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历史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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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简史(1984-2006)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正式成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恢复建立和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为解决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既承担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职能,又从事具体业务经营的矛盾,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组建中国工商银行,承接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紧张筹备,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国家专业银行体系的最终确立。

(一)工商银行成立的背景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主要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社会的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纵向分配社会资金。就金融体系而言,基本上是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开始确立改革开放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增加,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这种局面与当时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的投融资体制产生了矛盾,原有的金融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1979年10月,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著名论断,由此拉开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帷幕。

为满足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先后恢复设立。同时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也在各地蓬勃发展起来。但是,我国统一有序的中央银行制度尚未建立,金融领域出现了群龙无首、无序竞争的局面。当时的人民银行承担着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双重职能,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分设后,仍从事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两项业务。人们曾形象地比喻,人民银行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金融管理方面不能处于超脱的地位。各家专业银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加上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纷纷抢占活动地盘,争相发放贷款,导致信贷投放出现失控局面,从而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二)工商银行成立前后的紧张筹备

自1983年下半年起,在一系列文件的指示下,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之间分设及相关机构、业务和人员等划转工作有序展开。1983年10月,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工商银行总行内部机构设置为14个,人员编制为500人。同月,人民银行办公厅向各省、市、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加挂中国工商银行牌子等一些具体事项的通知》,确定了从1984年1月1日起,各省、市、自治区分行及分行以下各级人民银行机构加挂中国工商银

行牌子,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账目”的过渡办法。同时,对机构分设工作,人民银行要求有步骤、分层次、分地区地进行。自1984年开始,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开始了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的分设工作。经过一年的积极努力,至1985年初,全国除青海、海南(当时尚未建省)两省外,其余各省、市、自治区都完成了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的机构分设任务。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人民银行开始向新成立的工商银行划转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截至1983年末,人民银行划转工商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约占同期国家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的64.6%,划转工商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约占同期国家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的86.7%,划转工商银行的城镇储蓄存款约占同期国家银行储蓄存款余额的87.8%。此外,划转给工商银行的工商企业存款余额达745.58亿元,并完成了相关资金账户的划转工作。

当时考虑到工商银行成立后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是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为了保证业务持续开展,实现“边营业边建行”的目标,在总行领导班子的配备问题上,采取了“人随业务走”的办法。经国务院决定,由当时人民银行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朱田顺担任工商银行董事长,人民银行主管储蓄和会计业务的副行长陈立担任工商银行第一任行长、党组书记,人民银行储蓄局局长尹志海、工商信贷局副局长张肖、科技局局长田同五同时调任工商银行副行长。还决定,人民银行相应业务司局的副司局长调任工商银行总行各部室主任,工商银行总行各部室的工作人员,则由各部室主任与人民银行各司局长协商调剂,从人民银行的相关司局中抽调人员来充任。至于各省、市分行领导班子的配备,各地大多抽调人民银行分行主管业务工作的第一副行长担任工商银行分行行长,抽调人民银行分行主管信贷、储蓄、会计及财务的副行长担任工商银行分行副行长。

人、工两行分家之际,各级人民银行的办公用房都比较紧张。工商银行总行机关成立时,只能另外寻找办公地点。经过多方联络,租下了北京市西城区服装公司新建的一栋6层小楼的3至6层的闲置厂房,面积为2800平方米(现位于三里河月坛南街32号)。因时间紧、任务重,只是对闲置厂房进行了简单的装修、改造。经过全体员工夜以继日工作,前后仅用3个月就完成了装修、改造和引热力等事宜,从而保证了总行成立大会召开之际,有了自己的办公场所。有人曾戏称,工商银行总行机关的办公地点是一所“租来的指挥部”。当时总行机关200多人就挤在这个临时租来的办公场所里工作,利用服装厂的地下室作为临时食堂,条件非常艰苦。建行之初,工商银行各级分支行的营业办公条件也和总行相似,没有一家分支行新建营业办公大楼,都是因陋就简,能挤则挤,能省则省,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业务的开拓创新上。

(三)工商银行的正式成立

1983年12月30日,工商银行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部门的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原人民银行已离退休的老行长也前来祝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荣毅仁和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张劲夫首先代表国务院对工商银行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强调,“中国工商银行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工商银行肩负着支持经济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改造的重任。相信你们一定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迅速发展起来,为国民经济发展集聚更多资金,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工商银行成立大会开得很简朴,但却非常隆重。当时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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