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GCL 曲阳晶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2016-08-31发布 2016-10-01实施
曲阳晶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监督机构与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绝缘技术监督的范围与内容 (4)
4 计划检修和试验鉴定工作 (4)
5 技术监督管理 (6)
6 附则 (8)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绝缘监督工作的任务是认真贯彻电业安全生产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等各项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制度的规定,严格进行试验工作,通过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鉴定试验和设备运行绝缘情况的分析、掌握电力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认真分析各类电气设备绝缘事故,制定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可靠性。

因此,绝缘监督工作要坚持以科学试验、调查研究为基础,运行、检修、试验相结合,充分发挥试验指导检修的作用,不断提高检修与试验质量,防止和消除绝缘事故,确保设备应有的绝缘水平。

第二条绝缘监督工作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全过程管理,发现缺陷及时消除,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规定阐述了曲阳晶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绝缘监督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四条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立以公司技术总监为总负责人的公司、技术支持部、电气维护单位的三级技术监督网。

公司为第一级,是技术监督的领导机构。

技术支持部为第二级,是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

电气维护单位为第三级,是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

在技术支持部设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并制定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共同作好绝缘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公司技术总监职责:
(一) 公司技术总监是绝缘监督的总负责人。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绝缘监督的规
程和上级指示,批准本公司的绝缘管理标准与检验规程。

(二) 主持重大绝缘监督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订出相应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七条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一) 认真贯彻公司有关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认真执行本专业的规程、标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组织编制公司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解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二) 参加专业方面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在发生事故和重大缺陷时,及时报告公
司分管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三) 根据生产管理需要,深入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
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四) 审查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审查电气试验报告及其结论,并
提出处理意见,检查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完成情况,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 参加高电压专业方面的设备选型、设计审查和质量验收。

(六) 每年雷雨季节前组织开展防雷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七) 建立健全绝缘监督设备台帐和技术台帐。

(八) 组织开展技术监督网活动,分析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缺陷和事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

(十) 编写绝缘监督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按时上报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

第八条生产维护人员职责: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绝缘监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 编制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上报技术支持部,并及时落实计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
题。

(三) 认真开展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 编制年、季、月度的大小修和改进计划,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安排检修试验和消除。

(五) 按需要编制备品备件计划,做好备品备件的维护、保养、试验等工作。

(六) 定期组织维护、运行、试验的有关人员,对设备绝缘进行分析,每年进行一次评定设备绝缘
等级。

(七) 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清扫、维护,对异常运行情况(如过负荷、过
电压,过热,放电及保护动作),应详细记入值班记录簿内,并及时分析,向绝缘监督工程师汇报。

(八) 对备用的电机设备按规定周期测量绝缘电阻和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九) 对运行中的设备发生绝缘事故,均应做好详细检查和记录,必要时保持原状。

以便于分析原
因。

(十) 对绝缘水平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能否参加运行提出意见。

第九条化验室职责:
(一) 对全公司绝缘油负责定期化验及色谱分析,发现不合格或有劣化现象,应及时报给技术支持
部,并向专责人汇报,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二) 绝缘油化验及色谱分析后,应及时填写化验报告,送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技术档案。

(三) 每年春、冬季安全大检查,对全公司绝缘油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评价。

第十条高压试验人员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

(二) 结合年度大小修计划和预防性试验计划,按时完成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其它有关工作,认真
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按规定做好试验工作,努力提高试验质量,写好试验报告,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并且结论明确;
(三) 试验工作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试验中,人员的分工应具体明了,做到试验数据准确。

要随时
掌握设备绝缘的变化趋势,及时检查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试验时要详细记录试验日期、温度、仪器仪表、湿度、试验人员等试验条件,字迹清楚、工整。

(四) 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和其他单位的绝缘监督工作方面的经验,积极开展新测试方法的研究和推
广工作,要做到试验数据的积累和有效性的总结分析、研究改进试验方法,提高测试技术水平。

(五) 高压试验工作所用的仪器、仪表须定期试验检定,确保试验的高质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

(六) 掌握电气设备绝缘状况,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防止措施,并配合运行、检修人员
消除缺陷
(七) 备品电机应定期测量绝缘和吸收比。

备品电机线圈应定期进行抽查试验。

(八) 做好试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试验结束后一周内填出试验报告,并由班长或技术员审核签
字后存档,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写出设备缺陷通知单并上报。

(九) 应经常检查设备的试验周期,杜绝设备试验超周期和漏试、漏项。

(十) 积极开展技术练兵、技术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的职责:
(一)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电气设备绝缘状
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二)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按规程采取措施或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必要时应上报有关领导
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三) 建立健全与绝缘监督有关的运行记录和电气设备技术档案
(四)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的选型与订货工作中,应选用经过省、部级鉴定或经过运行考核质量稳定
的产品,严防劣质产品投入运行。

第三章绝缘技术监督的范围与内容
第十二条绝缘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全公司6kv及以上所有电气设备的内(油、气)、外绝缘问题,过电压问题、防雷接地问题。

绝缘监督工作的范围是监督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影响绝缘性能的环境污秽,过电压、过电流、温度和潮湿等因素。

第四章计划检修和试验鉴定工作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以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计划年度。

由维护单位编制,•生产技术支持部审核,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年度绝缘预防性试验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同时应考虑到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综合平衡,进口设备的试验周期、项目和标准可参照国外有关规定进行。

对需要加强绝缘监督的设备应适当考虑缩短试验鉴定周期,不允许有严重绝缘缺陷的电气设备长期运行。

电气设备的绝缘预防性试验工作,按年度预防性试验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根据设备大小修计划、设备绝缘情况、停电条件、试验设备条件等情况进行。

在试验中不得漏项,试验周期允许有一定的伸缩性,但一般不超过半年。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周期原则是:按照设备的寿命采取前期紧、中间松、后期紧的原则。

具体规定如下:
(一)变压器:1-2年一次。

(二)互感器:交接时,大小修1-2年一次。

(三)耦合电容器定期试验周期:交接时, 1-2年一次。

(四)断路器:大小修1-2年一次。

(五)隔离开关:交接时,大小修1-2年一次。

(六)套管:交接时,大小修1-2年一次。

(七)支持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1-2年一次。

(八)电力电缆:随设备检修进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九)防雷接地装置定期试验周期: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烟囱等一年一次;电力设备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的连接测试三年一次;全厂主接地网的测试五年一次。

(十)6KV过电压保护器试验周期:随设备检修进行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年。

(十一)绝缘用具:6个月一次
第十五条执行年度绝缘预防性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并要求发电市场部协同处理。

(一)需要加强绝缘监督的电气设备,需补列计划和停电进行试验。

(二)对危机安全的有重大绝缘缺陷的设备进行停电检查试验。

(三)对防雷保护设备应在雷雨前完成。

第十六条运行、检修、试验人员发现绝缘缺陷及异常情况,均应记入缺陷记录簿,并报技术支持部。

对有缺陷的设备,在投入运行时,应由绝缘监督专责提出初步意见,经部门或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评级工作每年或大修后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对所管理的电气设备绝缘状况进行评估定级,每年二次。

第十九条当发生重大绝缘事故及发现重大缺陷时,及时向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事故报表。

对于重大绝缘缺陷和绝缘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进行专题总结。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结果如果不合格,或与上次试验结果比较发现有急剧劣化现象,由绝缘监督专责汇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电网相联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由公司专责人报省中试所,以便及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审核反事故措施。

第二十二条特殊问题
对下列电气设备应分别以不同方式加强绝缘监督:
a) 超过预试周期长期备用的设备,应按规定的绝缘试验项目检查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b) 处于明显渗漏、滴水、环境污秽或潮湿等异常工作条件下的电气设备,应经规定的绝缘试
验项目检查合格并采取防劣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c) 运行中发现绝缘缺陷或由于过负荷、过温、过电压长期停用受潮;出口短路电流冲击等异
常运行条件下的运行电气设备应缩短试验周期或停电检查,在消除了缺陷或存在问题后方
可投入运行;
d) 电气设备试验项目不合格,且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前,应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意后,方
能投入运行,但应缩短试验周期;
e) 绝缘老化和频繁发生绝缘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在缩短试验周期和加强绝缘监督的同时,有
计划地进行绝缘老化鉴定和更换处理;
f) 因不符合《预试规程》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降低试验标准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
应有防止发生和扩大事故的相应措施,必要时应准备备品备件予以停电检查或更换处理。

第五章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建立和健全本单位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技术资料档案,包括验收和预防性试验鉴定记录、绝缘事故、异常运行绝缘缺陷和绝缘检修改进等资料。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员应掌握电气技术资料台帐档案范围。

(一)有关的规章、规定、制度,全面掌握所管辖的全部设备情况。

(二)主设备的出厂试验及交接报告。

(三)被监督设备技术台帐。

(四)本单位一次系统图、接地网图、防雷保护图及污秽区分布图。

(五)设备大、小修和改进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

(六)预防性试验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

(七)全厂设备绝缘油试验记录。

(八)全厂安全用具试验记录。

(九)避雷器动作记录。

(十)设备缺陷(包括绝缘缺陷)及消除缺陷记录。

(十一)绝缘电阻测量记录。

(十二)开关跳闸及其异常情况记录。

(十三)定期工作表。

(十四)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将全部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档案进行整理、汇总,•建立历史卡片,其内容应包括:
a) 所有绝缘方面的出厂交接和安装、验收、试验记录;标有每台电气设备名称和运行编号的
高压试验报告和历史试验卡片的档案或软盘;
b) 历年绝缘监督工作总结和绝缘监督报表。

c) 绝缘检修和改进的资料;
d) 历年绝缘事故和异常运行的资料;
e) 绝缘缺陷记录及缺陷处理明细表;
f) 有关绝缘鉴定的资料;
g) 仪器仪表和测试设备的技术档案、定期校验记录。

第二十五条建立绝缘监督指示图,促使全体人员经常关心设备健康和督促预防性试验计划执行,•绝缘指示图中应简明表示出是否已经试验,试验结果和日期及油质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有关绝缘缺陷的处理和消除工作是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环节之一,为此建立专用的绝缘缺陷记录簿,运行、试验、检修人员应将缺陷和消除情况及时记录在专用的绝缘记录簿上。

第二十七条试验报告及验收
(一) 各类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大修前后绝缘试验、临时检查或缩短周期的监督性试验以及绝缘鉴
定试验,都必须将全部试验数据和结论填入试验报告。

(二) 试验报告应由参加该项试验的负责人或其中的工作人员之一填写,并有参加试验的所有工作人
员签名或盖章。

试验人员应对试验方法和正确性负责。

(三) 试验报告一律填入实测数据,并应记录环境温度、湿度,同时应换算成20℃后的数据填入报
告或记入技术台帐。

(四) 试验报告应经纵向和横向分析比较后,提出明确的结论。

结论的述语规定为“合格、不合格、
可以投入运行、不能投入运行、暂时投入运行及缩短试验周期”等五种,不得含糊不清。

第二十八条大修、事故检修、缺陷处理和鉴定试验报告应附有说明事故和缺陷发生日期、发生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等方面内容的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现场进行高压试验,应将数据记入专用的逐页编号的原始记录本,原始记录本不得随意涂改,保存一定期限(一般为3年),但有分析价值的内容必须反映在该设备试验报告档案中之后才能销毁。

第三十条高压试验报告的整理填写一般应在试验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大修报告一般在竣工后10日内填写完毕,逐级审查后立即分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一条高压试验报告应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 发电机、主变、高厂变、高备变等主要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电气设备应由主管技术人员初审,绝
缘专责人审核,交接试验报告及有问题设备的报告应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二) 其它电气设备一般由主管技术人员初审,电气专工审核;
(三) 预防性试验报告一式两份,资料室一份,试验班自存一份。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技术支持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电气设备(线路)绝缘事故及绝缘损坏情况统计表
附表2: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统计表
附表3:年电气设备绝缘故障和绝缘缺陷明细表
表1 电气设备(线路)绝缘事故及绝缘损坏情况统计表
单位填写日期
表2 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统计表
年月日
表3 年电气设备绝缘故障和绝缘缺陷明细表
年月日
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