本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的1 部署、要求和资料、会扣1分;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1分。
市县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
廉政档案不全不得分
5、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能遵纪守法,年内没有违纪问题发生;
4分
本单位内部党员干部和隶属管辖单位党政正职每发生1人违纪减2分,每发生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减3分(减分不封底);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的违纪不过问,不查处,负有失职责任不得分
6、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责任事故及时处理,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1分);
(3)乡镇有机关食堂,实行工作餐,无饭店招待问题,对村级取消伙食点的规定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对大吃大喝问题能够认真查处(2分);
(4)对救灾、扶贫款物的发放及西部大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挤占挪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1分)
凡所管辖地区发生“三乱”问题并发生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事件又不认真解决的,在总分中减5分。
凡发现乡镇机关不履行工作餐制度,村级组织存在设立伙食点,不执行派饭制的乡镇不得分。
4、纪检干部队伍建设(2分)
(1)县直各纪检组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健全;
(2)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并在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
2分
凡队伍不健全的不得分
1分
不及时上报或漏报不得分
(二)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推进公开办事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3分)
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权力,完善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方法。
0.5分
2、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深化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有公开档案,有公开专栏。
1分
不报告、不及时报告不得分;凡违反《通知》规定的不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科技局的实际,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局属各科室及其成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各科室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日程来抓(60分)1、及时贯彻落实局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和机构健全,召开了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
(30分)2、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20分)3、全年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10分)(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40分)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健全(10分)2、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分)3、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准配备通讯工具,没有违反规定的计5分。
4、按规定配置、使用小汽车5分;有一台违规车不得分。
5、实行财务公开,无私设小金库10分,未达标准不得分。
6、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的规定,全年没有用公款旅游和到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5分)三、加减分项目和标准(一)加分项目和标准(20分)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单位的,年终考核职工测评中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评为满意的加10分;班子成员在职工测评中被评为满意的每人加0.5分。
2、国家级、自治区、市新闻媒体发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道稿件,国家级每篇5分,自治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3、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培养和发挥典型作用,被自治区级推广的加5分,被市级推广的加3分,被局推广的加2分。
(二)减分项目和标准(20分)1、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每起减10分。
2、单位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班子成员受到责任追究的,每发生一起减5分。
3、年终考核在职工测评中班子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满意的单位减5分;班子成员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人减0.5分。
某某单位作风能力建设考核细则
某某单位作风能力建设考核细则一、前言作风建设是每个单位都要重视的问题,良好的工作作风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凝聚团队成员、增强单位的竞争力。
为了强化单位作风建设,特制定了以下考核细则,以推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作风建设,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总体要求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诚实守信。
2.积极主动,勇于担当责任,工作积极进取,遇到困难主动解决问题,不推诿扯皮。
3.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积极与他人沟通协商,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追求卓越,不断学习进取,提升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单位发展做出贡献。
三、具体考核指标1.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假期及时请假,不早退晚到,不随意请假,不滥用加班。
2.保持工作积极性:主动关注工作任务,提前计划和准备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不拖延。
3.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够积极寻找解决方法,不轻易放弃,勇于面对挑战。
4.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间合作融洽,相互帮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5.专业能力提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适时更新知识和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6.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对他人承诺的事情按时兑现,不散布虚假信息,不做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考核方法1.定期评估:每季度开展一次作风能力建设考核,由单位领导班子对全员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自评互评:每个员工需提交一份自评表,对自己的作风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同时,任命一个自愿担任的互评小组,互相评估、交流,促进作风改进。
3.问题反映:鼓励员工对单位内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反馈,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反馈问题,并对单位作风建设进行调查和整改。
五、奖惩措施1.表彰:对在作风能力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如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
2.激励:将作风建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给予绩效奖金、晋升、职称评定等激励措施,提高员工参与作风建设的积极性。
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作风整顿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作风整顿考核办法为扎实有效地促进我镇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干部整顿建设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XX镇党风廉政建设既干部作风整顿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具体分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和案件查办、干部作风建设、执法监察、源头治理、宣传教育、效能建设、特色工作及信息报送、自身建设等10大类42项。
二、考核办法:按照百分制的形式,采用“累积分=基本分+奖励分-倒扣分”的计分方法。
1、基本分。
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记基本分100分。
2、奖励分。
单项成绩优异的,另行记奖励分。
如,单项工作(如信息报送等)或某一方面工作(如执法监察、纠风等)成绩突出。
3、倒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倒扣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质量符合要求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及时但质量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每次扣1分。
既不按时又不保质保量完成某一单项任务的,每次扣2分。
出现恶性事件、违法违纪案件或纪检监察工作明显失误、出现严重偏差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每次扣3—5分。
倒扣分不封底,各条有扣分规定的按该具体规定。
三、考核成果运用:由考核小组提出评估初步意见,提交镇纪委会审查,将党支部(含党总支)所得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按比例计分;另外评出考核评估等次,总分在95分以上为一类等次分、总分在85分以为二类等次、总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三类等次。
对评为一类等次的支部(总支),镇纪委报镇党委表彰,成绩十分突出的可推荐某地纪委通报表扬或表彰;对评为二类等次的单位,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对评为三类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列为述职评议对象。
附:XX镇党风廉政建设既干部作风整顿考核办法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8分):1、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列入党建责任目标,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
考核方式:重点查看以支部(总支)会议记录。
中小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全,有公开目录,运行机制规范。学校严 不全扣1分;无教职工参与学校管
行风工作
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教职工参与学 理具体措施和途径的扣3分。台帐 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开支集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每扣1分(每
20
体监督、教代会、校监会有会议记录。 学期末上报校务公开资料及总
(查看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台帐) 结)
出现后不得分;
2
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坚持就地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交待,事 事有结果。
对群众来信来访未及时或认真处 理,造成越级上访的每件扣2分。
3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未纳入不得分;
5
对群众信访件及时作出明确处理;督促认 未及时办理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
负责人考核 真办理。
5
档,资料齐全。
学校领导进行学期述职述廉述责述德。 未开展不得分(上报)
2
严肃执纪,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及时 凡失察或隐瞒不报被相关部门通
查处,并上报教育局。
报的案件不得分;
3
对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件)在规定的时 间内办结,并上报结果。
敷衍塞责、拖延不查不得分;
2
信访和案件查
处工作
出现被教育局或其他执法机关、新闻媒体 处理、曝光的人和事。
中小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20**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工作部署
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细则
有安排、有计划、有总结。每季度研究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一次以上。学 校党风廉政工作有具体的兼职工作人员。 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一览 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 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 改清单。
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第一篇: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一)领导班子职责:(10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5、抓好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起到抓班子、带队伍的作用。
(二)主要领导职责:(9分)1、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分)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抓好分管的精神文明工作和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一)廉洁自律工作:(10分)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做从业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职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2、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座谈会,班子成员能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年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15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15作风建设考核细则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
加强作风建设,能够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推进党的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特制定以下15项考核细则。
一、坚守党的宗旨。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守党的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以实际行动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提供服务。
三、廉洁自律。
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做到廉洁自律、清廉自律,不搞权钱交易,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榜样。
四、勤政务实。
党员干部要强化工作责任感,严格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要勤勉工作,不推诿扯皮,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
五、敢于担当。
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责任,敢于向困难和问题挺进,敢于采取创新措施,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在工作中,要敢于主动承担,不推诿责任,不回避问题。
六、严守纪律。
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做到遵纪守法、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
不违反组织原则,不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严守纪律底线。
七、保持干净担当。
党员干部要自觉保持身心健康,坚决摒弃各种不良习惯和行为,保持良好形象,树立正面形象,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坚守职业道德,自觉担当起自己的责任。
八、加强学习。
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等各个方面素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九、注重实效。
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注重实效,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不把问题推给他人,要主动解决实际问题,且把过程和结果都纳入监督之中。
十、加强团结。
党员干部要加强团结协作,不搞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行为,要团结广大干部群众,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十一、改进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XX]02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
(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
(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
(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上。
2、合格。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二个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公务员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2、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的,区级每起扣1分;市级每起扣3分;省级以上每起扣5分。
3、对区纠风办交办的工作,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对专项治理、民主评议或明查暗访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或不及时完成、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每次扣2分。
1、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健全的扣1分,专题研究效能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
2、未制定工作计划、目标、措施扣1分;未落实工作总结扣1分;未将效能建设工作列入干部年终考核的扣1分。
3、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经查实的,扣分标准参照《婺城区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扣分细则》执行。
4、对本级投诉件不及时办理的,每件扣2分;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和问题不查处、不整改,每起扣2分;查处和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2分;不及时报结的,每起扣1分。
4、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公示述廉报告,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5、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2、干扰阻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每起扣2分。
3、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执行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每起扣2分。
4、第一责任人不及时报告本年度领导班子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完成惩防体系重点工作总结报告的,扣2分;班子成员不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每起扣1分。
5、不按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2分;召开民主生活会,但未通报情况、无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每项扣1分。
6、班子成员未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扣2分;已开展该项工作,但述廉报告不按规定要求公示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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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
分标准》所列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采取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
合的方法。
(一)自我考核:2008年12月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对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进
行自我考核评分,并于2009年元月8日前将自我考核评分表连
同党政正职“述职报告”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二)组织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县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采取听
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看有关文
件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并归入单位和单
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
据。
1
2、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由县委、县纪
委领导对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3、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
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附: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我考核评分表》
3、《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2
附件1: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1、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扣1分。
2、全年召开研究、部署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中(或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和部署)不得少
央、省、市、于2次,少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的少
县有关党风查看相一次扣1分。
廉政建设的关文件、3、未制定本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的1 部署、要求和资料、会扣1分;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1分。
标本兼治综议记录 4、全年对下级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
合治理情况查,未检查的扣2分。
(20分) 5、未进行年终考核的扣2分;未上报落实责任制工
作年度总结的扣2分。
6、应实行责任追究而未追究的每起扣5分。
1、主要领导未及时听取执纪执法部门重要问题、重
大案件汇报的扣1分,听取汇报但无会议记录或批示
的扣1分。
2、对阻挠、干扰、妨碍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人
和事未进行严肃处理以及群众对所属单位执纪执法
支持执纪执机关反映强烈的扣3分。
有案不办、压案不办的每起
法部门履行扣3分。
查看会议职责以及案3、案件或信访件处理超过3个月以上未结案的每起2 记录及相件查处和信扣2分。
关资料访工作情况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对损害群众
(20分)利益行为纠正不力的每起扣4分。
5、工程项目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未进行招拍挂的每
起扣2分。
6、主要领导对案件查处有批示且为案件查处解决实
际问题的(如办案经费、人事协调等)加2分。
3
1、未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机构及
工作机构的扣1分。
2、未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的扣1分。
3、未进行制度全面清理审查的扣2分。
4、未进行制度完善、坚持、创新并汇编装订的每类扣2反腐倡廉制分。
度建设推进5、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查看相关年活动及惩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未3 资料,召治和预防腐进行及时严肃查处的扣4分。
开座谈会败体系建设6、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学习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25分)《工作规划》及知识答题活动,未按要求完成活动任
务的扣2分。
7、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未开展扣4分。
8、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
大额资金的调度使用未经集体讨论而作出决定的每
项扣2分。
1、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和群众对领导干部廉领导干部遵
洁自律反映强烈的扣3分;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查看相关纪守法和廉4 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资料,召洁自律情况分。
开座谈会(10分) 2、领导班子不团结,群众反映较大的扣2分。
1、干群对所属单位用人情况反映较大的扣2分。
严格按规定查看相关
2、推荐提拔使用干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5 选拔任用干资料,召
扣3分。
部情况(5分)开座谈会
1、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未认真落实关进一步加强查看资
于“三公开”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扣2分。
农村党风廉料、公示
6 2、未落实农村各项政策规定,每起扣2分。
政建设情况栏、召开
3、有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的扣2分。
(10分)座谈会
1、满意率达80%以上不扣分。
召开测评
2、满意率70%—79%扣2分。
测评满意率会,党政7
3、满意率60%—69%扣3分。
情况(10分)一把手述4、满意率50%—59%扣4分。
廉
5、满意率不足50%扣6分。
4
注:每项扣至标准分为止。
附件2: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我考核评分表单位:
考核内容扣分加分得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
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情况。
(20分)
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和信访
工作情况
(20分)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惩防体系建设
(25分)
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10分)
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5分)
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分)
总得分
5
考核组签名:
附件3: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单位:
考核内容扣分加分得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
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情况。
(20分)
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情况
(20分)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惩防体系建设(25分)
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10分)
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5分)
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分)
总得分考核组签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