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一.清末新政(1901--1905)
1、原因:19C末20C初,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是清政府内外交困;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清政府为笼络人心缓和矛盾,挽救统治危机
2、措施:政治上:减冗员,修刑律,改革官制,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整顿吏治;经济上:奖励实业振兴农业;设商部、学部和巡警部等中央机构;军事上:改革军制编练新军,教育上:推行教育改革,1905年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学校制度。
3.影响:客观促进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为民主思想传播创造了条件;推动军事法制教育近代化。
二.预备立宪(1906--1911)
1、原因:各地群众反抗斗争;民主革命思潮传播资产阶级改良派和一些官僚要求实行君主立宪
2、目的:遏制革命形势发展,维护清朝专制统治
3、措施:行政司法教育改革,核心是官制改革;实行议会;实行地方自治
4、结果: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矛盾,引起社会巨大混乱,加速了清朝的覆灭;催生了新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次政治改革,也是中国封建专制向“宪制”的和平过渡尝试;促进资本主义发展,没有触及根本专制制度。
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清朝自1644年建立以来,经历了260多年的统治。
到了19世纪末,清朝的统治已经丧失了对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社会问题愈发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清朝政府意识到必须进行来保持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因此,清末立宪成为他们的一个选择,以期通过政治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和强大。
清朝立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内外压力:19世纪末,中国遭受了一系列外国列强的侵略,包括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入侵。
外国列强带来的压力使得清朝政府逐渐意识到自身的腐朽和无能,必须引进西方的政治制度来加强国家的实力和独立。
而在内部,农民起义和民间组织的兴起也对清朝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
2.社会问题:19世纪末,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农民起义、民间组织的兴起、工商业的发展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清朝政府意识到传统的封建制度已经无法应对社会的需求,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来解决社会问题和巩固政权。
3.士大夫的思想变化:自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的士大夫们开始认识到必须现存的政治制度,以提高国家的实力和独立。
这些士大夫们借鉴了一些西方的政治理论,开始主张引进立宪制度。
他们认为,通过立宪,可以限制君主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在这个背景下,清朝政府开始了立宪的尝试。
1898年,慈禧太后派遣康有为和光绪皇帝的学者们进行考察,后来,1898年戊戌变法这场运动更是将立宪的呼声推上了高潮。
然而,由于保守势力对的抵制以及光绪皇帝的死亡,戊戌维新最终以失败告终。
1901年,慈禧太后和两位保守派官员抵制维新派,击败了维新,继续维持专制体制。
因此,直到1906年,当制度派成为中央举足轻重的门派,清王朝才重视立宪的缺陷,决定进行第二次的立宪运动。
第二次立宪运动伊始,慈禧太后骐骥一周,清廷内外士大夫群起响应,九千年封禁的言论风气顿时释放。
五七人士以民梦有权,首倡议政,式微粤鸿逵首倡取材于西方民主原则之四权(立法权、监察权、司法权、选举权),同时并引绳于史书的说四端之四法复明、晋三王、清至王位与天亲系,向世礼而觐体制的其中一种程度先声。
清末立宪(1)
日俄战争
五大臣出洋
(1)清光绪三十一年(1904年)七月,清廷派遣镇国 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 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出洋考察,由于革命党人 吴樾的暗杀破坏。清廷遂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 戴鸿慈、尚其亨、李盛铎五大臣出洋考察。五大臣 分别出访了日本、美国、德国、英国和俄国等数十 国,考察列强宪政,史称“五大臣出洋”。五大臣 “裒辑列国政要百三十三卷、欧美政治要义十八
10、 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 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 11、 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 法律,及法律委任者为限。 12、 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 构和,不在国会会期内,得由国会追认之。 13、官制官规,定自宪法。 14、 每年出入预算,必经国会议决,不得自由处分。 15、 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概依国会议决。 16、 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17、 国务员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 18、 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宣布之。 19、第八条至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 适用之。
清 末 立 宪
法 学 院 三 班 六 小 组
清末立宪的宪法
一.预备立宪的原因及历史背景
二.清末“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
三.《钦定宪法大纲背 景 及
内忧(国内形势) 外患(国际环境)
五 大 臣 出 洋
直接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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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形势
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 革命派与立宪派希望通过立宪 获得 权利。清政府察到,如再不作任何 “革新”的表示,必将“全局糜烂”, “溃决难收”,必慎重选择“善后之策”, 才能苟延残喘,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 而所谓“善后之策”,就是“一曰用严峻 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溥之政,潜 消戾气”,即在加强镇压的同时,用“政 治上导以希 望”的策略,欺骗人民,瓦解 革命,拉拢立宪派。
我国晚清预备立宪的困境研究
口 樊 锐 陈 纯 柱
清末 宪政 运 动是 中国宪政 法制 现代 化 的历史 起 点 。引 发这 场立 宪运 动 的因素 是多 方 面的 : 治 上 , 政 清政 府 内焦外 困 , 宪 势力 崛 起 ; 立 经济 上 , 末 封 建 清
经济 体 制 遭 到破 坏 , 民族 资本 崭 露 头 角 ; 化 上 , 文 中 西方 法律 文化 碰撞 融合 , 民权意 识觉 醒 。 当时 处 于 内 忧 外 患 的清政 府 已意识 到 , 政 治制 度上 革新 , 行 从 进 法 制 改革 和立 宪 活动才 是挽 救 民族 危机 的关键 。 _二 晚清预 备 立宪 的 时代背 景和 特征 分析 ( 晚清预 备 立 宪的 时代 背景 一) 1 治 背景 : 政府 内焦 外 困 , 宪势 力崛 起 。 9 . 政 清 立 1 世 纪末 2 世纪 初 , 国最 后 一个 封建 王朝 , 方面在 0 中 一 经 历 了戊 戌维 新失 败 、 义和 团起 义 、 国联 军 入侵 等 八 系列 重 创后 ,民族危 机 和 国内矛盾 达 到 了空前 激 化 。 治者 似乎 觉察 出不 改革 中国 已经没 有 出路 了 。 统 为缓 和统 治危 机 , 清政府 着 手准备 实施 新 政 。 另一 方 面在戊 戌 变法失 败 后 , 以康 、 梁为 代表 的维 新 派并 未 销 声 匿迹 , 而是 采取 不 同的形 式传 播 维新变 法 思想 , 并 在二 十世 纪初 形 成 了一股 强大 的政 治势 力 ,史称
之所 在 。妄 图 以法 典化 的形式 使清 政府 的统 治合法 化, 颁布法典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 其结果是必然失败 的。 当然 , 制西方 的清 末新 政也未 必是 一无 是处 。 仿 辛亥 革命断 送 了清 廷 ,但 是 国 民政 府仍 然继 承 了清 政府 确立 的君 主立 宪制 下的 三权分立 政 体 、近代法 律体 系 、 政 机构 的设 置 、 行 地方 自治 运动 等 。 , 二、 晚清预 备 立宪 的准 备 与成 果 预备 立宪 前夕 ,清 统治者 内部 以慈禧 为核 心 的 新政 派掌 控 了国家 的最 高决策 权 , 于 当然 的“ 属 当权 派 ”无官 无职 的在 野人 士属 于“ , 立宪 派 ”’ 当时的 。在 背 景下 ,作为 朝廷命 官 的 当权 派与作 为在 野人 士 的 立 宪派是 各怀 心思 。 一 . ( ) 一 当权 派 与立 宪派的 具体 准备 1当权 派 的立宪准 备 。 政府 于1 0 年9 . 清 9 6 月颁 布 了《 仿行立 宪上 谕》 表 明了 其 对宪政 体制 的态 度 。 , 清 政府 对 于立宪 没有 一个具 体 的时 间安 排 ,也没 有一 个详 细缜 密 的方案 , 只是 接受 了五 大 臣的建议 , 决定 实行 立宪 。 9 6 1 月. 10 年 0 , 编撰 官制大 臣 , 参访 君 主 拟 立 宪 国家 官制 厘定 ” 实行 三权 分立 。 , 同年 1f , l 厘定 l 官制 大 臣通 电各省 , 强调 “ 厘定 官制 为立 宪之 预备 ” , 要求各 省 参 照 中央官 制 推行地 方官 制改 革 。 年7 次 月 清 政 府 颁 布 《 宪应 如 何 预 备 实 施 准 各 条 举 以 闻 立 谕 》宣 布 “ , 自今 以后 , 如何 切 实 预备 不 徒 托空 应 , 乃 言, 宜如何 逐渐 施行 , 能确有 成效 , 宜博访 周资 , 乃 亟 集思 广益 , 凡有 实知 所 以预备 之方施 行之 序者 , 准各 条举 以闻。 ”】 【 2 , 由于官制 改革未 能 达到理 想 的效果 , 受其 影响 , 其他 方 面的立 宪准 备也 就进展 缓慢 了 ,这不仅 令 多 数立 宪派 人 士失望 , 更令 光绪 皇帝不 满 。 随后 鉴于各 方 压力 , 政 府加 快 了 立宪 筹备 工 作 , 于 1 0 年9 清 并 97 月 改考场 政治 馆为 宪政 编查 馆 , 司立 宪筹备 , 专 且第 二 次 派 出大 臣 出 使 国外 , 专 就 宪 法一 门 ,详 细 调 “ 查 ” 而后 以资政 院为基 础 , 手组 成代议 机关 。 管 。 着 尽 这些 措施取 得 了一 定 的成 就 ,但 由于清 廷没有 给 予 民众 实行 宪政 的具 体时 间安排 ,立 宪仍 被认 为是 遥 遥无 期 的 。 2立 宪 派的 民间 动员 。E俄战争 之后 , 宪派认 . l 立 识 到 : 实 现 宪政 , 要 仅靠 光绪 皇帝 是 行 不 通 的 , 最终 要靠 人 民来争取 。 着《 行立 宪上 谕》 随 仿 的颁布 实施 , 立宪 派开 展 了深入 的基层 动员 活动 。 一方 面 , 宪 派 立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风起云涌的各阶层反抗斗争
• • • • • • • • 抗捐抗税 抢米风潮 会党和农民起义 罢工斗争 兵变 学潮 反对教会与外国侵略者的斗争 保路运动
第二阶段:预备立宪(1905-1911)
一、背景 (1)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不断 (2)资产阶级宣传革命的高涨,革命形势日益高涨 (3)日俄战争中,俄国战败,一些官员的反思 (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 表明:清政府的改革是迫于形势和舆论压力
清朝晚期三次自救运动之三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第一阶段:清末新政(1901——1905)
一、背景 (1)清政府对义和团的镇压,对帝国主义的妥协暴露了清 政府的腐败无能,清政府的统治出现严重的危机 (2)民族资产阶级宣传革命
一、清末新政:
二、新政措施: 1)时间:1901年——1905年 2)代表人物: 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 3)改革内容: ①教育:②政治: ③军事: ④经济: 三、目的 (1)对外取媚洋人,对内笼络人心,挽救清朝危局,以维持其专制 统治 (2)缓和统治者与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3、经济改革: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和提倡民族工业
1903年清廷设立商部,以“振兴商务”,奖励发明创造,鼓励私人 投资设厂,保护工商业者的权利。1905-1910年国内新设厂矿企业资本 在万元以上的有209家,总资本7525.5万元;各省铁路公司兴起“保 路”、“招商筑路”热潮。财政上1903年在北京设铸造银钱总厂,1905 年在天津办户部银行 ,至1911年,全国共有30家银行,保险公司14家, 投资公
裁冗衙,裁吏役,停捐纳, 1901年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其目的是为了博取帝国主义的欢心 修改《大清律例》,打破了“诸法合体”的中国传统法律结构,并根 据西方近代司法体系行政、立法、司法分立的原则,实现了“政刑”分 离和司法独立,并编篡了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标志着中国法制 的近代化。
【法制史原创分析】清末预备立宪与修律活动的背景、内容及评价
清末预备立宪与修律活动的背景、内容及评价背景:1902年3月,一度被八国联军赶到西安刚刚回北京的慈禧太后发布了一道修律上谕,不得不承认“今昔情势不同”,祖传的《大清律例》也难以“推行尽善”了,要考察“各国通行”的法律来修订满清旧有的法律。
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并于1903年设立修订法律馆,负责拟订奉旨交议的各项法律与各专门法典,删订旧有的法例与各项章程。
促使西太后决定修律的直接原因,是1902年英、日、美、葡四国分别与清廷签订商约时,四国曾虚伪许诺,在清政府改良司法现状后,可以在适当时候放弃领事裁判权。
此时,慈禧对仿行宪政问题的可能性尚未予以考虑。
从1905年起清统治者开始打出“仿行宪政”的旗号,要实行君主立宪制。
紧接着,慈禧于1905年7月,特派镇国公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以期有所参照。
1906年9月,慈禧颁发预备立宪上谕,宣布:“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
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但又借口“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不能操切从事,徒饰空文,”须要“次第更新,……以预备立宪之基础”因此立宪之期,“侯数年后,……查看情形,……再行宣布天下。
”这段话虽日借口,但却透露出几分“认真”之意。
内容:清末,1905-1911年间,以预备立宪和修订法律为标志,中国两千多年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行将就木的清王朝在气息奄奄、回光返照之时,终于被迫做出了这一艰难的、无可奈何的历史性选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
比如,设立谘议局和筹建资政院。
谘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
资政院于1907年开始筹建,它的宗旨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清末预备立宪。
清朝晚期,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重局面,国家经济落后、政治腐败、社会动荡不安,外国列强则纷纷侵略中国领土,使得清朝政府不得不面对国家危机,寻求变革之路。
在这一背景下,清朝政府开始着手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试图通过立宪来振兴国家,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目标。
预备立宪是指在实行宪政制度之前,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和试验性的改革探索。
清朝预备立宪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法律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
其中,政治体制改革是最为核心和关键的一环。
清政府试图在保留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上,引进西方的宪政制度,以期实现政治体制的现代化和民主化。
在这一过程中,清政府成立了许多新设的官员职位,试图通过这些新设的官员职位来实现政治改革的目标。
同时,清政府还试图通过设立宪政学堂,培养宪政人才,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
在法律制度改革方面,清政府试图通过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来逐步调整和改善国家的法律制度。
同时,清政府还试图通过改革司法体制,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以期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
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清政府试图通过推行新的教育政策,改革教育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国家所需的人才,以期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目标。
然而,清朝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并未取得成功,最终以失败告终。
这主要是由于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面临了许多内外部因素的阻碍和挑战。
首先,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面临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巨大阻力,使得政治改革难以推进。
其次,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还面临了外国列强的压力和干涉,使得国家改革难以顺利进行。
最后,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还面临了社会动荡和民族矛盾的严重局面,使得国家改革难以取得社会的支持和认同。
总的来说,清朝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却为中国近代化进程的推进,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和经验。
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使得中国人民开始意识到了现代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中国近代化的进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3、影响:
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没有触及根本的专制制度
——传统政体下的政策创新
讨论:通过对于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
立宪”的学习,对清政府在20世纪初的所作所为
你有什么看法?
总结:虽然这是清政府迫不得已所采取的措
施,从主观上看是为了继续维护其封建统治,但
在客观上却顺应了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是中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一、清末“新政” (1901——1905)
1.背景: 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 国内出现立宪运动 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兴起 清政府面临统治危机
2.目的:对外取媚洋人,对内笼络人心,挽救清朝危局, 以维持其专制统治 3.主要措施:
一、清末新政:
3、新政措施: 1)时间:1901年——1905年 2)代表人物: 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 3)改革内容: ①教育:废科举、办学堂、派游学 ——近代化知识分子 ②政治:改革官制、修订刑律 ③军事:编练新军、开办警政。 ④经济:奖励实业
二、预备立宪:
1、领导者: 资产阶级立宪派 2、过程: 1)五大臣出洋考察(载泽、端方等到欧
美、日本考察宪政)
皇位永固、外敌渐轻、内乱可糜 2)宣布“预备仿行宪政” ①预备的内容:从改革管制入手 ②成立“编制馆” ——有名无实
“大清帝国系朕由祖宗继承之并传至子 孙以垂于无穷” ——1908年《钦定宪 法大纲》 (资产阶级彻底与朝廷对立 ) 内阁13名成员中,满蒙贵族9人,其中 皇族又占7人。 ——皇族内阁 (汉族官僚反对) 新政 (人民反对)
一、“新政”(1901年)
实质:中体西用,维护专制统治 作用:部分地吸收西方工业文明的成果; 有利于推动中国近代化的发展以 及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结果:增加捐税,加重人民负担,促使 人民不断反抗,革命形势日益高涨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
清末筹备立宪,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事件。
为了
保护、整理、研究这段历史,许多档案史料得以保留并广泛传播。
这
些史料丰富而详实,为今后研究和探究立宪过程提供了极大的指导意义。
清廷在筹备立宪过程中,制定了《帝国宪法草案》,这是清末立
宪运动的重要产物。
这份宪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
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同时,宪法也规定了人民权利受到保障。
其中,
亚洲首部选举办法《省议会各列同选举法》被制定出来,这在当时是
前所未有的。
然而,立宪运动也受到来自内外部的挑战。
清廷内部官僚集团的
反对,以及列强的干预和抗议,都成为当时立宪运动的阻碍。
《安福
条约》和《辛丑条约》签订后,立宪运动步伐更被抑制。
尽管如此,清末的筹备立宪活动依旧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一页。
这段历史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打下重要基础,并为后人提供了历史经
验和教训。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记录了这段重要历史的极为珍贵
史实,为我们深入了解中国近代史提供了参考资料。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一.新政(1901-1905)背景:义和团运动、八国侵华国内出现立宪运动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兴起清政府面临统治危机代表人物:张之洞、袁世凯内容1.政治:增设新机构,裁撤冗官、冗衙.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顽固势力,但也反映出清政府已沦为维护帝国主义的工具,增设机构维护帝国主义利益.2.军事:编练新军.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国国防实力,但后来兵为将有,形成了近代军阀.3文化教育:废科举,颁行新学制和设立各式新学堂、派遣留学生.形成了重视西方科技与社会政治学说的风气,培养了近代科技、教育、法政、军事人才.4.振兴商务、奖励事业.促进了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实质:讨好列强,维护专制统治。
二.预备立宪(1905-1911)领导:资产阶级立宪派过程:五大臣出洋考察内容:《钦定宪法大纲》、皇族内阁......三.异同点比较相同点:1.指挥者相同。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都是在清政府的指挥下进行的。
2.发生时间大致相同。
二者都是在快要灭亡的清朝晚期进行的。
3.目的相同。
都是为挽救快要灭亡的王朝而努力的。
不同点:1.二者的结局不同。
清末新政取得了最终的成功,产生了一些比较显著的效果。
但是,预备立宪被揭穿最终失败,是一场阴谋。
2.进行的方式不同。
清末新政主要是对国内的制度军队文化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并且派出政府官员出国考察,学习外国先进经验。
而预备立宪是进行一场阴谋的变革政府的活动.3.性质不同。
清末新政是一场比较正义的维护政府统治的变革。
而预备立宪是一场阴谋活动,非正义的企图篡权的活动。
四.维新派和立宪派之比较1.维新派把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同传统的儒家思想相结合,在维护孔子的名义下,批判封建的因循守旧思想。
维新派主张维新变法,实行君主立宪制,要求发展资本主义,但未触及封建土地制度维新派主张和平和改良的方式,幻想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
2.君主立宪派:是20世纪初中国政坛上出现的一个政治群体。
他们的基本主张是:继续保持以清朝皇帝为代表的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统治,而只把它的政权组织形式改变一下,颁布宪法,召开国会,建立所谓责任政府,以便资产阶级上层能够参与政权。
高中——历史大讲堂
(二)过程:
1、宪法大纲的颁布与谘议局、资政院的设立
1909年12月张謇发起,16个省的谘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要求缩短立 宪年限,速开国会。1910年又组织了三次请愿活动,清政府开始采取强硬态度, 命令各省巡抚“缉拿查办”,部分立宪派开始转向革命。
1908年通过《资政院章程》,资政院议员分为钦选和民选各占100议席,民选 议员由各省谘议局选举,各省督抚通过。资政院职责:决议国家预算、决算; 新定、修改法典,但法案必须“请旨裁决”,由此看来资政院由一定的立法权, 但不是完全的立法机构。 资政院于1910年10月成立,请愿代表向资政院呈递请愿书,同时向各省督抚奏 请召开国会,全国十八个督抚联名向清廷发出了请设内阁、召开国会的电报, 清政府不得不做出妥协,定于1911年设内阁,1913年开国会。 2、预备立宪的骗局及失败 1911年5月裁撤军机处,成立责任内阁。但13名内阁大臣中,9名满人,其中又 有皇族7名,汉人仅4名,皇族不仅充当内阁大臣,而且占据多数,人们称之为 “皇族内阁”。
①1901年清廷下诏要求各省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设中学堂,各州 县设小学堂,中国历史上体制比较完备的学校体系初步建立。 ②大力主张到日本留学,并提出奖励办法。1902年颁布留学生章程, 规定凡学成归国者,分别奖以翰林、进士、举人出身,并按等录 用。自费留学,只要考试合格,即由政府保送,费用困难者,政 府酌情补贴。 ③1901年开始对科举制进行改革,一方面将科举考试内容由四书五 经扩展到政史地军事等科目,一方面逐年减少科举名额,使学堂 与科举合流。1903年袁世凯、张之洞上奏请求以十年为期,废 除科举,清政府批准。其后由于日俄战争的刺激,张之洞、袁世 凯上奏要求尽快废科举,清廷宣布1906年废科举。
(三)失败的原因:
晚清预备立宪
谘议局向督抚行文用“呈”, 督抚对谘议局则用“令”。 凡谘议局议决事项,“呈候督抚 公布施行”;督抚对谘议局议决事项 认为不可行,可“交令谘议局复议”; 谘议局议事内容、开会闭会,均根据 督抚的命令。
谘议局对于督抚侵权 或违背法律等事,得呈请 资政院核办
资政院议员钦选者包括:
“时至今日,惟有仿行宪政,大 权统之朝廷,庶政公之舆论,以立国 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 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饬空 文。……待数十年之后,规模粗具, 查看情形,参用各国之成法,妥议立 宪实行之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 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著各省将 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尊崇秩序,保 守和平,以预备立宪国民之资格。”
徐世昌反对: “逐渐变更之法,已行之有年, 而初无成效。盖国民之观念不变, 其精神亦无由变,是惟大变,乃所 以发起全国之精神也。”
孙家鼐又以国民之程度不及为词: 若遽而立宪, “则恐无益,而适为历阶”。 “仍宜慎之又慎乃可”。
张百煕反驳: “国民程度,全在上之劝导。今上 无法以高其程度,而日俟国民程度高 乃立宪法,此永不能必之事也。与其 俟程度高而后立宪法,何如先预备立 宪而徐施诱导”。
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宪政编查馆说: “夫宪法者,国家之根本大 法也,为君民所共守,自天子以 至庶人,皆为率循,不容逾越。”
正文是“君上大权”
附“臣民权利义务”,
“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 奉诏令批准都不得见诸施行”
“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 干涉” 重大国际关系事项,“由君 上亲裁,不得付议院议决”
三、“预备立宪”的内容
成立宪政编查馆 该馆在工作近四年的时间 里,为筹备立宪作了大量的基 础工作起草宪法及起草或核议 各项法律、章程、制度,约有 近三十项。
清末新政和立宪运动
1907年预备立宪公会
立宪运动的过程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1909年咨议局选举
1910年资政院开院礼 1911年任命内阁
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
7月16日,清政府正式打出“仿行宪政”旗号,发布上谕, “派载泽、端方等分东西洋考察政治”。直陈朝廷的难局:“方 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 兴„„兹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 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 由于受革命党人吴樾的炸弹影响,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名单稍有 调整,并分两路:载泽、尚其亨、李圣铎前往日本、英国、法国、 比利时;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奥匈、俄国、意大利。 而其随员中,大都是后来历史上青史留名的大腕儿,诸如施肇基、 夏曾佑、熊希龄、伍光建等等。考察政治大臣出访约半年,考察 了14个国家。其间参观议院、行政机关、学校、监狱、工厂、农 场、银行、商会、邮局乃至博物馆、戏院、浴池、教会、动植物 园等,拜会政治家、学者听讲宪政原理,调查各项政治制度,搜 集各类图书和参考资料等。
第一部分:正文“君上大权”
1.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2.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3.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 而未奉 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4.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 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议员,即与齐民无异, 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 5.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 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6.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 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 预。 7.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 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
论清末预备立宪
论清末新政及预备立宪摘要:戊戌变法失败后的1901年,被八国联军赶到西安途中的满清慈禧太后,于1月29日发布了一道变法上谕——在内外压力之下,慈禧意识到:不改革中国没有出路。
为挽救王朝危亡、化解内外危机,两年前血腥镇压“百日维新”的慈禧太后,不得不推行新政。
作为新政最重要内容的“预备立宪”是在各种矛盾中由清廷主导的,结果却对以后中国的历史造成了很大影响。
本文就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活动做以浅论,对一些疑难问题给予解释。
关键词:新政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一、历史背景及原因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我国遭遇了全面危机,改革的浪潮从未平息。
首先兴起了以“中体西用论”为指导思想的洋务运动,这一运动希望通过引进西方的器械技术,实现强国之梦,然而甲午战争的惨败,使其彻底破产。
当时的精英阶层转而认识到:要让国家富强,不仅要学习西方的器械之理,更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
1在维新派的极力劝说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下诏“明定国是”,仿效当时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展开了自上至下改革的变法运动,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百日维新运动。
2但这个变法运动不久就失败了,当时保守派的慈禧将其扼杀于摇篮之中。
但后来由双手沾满戊戌志士鲜血的慈禧发起的新政却在力度上超过了戊戌变法!慈禧太后在逃亡西安途中所宣布的“新政”并非完全没有诚意,也不是没有具体措施和实际投入。
由于历史条件不同,“新政”中有关改革的深度与成效超过戊戌变法,这是没有疑义的。
慈禧等人的转变主要是因为:首先,从国际环境看,经过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
1亓冰峰:《清末革命与君宪的论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0年版,第2页。
2徐祥民等:《中国宪政史》,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其次,就国内形势而言,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资产阶级革命正在兴起,封建专制主义与资本民主主义的矛盾已十分尖锐;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分得一点权力。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清末预备立宪。
清朝晚期,中国社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内忧外患,国力日衰。
为了挽救国家危亡,清政府开始进行改革,其中预备立宪成为了当时的重要议题。
预备立宪,即在清朝进行宪政改革,实行君主立宪制度,以期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这一时期的预备立宪运动,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内在的历史价值和意义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清末预备立宪的背景是十分复杂的。
在外部压力方面,列强的侵略和侵略扩张,使得清政府在外交上陷入被动局面。
在内部方面,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动荡不安。
因此,清政府迫切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解决国家危机。
其次,清末预备立宪的意义在于,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下,封建专制统治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而君主立宪制度的实施,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提供了可能性。
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途径,为中国近代政治变革奠定了基础。
再次,清末预备立宪的意义还在于,它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
预备立宪的运动,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思想解放和政治觉醒,激发了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它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清末预备立宪的历史价值在于,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尽管清末预备立宪最终未能成功,但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于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总之,清末预备立宪是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政治运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价值。
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为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和理解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意义,珍惜历史经验,不断推进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进程,实现国家的繁荣和富强。
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清末立宪——宪政改革西风东渐的早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清末立宪的背景和原因,认为清末立宪不仅源于百日维新的立宪意识,也和当时日俄战争的结果分不开。
同时,在综合评述了五大臣出洋考察的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后,论述了在满清的最后几年清廷为宪政改革所做出的努力。
关键词:立宪、宪政改革、五大臣出洋一.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晚清立宪论滥觞于“百日维新”之时,实始于康有为。
康在深入研究了法国大革命及其动因之后,认为清朝应立即响应日俄改革,规避重蹈法国大革命“流血遍全国, 巴黎百日伏尸二十九万, 变法三次君权变复, 而绵祸八十年, 十万之贵族, 百万之富家,千万之中人, 暴骨如莽, 城市为墟。
至夫路易十六, 君后同囚, 并上断头之台, 盖大地杀戮变乱之祸, 未有近世革命之祸酷者矣”1的覆辙。
并建议光绪乾纲独断实施立宪。
“若立行乾断,不待民之请求迫协,明定宪法,君臣各得其分, 必有泰山磐石之安, 聆彭之寿,尧舜之誉,生死荣哀,天下后世,师之慕之”2。
在康的劝说下,光绪帝也决定“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
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说,总期化无用为有用,以成通经济变之才”3。
维新变法失败后,晚清立宪的步伐被迫中止。
然随着庚子国变,帝后西巡,使得清廷意识到西化改革的必要性。
随之而来的清末新政给了立宪一个绝佳的历史契机。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4年),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中,日本以一个“撮尔岛国”一举搬倒了老牌欧洲强国俄罗斯让国人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
经过反思,国人认为其原因是“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宪政改革使得日本一跃而成为能与欧洲列强匹敌的强国。
最早持这种看法的是末代状元张謇。
他在给袁世凯的信中说“不变政体,枝枝节节之补救无益也。
不及此日俄全局未定之先,求变政体,而为揖让救焚之迂图无益也⋯⋯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
今全球完全专制之国谁乎? 一专制当众立宪尚可幸乎?”4在这之后,又有驻法大臣孙宝琦、胡惟德、张德彝、杨兆鉴等人联名上书请求立宪。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一、背景: 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屈辱的签订 了《辛丑条约》,使得帝国主义列强在 中国争夺加剧,名义上中国还是保持统 一独立,而实际上已经成为列强共管的 半殖民地国家,而清政府则成为列强在 华共管的有利工具,中国社会危机进一 步加深,民族矛盾、阶级矛盾被进一步 激化,为了满足帝国主义在华共管的需 要,缓和民族、阶级矛盾,笼络人心, 1901年清政府推行“新政”
改 王朝自我挽救的迫不得已的选择。
客观而言,清末十年改革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 在改革进程中,废除科举制度,初步建立近代教育体系; 形成近代军事制度;奖励实业刺激了经济发展;法制改 革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因此,“清末新政” 和“预备立宪”不只是继承了洋务运动,而且在广度和 深度上都超过了戊戌维新变法运动。然而,这一切都不 能挽救满清王朝覆灭的命运。其原因不止一端: 第一,“清末新政”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彼此背离。 第二,清王朝假“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并没有
二、过程: 1901年1月慈禧太后在西安发布“预 约变法”上谕,4月设立“督办政务处”, 任命奕劻、李鸿章等6人为政务大臣,5月 增补张之洞、刘一坤等3人为参赞,全权 负责新政各项事宜,但新政的各项主张和 推广实施权力仍集中在慈禧太后一人手中, 7-8月间,两江总督刘一坤和湖广总督张 之洞联名上奏三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得到慈禧太后称赞,便以此二人主张制定 新政措施蓝本。之后在1901-1905年陆 续颁布新政措施30余项。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比较 ⑤认识:新政、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 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 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 原因是本质上的落后性。注意:从近代化角度 以生产力标准来分析,清王朝的预备立宪政体 虽不完备,但毕竟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带有 向资产阶级政权过渡的性质。它的一部分成果, 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推行民主共和的政治基础。 可以这样认为,“预备立宪”是一场具有政治、 近代化性质的改革,被动和主动地顺应了时代 的潮流。
晚清预备立宪的背景及其意义
晚清预备立宪的背景及其意义晚清是指清朝晚期,即清朝末年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历史事件,其中就包括晚清预备立宪。
本文将从晚清预备立宪的背景、内容以及意义三个方面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探讨。
背景晚清预备立宪的背景非常复杂,主要可分为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
国内方面,晚清社会已经由封建社会转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国家面临着各种问题,社会与政治体制都面临着危机。
此外,晚清政府经过多年的现代化改革,对自身的不足形成了充分的认识,也深感亟待改革,以巩固国家的统一和发展。
因此,清政府在这个时期开始着手进行立宪改革。
国际方面,晚清面临的国际形势也非常复杂。
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之下,晚清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来巩固国家的地位,避免被外国侵略者进一步割据。
因此,晚清政府也开始借鉴西方的政治思想,致力于建立一种中国式的现代化政治制度。
内容晚清预备立宪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建立国家的宪法和进行地方自治。
其中,前者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诸多外国列强的侵略之下。
晚清政府试图建立的宪法版本计划共有五个,但最终没有得以实施。
与此同时,晚清政府还在各地颁布了不少的自治条例,以巩固地方政府系统。
特别是在广东、福建等地区,晚清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政治改革,建立了地方自治机构,使得广大民众得以参与地方治理。
意义晚清预备立宪的意义非常深远,它不仅是一个政治改革的尝试,也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首先,晚清预备立宪奠定了现代化政治制度的基础,为后来的政治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
其次,晚清预备立宪为中国的宪政思想的最初发展做出了贡献,成为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最后,晚清预备立宪也为中国后来的新文化运动和革命主义思潮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撑。
结论综上所述,晚清预备立宪虽然最终没有得以完全实施,但它作为晚清政府的一次改革尝试,仍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它为中国未来直至今天的政治历程打下了基础,为中国现代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起点。
高中历史清末新政;
新政的影响与革命的兴起 廢除科舉考試
士子原有出路中斷
(從軍)
練新軍
新階層: 士兵
(出身較好,有較高文化,易接受新思想)
新階層:軍官
(在日本軍事學校留學,接受革命思潮)
新政
官派赴日留學
新階層:留學生
(受日本戰勝俄國強烈刺激,民族主義高漲,轉而排滿)
在中央機構中增加滿人權力 謀求削弱地方督撫權力
各省大員(督撫)不滿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1、清末新政(1901-1911)
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面临严重统治危机与民族危机。迫于列强压力,列强需要清变法;侵略中国的需要,洋人朝廷需要采
原因:取一些调整延续统治,新政的整个精神是赋予中国政治更强的买办性;同时,练兵筹饷则是为了巩固统治。
内容:改革官制----裁撤闲散衙门,添设新机构 改革兵制----编练新军(巩固统治,新军阀的产生) 改革学制----废科举、设学堂、奖留学
“真改革” 从背景、动机看,在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的打击下,清政府无法维持旧统治,出于 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主动推行新政,有其真的因素。 从内容看,废科举、办学校、派游学、改官制、修刑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涉及范 围很广,很多戊戌变法的措施得到实现。 从结果看,新政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影响超过了洋务运动和戊戌 变法,尤其在政治民主化方面进行了实践;客观上有利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展; 是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一步。
从内阁成员名单中我们可以获得哪些历史信息?
内阁成员13名,满族9人(皇族7人),汉人只有4名
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5年,清廷谕派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 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侍郎绍英分赴东 西洋各国(日、英、法、比和美、德、俄、意、奥等国)考察政 治。在考察中,考察团对德国的宪政考察尤为用心。……最后, 在立宪问题上,清廷采取了师仿德日的政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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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宪政改革西风东渐的早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清末立宪的背景和原因,认为清末立宪不仅源于百日维新的立宪意识,也和当时日俄战争的结果分不开。
同时,在综合评述了五大臣出洋考察的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后,论述了在满清的最后几年清廷为宪政改革所做出的努力。
关键词:立宪、宪政改革、五大臣出洋一.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晚清立宪论滥觞于“百日维新”之时,实始于康有为。
康在深入研究了法国大革命及其动因之后,认为清朝应立即响应日俄改革,规避重蹈法国大革命“流血遍全国, 巴黎百日伏尸二十九万, 变法三次君权变复, 而绵祸八十年, 十万之贵族, 百万之富家,千万之中人, 暴骨如莽, 城市为墟。
至夫路易十六, 君后同囚, 并上断头之台, 盖大地杀戮变乱之祸, 未有近世革命之祸酷者矣”1的覆辙。
并建议光绪乾纲独断实施立宪。
“若立行乾断,不待民之请求迫协,明定宪法,君臣各得其分, 必有泰山磐石之安, 聆彭之寿,尧舜之誉,生死荣哀,天下后世,师之慕之”2。
在康的劝说下,光绪帝也决定“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
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说,总期化无用为有用,以成通经济变之才”3。
维新变法失败后,晚清立宪的步伐被迫中止。
然随着庚子国变,帝后西巡,使得清廷意识到西化改革的必要性。
随之而来的清末新政给了立宪一个绝佳的历史契机。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4年),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中,日本以一个“撮尔岛国”一举搬倒了老牌欧洲强国俄罗斯让国人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
经过反思,国人认为其原因是“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宪政改革使得日本一跃而成为能与欧洲列强匹敌的强国。
最早持这种看法的是末代状元张謇。
他在给袁世凯的信中说“不变政体,枝枝节节之补救无益也。
不及此日俄全局未定之先,求变政体,而为揖让救焚之迂图无益也⋯⋯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
今全球完全专制之国谁乎? 一专制当众立宪尚可幸乎?”4在这之后,又有驻法大臣孙宝琦、胡惟德、张德彝、杨兆鉴等人联名上书请求立宪。
其中驻法大臣孙宝琦指出“溯自庚子以来,维新谕旨,不为不多,督励臣工,不为不切。
而百事之玩世依然,天下之精神不振者,则以未立纲中之纲,而壅蔽之弊未除,无由上下一心,共扶危局也”5,在其后出使欧洲的清末务大臣之首镇国公载泽也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最强之国,所以立宪最后者,其受外来之震撼轻,故其动本国之感情缓。
然而强大如俄,犹激动于东方战败,计无复之,不得不出于立宪,以冀挽回国势。
观于今日,国无强弱,无大小,先后一揆,全出宪法一途,天下大计,居可知矣。
”6。
在汹汹的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清廷对立宪的进一步认识,以及鉴于现有立宪之国“东西诸国,大军大政,更易内阁,解散国会,习为常事,而指视所集,从未及于国君。
”7,在光绪三十二年发布上谕:“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
数年以来,规模初具而实效未彰,总由承办人员向无讲求,未能洞达原委,似此因循敷衍,1《康有为政论集》[清] 康有为中华书局1981年版2《康有为政论集》[清] 康有为中华书局1981年版3《明定国是诏》[清] 光绪帝4《致袁世凯书》[清] 张謇5《上政务处书》[清] 孙宝琦6《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7《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何由起衰弱而救颠危。
兹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
”8,并揭开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考察西洋宪政之旅。
二.五大臣出洋及其影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4年)七月,清廷派遣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考察,由于革命党人吴樾的暗杀破坏,清廷在两月后重新派遣载泽、端方、戴鸿慈、尚其亨、李盛铎五人出洋考察宪政。
五大臣分别出访了日本、美国、德国、英国和俄国等数十国,考察列强宪政。
五大臣“裒辑列国政要百三十三卷、欧美政治要义十八章”9,并将考察之结果上奏清廷。
五大臣经过考察和比较,主要得出三个结论:1.救国治国莫若立宪载泽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宪法者,所以安宇内,御外侮,固邦基,而保人民者也。
”10,他将宪法作为强国利民的根本。
在五大臣上书清廷的奏章中又指出“专重民权;德本联邦,而实为君主;奥、匈同盟,仍各用其制度;法、义同族,不免偏於集权;唯英人循秩序而不好激进,其宪法出於自然之发达,行之百年而无弊。
反乎此者,有宪法不联合之国,如瑞典、挪威则分离矣;有宪法不完全之国,如土耳其、埃及则衰弱矣;有宪法不平允之国,如俄罗斯则扰乱无已时矣。
”11,五大臣以当时世界各国的强弱兴亡之道来说明立宪是“大势所趋,终难久抗”,并且“观于今日,国无强弱,,无大小,先后一撰,全出宪法一途,天下大计,居可知矣!”,而在三年后考察日本的大臣达寿则讲的更指明了“循是者兴, 反是者亡, 无可逃矣。
”12。
2.去中央集权化,开民治之力在五大臣给清廷的上书中说“无虑远之识者国必弱。
俄以交通之不便,而用中央集权,故其地方之自治,日以不整。
美以疆域之大,而用地方分权,故其中央与地方之机关,同时进步。
治大国与治小国固不侔也。
德以日尔曼法系趋於地方分权,虽为君主之国,而人民有参与政治之资格。
法以罗马法系趋於中央集权,虽为民主之国,而政务操之官吏之手,人民反无自治之能力。
两相比较,法弱於德,有由来矣。
”13,其认为俄弱于美的原因是俄国皇帝在交通不畅的情况下强行进行中央集权,反而导致国家衰弱。
而美国则采用地方分权得以进步。
同时,其建议清廷应广开民主,效法德国,使得人民有参政议政的权利。
而在实施的细节上,载泽认为宪政实则“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也。
”14,这是因为“皆公共之利权,而受治于法律范围之下。
至臣工则自首揆以至乡官,或特简,或公推,无不有一定之责成听上下之监督,其贪墨疲宂、败常溺职者,上得而罢斥之,下得而攻退之。
”15在宪政实施中,官员受到民众的制约和监督,不得滥用公权力,使民众能通过宪政赋予的法律途径得到自治和自主的权利。
3.针对清朝实情,加强满汉和睦由于清是异族政权,满汉对立矛盾在清朝立国之时便彰显出来。
五大臣在宪政考察后提出的“无同化之力者国必扰”16的论点便是针对这一现状。
五大臣在向清廷的奏疏中举了8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9.1.9《清史稿·列传第二百二十七·戴鸿慈》 [民国] 赵尔巽10《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11《清史稿·列传第二百二十七·戴鸿慈》 [民国] 赵尔巽12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1.913《清史稿·列传第二百二十七·戴鸿慈》 [民国] 赵尔巽14《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15《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16《清史稿·列传第二百二十七·戴鸿慈》 [民国] 赵尔巽美、俄、土耳其、奥匈帝国等当世之国为例证,指出盖法制不一,畛域不化,显然标其名为两种族之国,未有能享和平、臻富强者矣。
此考察各国所得之实在情形也”17,从而可以“实不外君臣一心,上下相维,然后可收举国一致之益。
”18。
三.清末宪政实施概述在五大臣考察回国后,清廷便着手开始实行自身政治体制的改革,并为立宪做准备。
在五大臣回国后,清廷在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决定“谨旁考各国成规,揆以中国情势,酌拟院章目次,凡十章。
先拟就总纲、选举二章呈览。
”19的初步计划,开始以官制选举作为立宪改革的开端。
是月,清廷定下了“九年始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暨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法,举行上、下议员议员选举”20的长期目标,并拟定出了一百十五条选举章程。
其中,清廷完全效法西方议会制度,提出在三年内由过渡性质的“谘议局”逐步发展到西方已成体制的议会制度,“上下第一年各省筹办谘议局,第二年举行谘议局选举,各省一律成立,颁布资政院章程,举行资政院选举。
第三年召集资政院议员举行开院。
”21并对议员的选举做出了规定。
在议员的选举资格上,清廷则制定了详细的条款,其中,对议员的社会成分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一,宗室王、公世爵;二,满、汉世爵;三,外藩王、公世爵;四,宗室、觉罗;五,各部、院四品以下、七品以上官,惟审判、检察、巡警官不与;六,硕学通儒;七,纳税多额人;八,各省谘议局议员”22。
同时,清廷也对每种社会成分的人员定额作出了规定。
在官职改革上,清朝消防欧美各国,增加了“内阁外务部(出使大臣税务处)、民政部(内外巡警总厅)、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大清银行造币总厂)、学部(国子监大学堂)、陆军部海军部法部(修订法律馆大理院京师各级审检厅)、农工商部、邮传部、军谘府弼德院、资政院盐政院、典礼院(礼学馆)、提学使提法使(外省各级审检厅)、东三省各司禁卫军督练公所军制镇制(陆军镇监)、巡防队海军舰制”23诸多现代化官制,并撤销了詹事府等冗官冗僚,为立宪打下基础。
可惜历史没有给清廷更多时间,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得武昌起义终结了近代中国宪政改革的步伐,中国近现代第一次政治体制改革便在漫天的枪炮声中轰然落幕了。
17《清史稿·列传第二百二十七·戴鸿慈》 [民国] 赵尔巽18《清史稿·列传第二百二十七·戴鸿慈》 [民国] 赵尔巽19《清史稿·志第八十八·新选举》 [民国] 赵尔巽20《清史稿·志第八十八·新选举》 [民国] 赵尔巽21《清史稿·志第八十八·新选举》 [民国] 赵尔巽22《清史稿·志第八十八·新选举》 [民国] 赵尔巽23《清史稿·志第九十四·新官制》 [民国] 赵尔巽参考文献:《康有为的立宪思想与法国大革命》马生祥、叶文郁《安徽史学》1991年第3期《清末预备立宪的史实考论》张培田、陈金全《湘潭大学学报》2004年11月《近代中国法制变革的先声一论五大臣出洋考察及其结论》贺嘉《汉中师院学报》1993年第4期《清末立宪效法日本动因探析》邝良锋《求是》2005年第4期《论立宪派与清政府在“立宪”问题上的分歧》张锡勤《求是》1989年第5期《清末立宪失败原因的政治学解读》邓亦武《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论清末立宪派与清政府关系的嬗变》江轶《湖南工业大学学报》200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