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与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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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与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要报审!)
1 总则
1.1 为合理利用社会施工力量,规范工程劳务分包,控制分包成本,防范分包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依据我国《建筑法》、《合同法》等制定的。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本办法所称“分包”系指工程劳务分包。
2 分包权限和职责
2.1 分包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分包和所有劳务分包由项目经理部合约部门组织经公司经营开发部批准后,由项目部签订合同。
2.2 重点工程、分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由公司经营开发部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项目部组织实施。
2.3 公司经营开发部为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保持,负责分包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4 项目合约部为项目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权限范围内的分包管理、履约检查、分包结算和组织分包业绩评价,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资料。
3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分包管理工作程序(见图3)
图3 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4 分包队伍资格评定与注册
公司成立工程及劳务分包资格认证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认证登记程序进行资格评定,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册。
4.1 认证登记条件
4.1.1 自愿申请在本公司登记资格认证并参与施工的工程及劳务分包队伍。
4.1.2 从事公路桥梁施工、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资信度好、技术设备精良的企业单位。
4.1.3 承诺遵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4.1.4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接受本公司统一招标,特殊情况下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调度。
4.1.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
4.1.6 近三年内,完成在建工程合同履约率高,顾客评价良好。
4.2 认证登记所需资料
4.2.1认证登记资料:
1)认证登记申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简历表及证书复印件;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5)主要设备清单;
6)资金状况(含固定资产部分);
7)近三年的施工业绩和所在项目评价表(新成立的不提供)。
4.2.2 各申报单位所需资料精装成册,报公司经营开发部审核。每年的11月20日前报送补充资料,公司将在每年的12月份对各单位的资格进行重新考核认证,并为各单位建立档案资料。
4.3 《合格分包商名册》管理
4.3.1 分包单位资质评定以后,公司经营开发部将为其建立档案资料,并公布资格认证单位名单及资质,印发《合格分包商名册》。
4.3.2 项目工程及劳务分包,原则上必须从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名册》中选择,并且不得越级承包工程。
4.3.3 公司经营开发部对《合格分包商名册》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经评定合格的新分包商,删除经复审不合格的分包商。
4.3.4 公司经营开发部通过书面发放、电子邮件或公司网页等形式发布和更新《合格分包商名册》。
4.4 考核复审
4.4.1 通过资格认证登记的单位,由公司经营开发部会同项目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施工过程评价与考核,公司资格认证评审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工程及劳务分包队伍资格认证复审。
4.4.2 未通过公司资格认证评审小组评审的工程及劳务分包队伍,或者未在公司登记认证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在本公司内承担分包任务。特殊情况需承接工程的,必须先通过对其资质的审查。
4.4.3 凡在本公司施工,受到两次通报批评,或因履约不善、致使分包合同终止的单位,取消其在全公司范围内认证资格,两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工程。
5 分包招标管理
5.1 分包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
5.1.1 公司成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公司经营开发部负责。
5.1.2 项目成立分包招评标工作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项目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分招标日常工作,由项目合约部门负责。
5.1.3 按本办法“2的分包权限和职责”进行招标。
5.2 招标范围
5.2.1 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分包商。
5.2.2 经复审合格的分包商。
5.2.3 未经注册的分包商,若特殊需要,必须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公司经营开发部上报有关资料,经公司资格预审合格并确定资格等级后,再行招标。
5.2.4 对使用未报公司资格评定或经评定不合格的分包队伍的项目部,公司将对其项目经理给予严肃处理。
5.3 招标程序
招标策划、推荐和初选分包商—→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招标通告—→接收投标—→开标、评标、决标—→签发中标通知书—→招评标资料归档。
5.4 招标文件与标底编制
5.4.1 招标文件按分包权限分别由公司经营开发部或项目合约部编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须知及具体投标日程安排、授标原则;
2)招标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3)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4)工程量及费用计算原则;
5)总包方提供的总包服务、材料和设备范围;
6)投标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范围;
7)投标方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要求;
8)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9)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10)分包合同条件;
11)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12)招标图纸及其目录;
13)工程量清单(如有);
14)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责任书;
15)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16)本工程所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5.4.2 招标标底编制的依据为:
1)招标形式、招标文件要求;
2)最新的市场价格;
3)招标工程的图纸、现场情况;
4)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交底书、标价盈亏分析、与业主往来函件、承诺、让利情况及其他特别合同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