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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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申请管理制度
为规范交直流用电,确保供电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批用电单位非生产交流用电需求的申请。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查批转物业公司落实,物业公司对用电容量与资源进行把关,安装容量小于三匹的空调或小于3KW的用电需求,由物业公司在勘察现有楼层配电箱、开关、线路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尽快落实,如不满足要求,应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申请整改并施工;安装容量大于等于三匹的空调或大于等于3KW的用电需求,物业公司应询问维护中心,由维护中心判断交流供电系统是否满足要求,如满足要求应及时回复物业公司可以施工,如不满足要求应由维护中心向计划中心申请立项扩容,待完工具备条件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
三、维护中心负责各机楼层总开关前线路的管理与维护,灵业公司负责各机楼层总开关及以后线路的管理与维护。
四、如通信设备扩容或更新改造需新增交流或直流用电,该用电单位应向计划中心申请立项,由建设中心按程序负责实施;完工后如需加电,须向维护中心提出申请,经电源维护人员检查合格后予以送电。
五、易燃易爆场所临时用电要向保卫科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接电。
六、各用电单位应对在用的开关、插座、插座排、电线、用电设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有发热、发黑或焦味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处理或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处理。
七、夏季供电高峰期时,各用电单位人员要增强节电意识,使用空调时要关好门窗,温度不宜过低,人走灯灭关空调,用电紧张时应积极配合电源维护人员限制非生产用电,以确保通信生产用电。
八、临时用电时,严禁将电源引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九、通信机房的非生产用电(如打印机、复印机、台灯、吸尘器、电风扇等)严禁接到UPS专用插座上。
十、电源维护人员有权检查各通信机房的用电情况,对不规范的情况有责任提出整改并督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