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药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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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车间内各设备处分别设置废气收集管路,废气收集后送入 1 套两级碱液洗涤
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塔(并联活性炭脱附塔)净化处理,之后
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筒外排;对于合成车间废气,项目在车间排风口分别设置
废气捕集罩,废气收集后分别送入 1 套两级碱液洗涤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装
置+活性炭吸附塔(并联活性炭脱附塔)净化处理,之后分别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
2.1 编制依据
2.1.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6 年 7 月 2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
并在合成车间、氢化车间内安装高位槽、反应釜、脱溶釜、蒸馏釜、萃取釜、
离心机、抽滤槽、中间罐、真空泵、真空烘干机、冷凝器等生产设施。同时配
套建设 1 座原料罐区、1 座危险品库、1 座综合库、1 座冷冻盐水站、1 座综合
楼及废气、废水、噪声防治措施及固体废物暂存设施;二期工程建设 3 座生产
车间、1 座综合车间,本次不安装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 2-(乙酰氧甲基)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 年 11 月 7
日)。
2.1.2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2.1.2.1 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
良好,是极富投资价值的产品。
为抓住市场机遇,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决定投资 27000 万元在沧州临港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实施“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药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代码为 2017-130992-27-03-000575。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分
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 2 座生产车间,其中合成车间 1 座、氢化车间 1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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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影响。同时通过对各废水收集措施、处理措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同时
结合区域及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预测评价结果可知,非正常状况下,本
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旧包装袋、离心废盐、蒸馏釜残、废乙酸
酸乙酯、废甲醇、废乙醇为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
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废旧包装袋为危险废
物,由人工捆扎好,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
位处置;废催化剂(二氧化钛)返回原生产厂家再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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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丙烯酸甲酯 100t、5-(N,N-二苄基氨基乙酰)水杨酰胺 100t、阿加曲班 1t。目
前,该项目已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沧港审
备字[2017]142 号。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要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物料输送泵、真空泵、离心机、空压机、冷冻机、
除尘风机、引风机、水泵类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
装消音器的措施降噪。经过预测分析,各噪声源对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满
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原料储罐、危险品库、原料库、生产装置区
为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沧州临港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和 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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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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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合成车间各设备废气、合成车间废气、氢化车
间高压釜废气、氢化车间其他设备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各储罐废气、
固体物料投料废气,以及合成车间无组织废气、氢化车间无组织废气、危险品
库无组织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对于合成车间各设备废气,项目在合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
65 号);
(8)《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
化处置,之后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筒外排。无组织废气通过采用连续化、自动
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提高冷凝效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等方式进行治
理。经过预测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污染物的最大一次落地浓度和占标率
均较小,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
筒外排;对于氢化车间高压釜废气,项目在高压釜处设置废气收集管路,废气
收集后送入 1 套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处理,之后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筒外排;对
于氢化车间其他设备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项目在氢化车间各设备处分别设
置废气收集管路,将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封闭并设置密闭罩(负压收集),废气收
集后送入 1 套两级碱液洗涤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塔(并联活
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合成车间、
危险品库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 100m,氢化车间、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设置
为 50m,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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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药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性炭脱附塔)净化处理,之后分别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筒外排;对于罐区各储罐
废气,项目在各储罐呼吸阀处分别设置废气收集管路,废气收集送入 1 套活性
炭吸附塔净化处理,之后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筒外排;对于固体物料投料废气,
项目在各产尘点处分别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送入 1 台袋式除尘器净
本项目建设内容的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21 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 号)中禁止或限制类,属于允许类;且本项目已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 审批局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生产废水预处理+生活污水预处理+调节池+TPY-电催
化氧化反应器+曝气氧化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UASB 厌氧反应器+A/O 池+二沉
池+芬顿反应池+三沉池”处理工艺)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沧州绿源水处理
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产生
月 19 日、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在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开展了一
次信息公示、二次信息公示(同时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同时 201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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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药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8 日由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进行了监测, 2018 年 4 月我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 药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 年 6 月 6 日,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 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了《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药智能制造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2018 年 6 月至 8 月,我 公司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在修改完善期间,河北华炜制药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委托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质 量现状进行了补充监测;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沧州临港经济开发区西区的 产业布局和用地布局规划要求。本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制定了完 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可确保各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及妥善处置;本项目满足卫生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同时 项目将按照规定执行总量交易制度。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 境、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地表水产生污染影响,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可 接受,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河北华炜有限公司反馈的公众参与调查 结果,被调查公众支持项目的选址和建设。
(9)《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
等,采取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应急处置设施、有毒及可燃气报警设施、生产
装置紧急事故停车联锁装置,设置围堰、导流沟、消防废水池、事故水池,制
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通过对最大可信事故进行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
可接受。
本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占地类型为规划的工业用地,
产业布局为其中的化工、医药产业;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名景名胜区、饮
本次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 级为影响分析,地下水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 三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主要关注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各废水污 染源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各噪声污染源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占地对生 态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及选址合理性等方面的问题。
乙酯、废甲醇、废乙醇、废活性炭(脱色剂)、废催化剂(Pd/C 催化剂)、除尘灰、
废活性炭(吸附剂)、废催化剂(二氧化钛)、单效蒸发器废泥、污泥、化验废样品、
生活垃圾;其中离心废盐、蒸馏釜残、废活性炭(脱色剂)、废催化剂(Pd/C 催化
剂)、除尘灰、废活性炭(吸附剂)、单效蒸发器废泥、污泥、化验废样品、废乙
本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占地类型为规划的工业用地, 产业布局为其中的化工、医药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和用地布局要求;且沧州临 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本项目入区的证明。
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的要求,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 测计划,可确保各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2017)682 号令);
(2)《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的批复》(国函
[2011]119 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委托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创新药智
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
踏勘和资料收集,并按照导则的有关规定和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始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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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 建设项目特点
2-(乙酰氧甲基)丙烯酸甲酯(Z3A)为医药中间体,5-(N,N-二苄基氨基乙酰)
水杨酰胺(NSA)、阿加曲班(Arga)是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以上三种产品
为河北华炜制药有限公司科研团队研制的新型医药中间体和创新药,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