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中关注的主要问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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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洁生产方面在环境影响评价及其评估、 审批中的基本要求 • (1)对已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要求新建 和技改项目的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均达到相 应标准的二级以上水平。 • (2)对未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要求环 评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国内同行 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建设项 目主要清洁生产指标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 进水平。
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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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方面 1.城市(乡、镇)总体规划——选址意见、规 划许可 2.地区的行业经济发展规划 3.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行业准 入、环境门槛 4.土地利用规划 5.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区域污染防治规划、 总量削减规划、生态保护、地方环境保护规划、 6.项目涉及的敏感区域规划——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基本农田、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等区域 7.资源保护及开发规划——矿产资源、水资源 8.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
• 七、公众参与方面 • 包括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由建 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实施) • 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 响评价机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 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 的信息,并征求相关意见。共3次。
• 清洁生产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 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 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 具体指标主要分为6类,分别为生产工艺及装备要求、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规模、原辅料选择、产品得率、 水回用率、水耗、电耗、煤耗、综合能耗)、产品指 标(标准)、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治理前,特征污 染物)、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或废物回收利用)、 环境管理要求(法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控制等的符合性、 环境审核、废物(一般、危废)处理处置、生产过程环境 管理、相关方管理)
•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 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确定原则为 (一)国内具备研究开发、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 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 阔,有利于提高短缺商品的供给能力,有利于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有较高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 业竞争力; (四)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 高能源效率,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五)有利于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东北 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能源、矿产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等优势; (六)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中 关注的主要问题
规划、产业政策、达标排放、总量控 制、环境质量(容量)、清洁生产、 公众参与、环境风险、评价单位
环评及技术评估工作的发展历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 1979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试行 • 第六条 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 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 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 •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经委1986年3月26日联合发 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 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二、产业政策方面
• 主要包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 投资指导目录》、国家及地方行业产业 政策、准入条件、促进行业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意见、天然气利用政策等。


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件《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明确了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规定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 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其中:
• 审查费:包括评价大纲、报告书审查会议费,报告书技术 审核费。 • 技术审核实际上就是技术评估的雏形。
• 1992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成立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1994年7月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川编发(1994) 72号文同意成立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1999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102号文 明确: • 由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 表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行 政预审、审核和审批之前,应由有关事业单位进 行技术性审评。由事业单位进行的技术性审评, 不属于行政预审、审核和审批,应当按照国家规 定的标准,收取技术审评费用。 •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计价格(2002)125号文《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 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五、环境质量、容量方面 • 环境质量——浓度概念(声学除外) 环境容量——总量概念
• 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 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即表示该区域尚有环 境容量(包括常规指标和特征污染物), 但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须经环境影响评 价单位进行测算,必须达到项目实施后外 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叠加环境本底值后 仍然满足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项 目建设方具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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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标排放(浓度、总量)方面 1.现有污染源——污染源排查、现有环 境问题、以新带老或整改措施 2.新增污染源——排放浓度、排放总量 双达标 3.污染治理方案、设施——针对性、有 效性、可靠性、投资、运行费 4.增产减污、增产不增污
• 四、总量控制指标方面 • 1、现有总量控制指标的保留 • ——“资源” • 2、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 • ——自有、区域调剂(要求落实到项目)
•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 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确定原则为 • (一)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二)严重污染环境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三)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 最低标准; (四)严重浪费资源、能源;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技术评估工作中 关注的主要问题
(技术、管理)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总纲 • 环境要素——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声
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电磁辐射
• 行业——民用机场、水利水电、石油化工、陆地
石油天然气开发、城市轨道交通、农药、制药、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
• 规划类——规划、开发区区域、煤炭工业矿区总
•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的重要意义
• 一、明确了技术评估的工作性质属于环境影响咨询工作
• “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 容包括: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 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并正式施行
• 为了规范和指导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1989年5月2日 国家环保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颁布实施《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与方法(试 行)》;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 [1992]435号确认正式实施。
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 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 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 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 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 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 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 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 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 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 二、明确了技术评估的工作主体为环境影响评估机构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 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 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 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明确了技术评估的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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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原则: 对鼓励类和允许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 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 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 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 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 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 类指导。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
技术评估的法律地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2002年10月28日通过,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2007年9月27日通过, 自2008年1月1日其施行 第30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需要进 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 评估。
六、清洁生产方面
• 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 2000年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0〕137号文 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 批)》。涉及冶金、石化、化工、轻工和纺织5个 重点行业,共57项清洁生产技术。 • 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公布《国家重 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涉 及冶金、机械、有色金属、石油和建材5个重点行 业,共56项清洁生产技术。 • 200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重点行 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现予公 布。涉及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 建材、 纺织等行业,共28项清洁生产技术。
•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 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 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 备及产品。确定原则为 (一)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工艺技术落后, 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 (二)不利于安全生产; (三)不利于资源和能源节约; (四)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五)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生产能力 明显过剩;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பைடு நூலகம்
• 如项目实施后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叠 加环境本底值后不能满足规定的环境质量 标准的要求,或环境质量现状(单因子、 特征污染因子)已出现超标,则表示该区 域剩余环境容量不足以支撑项目的建设, 无环境容量,项目实施必须作到“增产不 增污”、“增产减污”,或采取区域污染 物削减方式,确保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质 量达标,方具环境可行性。
• 近十年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陆续公布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无具体指标量) 包括电池行业、铝行业、铬盐行业、煤炭 行业、烧碱聚氯乙烯、印染、制浆造纸、 涂料制造业、陶瓷行业、铅锌行业、轮胎 行业、火电行业、电解金属锰行业、电镀 行业、纯碱行业、包装行业等行业
• 2005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5]151号)制定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 审核程序的规定》和《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 物质名录》 • 现已陆续发布近70个行业(工艺)的清洁生 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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