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后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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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后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思考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战斗力的基础,检察队伍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根本与保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摆在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编制队伍情况
(一)人员编制
目前XX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51人,其中,在编干警42人,尚缺编9人,缺编率17.6%,编外临聘人员29人,在职干警占全院人数的59.7%,聘用人员占40.3%。
(二)机构设置
全院共设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法警大队、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检务督察室、林业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
43名在职干警中,副处1人,正科4人,副科13人,科员以下25人,科员以下占全院干警数的58.1%。在检察人员分类改革人员配备上,有16名员额检察官,占全院编制总数的31.4%;检察官助理13人,占干警编制总数的25.5%;司法行政人
员6人,占干警编制数的11.8%;司法警察3人,占干警编制数6%;无书记员。
(四)年龄、学历结构
在职干警中,56-60岁的有5人,46-55岁的有9人,36-45岁的有13人,26-35岁的有15人,25岁以下的有1人。35岁以下青年干警共有16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7.2%。在学历构成上,其中研究生2人,占总人数的4.7%;本科38人,占总人数的88.4%;大专3人,占总人数的6.9%。
二、存在的问题
1、案多人少,办案任务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全面深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检察干警特别是基层干警办案任务越来越重,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如该院侦监部门2015年受理案件241件339人,2016年受理案件304件387人,2017年至今已受理案件265件363人;公诉部门2015年受理案件380件474人,2016年受理案件348件422人,2017年至今已受理案件309件363人,而这两个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各只有两人,长期处于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下,干警队伍的稳定性难以保证。
2、内设机构过于冗杂。近年来为明确工作职责,上级检察机关更多要求基层检察院积极争取机构,配强配齐人员,但对基层检察院来说,随之而来的是机构过多,分工过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环节过多、合力不强、力量内耗等问题,造成重复劳动和忙闲不均现象,更加重了基层检察机关的人员紧缺。同时,把极有限的人力资源分摊到数量过多的内设机构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人科”、“二人科”现象,这对检察职责的发挥来说非常不利。如该院“二人科”有民事行政科、案件管理中心、林业检察科,“一人科”有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务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